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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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实践

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实践

一、引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其中,继续医学教育在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实践成果及未来展望。

二、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历程1. 初创阶段(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处于恢复和发展的阶段。

在这一时期,继续医学教育主要依靠国内外医学专家的讲学、研讨和学术交流等形式开展。

这一阶段,继续医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医务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 发展阶段(1979-199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逐步从单一的学术交流向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1988年,国家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继续医学教育进入了规范化发展阶段。

3. 成熟阶段(2000年至今)进入21世纪,我国继续医学教育进入成熟阶段。

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继续医学教育格局。

国家加大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的实践成果1. 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医学教育为医务人员提供了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平台,使他们紧跟医学发展步伐,提高诊疗水平。

据统计,经过继续医学教育,我国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提高,诊疗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2. 促进医学科技进步继续医学教育有助于医务人员了解国内外医学研究动态,激发创新意识。

许多医务人员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推动医学科技进步。

3. 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继续医学教育不仅关注医务人员个体,还注重提高医疗机构整体管理水平。

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医疗机构能够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继续医学教育有助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医院医务人员在完成基本医学教育之后,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的终身医学教育,包括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灵活多样地开展教育活动。

第四条医院应当将继续医学教育纳入到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保证必要的教育资源和经费投入,促进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负责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确定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三)组织实施医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四)对医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五)负责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处理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当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室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三、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与学分要求第八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医院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

一类学分包括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等;二类学分包括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操作示教、外出进修学习、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及成人毕业后再教育等形式的活动。

第十条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具体要求如下:(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类学分20分,鼓励参加一类学分学习;(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5分,二类学分不低于15分。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摘要: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概念和重要性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标和分类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式
四、继续医学教育的成果评估
五、我国继续医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
正文: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是为了满足卫生技术人员在职业生涯中持续学习的需求,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继续医学教育的概念、目标、实施方式、成果评估以及我国继续医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概念和重要性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在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卫生技术人员为提高专业素质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的教育活动。

继续医学教育对于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标和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标包括: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培养创新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可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专业课程、专项课程等。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式包括:面授课程、远程教育、学术会议、临床实践、进修学习等。

这些方式旨在让卫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四、继续医学教育的成果评估
继续医学教育的成果评估主要包括:学习成果评估、教学效果评估、课程质量评估等。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卫生技术人员的学习状况,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的持续改进。

五、我国继续医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继续医学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课程设置不尽合理、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学习积极性不高等。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4版)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4版)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24版)(试行)为加强和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管理,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二、可授予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指具有明确教学目标和考核评价手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包括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体现先进性、前瞻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定期发布项目申办要求,广泛征集各地优质资源。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等按要求推荐。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遴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布,供各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

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重大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根据需要适时公布。

推广项目主要包括面向基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以及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学技术新进展等各类专项培训,各省级卫生健康委按要求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省级卫生健康委可结合实际,设立本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

(二)进修学习指经用人单位批准,脱产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出国学习,或参加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的各类专项培训等。

(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指经用人单位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历(学位)教育等。

(四)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指以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多学科诊疗、教学病例讨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等形式开展的实践锻炼,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模拟场景的各类实操培训班,以研讨学术问题为核心的各类研讨会、工作坊、学术会议等学术研讨活动。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在医学领域,教育是医生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继续医学教育(CME)是指医生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后,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来更新和拓展自己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好医生是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医疗水平以更好地服务患者的典范,而继续医学教育正是他们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CME的重要性继续医学教育对于医生来说至关重要。

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生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以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

参加CME活动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最新的医疗发展和治疗方法,提高诊断和治疗患者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帮助医生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提高个人职业发展。

CME的形式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包括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在线课程等。

医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CME形式,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

此外,许多医疗机构和学术机构也会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CME活动,医生可以通过这些活动来满足自己的继续教育需求。

好医生的特点好医生通常具有持续学习的习惯,他们不断追求卓越,始终保持谦逊和敬业的态度。

在医疗环境中,面对患者的状况千变万化,好医生需要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灵活的应变能力。

通过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好医生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医学知识,提高自己的临床技能,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结语继续医学教育对于好医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好医生才能在激烈的医疗竞争中脱颖而出,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希望每一位医生都能重视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成为真正的好医生。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摘要:1.继续医学教育的定义和目的2.继续医学教育的政策规定3.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方式和学分获取4.继续医学教育的具体实践5.继续医学教育的意义和作用正文: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在结束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步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根据国家对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每人每年都需要参加与本人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 分,其中I 类学分5-10 分,II 类学分15-20 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 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 分。

