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通用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作为全球享有盛誉的工程咨询工程师协会,定期发布各类工程合同条件,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其中,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fidic合同家族中最重要的一员,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中,对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全面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fidic合同的基本要求、主要条款以及使用该合同所需注意的事项。
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概述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根据fidic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也称红本),针对施工阶段的合同内容而编写的。
该合同明确定义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目标是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减少争议,并提供解决纠纷的机制。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1. 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部分主要规定了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交文件、支付款项、保证质量等方面。
2. 工程进度和竣工日期:该部分明确了工程进度的要求、各方对顺利完成工程的承诺,并规定了可能涉及的惩罚和赔偿措施。
3. 质量和工程变更:该部分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以及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4. 偿付款项:该部分规定了款项支付的条件、方式和时间,包括工程进度款、最终款项等,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5. 保修期和保证金:该部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要求,以及业主可能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保证金。
6. 工程设计和变更:该部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提交标准和程序,并详细说明了可能涉及的设计变更和变更价格的计算方式。
7. 纠纷解决机制:该部分明确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包括谈判、调解、仲裁等,以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公正地解决。
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解释

FIDIC合同条件概述“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ENIEURS - CONSEILS)的缩写。
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
FIDIC合同条件第一版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57年颁布,1963年FIDIC合同条件第二版、1977年FIDIC合同条件第三版、1987年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相继问世。
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
(一)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
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范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
(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合同;(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职员与劳工;(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11)竣工后的检验;(12)缺陷责任;(13)合同价格与支付;(14)变更;(15)承包商的违约;(16)雇主的违约;(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与仲裁。
fidic通用条件

fidic通用条件FIDIC通用条件FIDIC(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通用条件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工程合同标准之一。
该标准于1999年首次发布,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土木、电力、水利等领域。
本文将介绍FIDIC通用条件的主要内容和应用。
1. 引言FIDIC通用条件的引言部分主要包括合同的目的、定义和解释以及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部分内容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并为后续的具体条款提供基础。
2. 合同的条件FIDIC通用条件规定了工程合同的基本条件,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等方面。
其中,合同签订部分详细说明了合同的形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以及文件的备份和通知等问题,确保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一致的了解。
3. 承包商的义务FIDIC通用条件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质量控制、安全保障等方面。
合同要求承包商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工程师的角色监理工程师在FIDIC通用条件中扮演重要角色。
该标准明确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对工程进行监督、审核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支付申请和处理争议等。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协调作用,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 变更和索赔变更和索赔是工程合同中常见的问题。
FIDIC通用条件对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合同要求各方在提出变更或索赔前进行书面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和处理。
这样可以避免因变更和索赔引起的纠纷和延误。
6.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是工程合同中的重要环节。
FIDIC通用条件明确了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要求。
合同规定了承包商的支付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程序,以及支付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这样可以确保支付程序的透明和公正,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7. 税务和保险FIDIC通用条件还涉及了税务和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合同规定了各方在税务和保险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工程合同在税务和保险方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fidic 条款

