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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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网解读

增量配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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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2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向地区所属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电力业务许 可证(供电类)需要满足许可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招投标之 时,我们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具备的条件、人员、机构等条件没有 硬性要求,但在申请业务许可证之时,我们对资质是有要求的。申请 电力许可证的条件在互联网上是公开的,除了资质和必要的条件,还 有两个要素,一是配电网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另一 个是具有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
安全质量和风险
投资回收(目前投资价值
较高的省市都分布于南网区域,包括广 西、深圳、贵州、云南。其次是宁夏、 四川、蒙西、湖南、陕西、湖北、重庆 这7个省市。而价值较低的省市集中在北
京、安徽、江西、天津)
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管理流程
业主 确定
项目 建设
价格 核定
配网运 营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增量配电网解读
送变电公司 2018.5
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 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鼓励社会 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 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而制定的,《办法》提出,按照管 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和电 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 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
项目核准 项目业主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具备核准条件后向 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及主体 招标结果,按照核准权限核准项目。

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

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

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 / 投资分析摘要说明—对于家庭用户,未来用电采集将以智能电表为基础,连接充电桩、分布式电源和各种家用智能电器,与用户产生更加深层次的互动,实现与用户的用电信息等共享,比如非侵入式用电负荷检测。

通过双向互动实现用户需求侧管理,实现客户对电器的控制。

对于工商业用户,智能电表可以分析企业详细用电数据、用电习惯,从而进行能效管理,节能增效。

随着各地区电网的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系统的引入,高清视频监控、电力智能办公等数据业务发展迅速,电力通信网迎来了网络规模与带宽流量的快速增长。

电力公司的运营环境复杂多样,覆盖沙漠、雨林、高山、沼泽等复杂环境,同时电力生产拥有特有的业务系统,例如继保业务系统、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以及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这些系统对于通信承载有着极其严格的质量与时延要求。

长期来看,电力通信网络建设面临多重问题与挑战。

根据GlobalMarketInsights研究报告,到2024年全球智能电表市场规模将超110亿美元。

全球智能电表的增长主要基于终端客户对准确计费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及不断上涨的能源价格和越来越多的窃电现象。

但由于全球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国家和地区之间智能电表需求不同,因此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系统海外市场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态势。

发达国家技术要求较高,主要参与者包括西门子、埃创、施耐德电气、大崎电机、霍尼韦尔、埃尔斯特集团等。

发展中国家市场竞争格局则较为分散,各个国家和地区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大部分国家的技术标准参照主流国际标准,小部分国家除上述基本要求外,还有本国产品认证的门槛。

由于国际知名企业在该地区没有价格竞争优势,国内企业凭借规模成本和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但海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该电气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11066.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461.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46%;流动资金2604.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54%。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内发改价字〔2019〕939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为规范推进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要求,现将我区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规定投资、运营的增量配电网。

二、对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

参与竞标的主体应同时做出投资规模、配电容量、供电可靠性、服务质量、线损率等承诺,中标主体的相关承诺应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供电服务标准等按年度进行监管和考核。

对于以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采用最高限价法确定配电价格。

用户承担的配电价格最高限价为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扣减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增量配电网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制定分电压等级配电价格,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鼓励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网企业可按照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和市场规则代表增量配电网内用户按其参加的交易品种整合电量打捆参与市场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1.05•【文号】发改经体〔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项目业主确定(一)所有新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二)尚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地方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试点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强行要求获取试点项目控股权,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试点项目。

已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可维持项目各投资方股比不变。

(三)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应由产权所有人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

二、进一步明确增量和存量范围(四)已纳入省级相关电网规划、但尚未核准或备案的配电网项目和已获核准或备案、但在相关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配电网项目均属于增量配电业务范围,可依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视情况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五)未经核准或备案,任何企业不得开工建设配电网项目,违规建设的配电网项目不属于企业存量配电设施。

景德镇电力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

景德镇电力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

景德镇电力电气设备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 / 投资分析摘要说明—在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展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智能电网融合传送解决方案白皮书》,通过深入分析电力综合承载网的关键特性、特殊应用、信息化典型场景,并结合多年电力客户实践案例,提出融合传送解决方案是电力通信承载网既兼容现有业务又面向未来技术演进发展的佳建网方式。

