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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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一、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的详细内容。

以下是各科目的试题和答案解析。

二、刑法试题一:问题:请简要解释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案解析: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犯罪结果,且主观上接受或者决心要造成这种结果的犯罪行为。

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的发生,但犯罪人在所处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的一种犯罪行为。

试题二:问题:请解释犯罪教唆和犯罪共同犯罪的区别。

答案解析:犯罪教唆是指故意诱使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但并未实施共同犯罪行为。

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对犯罪行为的实施负有责任。

三、民法试题一:问题:请解释合同成立的要素。

答案解析:合同成立的要素包括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试题二:问题:请简要解释合同解除的条件。

答案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四、行政法试题一:问题:请解释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案解析:行政行为的特征包括行政主体、特定对象、具体内容、合法性和强制性等特征。

试题二:问题:请解释行政复议的程序。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执行等步骤。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最终作出决定并执行。

以上是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解析的部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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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原题及解析:2020司法考试

刑法原题及解析:2020司法考试

刑法原题及解析:2020司法考试题目一题目: 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第一题解析:根据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的第一题,题目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误解,使他人签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从而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主体的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通过欺骗他人获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 使用虚假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犯罪主体通过使用虚假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产生误解,从而达到欺骗的目的。

3. 使他人误解:犯罪主体的行为必须导致他人产生误解,使其签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4. 获取不法利益:犯罪主体通过合同诈骗行为获取不法利益,例如获取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根据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第一题,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产生误解,并通过合同诈骗行为获取不法利益。

合同诈骗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题目二题目: 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第二题解析:根据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的第二题,题目涉及到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主体的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2. 侵占他人财物:犯罪主体通过实施侵占行为,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根据被盗窃财物的价值大小进行量刑。

如果被盗窃财物的价值不超过人民币一千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被盗窃财物的价值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被盗窃财物的价值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年司法考试的试卷和解答

2020年司法考试的试卷和解答

2020年司法考试的试卷和解答2020年司法考试试卷和解答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A. 故意杀人案B. 盗窃案C. 合同纠纷案D. 毒品案解答:选项C,合同纠纷案,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因涉嫌犯罪而受到法律追究的案件,而合同纠纷案属于民事案件。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2.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有权提出上诉。

解答:正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有权提出上诉,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3. 请简述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解答: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包括:(1)诉讼性质不同:民事诉讼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刑事诉讼是犯罪行为的追究方式。

(2)诉讼对象不同:民事诉讼的诉讼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纠纷,刑事诉讼的诉讼对象是犯罪行为。

(3)证明标准不同:民事诉讼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刑事诉讼适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4)诉讼程序不同:民事诉讼程序相对简单,刑事诉讼程序相对复杂。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4. 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提起公诉。

请分析该案可能的诉讼程序。

解答:该案可能的诉讼程序如下:(1)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2)审判: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判决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处罚。

(3)上诉和抗诉: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二审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终审判决。

(5)执行:判决生效后,对被告人进行刑罚执行。

以上便是2020年司法考试试卷的部分试题及解答,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
本文将对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进行全面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内容。

一、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 题目一
题目描述:某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的,可以撤销缓刑。

因此,该人可以撤销缓刑。

2. 题目二
题目描述:某人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属于可以缓刑的犯罪,因此无需考虑该人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二、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 题目一
题目描述:某人购买一辆汽车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吗?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退货。

因此,该人可以要求退货。

2. 题目二
题目描述:某人租赁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吗?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2条的规定,当一方明知对方提供的标的存在瑕疵或者权利瑕疵,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因此,该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以上是对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全面解析,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一)[刑法]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一、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是总则部分的重难点内容,也是法考的必考知识点。

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保证人身份?需要确定行为人的作为义务,有作为义务才能称为保证人。

对于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应当从形式来源和实质根据两方面来考量。

1.形式来源(四形式)(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不要求这些义务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民商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可以作为义务来源,但是要求刑法必须将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行为确认为犯罪行为,即符合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例如,遗弃罪所涉及的义务是我国《婚姻法》上的有关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刑法将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行为确认为犯罪行为。

而《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但是刑法并没有将违反该义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路人甲发现火灾没有报警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2)职务或业务所要求的作为义务职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必须考虑主体职务的具体内容,从而决定其是否有作为义务。