fidic 条款摘要:1.FIDIC 条款的概述2.FIDIC 条款的主要内容3.FIDIC 条款在我国的应用4.FIDIC 条款的优势与不足5.总结正文:FIDIC 条款,全称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条款”,是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一系列工程合同条款。
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工程合同文本,旨在为全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提供统一的合同管理标准。
FIDIC 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合同的一般条款: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合同的组成文件、合同的签署和生效等内容。
(2)工程设计与施工条款: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包括工程的范围、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3)付款条款: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包括预付款、进度付款、竣工付款等内容。
(4)争议解决条款: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内容。
FIDIC 条款在我国的应用非常广泛。
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是以FIDIC 条款为蓝本制定的。
此外,许多国际工程项目以及涉及国际合作的国内工程项目,也都采用了FIDIC 条款。
FIDIC 条款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性:FIDIC 条款充分考虑了合同各方的利益,力求实现合同各方的公平待遇。
(2)统一性:FIDIC 条款为全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提供了统一的合同管理标准,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明确性:FIDIC 条款的内容非常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各方准确理解合同的各项要求。
当然,FIDIC 条款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它的某些规定可能过于复杂,不太适应一些简单工程项目的需要。
此外,由于FIDIC 条款起源于西方国家,因此它在某些方面可能不太适应我国的实际情况。
总的来说,FIDIC 条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程合同文本,它在全球范围内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FIDIC施工合同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款FIDIC(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合同)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式。
它被广泛认可为一种可靠的合同模式,用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各方责任和权益的分配。
本文将对FIDIC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析。
一、引言FIDIC施工合同条款是根据国际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制定的,旨在保护各方的权益,规范工程项目的执行。
引言部分通常包含合同的标题、各方的身份、合同目的和范围等信息。
二、合同结构FIDIC施工合同条款由若干个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规定、合同条件、附录以及附录中的标准表格等。
1. 总体规定:总体规定部分对合同的适用范围、合同各方的定义以及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行了规定。
2. 合同条件:合同条件部分是FIDIC施工合同条款的核心内容,规定了各方的权责、支付方式、工期、保修等具体规定。
3. 附录和标准表格:附录中通常包含了一些补充性条款或工程项目特定的约定。
标准表格用于记录项目进展、支付状况、变更要求等。
三、合同条款解析FIDIC施工合同条款中有一些重要的条款需要特别关注:1. 价款和支付:合同中规定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
合同条款通常规定了工程款项的支付比例和支付的时间节点,以确保工程款项的正常支付和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2. 变更和索赔:合同规定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方式。
变更以书面形式提出,经过双方协商后进行决策。
索赔则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索赔申请,并经过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进行处理。
3. 保证和责任:合同中规定了工程质量的保证及责任分配。
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保修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委托方也要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和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遵循FIDIC合同的优势FIDIC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合同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 规范性强:FIDIC合同条款制定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2. 保护权益:合同条款明确了各方的权益,确保各方在施工过程中能够获得合理的保护。
5《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通用条款

FIDIC 简介F e d erati on Intern ati on ale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e d e ation In ter natio nale Des Ing e nieurs Co nseils)的法文缩写。
FIDIC 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
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 条款或FIDIC 方法。
一、FIDIC 的机构FIDIC 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目前有50 多个成员国,分属于四个地区性组织,即ASPAC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CEDIC —欧共体成员协会,CAMA —非洲成员协会集团,RINORD —北欧成员协会集团。
FIDIC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主要职能机构有:执行委员会(TEC) 、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 、职业责任委员会(PLC) 和秘书处。
二、FIDIC 的出版物(一)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 条件)1957 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
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
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 2 版于1963 年发行)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竣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1 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 3 版于1977 年出版。
对第 2 版作了全面修改。
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美洲国家建筑业联合会、美国普通承包商联合会、国际疏浚公司协会的共同认可。
经世界银行推荐将FIDIC 条件第三版纳入了世界银行与美洲开发银行共同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
可见,FIDIC 条件第三版己获得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推荐。
第 4 版于1987 年出版,1988 年作了订正。
(完整版)FIDIC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目录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3) (2)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 (10)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7) (18)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8-11) (25)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2-13) (33)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4-17) (42)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8-20) (50)第二部分附注 (59)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3)1.合同定义1.1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1.1.1文件1.1.1.1“合同”指本合同条件(第一与第二部分)、雇主的要求、投标书、承包商的建议书、资料表、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1.1.2“雇主的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作范围、标准、设计准则(如有时)和进度计划的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变更和修正。
1.1.1.3“标书”指承包商为了工程间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4“投标书附录”指包括在投标书中已填写完的附录。
1.1.1.5“承包商的建议书”指包含在合同中、随投标书一同递交的初步设计。
1.1.1.6“资料表”指包含在合同中、与投标书一同递交的信息与数据。
1.1.1.7“支付计划表”指第1.4款中所指的计划表(如有时)。
1.1.1.8“中标函”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
1.1.1.9“合同协议书”指第 1.5款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有时)。
1.1.2人员1.1.2.1“雇主”指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除非承包商同意)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fidic合同条款(通用10篇)

