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记录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记录

编号:Q/018 版本号:B/0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记录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名称:批号: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1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理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化学原料及配剂。 二、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目前,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规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和《麻黄素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规定》等。 三、我国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有哪些?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目前,我国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有23种和1个麻黄素类物质,具体是: 第一类(12种和1个麻黄素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胺、麦角酸、麦角新碱、麻黄素类物质(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

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羟亚胺; 第二类(5种):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6种):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类。 四、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有何危害? 目前,我国管制的绝大多数易制毒化学品都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试剂,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日常生活。但是,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就可用于制造毒品,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诱发犯罪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甚至影响国家安全和稳定。特别是麻黄素、伪麻黄素、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醋酸酐等易制毒化学品是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如果没有则很难制造出毒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更为严重、直接。因此,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压缩毒品产量的源头之举,是有效解决毒品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在整个禁毒工作中处于基础性、源头性地位。 五、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措施有哪些? 当前,我国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即将列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管理规定 1.1.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1.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盐酸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1.1.3.编制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 1.1.4.职责与分工 建立三级安全管理制度(供应科、车间、工段),落实专人管理。 主管部门:安全科。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 供应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仓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产科、热力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1.5.内容与要求 1、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及时办理购买许可证,方可采购。购买时不能超出购买许可证规定的数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购买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在购买盐酸时一律用汇票,承兑汇票付款,不得用实物和现金交易。所有购买盐酸的各项证明、票据,必须保存两年,不得丢失、损坏。供应科每年3月31日前将购买盐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 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3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按照盐酸管理台账的要求,做好出入库登记,不得弄虚作假。如盐酸被盗和亏库严重,应及时报公安机关,查明原因,防止流失。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xx造有限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部门和安保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四条安保科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采购时需在网上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方的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方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5)供应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6)购销合同; 第五条采购部所办理的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采购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厂。 第九条采购部应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相关内容做好上报和登记,未按时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私自在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情况下,采购、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经公安机关检查存在未备案先使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物流部危化库库管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台账)簿上签名。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3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安保部。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由安保部协调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案报案。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单位(车间、工段)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并至少保存2年。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两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027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Use of precursor chemic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方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保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有: ①、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

检修,保持完好。 ②、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③、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配备必要的医药箱,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7、领用人下班时,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锁进保险柜。 8、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9、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徐州中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管理规定 1.目的 遵照EHS管理体系对剧毒物品管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求,公司制订易制毒、剧毒品的管理规定,通过严格执行易制毒、剧毒品的管理规定,达到对易制毒、剧毒品的规范管理的要求。 2.范围 工厂目前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H2SO4);盐酸(HCL);丙酮三个品种(属第三类),剧毒品为POCL3,本标准适用于分厂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的领用和废瓶回收管理。 3.参考 无 4.定义 工厂目前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H2SO4);盐酸(HCL);丙酮三个品种(属第三类),剧毒品为POCL3。 5.职责 按国家及工厂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管理网络,落实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和准确记录台账,库房标识醒目,实行封闭/分开隔离保管。 各工段负责本工段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的领用和废瓶回收管理。公司负责检查及考核。 6.控制要求 6.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6.1.1管理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6.1.2使用部门、人员:扩散工段、光刻工段清洗作业人员 6.1.3计划及领用管理: 6.1.3.1材料员根据下月生产计划需求于本月度28日前,制定出下月易制毒化 学品材料申购计划,报公司采购部门(转相关专管部门)审核、批准。 6.1.3.2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和存储,必须严格按公安部门要求,建立专门的记 录台账,做到“四清”—账清、物清、资料清、标志清。 6.1.3.3综合生产班人员开具领料单到公司化工库申领。工厂化工库发料到分厂 后,与综合生产班人员当面交接,并由综合生产班人员(化学品保管员、 综合生产班当班人员)双人确认、记录,然后上双锁分别存放于平台下封 闭、隔离存放点内。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采购部和管理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四条采购部采购员使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采购时需在网上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方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5)供应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6)购销合同; 第五条采购部所办理的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采购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厂。 第九条采购部应按《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相关内容做好上报和登记,未按时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私自在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情况下,采购、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经公安机关检查存在未备案先使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上签名。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管理部。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管理部,由管理部协调采购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单位(车间)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各单位安全员须到现场进行监督,领用人、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台账上签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并至少保存2年。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单位(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公司是经营过程中使用到丙酮等属于非药品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等属于非药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具有指具有腐蚀、易制毒等特性,并在贮运和使用过程潜伏着极大事故隐患的化学物品。为了加强丙酮、硫酸等有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对硫酸、甲苯等有毒化学品在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的不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望员工认真实施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贮存。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职责 3.1质量保证部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管。 3.2采购员负责按制度采购。 3.3使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1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确定2名专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专管员、使用人员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使用易制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b、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

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店铺办公室设有保健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4.5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5.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5.1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5.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 5.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人。 5.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 5.5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6.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6.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 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运输与装卸、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观澜科技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存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五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它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参加相关岗位工作。 第七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每月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由使用部门向供应部提出申请,研发中心与具有易制毒化学销售资质的单位签订买卖协议后,应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后,方可采购。实际采购数量不得大于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数量,实际采购日期不得超过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日期。采购品名、数量要与我公司办理的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供货单位、品名和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盐酸)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PMC部和行政人事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PMC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PMC部和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四条PMC部采购员使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采购时需在网上上传如下材料:(1)供应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方的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方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5)供应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6)购销合同; 第五条PMC部所办理的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PMC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厂。 第九条PMC部应按《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相关内容做好上报和登记,未按时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私自在未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情况下,采购、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经公安机关检查存在未备案先使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法律刑事责任。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物资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台账)簿上签名。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协调PMC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案。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车间、工段)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单位(车间、工段)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各单位安全员须到现场进行监督,领用人、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并至少保存2年。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职责

