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结算资料及时递交的重要性(已提交)
工程竣工结算方案

工程竣工结算方案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工程量清单核算、费用计算及相关审查工作,以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的结算金额。
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包括工程工程量的核实与计量、费用的审核与结算、质量与安全的评估等内容。
一个完善的竣工结算方案能够帮助项目组织合理合法地进行结算工作,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竣工结算的目的和意义1. 确定工程费用:竣工结算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包括各项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工程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等内容。
2. 保障各方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可以确保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因费用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
3. 规范工程实施: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实施的最后一道程序,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
4. 促进工程质量: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可以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二、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步骤1. 确定结算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确定工程项目的结算标准和计算方法。
2. 进行工程量核量:对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和计量,确保实际施工量与合同约定相符。
3. 审查支出费用: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 确定竣工结算金额:结合工程量核量和支出费用审核结果,确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
5. 编制结算报告:按照竣工结算的结果,编制结算报告,明确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和结算金额。
6. 签署结算协议:在各方共同确认结算金额的基础上,签署竣工结算协议,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竣工结算的注意事项和技巧1. 强化工程量计量:在竣工结算中,要加强对工程量的核实和计量工作,确保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相符。
2. 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竣工结算时,要认真审核各项费用支出情况,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 注意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在编制结算报告时,要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数据错误而影响结算结果。
如何做好工程竣工结算

一、做好清单计价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工作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以事实数据说话,这样才能够有根有据。
为此,要想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最先要将相关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类。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是通过招标中中标价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施工企业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证施工合同的依据就会相对应的固定下来。
这样工程结算就会以承包商完成的工程数量和清单中相应单价的乘积来确定。
因此,一定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经常进入到施工现场,更好的完成工程量的编制依据、新增项目需要重新进行组价的依据和索赔依据等,为编制好工程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清单计价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需要讲究方式和方法,要提高效率,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
对于清单计价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环节进行。
首先,需要向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进行资料的收集。
作为施工单位,一定要保证好各项资料的完备和精确,在向项目部进行资料的收集过程中,需要收集和该工程结算相关的文件,并且要对工程索赔的依据、证据和索赔结果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这样能够为以后的结算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通常,结算文件从编制标书的那天起就已经开始,主要包括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调整性文件以及补充协议等,在收集整理时要具有这些内容。
而对于索赔资料的收集则应该要有以下内容:第一,要有合同中属于发包人工作,而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的内容;第二,要有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涉及数量或者是施工工艺调整及材料变更的资料内容;第三,要有施工过程中停电、停水超过合同规定时限的内容的同时,还要对建设单位要求延缓施工而造成的工程返工、增加工程量等情况的内容收集整理清楚。
这些都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在资料收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工程现场签证和工期延误签证的资料进行收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够只注重办理施工现场的经济签证,还需要重视因业主原因或者是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签证。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供投资效益并提高成本管理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结算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第二条工程结算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和合同终止结算。
第三条确定工程结算价格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依据公司发布的《造价管理办法》编制,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等项目的工程结算。
第二章名词解释1、竣工结算:建设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工程结算。
2、分阶段结算: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按工程特征划分为不同阶段实施和结算。
该阶段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成,经发包人和有关机构中间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分阶段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不同阶段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中间结算文件。
3、合同终止结算: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中止,对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已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内容,经发包人、总包人或有关机构点交后,由承包人按原合同价格或合同约定的定价条款,参照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合同中止价格,提交发包人或总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合同中止后已完成工程内容的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经济文件。
4、结算审核对比表:在结算审查时,按照结算的内容,分别列出工程子目的序号、项目编码或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总价和核增核减数等内容,与结算内容进行比对,全面、真实反映结算审查情况的表格,见附件1。
5、结算审定签署表:工程造价结算审查完成后,由结算审查委托人、承包人和结算审查受委托人共同签字盖章,正式确定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结算文件,见附件2。
6、公司: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中工程峻工结算的规定

