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能够参与当年的分红【正确答案】:C2、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能够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能够自行收集证据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能够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能够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正确答案】:A,B3、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正确答案】:D4、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裁定能够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 裁定的拘束力一般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能够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5、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6、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财产权C. 受教育权D. 以上都是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D。
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3年或更长时间。
1年和5年并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解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2.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表演其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翻译其作品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公开表演、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翻译等行为。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D。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李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辩称,借款时李某口头承诺,若张某无法按时还款,可以延期还款。
但李某否认有此承诺。
问题:法院应如何判决?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张某所称的口头承诺,由于没有书面证据支持,不能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张某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李某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结束语:本次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解析涵盖了宪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和著作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点,旨在帮助考生全面复习和掌握法律基础,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状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选项B正确。
《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患病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C.D错误。
《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另外,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搜查案,侵害的是他人的隐私权,不行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23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当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担当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展审查。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过失致人死亡C. 正当防卫D. 紧急避险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项C“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 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C. 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公证D. 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也不是所有的合同变更都需要法院的批准。
二、多项选择题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4.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B.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C.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D.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四种行为均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A. 代表国家进行国事访问B.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C. 任命国务院总理D. 批准和废除条约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代表国家进行国事访问、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批准和废除条约等。
而任命国务院总理的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诚信原则C. 禁止反言原则D. 诉讼时效原则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诉讼时效原则。
禁止反言原则是证据法中的原则,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A.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B.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C. 因过失致人死亡D. 故意杀人后自首答案:A B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后自首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不改变行为的定性。
2.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B. 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C.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提起诉讼D.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提起诉讼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以及行政指导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提交了一份录音证据,该录音未经李某同意,但内容涉及李某对张某的诽谤。
请问,张某提交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答案:张某提交的录音证据不合法有效。
司法考试试题卷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卷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财产权C. 劳动权D. 受教育权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B. 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C. 主观过错和客观危害D. 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过错和客观危害,即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危害。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合同C. 租赁合同D. 继承答案:A、B、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合法行为。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继承则是基于法律规定或遗嘱而发生的民事权利的转移,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李某多次催促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张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张某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构成违约。
解析: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张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束语本次司法考试试题卷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案例分析能力。
通过这些题目,考生可以检验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
希望考生能够通过本次考试,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1.卷一,单选★17.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
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
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
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
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17.【解析】谋杀,是预谋杀人。
甲杀人行为不仅“谋”,而且是付诸实施,比“谋杀”的情节更重,根据“举轻以明重”,也应处斩刑。
故 A项对。
【答案】A2.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多选第78题)A.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B.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C.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D.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答案】ACD【考点】受益人的确定与变更、保险金的追偿与继承【解析】选项A正确。
《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据此可知,本题中甲指定丙为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
选项B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选项C正确。
《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据此可知,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变更受益的,不需要经过投保人同意。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的是: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后据为己有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选项A和B明显违反了刑法规定,属于犯罪行为。
选项D属于侵犯公民住宅权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而选项C中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正确的是:A. 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A.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B.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C. 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答案:A B C解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选项A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选项B违反了市场监管法规,选项C违反了交通法规,均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选项D属于犯罪行为,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 B C 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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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1.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ABC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16条第2 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2.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栽.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 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仲裁委员会收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AD项:本案中,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没有必要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就能结案.所以,AD选项正确.BC项:本案中,和解协议根本就没有履行.所以,B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一)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 H,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第86—91题.11.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 D.有效A项: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15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本案中,合作协议一签订了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列举内合同名目.所以,A项正确.B项: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本案中,未提及甲公司拥有乙公司股权,则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乙公司股权应认定为无权处分.所以,B项正确.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 本题正确答案为ABD.12.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AB项:合同解除是指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履行的民事行为.法定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 法定解除权在五种情况下行使,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违约及其他法定情况.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CD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依法定理由或约定理由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13.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理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合作协议一》是甲乙公司间签订的合同,仅对甲乙公司有约束力,张某、方某作为非合同相对人,不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材料未体现张某、方某与丙公司及国土部门之间的约定,因此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4.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A项:《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退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公司回函中明确写到: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属于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异议.所以,A项正确.B项:《合同法》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合同双方在《合作协议一》中就合同解除条件进行了约定,当约定条件达成时,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异议理由不成立.所以,B项错误.C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乙公司在解除合同对于尚未履行的尾款不再履行,因此不支付尾款不构成违约.所以,C项错误.D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15.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ABC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二》,约定后续房产开发项目事宜,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其他效力瑕疵,因此为有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合作协议一》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甲乙双方,《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束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双方,甲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民事权利,张某、方某作为出资人,无权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协议二,取代甲乙公司之间的协议.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16.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A项: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的债务加入,指第三人在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债务加入合同情况下,单方允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不免除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义务的一种债务承担方式.所以,A项正确.CD项:《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本案中,乙公司对丁公司《承诺函》未知可否,从而丁公司的承诺仅能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B项:《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丁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承诺函表示“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构成债务承担,而非保证.所以,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二)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17. 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CD项:《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对内有效,即张某需要签约超过限制数额时,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CD项正确.AB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合伙人决议,决定或者取消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权利.所以,AB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8.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30条规定作出决定.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案中,田某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朱某的异议不能影响合同效力.所以,B项正确.CD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A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田某在签约前无需取得朱某的同意.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19.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BCD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BC项正确,D项错误.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 (三)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请回答第95-97题. 20.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0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A项:许某提起的解散公司之诉,故许某为原告.所以,A选项正确.B项:葛某是公司的股东,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所以,B选项错误.CD项:云峰公司应当是被告.所以,C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21.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 丁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4条第1款的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云峰公司住所地为丙县,丙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有管辖权.所以,C选项正确.ABD项:甲县是股东葛某的住所地,乙县是股东许某的住所地,丁县是云峰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均不是云峰公司的住所地,甲县法院、乙县法院和丁县法院对解散云峰公司的诉讼均没有管辖权.所以,AB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2.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所以,C选项正确.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据此可知,如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但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人民法院就不予以保全.所以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所以,D选项正确.A项: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解散公司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不是给付之诉.所以,A选项错误.B项: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解散公司之诉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公司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变更之诉.但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保全,法院是否作出保全裁定的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B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四)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 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