施工合同条款修改0901-2
施工合同更改范本

施工合同更改范本一、前言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施工方”)就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且原合同的签订是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的保障。
现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更改范本。
二、合同更改事项1. 工程范围及内容更改(1)原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为:XXX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2)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范围和内容进行如下更改:1)增加工程:XXX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2)减少工程:原合同约定的安装工程中的部分设备采购和安装。
2. 工程规模及标准更改(1)原合同约定的工程规模为:XXX项目建筑工程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总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高度XXX米。
(2)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规模及标准进行如下更改:1)工程占地面积增加XXX平方米。
2)建筑总面积增加XXX平方米。
3)建筑高度增加XXX米。
3. 合同价款更改(1)原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
(2)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价款进行如下更改:1)合同总价增加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主要用于增加工程的施工费用。
2)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主要用于减少工程的施工费用。
4. 工期更改(1)原合同约定的工期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2)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工期进行如下更改: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延长至XXXX年XX月XX日。
2)甲方应按延长后的工期,向乙方支付工程延期费用,具体费用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延期费用计算方式执行。
5. 质量标准更改(1)原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修改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工程竣工后履行完毕后解除。
2.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并完成其他相关手续。
(以上内容为示例内容,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务人士进行进一步确认。)
2.若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产生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修改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承包商之间关于施工项目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三、合同内容
1.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文、附件、变更协议等所有书面文件。
2.双方共同确认在合同签署之前已详细讨论并明确了工程的规模、质量、进度、费用等相关事项。
六、质量保证
1.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
2.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七、工程费用
1.工程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间支付。
2.若工程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修改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修改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
1.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要求完成本项目。
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人工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三、工程内容与工程量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如乙方实际施工量与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偏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四、工程质量4.1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环保。
4.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3 乙方应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五、工程进度5.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如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材料与设备6.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进行采购,并保证材料和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6.2 乙方应承担由于材料和设备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施工合同修改条款(全文版)

施工合同修改条款(全文版)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此处填写甲方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2 乙方(以下简称“施工方”):(此处填写乙方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合同金额2.1 双方确认,施工合同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施工合同金额进行如下修改:(1)增加金额:【】(大写:【】元整),用于【】(详细说明增加资金的具体用途)。
(2)减少金额:【】(大写:【】元整),原因:【】(详细说明减少资金的原因)。
2.3 修改后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施工内容3.1 双方确认,原施工内容包括:【】(详细列举原施工内容)。
3.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施工内容进行如下修改:(1)新增施工内容:【】(详细说明新增施工内容)。
(2)删减施工内容:【】(详细说明删减的施工内容)。
四、合同履行期限4.1 双方确认,原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4.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施工期限进行如下修改:(1)开始日期调整为:【】(新的开始日期)。
(2)结束日期调整为:【】(新的结束日期)。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5.1 双方确认,原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为:【】(详细说明原支付方式)。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价款支付方式进行如下修改:(1)支付方式调整为:【】(新的支付方式)。
(2)支付进度调整为:【】(新的支付进度)。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确认,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详细说明原违约责任)。
6.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违约责任进行如下修改:(1)违约责任调整为:【】(新的违约责任)。
(2)违约金数额调整为:【】(新的违约金数额)。
七、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确认,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详细说明原争议解决方式)。
7.2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如下修改:(1)争议解决方式调整为:【】(新的争议解决方式)。
施工合同修改内容

施工合同修改内容一、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本合同是指甲方(业主)与乙方(施工方)就乙方进行施工工作,甲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
1.2 甲方:指合同中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即项目的业主或委托人。
1.3 乙方:指合同中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即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方。
1.4 工程:指本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1.5 合同价款: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施工报酬。
二、合同标的2.1 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等要求,完成施工工作。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3.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2 甲方支付价款的方式如下:(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工程进度达到【】%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4)剩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3 甲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为:【】方式,具体支付时间为:【】。
四、合同履行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质量、安全等要求,按时完成施工工作。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
4.3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4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5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验收等。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规模、标准等,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变更后的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施工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主体施工合同协议书已修改

主体施工合同协议书已修改一、背景在主体施工合同签订后,由于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双方意见的分歧,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
本文档旨在对主体施工合同协议书的修改进行说明,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修改内容1. 工程量变更双方默认主体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的工程量为确定的,但由于外部环境和其他原因的影响,工程量也可能会出现变化。
在此次修改中,双方对工程量变更的原则达成了一致,具体具体内容如下:•工程量变更应该采用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并在双方协作下进行操作。
•工程量变更的风险和成本应该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量变更期间不得改变总合同价。
2. 原材料调整在主体施工合同签订后,原材料的价格和供应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对此问题进行修改。
经过双方协商,以下是原材料调整的内容:•如涉及原材料调整,应在书面形式下通知另一方。
•如供应商在中途更换,必须在书面形式下通知并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原材料调整涉及成本的增加,应由承包商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只有合同价内的成本。
3. 施工周期延长施工周期的延长可能会导致双方的利益受损,但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需要对施工周期延长的问题进行修改。
双方对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在施工期间出现延误时,承包商应尽快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计划的返工时间和计划详细说明。
•如因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施工周期延误,应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的各种不利后果。
•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周期延误,合同价款不变,但由承包商进行索赔。
三、结论通过本次协议的修改,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主体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和纠纷,使双方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同时,本次修改也将有助于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的修改: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与条件