I 类学分和II 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方式主要包括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

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让每个卫生技术人员都有机会学习到本人专业相关的学科,并可申请到国家级的I 类学分和II 类学分。

面授继续医学教育则通过实地参加培训班、学术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的具体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课程,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二是参加学术会议,交流学术研究成果,拓宽视野;三是参与线上学习,通过互联网学习平台学习相关课程,获取学分;四是参加实践操作,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继续医学教育对于卫生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通过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可以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为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CME)是医学领域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临床能力,确保他们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并应用于实际临床工作当中。

本文将探讨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目的、形式和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继续医学教育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医学知识和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医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医学理论、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案,以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医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医学进展,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与专家、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从而不断提高临床决策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医生终身学习。

医学教育不应该仅限于大学阶段,医生们需要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医疗领域的不断演变和进步。

继续医学教育致力于通过不同的学习方式,如学术会议、研讨会、在线课程和定期刊物,为医务人员提供适宜、灵活的学习机会。

通过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医生们可以增加对疾病的认识、提高诊断和治疗能力,并了解最新的医学研究和临床指南。

继续医学教育以多种形式存在。

其中,学术会议是最常见形式之一。

学术会议为医务人员提供了与同行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分享和专家讲座的平台。

此外,研讨会也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部分,通过小组讨论和问题解决的方式,提升医务人员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线课程也在继续医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医生们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和兴趣选择相应的在线课程,进行自主学习。

此外,定期刊物和电子书籍也是医务人员获取最新医学信息的重要途径。

继续医学教育对医务人员有着积极影响。

首先,它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通过参与不同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医生们可以及时了解到最新的医学进展,提高对疾病的认识和判断能力。

其次,继续医学教育有助于改善医生的患者管理技巧。

医生们可以通过学习最新的临床指南和治疗方案,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CME)是医学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不断更新和提升医务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医疗服务。

在CME中,学分是衡量医务人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成果的重要标准。

其中,I类学分通常指的是通过参加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所获得的学分。

要获得I类学分资格,医务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他们必须参加由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内容涵盖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

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项目参加。

其次,医务人员参加项目后,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这些考核可能包括笔试、实践操作、病例分析等形式,旨在检验医务人员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只有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的医务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I类学分。

此外,医务人员还需要注意学分的有效期限和累计要求。

一般来说,I类学分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的学分将不再被认可。

同时,医务人员也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累计要求,以满足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的需要。

总之,获得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是医务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通过参加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并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和考核,医务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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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统计报告与评估办法(试行)
转发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的通知
红卫科教发【2013】231号
继续医学教 育的对象
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 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扩大到初级职称卫生
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 参加临床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的初级人员,分别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定进行。 乡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照《进一 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 要求开展。
副高级及以上 卫生技术人员 护理、 公共 卫生 类专 业人 员的 学分 具体 要求
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分 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 于10分,II类学分10分 I、II类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 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每年 学分数不低于15分
项目学分不低于12分, 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
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 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 定的教材、杂志、音 像、光盘等形式的继 续医学教育自学资料, 学习后经考核合栺, 按委员会规定的学分 标准授予学分。
在经认可的刊物(包 括增刊)上发表论著 和综述,发表当年按 一下类别计算学分。
期刊类别
国际学术刊物 具有国际标准刊物 (ISSN) 具有国内统一刊号 (CN)的刊物 省级学术刊物 地市级学术刊物 内部刊物
II类 学分
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 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 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 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自管学分授予标准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 有关知识,应先定出 自学计划,经本科室 领导同意后执行。 完成自学计划,写出 综述幵在科室交流, 每2000字授予1学分。 每年最多不超过3学 分。
以上各项及参加在职学历(学 位)教育、卫生支农、公立医 院支援社区卫生、进修或援外 医疗队,均由单位继续教育主 管部门负责审定学分。
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 剂等卫生专业人员。 护理、公共卫生类专业人员。
项目学分 不低于15 分
可通过远程 学习获得 不要求必须 获得I类学分
着重加强基 本实践技能 和相关基本 知识培训
以新理论、 新知识、新 技术和新方 法为重点
掌握本专业 前沿动态
以卫生部《乡 镇卫生院卫生 技术人员培训 暂行规定》 《乡村医生在 岗培训基本要 求》中规定的 内容为主
初级卫技 人员
中级及以上 卫技人员
正高级卫技 乡镇卫生院卫技 人员 人员和乡村医生


