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被非法利用制造毒品或者有毒化学物质的化学品。
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滥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旨在帮助机构或者组织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和监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滥用,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依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的防范和监控体系,减少易制毒化学品滥用的风险。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是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政府机构。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应当坚持管控、教育、预防、打击的原则,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管制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被盗窃、丢失或滥用。
第九条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控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处理,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第十条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监控和执法工作。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政策;2. 监督和指导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确保其合法合规;3.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和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行为;5.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十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并正确履行申报、备案和报告的义务。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易于用于制毒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黄碱、氯化氢、硝甲西泮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第六条具体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专门设置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岗位,有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三)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能够正确判断、处理相关问题。
(三)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在职和定期培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条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对于需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立健全物品登记和台账制度,准确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二)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与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权限。
(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及存放场所管理,确保安全存储和防火防爆措施到位。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章机构设置1.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政策、标准和流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保障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的执行。
2.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事务,包括许可审批、监督检查、事故应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审批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许可申请;- 定期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组织和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四章使用许可1. 使用许可的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使用申请表;- 相关资质证明;- 安全措施方案。
2. 使用许可的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对使用许可申请进行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 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质;-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目的和用途;- 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3. 使用许可的发放经过审批通过的使用许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发放。
使用单位或个人收到使用许可后,方可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安全措施的制定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案,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措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环境安排;- 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安全培训和教育;- 事故应急预案。
2. 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储存、操作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也应得到重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 安全培训和教育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销售和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制造毒品、爆炸物或其他危险品等安全威胁性的化学品。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原则是“责任制、科学管理、全员参与、预防为主”。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控制范围。
第六条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二)编制采购计划,报经相关领导审批;(三)发布采购公告,开展供应商询价、比价或公开招标工作;(四)对报价或投标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五)拟定采购合同,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六)付款并验收采购品。
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专人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管理制度;(二)分类存储,根据化学特性和危险性等级进行区分存放;(三)定量存储,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数量;(四)防火防爆,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五)禁烟禁火,存储场所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六)保持通风,保证存储场所空气流通;(七)标志标识,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位置和危险警示标识。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要求:(一)存储环境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二)存储容器要完好无损,符合防腐防爆要求;(三)存放区域要干燥、通风、防潮,并放置警示标识;(四)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储,避免交叉污染;(五)存储场所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处方管理办法》(卫政部令〔2007〕第53号)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2号)三、名词定义1.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
四、内容1.医院向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线上采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医院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采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禁止现金或实物交易。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应当双人验收,做到账物相符,记录完整,记录保存药品的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与麻醉药品管理要求基本相同,存储于麻醉药品柜内,纳入麻醉药品管理程序。
6.存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专库或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入库、出库双人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7.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院开具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处方。
8.盐酸麻黄碱注射液、麦角新碱注射液处方开具按麻醉药品管理要求执行,处方保存3年。
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核查、发货、送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10.在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
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同时按《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进行报告。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的监管,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要求1. 确保经营者具备资格所有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定期报告和备案所有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并进行备案。
3. 规范进货和销售所有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进货来源和销售对象进行严格核实和备案。
4. 加强存储和运输安全管理所有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和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专门的存储仓库和车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加强监督和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将定期对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其合法经营和符合管理制度要求。
三、管理措施1. 强化控制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对准入条件、进货和销售的限制等,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使用。
2. 加强宣传教育相关主管部门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提高其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的重视和遵守程度。
3. 加强信息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将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包括对从业者的信息登记和追溯、进货和销售的信息记录等,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4. 加强跨部门合作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卫生、环境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的协同监管。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按照需要进行修订,修订事项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易制毒化学品是指那些可以用于非法生产毒品或者危害社会安全的化学物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保护公众利益,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和使用行为,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被滥用。
2. 定义2.1 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或者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化学物质。
2.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是指生产、存储、销售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3. 法律法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危害预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监控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原则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4.1 风险评估原则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预防为主原则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分子获得和滥用。
4.3 合法合规原则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合法生产、存储、销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行为。
4.4 责任追究原则对于违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措施5.1 产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建立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产权管理制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
5.2 购买限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对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性和使用目的的合法性。
5.3 储存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储存温度、湿度等要求,以及储存容器的选择和标识等。
5.4 运输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者应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进行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意外和泄漏事故。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一、背景介绍易制毒化学品是指那些可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品一旦被滥用,将对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地管理、控制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滥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目标、原则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展开论述,力求构建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滥用,保护社会安全。
2. 制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
3. 保障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和便捷性。
三、管理原则1. 法律原则:依法管理,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2. 综合管理原则: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通过多部门合作、跨部门协调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3. 预防原则:以预防为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使用。
4. 公正原则: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效率原则:采取高效、便捷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提高管理效率。
四、管理措施1. 法律法规制度建设(1) 制定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2)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3) 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的注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和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
2. 生产环节管理(1) 强化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2)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核准制度,确保合法生产和流通;(3)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流通环节管理(1) 建立健全的流通环节监管制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正常流通和使用;(2) 对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销售记录和台账制度;(3)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 使用环节管理(1) 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用途和范围,禁止非法使用;(2)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登记制度,对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3) 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法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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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
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
3、职责
3.1 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2 商务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程序
4.1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在危险品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存放于指定位置,实行双人双锁。
易制毒化学品应加强日常养护、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安全。
4.2 储存规程
4.2.1 储存方式:分类储存。
4.2.2 储存场地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2.3 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
4.3 养护管理
4.3.1 通风:保证在库易制毒化学品性质稳定,仓库靠应每天开窗通风。
4.3.2 检查:出、入库检查是保证安全储存的基础,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帐物卡相符,数量准确,检查内容主要有:
A.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B.验收人员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如货物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
C.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平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商务部作出相关处理。
D.不得超量储存。
E.应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4.3.3 日常检查:易制毒仓库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有:
A.仓库内严禁动明火,特例情况需要在库区用明火必须要根据公司规定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措施。
B.检查堆垛是否稳固,堆垛必须码放整齐、稳固严防货物坍塌造成包装皮损或其它安全事故。
C.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物品有无潮解、分化等。
D.检查库内环境,库房是否漏水等。
E.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失灵。
4.4 易制毒化学品的销毁处理
4.4.1 对于过期,损坏的易制毒化学品需销毁处理的要做好记录,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任有资质的单位负责销毁,做好记录。
4.5 注意事项
4.5.1 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
4.5.2 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剧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置和保管行为,防止剧毒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制度本制度。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管理职责
第二条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购置后向当地公安和安环部门备案。
第三条收存和发放剧毒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第四条剧毒化学品应分类摆放,盛装毒品的容器要贴上明显标记和品名。
第五条盛装剧毒化学品的空瓶容器,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第六条剧毒品应隔离存放,严格执行“无双”制度,即:双人验货、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
第三章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七条接触毒品,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和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各种酸类,容器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和震坏,以免酸液溅出损伤人身和衣服。
第八条搬运剧毒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以防容器损坏,造成污染。
万一容器损坏和漏出,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里,由专人统一管理,保管人员应具有毒品管理的安全知识。
第十条剧毒化学品库内严禁烟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剧毒化学品存放要通风良好,并配备完好的器材。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存放在一起,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