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现状问题及对策

合集下载

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治理策略研究

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治理策略研究

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治理策略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本文将围绕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探讨相关的治理策略。

一、问题的严重性失地农民是指在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失去土地耕作权的农民。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已经超过4000万人,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活来源中断,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不仅影响农民个人的生活,也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二、治理策略1.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征地补偿制度是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关键。

应该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市场价值,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

还应该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加强就业培训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但是他们的劳动力仍然是有价值的。

政府应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比如,可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

4.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是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根本。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来源。

5.加强社区建设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社区建设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真正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探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时,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不仅仅是农民自身的问题,更是全社会共同面临挑战。

失地农民的困境,折射出我国在土地征用、社会保障、就业指导等多方面尚需不断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意味着要确保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随着城市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成为了“失地农民”。

这种人群通常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机制,他们的生活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也成为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失地农民大多生活在城市边缘的棚户区或拆迁安置区。

他们通常住在小而破旧的房子里,房屋条件很差,没有正常的供水、排污和采暖设施,卫生条件极差。

失地农民本身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很多家庭还需要照顾老人和孩子,面临贫困和生存的压力。

在就业方面,失地农民多以打零工为主,收入很少,且没有稳定性。

他们通常在城市中从事一些体力劳动,工资很低,很多人甚至需要经历长时间的返乡务农,来填补家庭的收入空缺。

饮食方面,失地农民大多依靠自己在家里做饭,买食物的支出不会太多,富余的部分几乎没有。

失地农民的医疗和教育也经常面临着困境。

他们往往难以承受高额医疗费用,又缺乏适当的医疗保险。

在教育方面,失地农民的孩子通常接受的是比较差的教育,学校条件也不太好。

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对策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考虑到经济、政策和社会各方面的因素。

下面列出了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以帮助失地农民改善生活。

1. 扶贫政策扶贫政策是帮助失地农民的一种有效方式。

政府可以通过就业培训、免费医疗和教育资源的提供、脱贫补贴等措施来帮助失地农民。

政府扶贫政策的实施需要依赖于扶贫工作的具体力度和实施效果的监督等问题。

2. 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是指将失地农民引导到其他地区就业的方式。

政府可以通过安排失地农民在城市就业、进入农村合作社、加强农村互助组织等来转移他们。

在转移过程中,政策应保证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居住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3. 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政策是指将农民的土地流转出来,让大规模农业企业利用。

政府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政策来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促进当地农业发展。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可以对失地农民提供“土地流转补偿金”等措施,确保他们的收入水平稳定。

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论文

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论文

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3-000-02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失地农民产生了。

因为种种历史原因,失地农民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在失去土地以后很难再就业。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在失去土地以后,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本文根据我国国情,提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一、失地农民现实状况分析上世纪50年代,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化政策致使大量人口滞留在了生产力极低的传统农村地区。

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收益几乎成了农民最直接最根本的收入来源。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土地因为用于搞开发建设而被征用。

为了满足城市空间不断扩大的需要,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大量的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据统计,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现在累计的失地农民可能已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

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但有关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并由此引发许多社会矛盾。

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的集体土地需要征用。

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1.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一)农民在失去土地以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农民失去了土地,导致大量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扩张和土地利用的改变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分析其现状、成因及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失地农民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因土地征收、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他们通常面临着就业难、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等问题。

由于失去了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失地农民往往难以适应城市生活,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三、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1. 土地政策:我国土地政策的变化是导致失地农民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导致农民失去土地。

2. 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土地价格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剧了失地农民问题。

3. 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不足,使得他们在失去土地后难以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

四、失地农民问题的影响失地农民问题对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其次,失地农民的就业难、收入减少等问题加剧了城乡差距,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失地农民问题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政治稳定。

五、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1. 完善土地政策:应制定更加合理的土地政策,确保土地征收、征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尽量减少农民失去土地的情况。

2. 促进就业: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扶持力度,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

4. 发展农村经济:在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还应积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失地农民指的是因为土地征收、工业化发展等原因丧失土地资源而失去农业生产能力的农民。

