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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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奥鹏学习中心合作高校招生专业汇总表(按院校)

教育部奥鹏学习中心合作高校招生专业汇总表(按院校)
中专起点本科
5年
5年
教育部奥鹏学习中心合作高校招生专业汇总表(按院校)
庄河电大奥鹏学习中心同时获得下列高校的授权招生
序号
院校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习期限
学分
主推专业
18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应用心理学(文科类)现代教育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类)
专升本
3年
2~5年
80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现代教育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心理学
教育部奥鹏学习中心合作高校招生专业汇总表(按院校)
庄河电大奥鹏学习中心同时获得下列高校的授权招生
序号
院校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习期限
学分
主推专业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权限浙江省且面向行业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设计)
高升专
3年2~5年78来自85法学、工商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设计)
2
浙江大学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会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英语(经贸方向)、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护理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升本
2.5年(护理学3年)
2~8年护理学3~8年
75护理学85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英语(经贸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2~6年
80
学前教育
会计学、房地产经营管理、法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与市场营销方向)、园林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精)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精)











(盖章)年月日
注:⑴中小学继续教育情况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复核,县教育局人事科审定,其中中学中级以上职务教师须经市教育局高教处审定。⑵参加各类继续教育要附有关证明材料(学分卡号、通知、证书等证明);⑶本登记表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各类继续教育有关证明材料粘贴处
(学分卡、通知、证书、证明等)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学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学历
职称
行政职务








培训起讫时间
培训内容
学分
学分卡号
办班单位
(以上由本人填写)






(盖章)年月日
经核该同志学年(年月至年月)已取得学分。
教师培训机构(盖章)复核人:
年月日
县教育局人事科审定意见
(盖章)年月日

继续医学教育检查样表

继续医学教育检查样表

表1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年度:2007年说明:本表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城市社区、乡镇卫生院和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省继教办,各市按属地管理逐级汇总上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汇总到“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1)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上报数据汇总到“各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2)后连同表2-1一并报省继教办。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年度:2008年说明:本表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城市社区、乡镇卫生院和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省继教办,各市按属地管理逐级汇总上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汇总到“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1)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上报数据汇总到“各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2)后连同表2-1一并报省继教办。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年度:2009年说明:本表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城市社区、乡镇卫生院和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省继教办,各市按属地管理逐级汇总上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汇总到“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1)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上报数据汇总到“各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2)后连同表2-1一并报省继教办。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年度:2010年说明:本表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城市社区、乡镇卫生院和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省继教办,各市按属地管理逐级汇总上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汇总到“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1)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上报数据汇总到“各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表2-2)后连同表2-1一并报省继教办。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书 V1.3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书 V1.3

甘肃卫生科教平台—CME(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学分登记(录入)、审验上报、打印验证汇总表操作手册继续医学学分管理系统登录方法:方法一:登录甘肃省卫生厅官方网站,在首页右侧点击“甘肃省卫生科教管理平台”链接进入卫生科教平台网站,再点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进入登录页面。

方法二:直接在网页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 访问卫生科教平台,点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进入登陆页面。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简要流程:一.建立(添加)科室()1.依次点击展开功能菜单下的“下属机构管理—科室管理”,并在“单位”树形菜单框中选中本单位名称(不是科室名称),再点击“添加”按钮进行科室的添加(如下图):2.在弹出的添加科室信息窗口中填写科室名称、科室登陆密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添加(如下图):注意事项:a.点击选择下属机构管理中的“科室管理”后,务必点击“科室”下的本单位名称,再点击“添加”按钮;b.请勿删除或更改“无科室”科室,该科室中可归类暂时未分配科室的人员,如“无科室”中有人员,请及时将该人员分配至相应的科室中;二.把人员添加、归类到对应的科室1. 依次点击展开功能菜单下的“人员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并在“单位”树形菜单框中选中本单位名称(不是科室名称),再点击“添加人员”按钮进行人员的添加(如下图):2.在弹出的添加人员信息窗口中填写基本信息(必填项)和其他信息(选填项,)后,点击“添加”按钮即可保存(如下图):注意事项:a.点击选择人员管理中的“人员信息管理”后,务必点击“科室”下树形菜单中的本单位名称,再点击“添加”按钮;b.将离职、退休、调离至其他单位或不认识的人员的人员状态改为“注销”;c.添加人员信息时,务必填写真实信息,证件号码须填写新18位身份证号码;d.添加人员时,若提示“证件号码已被使用”提示时,则表示该身份证已经注册有账号,如若在本单位人员信息管理中未找到该人员,则表示该人员信息在其他单位或已被注销;解决方法:①.登陆个人学习平台(),在登陆窗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如不知道密码,可在“查询账号/密码”中查询),在“完善我的信息”一栏中,修改单位名称,点击保存。