融合传送解决方案通过统一交换技术实现了多种技术的融合,使电力传送承载网从骨干到接入设备实现了多业务统一接入,简化网络,设备归一。

解决方案满足传统电力生产控制业务高质量、高可靠的要求,同时实现视频、办公业务以太高效传送的要求,承载网在不同场景下多种业务长期并存,长期发展的诉求。

在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展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智能电网融合传送解决方案白皮书》,通过深入分析电力综合承载网的关键特性、特殊应用、信息化典型场景,并结合多年电力客户实践案例,提出融合传送解决方案是电力通信承载网既兼容现有业务又面向未来技术演进发展的佳建网方式。

融合传送解决方案通过统一交换技术实现了多种技术的融合,使电力传送承载网从骨干到接入设备实现了多业务统一接入,简化网络,设备归一。

解决方案满足传统电力生产控制业务高质量、高可靠的要求,同时实现视频、办公业务以太高效传送的要求,承载网在不同场景下多种业务长期并存,长期发展的诉求。

随着各地区电网的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系统的引入,高清视频监控、电力智能办公等数据业务发展迅速,电力通信网迎来了网络规模与带宽流量的快速增长。

电力公司的运营环境复杂多样,覆盖沙漠、雨林、高山、沼泽等复杂环境,同时电力生产拥有特有的业务系统,例如继保业务系统、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以及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这些系统对于通信承载有着极其严格的质量与时延要求。

长期来看,电力通信网络建设面临多重问题与挑战。

该智能电表项目计划总投资23577.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767.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1.12%;流动资金6809.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88%。

《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2x】2048号)批准了我省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等5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为推进我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发改经体〔202x〕2120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本细则所称的增量配电业务是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

配电网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

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用本细则。

(二)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须符合省级电网规划和地区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服务等义务。

试点区域配电网应加强智能电网建设,适应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接入要求。

(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具有配电网建设运营的业务资质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

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

(四)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并网服务。

(五)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应与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协调推进,加快推进配电网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

(六)为保障增量配电网用户安全、可靠、稳定用电,与增量配电业务相关的规划、工程设计、设备运维、调度运行、客户服务、供电安全等方面工作均应依据《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技术标准体系》(另行编制发布)等开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6.11.27•【文号】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施行日期】2016.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延庆智能配电网等105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附后)。

现就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一、规范试点条件,搞好项目核准。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

请各地对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审核,依照管理权限做好项目核准工作,依法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

二、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

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

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

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

三、明确供电责任,确保供电安全。

能源局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项目政策宣贯报告

基于上述原因 ➢ 电改是个政策性很强的改革,要切实领会中央和国家的政策意图,每个改革
动作都是对现有格局的调整,都要有政策依据 ➢ 同时,这次改革政策文件不像电改5号文一步到位,9号文只是个总体的指导
意见,顶层设计在不断完善中,具体操作过程中矛盾逐渐显露,问题逐步解 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7
一、关于电改的总体认识
12
二、关于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
我们认为: ➢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配电市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只是经营主体资本构成
的一种方式,并非配电市场化改革的标志 ➢ 配电市场化应该促进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非单纯地市场主体资本
构成多元化 ➢ 评估改革成效的标准不应是只是降低用电成本,而应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更加
8
主要内容
目录
一、关于电改的总体认识 二、关于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 三、关于微电网项目有关政策 四、关于储能项目有关政策
二、关于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
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启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被称为新 电改的最大亮点,有业内人士称之为“最难啃的骨头”。电网企业独家经营配 电业务的局面随着多元投资主体的进入,终成历史。虽然增量配电市场体量在 整个电力市场中还不是举足轻重,但其不可逆转的趋势在我国电力市场化体制 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2018年国家能源工作会议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作为推 进电力改革的重点任务,截至2018年5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了 三批共292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我省有14个试点项目,在沿海经济发达 省份中排名第一。特别需要先理清增量配电网改革的一些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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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
1. 改革初心
中发9号文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放 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正式启动增量配电业 务试点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 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因此最终目标应该是不断提高电 力系统综合能效和电力综合服务能力,这也是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初心。