他们面临着失业、收入减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

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现状,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解决对策。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帮扶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帮助他们学习新的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政府可以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中给予失地农民优先考虑,并提供一定的就业补贴。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失地农民在生活中有一定的保障。

其次,政府可以鼓励失地农民转变为农村企业主或农民合作社成员,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政府可以提供贷款、资金补贴等支持,帮助失地农民创办农产品加工厂、种植基地等,通过加工、销售农产品来增加收入。

同时,政府可以组织失地农民组成农民合作社,共同经营种植、养殖等农业产业,提高经济效益。

再次,政府可以重新规划土地资源,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政府应该注重保护农田和耕地,避免过度征用和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政府可以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政府可以租借或划拨一部分国有土地给失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保证他们的生计和发展。

此外,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也可以发挥作用,帮助失地农民改善生活现状。

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培训、技能推广等活动,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公益机构可以设立专项基金,为失地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和实现自我发展。

同时,社会各界可以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关注,增加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减少他们的心理压力。

综上所述,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帮扶力度,提供培训、就业补贴、社会保障等支持措施,鼓励他们转变为农村企业主或农民合作社成员。

同时,政府要重新规划土地资源,保护农田和耕地,提供新的土地资源给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作为地处市中心城区的区,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城郊土地被大量征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区失地农民达到万多人,约占农民总数的20%,失地农要集中在护城、东郊、南坪岗、东江等近郊乡镇,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其出路已成为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1、就业难度大;失地农民就业安置一般有3种形式,即通过政府有组织地向境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输送劳动力、农民协议工、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早期征地部分村民采取了农民协议工的安置形式,如护城乡西郊社区近100余人到邻近的市卷烟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单位工作;后期征地村民均采取了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的方式,由村民自谋职业;仍以护城乡为例,此类村民中共有劳动力不含在校学生5280人,其中就业1611人,就业率只有31%;从事经商的有185人,占%;在城市务工的670人,其中市外打工98人,市做临时工572人,仅占%;在乡村集体企业务工和从事其他工作的有756人,占%;而赋闲在家的有3669人,占失地农民中劳动力总数的69%;2、收入不平衡;失地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有四种,一是现行土地的征用补偿安置费,二是经商,三是务工,四是房租;由于地理位置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失地农民的收入差距很大,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据调查, 护城乡20年全乡人均纯收入5100元,其中从事经商的185人,年收入达到万元,人平万元;务工670人,年收入万元,人平9518元;赋闲在家以房租为生的3669人,年房租收入仅万元,人平仅有2010元,另有150户靠特困救助金维持生活;可见,近70%的失地失业农民收入偏低,且不够稳定,有的因病、因子女教育投入等还处于相当贫困的状态;另据调查,东郊乡失地农民每户年收入5000元以下的占%,生活比较艰难;3、待遇很难保障;大多数农转非居民享受着“居民身份、农民待遇”双重标准,办社保、吃低保、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异;在住房拆迁中,他们依然是按“农拆”对待,拆迁价格相对城市居民住房要低得多,而重建住房时,却享受了“城市居民”待遇,同样80 m2两层楼,要比农村住户多交城市建设配套等费用近7000元;如在东郊乡最近一次拆迁中,给安置基地后,一般农户楼房拆迁价格仅320元/m2,而现房屋造价基本上要450元/m2,导致农民“以房换房”的愿望难以达到;同时,他们依然要承担防汛、排渍等村民义务;4、居住环境较差;为了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降低建设成本,规划部门对城郊结合部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原本无可非议;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农民旧房无法翻修,分户后无处建房;如东郊乡土地严控区域,农民急需翻修住房的达1500户,需分户新建的900多户,两者相加占全乡总住户的一半以上;此情况在护城、南坪两乡也大量存在,甚至有的一家4代8口人住3间房;此外由于城市管理的缺位,导致失地农民新建小区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如护城乡高车村20年征地搬迁后,重建基地由于当时安装的下水道管道口径太小,致使排水不畅,下雨时居民区常遭水淹;有的住户一楼卫生间粪水上冒,臭不可闻;南坪