例1.执勤的消防员在遇到火灾时有救火的义务,警察在遇到小偷行窃时有抓捕的义务。

如果消防员在接到失火警报后不去救火,或者警察遇到小偷行窃时没有实施抓捕,那么就应当对他们怠于采取行动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例2.警察遇到人身安全受侵害事件有进行救助的义务,但是环保局长、财政局长、卫生局长,他们的职务与制止人身安全犯罪无关,因此,就不具有制止这一类犯罪的作为义务。

(3)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当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创设、增加了风险,导致某种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便具有排除危险状态或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

例1.甲带邻居家的儿童到海滨浴场去游泳,对于甲而言,其负有保障邻居家的儿童的安全的特别义务,这种义务是由其先前带邻居家的儿童出来这一先行行为所决定的。

例2.乙骑电动车将道路上的老人撞伤,那么乙便负有将被撞老人送去救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由乙先前将老人撞伤的行为所派生出来的。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宪法复习讲义(4)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宪法复习讲义(4)

立法机关:立法会一.议员的任职条件:(1)香港①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②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能够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 20%。

(2)澳门澳门立法会议员不要求有“无外国居留权”和“中国公民”的限制。

二、议员的产生办法(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

(2)澳门立法会仅仅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

三、议员的任期(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 2 年外,每届任期 4 年。

(2)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任期 4 年。

四、立法会主席(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 40 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20 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2)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各 1 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 2020 年,并且没有“无外国居留权”的限制。

五、立法会的职权(1)立法权;(2)财政权①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案;有权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②澳门立法会由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 ;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有权根据政府提案决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担的债务。

③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须由行政长官签署并由行政长官报送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3)监督权①立法会有权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实行辩论,对政府工作提出质询;就公共利益问题实行辩论。

②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 (澳门三分之一),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实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

调查委员会负责实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全解析一、行政法1. 请解释行政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是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法律基础,包括行政组织的建立、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行政行为的法定程序等方面。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2. 解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概念,并列举各自的特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的特定事项作出准许或批准的行政行为。

其特点包括单向性、强制性、有限制性和有监管性。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强制性制裁行为。

其特点包括双向性、强制性、处罚性和变动性。

3. 简要说明行政法诉讼的程序和特点。

行政法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

其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行政法诉讼的特点包括主动权倾向行政机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等。

二、刑法1. 解释刑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刑法是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得不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社会预防的法律规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划分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性化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

2. 简述刑法中的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结果,却故意实施的行为。

过失是指犯罪主体未预见或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结果,但应当能够预见并避免的行为。

3. 列举并解释刑法中常见的刑罚类型。

常见的刑罚类型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有期徒刑是指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服刑;无期徒刑是指判决被告无限期服刑;死刑是最高刑罚,即判决被告处以死刑并执行;拘役是指判决被告在监狱中短期服刑;管制是指判决被告在指定场所进行劳动或学习;罚金是指判决被告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丧失参政权利;没收财产是指判决被告的违法所得或用于犯罪的工具、设备等被国家没收。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全解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全解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全解一、选择题1. 关于法律规则的分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C. 任意性规则和强行性规则D. 综合性规则和单一性规则【答案】B解析:法律规则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规则的内容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选项A、C、D的分类均不正确。

因此,选项B正确。

2.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律原则?A. 法律规则B. 法律概念C. 法律原则D. 法律规范【答案】C解析:法律原则是法律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的基本观念和准则。

选项A、B、D均不属于法律原则。

因此,选项C正确。

3.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是同一概念B. 法律解释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C. 法律解释应当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顺序D. 地方性法规可以对法律进行解释【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文本的含义、内容和适用范围进行阐明和解释的活动。

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不是同一概念,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选项B错误。

地方性法规无权对法律进行解释,选项D错误。

法律解释应当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顺序,选项C正确。

4. 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损失,欲向乙公司主张权利。

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请求权B. 形成权C. 抗辩权D. 执行力【答案】A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属于请求权,选项A正确。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产生、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权利,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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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司法考试简介
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每卷100题。

其中: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
分。

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共7题。


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
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
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应试人员达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5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
(),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完成
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
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
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
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
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
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
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
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
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
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
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司法部
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
研究论证。

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
评阅依据。

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
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
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
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港澳台居民以及现役军人报名事宜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通知规定和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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