fidic合同条款(通用10篇)fidic施工合同篇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2)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包括基槽土方开挖及转运、基础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及抗肩、管道敷设安装、砼管箍、回填细砂、分层浇水灌实、分层回填素土)。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
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
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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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通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F ed eration Internationale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ed 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 enieurs Conseils)的法文缩写。
FIDIC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
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条款或FIDIC方法。
一、FIDIC的机构
FIDIC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目前有50多个成员国,分属
于四个地区性组织,即ASPAC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CEDIC —欧共体成员协会,CAMA 一非
洲成员协会集团,RINORD —北欧成员协会集团。
FIDIC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主要职能机构有:执行委员会(TEC)、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职业责任委员会(PLC)和秘书处。
二、FIDIC的出版物
(一)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条件)
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
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
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
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2版于1963年发行)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竣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1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3版于1977年出版。
对第2版作了全面修改。
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
协会国际联合会、美洲国家建筑业联合会、美国普通承包商联合会、国际疏浚公司协会的
共同认可。
经世界银行推荐将FIDIC条件第三版纳入了世界银行与美洲开发银行共同编制的《工程采
购招标文件样本》。
可见,FIDIC条件第三版己获得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推荐。
第4版于1987年出版,1988年作了订正。
此次修订FIDIC比以往修订时更多地与世界
银行进行了协商。
同时,还与在监督第3版的使用方面颇有经验的阿拉伯联合基金会的代表们广泛的
接触。
第4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经协商作了较多的修改。
在第4版修订中,还同意承包商代表
在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地位,但最后定稿仍由FIDIC全权负责。
各方对有机会充分协商,深感:获益非
浅,但这些协商并不意味着对第4版的全部认可。
(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注释
1977年,FIDIC出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第三版的解释性文件,即《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注释》。
1989年,FIDIC出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9月出版、1988年订正的第4
版的注释,即《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
以上两本书是指导性的资料,书中的注释有助于理解《条件》而不是对《条件》作出权威性的法定的解释。
(三)业主与咨询工程师的服务合同
1979年,FIDIC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委员会编制了《设计和施工监督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
,
即“1GRA I979 D&s ” ;"IGRA1979 P1 ” ;
1980年又出版了“业主与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即“1GRA 1980 PM”。
1990年,FIDIC在以上三种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以代替
上述文件,可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管理、项目管理,这种协议书及合同条件同样适用于国内协议。
该书简称“白皮书”。
FIDIC还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对协议书条款和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支付”)作出解释。
(四)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FIDIC电气机械合同委员会曾编制和修订了《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7年编制了第
三版,1988年订正发行。
该书简称“黄皮书”,主要用于电气及机械工程(包括现场安装)的合同,也分为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
(五)招标程序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还编制了《土木工程合同招标评标程序》一书,以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其他出版物
如《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根据能力进行选择》等。
参阅这些出版物,也是有帮助的。
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3版与第4版的主要区别
由于许多项目仍在使用FIDIC条款第3版,许多参考资料也以第3版为依据,同时第4版也
已经开始使用,因此很有必要对两种版本的主要区别作一些分析,以免引起误解。
至于应该选用哪一种版本,完全由业主决定,业主也可以选择FIDIC合同条款以外的任何种
类的标准合同。
FIDIC的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负责编制并监督FIDIC合同第3版的执行情况,1983年CECC 向执行委员会反映了许多业主的批评意见,以及执行中的问题,于是执行委员会决定由CECC
编制第4版,修订原则如下:
——只有在必须改动的地方才改动;
——保持工程师的基本作用;
——特别要注意一些具体问题如:保函和保证书、风险分配、保险、索赔程序、证书、付款及
争端解决程序;
——尽量使用现代语言、以便负责现场条件管理的人员更容易理解;
——实践经验要得到反映;
——尽力使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总体平衡;
——所规定的程序更为详尽,做法更为具体。
以下是两种版本之间的主要差别:
1.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已从备忘录形式扩展为一整套完全展开的示范条款,单独装订成册。
2. 以前的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被编入第二部分。
3. 一些词汇的变动,如维修养护期变为缺陷责任期、除外风险改为雇主的风险、竣工证书改为移交证书。
4. 索赔程序单独列为一条,并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5. 对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的重新规定,第4版明确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证书签发后14天之内退还。
6. 取消了标题中“国际通用”字样,表明FIDIC合同条件在第二部分中稍为作些修改,即可用于国内工程项目。
7. 关于开工时间的新规定。
第3版规定:“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应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在
现场开工并应加快且毫不拖延地继续施工”。
而投标书附件规定的期限人般在14天至56天。
究竟工
程师何时发布开工令却没有说明。
第4版则规定:“承包商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
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
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拖延地
开始该工程施工。
”这就比第3版的规定更明确更合理。
8. 第4版增加了要求工程师执行合同时公正和公平,第 2.6款明确地表达了工程师的双重身份,
一方面工程师作为业主的代表,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另一方面,“当由工程师作出决定时”,工程师
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9 .体现合同各方互相尊重的气氛;第63条将“驱除承包商”改为“终止对承包商的雇用”。
10 .调整三方利益和权力。
如第10条规定业主对履约保函的索赔,要事先通知承包商,以保护承包商。
再如第51条、44条等规定,工程师决定变更和延期之前,应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