乡一重建基地由于自来水管破裂,十多年来一直修修补补,以致跑冒漏滴严重;最严重时,一个组一个月自来水水表显示达3千吨,每吨水价格摊到元,村民无力承担;有的村民只好改由自己打井,采用地下水;5、社会隐患多;大批的失地农民如果得不到“可持续生计”,必然成为社会的隐患;从护城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不稳定因素;一是农民协议工,因为企业的改制大部分已下岗或买断身份,生活处境较为艰难;二是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原来分配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主要用于安置时建房,所剩微乎其微,几年时间也几乎用完,而纯粹靠房租维持生活的,收入过低;三是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房屋的拆迁或重复拆迁,使一些象家台、皂果、三岔路、西郊这些土地基本征用完毕的社区农民没有了重建安置基地,只有购买商品房,很多失地农民将丢掉房屋租金这个最基本、最低微的收入保障;四是失地农民居住环境较差,失地农民为了拿出更多的房屋面积用来出租,一般一家几口挤在很小的空间生活,55%的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还有的因土地长期“圈而不用”,规划区住户的房屋不允许改造,已有近40%的住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五是部分失地农民希望在邻近企业打点零工,做些附带性的工作,如拖运砂土、货物上下等等,常常与建设单位发生矛盾,出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事情;近几年来,护城乡失地农民因生活问题、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经济建设环境问题上访的事件正逐步增多;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出路所做的探索近几年来,区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除了大力招商引资,兴办工业企业,吸纳村民就业之外,还进行了一些非常有益的探索;1、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如护城乡自20年来提出了“市场富民”的发展思路,要求一个村办一个专业市场,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目前,已经建成的市场有兴隆装饰城、龙港巷工贸市场、金桥市场、岩坪农贸市场、高车市场、聚宝农贸市场、西郊家具市场和三岔路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建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村集体投资兴建,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引导村民进入市场经营,有一定收益后村民进行分红;家台村利用征地土地补偿款和原集体积累100多万元买下20多亩地,兴建了金桥市场,目前,该市场已有经营面积3200平方米,经营门面169个,市场固定资产已达到1100多万元,市场运行态势良好;有村民14人从事市场管理,6人入市经营;估计到20年第三轮招租时,本村农民就业人数还将大大增加,而且租金收益分红将成为全村1000多村民的一条重要增收渠道;二是引进老板投资兴建农贸市场,村集体进行管理,提供市场管理岗位,解决部分村民就业;聚宝村利用境的高职院规模扩带来的人流集聚效应,引进合同资金近800万,建成聚宝农贸大市场,100余名村民从事市场保洁、保安、经营秩序维护等具体管理工作和直接入市经营;三是引进老板投资兴建大型专业市场,村集体组织村民为其配套经营;岩坪村围绕兴隆装饰城积极组织村民参与市场的货物配送等工作,现有150多名村民长年在市场从事搬运,人均年收入近万元;2、引导农民集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在村集体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引导村民集资入股兴办仓库、厂房等进行出租,村民进行分红;东江乡新坡村三组积极为农资大市场进行仓储配套,采取农民集资入股的形式,从征地补偿款中的组级部分拿出50多万元兴建了面积达3412平方米的仓库,目前,该仓库所有门面均被农资大市场的经营业主租用,年租金达到28万元,村民人年均收益可达1800多元;护城乡仙源村采取农民入股和村集体共同投入的方式,由村里拿出12亩地,与烟草机械厂共建一个4000平米的厂房出租给烟草机械厂,每年支付租金50万元,并安排100多名失地村民进厂务工;3、鼓励村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医疗保险;乡村两级大力宣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积极动员农民从土地补偿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20年东郊乡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486人,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人数达到357人;20年,全区农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护城乡开展,通过区、乡、村民三方出资的形式,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目前,全乡共有村民10248人参加了医疗保险,20年有270户领取医疗保险费23万元;20年11月,区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25元;4、对失地农民进行公寓式安置;对拆迁户进行公寓式安置一方面可以节约大量宅基地进行开发;另一方面可以使村民居住更加集中,形成商业旺地,以利于开展各种商贸经营;目前,护城乡皂果村已制订方案,对芙蓉广场周围搬迁的100多户农户进行公寓式安置,目前正在建设中;公寓一、二搂为商业门面,另外节余土地修建商居搂出租,经营收益村民分红;5、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改变农户单打独干、分散经营带来的无序竞争和效益低下的现状,各乡镇积极鼓励失地农民尤其是部分失地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南坪岗乡XX村建立农民运输协会,自筹资金修建了一个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仓储中心,由协会与附近的火车站大市场签订租赁合同及劳务用工协议,现有100多名协会会员到兴隆装饰城从事搬运,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元左右的劳务费,另外每户还可以获得500-800元的租金分红;丹洲乡高泗村近年因为市里修建沅江大堤间堤土地锐减,在乡党委、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该村创办了花卉苗木协会,带动100多户失地农民培植名优花卉苗木,20年完成销售额170多万元,户均增收1万多元;目前,全区已在失地农民中建立协会10个,带动失地农户1460户,每年为失地农户增收人均300元