第三批增量配电网试点名单


3
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务试点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核
游及绿色农业产业
59
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桂林市灌阳县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
60

北海市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
61
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62
试点
贵港市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
63
广西自治区

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
64
业务试点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
65

66
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贺州市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增
67
量配电业务试点
68 69
重庆市
中梁山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天府及天弘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1
酒泉阿克塞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5
编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92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3
青海省
海北州祁连县央隆乡特色旅游区增量配电 业务试点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
94
宁夏自治区
试点
95
中卫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96 9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第九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增量配电业务试
42
江西省
点 上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
43
试点
44
项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

增量配电网

增量配电网:也就是新增加的配电网。
01增量配电网的概念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在电网企业中的配电网,不管现在有没有 存在,只要电压等级在220千伏及以下,都是增量配电网。
2、增量配电网的 发展模式
02增量配电网的发展模式
2020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按 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 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 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 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 快捷的供电服务。
02增量配电网的发展模式
迄今为止,已公布三批共320家增量配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 划要求的新建配电网,及混 合所有制方式投资的配电网 增容扩建。
二、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 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 存量配电网;
建设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管理流程有8个步骤
1、项目规划 2、业主确认 3、项目核准 4、项目建设
特点三、投资回报率是增量配网投资的决 策要素之一,增量配电网面向社会资本放 开,投资回报率将是社会资本考虑的重要 因素。
结语
总之,增量配电网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 革的重点任务之一,需要在发展过程中 逐步明确增量配电网规划运行中的若干 问题,并逐步捋顺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 的关系,才能集全行业的力量推动增量 配电网向前发展。
02增量配电网的发展模式
2016 年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拉开增量配电项目序幕。
2017年
2017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又发布《关于请报送第二 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8 年
2018年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制定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 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界定了增量配 电业务区域并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 域性和一致性,即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 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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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二 条 配 电 区域 划 分 意 见 应 栽 明配 电 区域 的 地 理 范 围 、划 分 界 限 及 产 权 分 界 点 等 信 息 ,并 附 配 电 区 域 地 理 平 面 图 、电 网分 布 图 等 说 明 文 件 。
第 十 三 条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按 照 有 关规 定 申领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供 电 类 )时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监 管 机 构 主要 依 据 地 方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出具 的 配 电 区域 划 分 意 见 ,在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供 电 类 )中 载 明 配 电 区 域 。 已 满 足 其 他 许 可 条 件 ,但 未 取 得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意 见 的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监 管 机 构 参 考 企 业 间 自主 达 成 的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协 议 等 材 料 ,在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供 电 类 )中 载 明 配 电 区 域 。
