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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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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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同时也是与瑞士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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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期间(5) -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
若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
如果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 且为使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需的购建 活动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应当停止该部分资产相 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如果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能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则应当在该 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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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资本化的费用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 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CAS 17.7
辅助费用是企业为了安排借款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借款手 续费(如发行债券手续费)、佣金等。
CAS.IG.p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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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17.2 & CAS IN 1. 问答三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存货等)
相当长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1年) CAS 17.4 & A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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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以下情况是否符合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1. 某企业自行建造一项固定资产(假设符合资本化条件),由于 专门借款资金尚未到位,因此使用自有资金购臵了工程物资, 该固定资产已开始动工兴建。 2. 某企业要建造一厂房,使用银行贷款购臵了水泥、钢材等,发 生了资本支出,相关的银行借款也已开始计息,但是厂房的建 造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开工。 3. 某企业因建设一长期工程,20X7年3月1日购入一批工程物资, 然而企业没有支付现金,而是开出了一张10万元的带息银行承 兑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年利率6%。工程建造工作在20X7年 2月已经开始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二十三条
在 资产 负债表 日 , 当 应 靠估计 的 , 当分 别下列情 况处理 : 应
( )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 同 收 一 合 合
按照合同总收入乘 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
计 期间累计 已确认 收入后 的金额 ,确认 为 入 根 据 能够 收 回 的实 际合 同 成本 予 以确 当期合同收入 ; 同时, 按照合 同预计 总成本 认 ,台 同成 本 在其 发 生 的当 期确 认 为合 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 已确 同费 用。 认费用后的金额 , 确认 为当期合 同费用 。 应当按照实际合 同总收入扣 除以前会计期
( ) 二 不存 在相 关递 延 收益 的 , 直接 计 入 当期损益 。
第三章 披露
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 期资 照公允价 值计量 ;公 允价值不能 可靠取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是指 除与资
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当确认 为递延收 益 .并在相 关资产 使用寿
费 用 。 用《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适 企 1号——
第一条 为 了规范 借款 费用 的确认 、 借款 费用包括借款 利息 、折价 或者溢 租 赁 》 。 计量和相 关信息 的披 鼹 , 根据《 企业会计 准 价 的摊销 、辅助费用 以及 因外 币借 款而发
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九条 已确认 的政府补助 需要返 还
第 一条
为了规 范政 府补 助的 确认 、
计量和相 关信 息的披露 。 据《 根 企业会计 准 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二条 政府补助 ,是指企 业从政 府
政府补助 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融资目的而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处取得的贷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各种形式的利息、佣金、担保费用等。

它是企业融资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成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

在发生制下,借款费用应当在取得借款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借款费用必须与借款直接相关,能够可靠计量。

首先,借款费用的计提应该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企业在取得借款时,应当计提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的计提应当是根据借款利率、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借款费用的计提往往需要依赖于借款合同、借款审批文件等资料作为依据。

其次,借款费用的划分和分摊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通常情况下,借款费用的直接发生对象是借款本金,但有时也会包括其它的相关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摊。

对于长期借款,借款费用的分摊应当结合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摊,确保借款费用的划分分摊合理而准确。

再次,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借款费用通常是以费用的形式计入损益,与相关的借款金额进行对冲,从而反映了借款费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最后,借款费用的确认和披露也是准则规定的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计提相关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进行披露。

借款费用的披露通常包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中的费用计提、划分、分摊、会计处理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合理计提借款费用,并进行合理划分、分摊和会计处理,同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
企业在记录和报告借款费用时需要遵循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基本 要求,确保准确反映交易实质和经济事项。
分类与计量
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和计量方法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利息支出、费用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和除权事项等不同类别。
会计分录
根据借款费用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企业需要按照准则规定的会计分录格式记 录借款费用的发生和变动。
资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摊销
在准则规定的条件下,部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为长期资产,然后通过摊销方式进行核算和处理。
相关政策和规定
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准则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包 括披露要求、测算方法和风险资本计算等。
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施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时,需要充分了解准则规定的细节,并遵循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欢迎参加《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我们将深入研究借款费用 的定义、范围、会计处理要求、分类与计量、会计分录、资产化和摊销、相 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准则的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定义和范围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用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在融资活动中常常会选择借款来筹集所需的资金。