以上;6、将近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围;20年来,全区有21个村转为了社区居委会,近万名失地农民被纳入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区失地农民中有2000多人正在享受城市低保救助;三、区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的主要障碍因素及对策措施随着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郊乡镇土地被大量征用,预计到20年,全区失地农民总数将突破3万人大关;如何让这一大批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是当前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消除贫困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摆在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面前必须尽快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1、针对兴办实体无地的问题,要积极实行“留地安置”的政策;失地农民目前普遍面临无地办经济实体的尴尬;国务院20年第83号文件曾明确指出,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要进行“预留地安置”;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根据我市的具体实际,要给予失地农民长久地生活保障,征地单位须将10%-15%地被征用土地,留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产生稳定地经济收入,反哺失地农民;在具体操作中要搞好规划控制,制定我市的乡镇和小城镇的规划,特别市要尽快制定郊区乡镇的发展规划,为村民兴办经济实体规划出一定的非农业用地;留用地要充分考虑村民创办经济实体的收益潜力,允许并支持符合规划的项目在优良地段投资兴业;2、针对兴办实体手续多、费用高的问题,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失地农民集资创办经济实体是解决其生活出路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兴办实体手续繁杂,收费项目过多在某种程度上却制约了其发展;据统计,目前项目报建涉及到规划、国土、建设、计委、消防、防震、防雷、墙改办、散装水泥办、劳保基金、白蚂蚁防治办、人防办等13个收费部门,报建手续繁琐,收费项目繁杂,项目报建的时间长,费用高;因此,要大力简化报建审批手续,减少项目报建环节,减免报建费用;3、针对公寓式安置农民抵触情绪大的问题,要给搬迁农民更多实惠;公寓式安置在区推行过程中遇到了障碍,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失地农民的抵触情绪;因为按现行推行办法,公寓式安置将使很多失地农民失去将来赖以生存的房租,所以,在实行公寓式安置时,一定要考虑给予失地农民更多的实惠;要按照每个拆迁户面积80平方米安置宅基地的标准,划出重建基地,在重建基地修建6层或6层以上公寓,这将节约至少五分之一以上的土地,节余的土地可多修建房屋,这些“多建”的房屋分配或低价出售给失地农民,让每户失地农民享有两套公寓房,一套自己居住,一套用于出租;同时,公寓式安置使村民更为集中居住,自然形成城市小区,可由村集体组织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并解决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另外,在公寓搂一、二层,可修建商铺、门面,经营收益由村集体进行分配;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住宅安置小区认真进行规划,选在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地段;4、针对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弱的问题,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 失地农民就业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就业能力弱的现状;要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必须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需求来定培训项目对失地农民实行“菜单式”和“计单式”培训,以竞争定培训机构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面向全社会的招标制,以补贴促参与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失地农民,政府给与一定的财政支持;此外,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要与下岗失业人员一样同等享受在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免交相关税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5、针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难的问题,要采取灵活的保障措施;目前,农村合作互助医疗试点的管理机构还不明确,医疗救助的资金难以落实,失地农民思想上还存在着“存钱养老、靠儿养老”的观念,社会养老保险的标准过高又使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缺乏足够的投入资金,这些因素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缺乏足够的保障;因此,要采取更多与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把不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允许征地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和完善征地程序的重要容;二是遵循“低进低出”的原则,降低社保门槛,设计一种“少缴费、少得益”的新制度,使农民所缴纳的参保费用不至于影响其目前的生活,同时又能使参保者的得益足以满足其将来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明确将已转为社区居民的失地农民纳入城市低保体系,对缺乏就业能力、生活困难的,要让他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是完善医疗保险;要改革现有农村合作互助医疗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医疗就诊条件,使农民从合作医疗互助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一、概述失地农民是指因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拆迁而失去耕地或居住地的农民。