2
均可通过远 程学习获得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项目学分
不低于20分 I类学分不低 于15分,远程 学习I类学分不 超过10分 II类学分5分 ,可通过远程 学习获得
自管学分
自管学分5 分 其中自学 学分不超过3 分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 药剂等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 学分分类
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分分为 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 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相互代替。
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 照继续医学 教育活动, 分为I类学分 和II类学分
其他
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 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 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 援社区卫生等。
组织实施继续 医学教育活动
审查和登记继续 医学教育学分
管理继续医学教 育文件档案和继 续医学教育证乢
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年初对卫生技术人员 上一年度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项目学分内容包括: 学习班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举办日期 、形式、学分数、认 可部门等。
自管学分内容包 括:论文论著、 科研活动及单位 学术活动等。
II类 学分
州、市级继续医学教 育委员会评审、公布 的项目。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 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 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 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 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 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 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幵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备案的项目。
第一作者
5学分 4学分 4学分 3学分 2学分 1学分
第二作者
4学分 3学分 3学分 2学分 1学分 0.5学分
第三作者
3学分 2学分 2学分 1学分
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或 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 果,在立项或通过鉴 定的当年按以下标准 授予学分。
课题或成 果类别
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 汉字授予1学分。
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 告、专题讲座、技术操 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 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 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 授予0.5学分。 所授予的该类学分, 全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临床病理讨论会、多 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 会、大查房,每次主 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 加者授予0.2学分。 所授予的该类学分, 全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国家级课题 或成果 省、部级课 题或成果 市、厅级课 题或成果
课题组成员排序(其余类推)
1 5学分 4学分 2 4.5学分 3.5学分 3 4学分 3学分 4 3.5学分 2.5学分 5 3学分 2学分
3学分
2.5学分
2学分
1.5学分
1学分
出版医学著作,出版当 年按每编写1000字授 予1学分。
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 题调研报告,每3000 字授予1学分。
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审验。
州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乡镇卫生院 学分验证一年进行一次,
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学 原则上不补验! 分审验。
县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的
学分审验。 审验合栺者由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发放学 分验证合栺证。
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组织
应为卫生技术人员参 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 必要条件,成立继续 医学教育领导小组, 建立管理机构
50~70年代
第二阶段:为“探索试点阶段”,1987年国家颁发了《关于开 展大学后继续医学教育的暂行规定》,1988年浙江和吉林省长 春市试点;1991年7月颁布《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随后 天津、上海、福建等11个省市参加了扩大试点工作。
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采取短期进修,在职培训等形式,对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再教育,没有形成CME制度。
3
初级卫生技 术人员 护理、 公共 卫生 类专 业人 员的 学分 具体 要求
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分 项目学分不低于15分,可通过远程学 习获得 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中级卫生技 术人员 护理、 公共 卫生 类专 业人 员的 学分 具体 要求
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分 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 于10分,II类学分10分 I、II类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 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继续医学教育
红河县人民医院科教科 马秀芸 QQ:632475988
内容提要
继续医学教 育发展
解读云南省 继续医学教 育相关文件
云南省继续 医学教育 管理平台
国际通行做法
院校教育
毕业后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
完整的医学教育体系
继续医学教育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缩写“CME”):是大学毕业 后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体系中的 一个高层次的教育阶段。其基本任务是对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进行新理论、新知识、 新技术、新方法的补充、更新、拓宽和提 高,它对于医务人员进行严栺的临床工作 基本训练、掌握有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 本的专业技能,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
育活动幵取得规定的学分。
实行考核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 登记和验 的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卫生技 证制度 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获得的学分情况进行登记审核。
继续医学教育 合栺
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含乡村 医生)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 升、执业资栺定期考核和执业 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学 分达标率应作为考核各医疗卫 生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工作业绩 的必要条件之一。
解读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 相关文件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下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的通知
云卫科教发【2013】2号
1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2
3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4 云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和管理办法(试行) 5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
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自管学分3分
注意
项目学分与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I类学分可以取代II类学分 II类学分则不可以取代I类学分
以上所满足要求的 I类学分及II类学分, 幵未严栺限定为国 家级或省级
注意
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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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单位批准, 凡参加全脱产 专业在职学历、 学位教育,在 规定的学制年 限内,年度学 习成绩合栺者, 视为完成当年 学分。
继续医学教 育的目的
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 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 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 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老年人
婴幼儿
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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