第 二 章 划 分 原 则 第 五 条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应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安 全 可 靠 、经 济 合 理 、界 限 清 晰 、责 任 明确 的 基 本 原 则 。 第 六 条 配 电 区域 原 则 上 应 按 照 地 理 范 围 或 行 政 区域 划 分 ,具 有 清 晰 的 边 界 ,避 免 出 现 重 复 建 设 、交 叉 供 电 、普 遍 服 务 和 保 底 供 电服 务 无 法 落 实 等 情 况 。 第 七条 增 量 配 电业务 应符 合 国 家电力发 展 战略 及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省 级 配 电 网 规 划 ,并 满 足 国 家 和 行 业 对 电 能 配 送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标 准 要 求 。 第 八 条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应 与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相 衔 接 。 国 家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布 的 各 类 能 源 行 业 示 范 项 目 中 已 包 含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并 明 确 供 电 范 围 的 ,配 电 区 域 原 则 上 与 其 保 持 一 致 。 第 九 条 鼓 励 以 满足 可 再 生 能 源 就 近 消 纳 为 主 要 目标 的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支持 依 据 其 可 再 生 能 源 供 电 范 围 、电 力 负 荷 等 情 况 划 分 配 电 区 域 。 不 得 依 托 燃 煤 自 备 电 厂 建 设 增 量 配 电 网 ,防 止 以 规 避 社 会 责 任 为 代 价 营造 成 本 优 势 。 第 十 条 地 方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应 当在 配 电 网 规 划 、 项 目论 证 、项 目业 主 确 定 、项 目核 准 (备 案 )等 环 节 明 确
主持:于行 需霭夏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配 电 区 威 划 分 实 旋 办 法
(试 行 )
第一 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学 习贯 彻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和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落 实《中共 中 央 国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发 [2015]9号 )及 其 配 套 文 件 精 神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改 革 ,依 据 《国 家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印 发 <售 电 公 司 准 入 与 退 出 管 理 办 法 >和 <有 序 放 开 配 电 网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发 改 经 体 [2016]2120号 ) 以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配 电 区 域 (以 下 简 称 配 电 区 域 )是 指 拥 有 配 电 网 运 营 权 的 售 电公 司 向 用 户 配 送 电 能 ,并依 法 经 营 的 区域 。 第 三 条 在 一 个 配 电 区域 内 ,只 能 有 一 家 售 电 公 司 拥 有 该 配 电 网 运 营 权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电 力 社 会 普 遍 服 务 、保 底 供 电 服 务 和 无 歧 视 提 供 配 电服 务 义 务 , 退 出 配 电 业 务 时 履 行 配 电 网 运 营 权 移 交 义 务 。 第 四 条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负 责 对 全 国 配 电 区域 划 分 实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地 方 政 府 确 认 的 主 管 部 门 (以 下 简称 地 方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负责 配 电 区 域 的 划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监 管 机 构 负责 向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颁 发 电 力 业 务 许 可 证 (供 电 类 )并在 许 可 -bY-中 栽 明 配 电 区 域 。
第三章 申请与 办理 第 十 四条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向 地 方 相 关 主 管 部 门补 充 申 请 划 分 配 电 区 域 的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一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确 定 材 料 ; (三 )配 电 区 域 基 本 状 况 ; (四 )配 电 区域 划 分 协 商 情 况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争 议 ; (五 )主 张 的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方 案 及 论 证 依 据 。 第 十 五 条 地 方 相 关 主 管部 门 收 到 项 目业 主 配 电 区域 划 分 书 面 申请 后 ,应 征 求 配 电 区域 划 分 相 关 方 对 申请 方 所 主 张 划 分 方 案 的 意 见 。 配 电 区域 划 分 相 关 各 方 (含 申请 方 )应 配 合 做 好 资 料 提 供 、现 场 调 查 等 工作 。 第 十 六 条 配 电 区域 划 分 依 据 主 要 包括 : (一 )配 电 网规 划 有 关 情 况 ; (二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确 定 情 况 ; (三 )配 电 网覆 盖 范 围及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 (四 )配 电 网是 否 满 足 国 家及 行 业 对 电 能 配 送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标 准要 求 ,在 考 虑 外 部 电 网 的 互联 后 ,能 否 实 现 电 力 平 衡 和 电 量 平 衡 ; (五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前 ,配 电 网运 营 单 位 与 电 网 企 业 签 订 的 供 用 电 合 同 、电 网 接 入 意 向 或 历 史 形 成 的 实 际 供 用 电 约 定 文 件 。 第 十 七 条 地 方 相 关 主 管部 门 收 到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申请 后 ,应 在 20个 工 作 日 内向 申 请 方 及 相 关 各 方 出具 配 电 区域 划 分 意 见 。 因 难 度 和 争议 较 大 ,需 要 延 迟 的 , 需 向 申请 方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
具 有 清 晰 地 理 边 界 的 配 电 区 域 ,出 具 配 电 区 域 划 分 意 见 ,并 抄 送 国 家能 源 局 派 出 监 管机 构 。
第 十 一 条 对 于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项 目业 主 已 确 定 , 但 尚 未 明 确 配 电 区 域 的 ,项 目业 主 可 向 地 方 相 关 主 管 部 门补 充提 出配 电 区域 划 分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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