借款费用是企业为了使用外来资金而必须支付给借款人的成本。

借款费用是一种重要的资金成本,在资金运作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计算借款费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和按摊销法计入损益。

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易于确定的情况。

按摊销法计入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难以确定的情况。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借款费用的核算。

首先,借款费用的确认。

借款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企业从金融机构处借款时,应当确认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作为可计量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并作为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

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当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

具体计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摊销法或其他合理的计量方法。

最后,借款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借款费用的核算程序和责任。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核算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合理计算和处理借款费用,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借款费用的准确和真实反映。

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指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的会计准则。

它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
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发生辅助费用,在符合不同情况下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为借款费用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企业在借款活动中合理计提和确认借款费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事项和财务状况。

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其适用范围、计提和确认方法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适用于企业在借款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发行或获得债券、贷款和其他借款所支付或产生的一次性费用,如手续费、中介费、保荐费、担保费等。

对于借款费用的计提和确认,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确认,同时应当将费用与相关借款的期间相匹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借款活动开始时,企业应将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这些费用可以是由借款本身产生的,也可以是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如律师费、审计费等。

对于一次性支付的借款费用,企业应当在确认时予以计提。

而对于借款期限较长且包含利率差异的情况,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应按照利率差异法或摊销法进行处理。

利率差异法是指将借款费用与借款利率的差额分摊到借款期间,并按照确定的分摊方法计提;而摊销法是指将借款费用按照合理的期间分摊到借款期间内。

此外,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中还涉及到借款相关费用的资本化。

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如果发现有可能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且费用金额较大、受益期较长,可以将部分或全部费用资本化,并在未来的会计期间按照摊销方法进行分摊。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为借款费用的计提和确认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在借款活动中合理计提费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事项和财务状况。

这样有助于企业对借款费用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和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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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KPMG内
部培训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制定的一项准则,针对企业在取得借款时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对新准则的核心要点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一、审慎性原则
新准则强调了审慎性原则的重要性,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要求企业在确认和计量上应谨慎严谨。

借款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并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计量。

二、借款费用的类别
根据新准则,借款费用可分为两类:可资本化的费用和不可资本化的费用。

可资本化的费用是指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而不可资本化的费用则是与借款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与借款无关的管理和行政费用。

三、可资本化的费用
对于可资本化的费用,新准则规定了一系列条件。

首先,这些费用必须与特定借款直接相关,且具有直接或间接产生借款获取成本的效益。

其次,这些费用必须能够被可靠地估计,并且预计将为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

最后,这些费用应当与相关的借款保持一致,并在借款期
间进行分摊或摊销。

四、不可资本化的费用
对于不可资本化的费用,新准则强调这些费用与借款无直接关联,
因此不应视为与借款有关的资产或费用。

企业在确认这些费用时应当
直接将其确认为费用,并在相关期间内进行核算。

五、会计处理
根据新准则,企业在确认和计量借款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确认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并将其记录为资产;其次,将
这些费用分摊或摊销到相关期间;最后,确认不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并直接将其记录为费用。

六、财务报表披露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借款费用进行必要的披露。

这些披
露应当包括借款费用的金额、计量方法以及在财务报表中所处的位置。

这样能够使用户更好地理解借款费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影响。

结语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旨在规范企业在取得借款时所产生的费用的
确认、计量和披露。

企业应当在遵守审慎性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新准
则的要求对借款费用进行合理的处理。

这样不仅能够提高财务报告的
准确性和可比性,还能够提供更好的信息供用户进行决策。

以上为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准则的要点和应用。

请注意,本文仅为KPMG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内部使用,不可向外传播,也不能作为任何法律或会计意见的依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准则,请参阅官方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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