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四级、副教授七级的岗位聘用条件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首轮教师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基本条件如下:一、教师岗位的设置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文件规定,学校管理岗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应纳入教师岗位管理。
(一)教授岗位教授岗位分一至四级,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岗位设置时从三级开始聘用。
1. 教授三级岗位主要是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设置时充分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设置在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或省部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国家级或省部级实训基地(中心),或省部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或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根据规定,三级岗位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聘用。
2. 教授四级岗位设置时主要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
教授四级岗位由岗位所在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统一评审后聘用。
(二)副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五级、六级、七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2∶4∶4。
设置时主要考虑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品牌(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中心)、精品课程、教学与创新团队、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由学院(部、中心)初评后推荐,由学校组织复评后聘用。
(三)讲师岗位讲师岗位分为八级、九级、十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3∶4∶3。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核定的讲师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聘用。
(四)助教岗位助教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二个级别的比例为5∶5。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 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 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 生或进修教师的能力, 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 或指导 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
(2)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 组织课堂讨论, 指导实习、 社会调查, 承担课程的辅导、 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政治辅 导员。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2)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3)校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2项或省辖市、厅级科研、工程项目1项的主要完成人 (限前2名)。项目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
(4)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省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 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附件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试行)2009.12. 24 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学院在教师岗位中设十一个岗位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二至四级为教授岗、五至七级为副教授岗、八至十级为讲师岗、十一级十二级为助教岗。
具体如下:一、适用范围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1、热爱祖国,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3、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6、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教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岗位职责1、对本专业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2、在本专业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3、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在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果显著;5、具有领导本专业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学改革、实训和教材建设,承担其它公益活动;6、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二)任职条件基本任职条件:1、教授二级岗位(1)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2)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
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副教授7级国家条件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获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1
课发表论文1
篇以上。
(二)
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
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2
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
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
年以上;或具备上
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
(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
延迟1
年申报;
年度考核、
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
延期2
年申报;
受警告以上处分,
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
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
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
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
二、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三、指导青年教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四、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五、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副教授七级

9、承担聘用单位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10、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40以上。
岗位条件
1、具备《平顶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并被学校聘任,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4、思维活跃,思路清晰,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其他要求
说明:编写岗位说明书的要求是:1、一岗一书;2、岗位按照单位的内设机构进行归类;3、本表用A4纸打印。
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ZJ07001
岗位名称
副教授
所在部门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七级
岗位职责
1、每年担任2门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其
2、承担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注重学生智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好。
4、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工作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积极进行教研活动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成绩。
6、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它科研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7、指导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
副教授讲师助教上岗条件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十二级)上岗条件
副教授五级岗位上岗条件
副教授六级岗位上岗条件
副教授七级岗上岗条件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
讲师八级岗位上岗条件
讲师九级岗位上岗条件
讲师十级岗位上岗条件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助教十一级岗位上岗条件
助教十二级岗位上岗条件
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聘期目标和岗位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岗位聘用条件、聘期指导目标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精神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
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
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一)学科建设。
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
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专)科生课程,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
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四)社会服务。
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一)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专)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讨论稿)一、岗位聘用条件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取得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副教授岗位聘用条件1. 基本条件(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每年至少主讲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且每门课程的课时不少于3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对第二类“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按照《湘潭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双肩挑”人员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2)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3)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2. 副教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1)任现职15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2)任现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符合下表中任意1项条件;(3)任现职5年以上不足10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4)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3项。
首次聘用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3. 副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1)任现职满10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2)任现职5年不足10年,符合下表中任意1项条件;(3)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下表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
首次聘用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4.副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副教授任职条件,在副教授岗位任职并履行职责。
三、讲师岗位聘用条件1. 基本条件(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每年至少主讲一门以上课程,且课程的课时不少于3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3)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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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四级、副教授七级的岗位聘用条件摘自《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
1.教授四级岗位条件
(1)讲授过1门以上本科生必修课,教学效果好;
(2)以学校为第1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5篇以上,被SCI、EI、ISTP、SSCI 收录、CSCI、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
(3)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纵向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课题1项(经管类7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4)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正高级职务不足五年的,可依据近五年成果计算;具有学士学位教师担任正高级职务不足七年的,可依据近七年成果计算)。
①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②获得国家科技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3)或三等奖(排名前2),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③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或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艺术类专业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并获得相应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国家级前2名、国际级前3名);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称号;
⑤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以上奖励。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成果达不到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但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好,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经院(系)聘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首次岗位聘用时仍可受聘四级教授岗位。
2.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1)讲授过2门及以上课程(至少有1门为本科生必修课),教学效果好;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①项为必备条件,第②、③、④、⑤项具备其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副高级职称不足两年的,依据近两年成果计算;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副高级职称不足五年的,依据近五年成果计算;具有学士学位教师担任副高级职称不足七年的依据近七年成果计算)。
①以学校为第1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5篇以上,其中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以上,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I、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5篇论文中有4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亦可);或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I、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以上(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公开发表3篇核心期刊论文亦可),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著作;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过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教学科研课题1项(含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并完成累计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课题1项(经管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③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地市级科技三等奖排名第1或二等奖排名前2或一等奖排名前3;或者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5或一等奖及国家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一等奖排名前5或特等奖及国家奖获奖证);
④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3名)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艺术类专业教师作为
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省部级第1名、国家级前3名、国际级前6名);
⑤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称号。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成果达不到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但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好,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经院(系)聘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首次岗位聘用时,仍可聘为七级副教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