合同中工程峻工结算的规定
一、结算依据
1. 本工程结算应依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2. 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3.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签证等。
二、结算程序
1.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审核。
2. 发包方在接收到竣工资料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3.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的审核意见,调整结算资料,并重新提交结算报告。
4. 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并签订结算协议。
三、结算内容
1. 工程量清单内的工作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 工程量清单外的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进行结算。
3. 材料价格调整、人工费用变动等因素影响的成本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结算。
4. 质量保证金、进度款、预付款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比例进行结算。
四、结算争议解决
1. 如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五、其他事项
1. 结算完成后,承包方应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满。
2. 本结算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一、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的基本概念工程施工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在工程项目实际竣工后,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核算,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评估,并据此确定工程建设费用的支付和结算过程。
工程竣工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和评价,双方达成结算意见并签署结算协议,支付工程竣工款。
二、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的内容1. 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 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定额和工程预算等资料。
3. 工程项目的物料和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所使用的物料和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价值等情况。
4. 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标准和规范的达标情况。
5. 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6. 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金额:根据上述内容,计算出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金额,确定施工单位应得的工程款。
三、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的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单位应准备相关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结算清单、物料和设备使用情况、质量评定和安全评价等。
2.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和评价: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情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双方达成结算意见并签订协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应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竣工结算协议。
4.支付工程竣工款:建设单位应根据签订的竣工结算协议,支付给施工单位应得的工程款。
四、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的注意事项1. 遵守合同约定: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尊重。
2. 注意质量和安全: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不容忽视。
最详细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
凡是项目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那么工程竣工结算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的价款,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委托洽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造成的工程量差,并需要对其费用进行调整的,原则上按已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及所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合同范围内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原则上按合同清单可参考价格或合同价格水平相对应的施工图预算(包括综合取费水平)进行调整;(3)合同范围外(指洽商、委托项目)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原则上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计算相关费用。
3、甲供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图核定使用项目、材料规格及数量,物资部按照批准的申请计划审核发放并建立台账,对超计划领用部分由物资部通知计划部在结算价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4、工程竣工结算应在工程预付款全部扣回、合同规定预留款项全部结清后进行。
5、工程尾款在结算时一次付清。
二、竣工结算审查程序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
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
2、监理批准: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工程部;3、工程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材料(竣工图及资料)验收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物资部;4、物资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管理人员对甲供材料的领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档案部门;5、档案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移交的竣工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交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计划部;6、计划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技经人员对结算价款进行审核确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7、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8、财务部在接到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批单后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负责扣回应扣回预付款和本公司所供材料、水电费、工程借款、其他往来款等)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按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怎样的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开发商在工程竣工之后,需要先对房子进行自检,核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审核通过之后,填写一份《工程验收报告》,并由施工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盖章,提交给相应的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在收到验收报告之后,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房子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然后由验收人员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监理负责人签字盖章。
3、设计单位验收工程竣工之后,设计单位需要对原设计文件以及期间设计变更的图纸进行重新核查,并出具相应的《质量检查报告》,有设计人员、设计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验收时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全部到场,然后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初步的验收。
一旦发现问题,要出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根据通知书内容进行整改,并填写相应的整改报告,最后由监理单位核实整改情况。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初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提供一份《工程竣工报告》,并且成立验收小组,如果工程规模较大,应该根据工程情况,制定一份专门的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质监部门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注意资料一定要齐全,避免三番四次来回跑动。
7、竣工验收资料准备齐全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单位人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监理部门在验收环节必须到场,并对验收的程序以及验收的标准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竣工验收之后,相关单位会出具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应该根据通知书进行整改,然后填写整改报告,有监理、设计以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才行。
9、工程验收合格对于整改后还不合格的,应该按照规范要求再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验收合格后,监督部门会将报告提交到住建委备案,整个竣工流程才算走完。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怎样的二、工程竣工验收其他资料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指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工程结算在项目施工中通常需要发生多次,一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竣工结算.从而完成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在此主要阐述工程备料款、工程价款和完工后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我国现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一)按月结算采取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即每月月末由承包方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以及工程款结算清单、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并经过业主确认之后,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月终结算。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目前,我国建安工程项目中,大多采用按月结算的办法。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时,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三)分段结算对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可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四)目标结算就是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换言之,是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承包商欲得到工程款,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否则承包商会遭受损失。
目标结算方式中,对控制界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以便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也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三、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我国目前工程承发包中,大部分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就是说承包商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
通常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发包方(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方(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该预付款构成承包商为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件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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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结算资料及时递交的重要性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33条及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承包方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发包人通常按以下规定时限对承包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一年(或合同约定的年限)
质保期到期后清算,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33.5条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工程结算资料的及时递交关系到工程价款的正常和及时结算,尤其是在目前建筑市场存在大量的建设单位拖延审价结算的情况下,工程结算资料能否及时递交至为关键,为审价结算及后期工程款的回收争取了有利的时间和必要的机会。
法务部:黄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