报名登记表汇总第二门主修

报名登记表汇总第二门主修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2004年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笔试报名登记表注:1、请在选报考试科目栏中打“√”,必修和选修课程每人累计报考不得多于两门,其中传染病知识必修课限报一门;2、本表一式两份填写,一份报市卫生局,另一份由医疗卫生单位作为录入数据参考并存档。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还另需注意:(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法.doc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医院有品牌、学科有特色、个人有专长”的强院理念,创建学习型医院,适应我院医院文化建设理念,用精湛的医疗技术服务于病人,奉献于社会,对我院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全面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的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制度化培训后的卫技人员,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技人员(含临床、药学、检验、超声、影像、病理等)、护理为师级及以上护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三级管理。

第六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是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组织。

小组在院委会和党委会的领导下,由负责科教的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能是:(一)指导各级继续医学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二)制定和修改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三)评审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统一上报的依据;(四)审核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课件;(五)对本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奖励。

第七条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人员负责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的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方针、政策;(二)研究和拟订院继续医学教育的3年规划和实施细则;(三)组织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院内学术讲座,发布各级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四)管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档案材料;(五)学分档案管理(Ⅰ类学分上报和Ⅱ类学分的登记);(六)组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七)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教材及课件的编写、出版;(八)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成效信息及奖励。

201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共5项) .doc

江阴市人民医院
郭留萍
5月10日-11日
5
200
15
19-01-14-03-1
基层医院产科急救护理管理培训班
江阴市人民医院
包理丽
6月14日-15日
5
200
16
19-01-14-05-1
CSSD区域化管理研讨班
江阴市人民医院
刘娅萍
5月18日-19日
5
150
17
19-01-15-02-1
基层医院科教管理问题与对策研讨班
刘鹏飞
5月11日-12日
5
200(100)
送教下乡
3
19-01-03-02-1
气道炎性疾病与肺部肿瘤诊治新进展
江阴市人民医院
刘澄英
6月8日-9日
5
200
4
19-01-04-02-1
肺部小结节诊治进展学习班
江阴市人民医院
黄斌
7月20日-21日
5
150
5
19-01-04-12-1
中西医结合防治皮肤病传承与创新学习班
201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共5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举办起止日期
拟授学员学分
拟招生人数(基层)
备注
1
2019020301021
急性冠脉综合征的规范化诊治
江阴市人民医院
张华
6月27日-30日
5
150
2
2019020307020
帕金森病诊断与治疗新进展
江阴市人民医院
刘定华
7月12日-14日
江阴市人民医院
龚海
4月25日-26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对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业生涯中持续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实用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医疗卫生人员个人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第七条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学分制度第八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度。

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九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公共课学分和专业课学分。

公共课学分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等;专业课学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科研能力等。

第十条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应当完成不少于25个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

其中,公共课学分不少于10个,专业课学分不少于15个。

第四章培训内容第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一)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二)临床实践和经验交流;(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四)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五)其他与医疗卫生相关的知识。

第十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应当根据医疗卫生人员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培训班、研讨会、学术讲座、临床实践、远程教育等。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三条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择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十四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当经过审核批准,由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或者管理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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