施工合同的修改: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与条件介绍此文档旨在探讨施工合同的修改,特别是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合同的修改可能是必需的,以适应项目的实际需求变化或各方的协商。
本文将讨论在施工合同修改过程中应考虑的关键因素和合规问题。
施工合同修改的目的施工合同的修改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项目需求的变化:建筑工程项目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或新的要求,因此需要修改合同以适应这些变化。
2. 项目进度的调整:有时候,项目的工期需要进行调整,可能需要修改合同以反映新的施工时间表。
3. 费用和支付条件的变更:可能需要修改合同中有关费用和支付方式的条款,以适应经济和财务变化。
4. 合同条款的澄清:某些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模糊或不清晰的表述,需要进行修改以确保各方对其解释一致。
合同修改的关键步骤在进行施工合同修改时,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审查合同条款:仔细审查原始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定需要修改的具体内容。
2. 协商修改事项:与合同的各方进行协商,确保就修改事项达成共识,并记录下修改内容。
3. 书面确认: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确保所有合同方在修改前进行签署。
4. 法律合规性检查:如果涉及重要的法律条款或合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修改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保存修改记录:建议保留所有修改合同的记录,包括修改前后的合同文本和双方签署的修改确认文件。
合同修改的合规问题在进行施工合同修改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合规问题:1. 合同签署人的授权:确保合同签署人有足够的授权签署修改合同,并能够代表其所属组织。
2. 法律条款的有效性:修改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法律条款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信息披露和知情同意:如果修改涉及个人信息的使用或披露,应遵守相关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并获得相关方的知情同意。
4. 纠纷解决机制: 修改合同时,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机制和途径,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仲裁或法院管辖条款。
施工合同变更条款

施工合同变更条款一、定义和解释1.1 本合同变更条款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甲方需求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合同价款等方面的调整。
1.2 本合同变更条款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1.3 本合同变更条款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2.1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合同变更的原因符合本条款第1.1条的规定;(2)变更内容不违背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3)变更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4)双方协商一致。
2.2 合同变更程序:(1)提出变更请求:合同变更由甲方或乙方提出,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范围和影响;(2)协商一致: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签订变更协议: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价款、工期等相关事项;(4)履行变更协议:双方按照变更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变更。
三、合同变更的范围和内容3.1 合同变更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合同价款、合同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3.2 合同变更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内容的变更不得影响工程的整体功能和质量;(2)工程量的变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3)合同价款的变更应根据实际工程量、材料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4)合同工期的变更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甲方需求、不可抗力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5)质量标准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6)违约责任的变更应符合公平原则,合理分配风险。
四、合同变更的价款和工期调整4.1 合同变更的价款调整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工程量变更:根据实际变更工程量,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2)工程内容变更:根据实际变更内容,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3)政策调整:由于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办法;(4)其他原因:由于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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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第一部分通用条款1、通用条款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2、通用条款中若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阿拉伯数字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陕西省、渭南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合同内所指定的标准及规范;国家标准及规范;合同条款约定的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及规范。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七日内,提供图纸4套,图纸所涉及的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工程图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1)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初审权;(2)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3)参与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确认工程结算价款的申报。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开工前必须是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工程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发包人在现场提供水、电接口,接入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发包人按月抄报承包人水、电表实际用量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规定费用及工地现场水电管理办法向发包人交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7天内完成。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办妥有关手续。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双方在现场实际交验,做交验纪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为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每月25日提交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及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渭南市有关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如施工中出现环境卫生污染、噪音污染、工地周围居民灯光污染、建筑材料有害物质污染及生活区的卫生条件(食堂)差造成的停工、窝工、投诉,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包括接受罚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已完工程及相关设施应进行必要保护,若出现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缮及相应赔偿。
竣工移交后由发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因承包人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应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同时满足发包人的有关规定。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
②施工现场水电费的计取:水、电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发包人按月抄报承包人水、电表实际用量按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规定费用向发包人交纳。
③做好创卫工作,严格按照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责任而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④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
⑤工程竣工后,如发包人有局部整改及调整,承包方应接受整改及调整,整改及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计算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后记入结算价款。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提供与投标文件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后3天内予以确定。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国家规范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全部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5.3工程执行国家保修条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扣留,保修期满结束后14天内如无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将质保金退还承包方。
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17条,根据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约定部位。
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动力照明通电费、给排水、采暖及卫生设备试水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除执行通用条款以外,承包人需按照国家和渭南市有关规定及与发包人签订的安全防火协议,搞好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或被第三方索赔的,承包人承担该费用。
六、合同价款26、合同价款约定26.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条不适用(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暂估价材料除外);②政府部门公布的工程价格的动态管理的变化③工程所在地存在的地区差异(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④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利率的变化。
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材料实际采购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时,按实际采购价格调整。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条不适用27、合同价款调整27.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执行相应通用条款中的全部内容。
28、工程预付款:无。
29、工程量确认29.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30、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30.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从开工之日起,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
每月根据经发包人审核的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支付当月70%的月进度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总造价(含变更部分)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除扣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付清工程总造价的余款。
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的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以上款项如未能按期支付,视为发包方违约,每推迟一天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工程总造价0.5‰的违约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3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以上。
材料进场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货。
如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工程损失,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八、工程变更35.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变更设计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6、竣工验收3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前5日内,送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提供1套竣工图36.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需要中间交工时,其范围由监理工程师报发包人同意后书面通知。
37、竣工结算结算审查期限:承包方上报发包方竣工结算报告后,2个月内应结算结束。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9、违约3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待定3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14.2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价的0.2‰进行处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且实现其投标书中的质量标准,其返工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