编号:SY-AQ-0014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职责Responsibilities of departments using precursor chemicals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职责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遵守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安全、依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对本岗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易制毒化学品只能用于正常生产活动,绝不用于制造毒品或非法添加至食品、药品。 三、严格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制度,未经审批不得随意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领出未用完的易制毒化学品,要于当日交回库房保管,不得在本部门暂存。 四、使用有毒有害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做好符合有关要求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严禁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转卖易制毒化学品。

六、提前做好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主管部门及其专管员审核后,报公司采购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七、易制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及时交库管员统一保管,不允许随意乱扔乱放,严禁私自外卖或流失到厂内其他部门。 八、经常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掌握必要应急知识等。 九、自觉接受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分管领导、主管部门、专管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给予公司内部处罚措施的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 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2、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3、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四、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5、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6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8、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9、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10、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

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1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1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1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1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1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16、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15、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1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纯经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单位:山东xxx 化工有限公司时间:2015年2月21日

目录 1、采购管理制度 2、装卸与运输管理制度 3、销售管理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5、信息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制度 6、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7、副经理安全岗位职责 8、采购、销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单位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甲苯、丙酮。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45号)、《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安监总厅[2014]70号)和《禁毒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公司只负责开具危险化学品供应、销售单据,不接触易制毒化学品、不生产、不储存易制毒化学品,所有货物装卸、运输均依托供应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 一、采购管理制度 1、必须依法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手续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 2、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将相关资质证明留存备案并向供货方索要。 3、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向供货方索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备案。 4、建立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档案,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管理协议,明确每笔货在装货物环节双方的职责及义务,明确供应商人员在装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由供应商负责;明确必须在装车前向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提供所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账,如实记录供应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供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 6、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范围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当需要采购许可或备案范围外的品种或者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要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变更手续。企业不再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要及时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禁止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8、禁止用现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9 、详实向安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10、严格执行购买、运输、销售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运输、装卸货管理制度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单位档案。查验并留存运输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通行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罐车检验报告书、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 2、与具备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必须明确: ①装、卸车现场的作业安全由供货商、用户、运输公司负责;②在装货、运输、卸货过程中发生事故,分别由供应商、运输单位、用户负责,③明确运输单位对以下事项负责: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辆做到按照运输种类专车专用、设安全告示牌;在运输中,易制毒化学品包装应牢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明确严禁超装、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规章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安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 仓储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做好出入库情况,做到账物相符。 生产车间、质控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具体责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规定。 四、控制程序 (1)购买管理 1、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提报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名及数量,报总经理审批。 2、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计划,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索取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将购销合同及供货方经营资质报安全环保科。 3、安全环保科根据购销合同及相关供货方经营资质,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2)入库管理 1、供货方将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公司仓库,由保管员、采购员、送货员共同进行货物验收,认真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环保科作出相关处理。 2、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环保科作出相关处理。 3、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保管员和送货员共同在现场验证,严禁偷放、偷排易制毒化学品,防止丢失、偷到现象发生。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4、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做好购买台账、入库登记台账。保管员、采购员、送货员共同签字确认。 5、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第二类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修订)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4.07.29 生效日期: 2014.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编辑提示:官方尚未发布修改后的完整版,本文由威科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整理呈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七条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66022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针对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法人代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处处长为总公司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公司购买和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只供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需要时使用,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处负责购买。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对卖方资质进行确认,证照合法方可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两个以上的人员随车押运。

易制毒化学品及试剂管理规程(GMP)

易制毒化学品及试剂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本公司生产及质量管理所使用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及试剂的管理。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以易制毒试剂及化学品。 职责:生产部经理、仓库保管员、化验室主管、化验员、采购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1.1.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丙酮、三氯甲烷、盐酸、………… 1.2.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1.2.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 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 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1.2.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1.3.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 开作业场所。 1.4.其他安全要求: 1.4.1.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 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1.4. 2.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办公室设有保健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 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4.3.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 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负责人、专管员和使用人员岗位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建立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制度职责上墙,分工责任明确。 2、制订本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自律行为和懂法、守法意识。 3、落实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岗位责任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储存等过程中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实及时地记录好台帐,做好数据统计,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备,并保存好有关证明材料备查。 4、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每月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仓库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对库存物料进行盘点,保证帐物相符,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查处。 5、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6、做好年度考核评比工作,落实奖惩措施。对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的人员给予处罚。 7、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协会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和隐匿。

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专管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具备上岗资格证 2、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使用和储存的管理工作,实物和帐目上交下接要有记载,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3、负责对采购得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核对、数量、质检报告进行检测,查验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试剂室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采购前要检查试剂室是否通风,干净,使用后也要及时地对地面进行清扫。 5、必须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的的性质,并按要求分类存放,性质不同的物品不得同柜混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试剂室内使用移动电话等。 7、试剂室内外严禁火种,并隔绝热源。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10-17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方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保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有: ①、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

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②、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③、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配备必要的医药箱,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7、领用人下班时,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锁进保险柜。 8、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9、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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