由于失地农民的特殊身份和处境,他们面临着诸多社会保障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⑴医疗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往往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他们面临着高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⑵养老保障问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缺乏稳定可靠的制度安排,他们普遍面临着无法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困境,老年生活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⑶教育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子女入学困难、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严重影响了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⑷就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面临着就业机会有限、收入较低的问题,缺乏稳定的职业安排和发展机会,就业保障形势严峻。

三、对策⑴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合理整合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失地农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⑵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失地农民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

⑶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失地农民子女的教育资助力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公平就读机会,确保失地农民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⑷发展失地农民就业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方式,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

四、附件本文档附有以下内容: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文本附件2:重要数据统计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⑴居民医疗保险:指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称。

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指适用于城镇正式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⑶公平教育:指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服务。

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报告

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报告

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报告调查对象及方法:在进行调查之前,我们首先对失地农民进行定义和分类。

根据我国失地农民的特点,我们选择了山东省县作为调查对象。

在该县,我们随机选择了100名失地农民进行访谈调查。

调查主要方法包括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和资料收集。

我们制定了一份涵盖经济收入、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居住条件等方面的问卷,并对失地农民进行面对面的访谈。

通过访谈和收集资料,我们对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和总结。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我们对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经济收入:社会保障:由于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使用权和户口迁移等原因,他们难以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障,如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只有少数失地农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医疗问题。

对于大多数失地农民而言,生病或意外事故将给他们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子女教育:失地农民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大部分失地农民只能让子女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

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失地农民子女少之又少,难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条件给子女。

居住条件:失地农民的居住环境多为简陋破旧的房屋或者简易的棚户。

他们的居住条件差,缺乏基本的水电供应和卫生设施。

这给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对策建议:针对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包括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为失地农民提供费用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3.加大对失地农民子女教育的扶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奖学金、补贴学费等方式,帮助失地农民子女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

4.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建设农民集中安置点或者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提供合适的住房给失地农民,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结论: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往往存在着经济困难、社会保障不足、子女教育问题突出和居住条件差等问题。

为了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政府和社会应积极采取措施,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失地农民现状问题及对策学号:0936001250188 姓名:邱晓华【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被称之为“失地农民”。

本文通过对失地农民的调查,分析现状,存在的困难,了解到他们的心态及期望,提出对策及建议。

建立“以人为本、和谐的社会”,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不仅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理论课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失地农民现状问题对策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失去部分承包土地。

有史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唇齿相依,谁也离不开谁;农民精心耕耘土地,土地则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农民。

但是,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必须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剥离出来,让他们在农业之外去才找新的生活。

本文选取新建县新祺周作为个案进行研究,新祺周是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

该开发区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省政府批准成立, 是昌九工业走廊上的一个重点开发区。

为了顺应江西昌九工业走廊的发展,实现南昌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扩张,从90年代末期开始,为支持开发建设,大量的农用耕地被征用,大量的农民放弃了自己耕种大半辈子的土地。

为了解失去土地后农民生活的情况,笔者在对100户耕地被大量征用的农户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性建议。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土地是农民一切生存的希望和资本,扮演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用,产生了数量众多的失地农民。

被调查的100户农户家庭人口为308人,其中劳动力132人。

调查户家庭原有耕地共137.23亩,被征用104.58亩,人均征用0.92亩;征用后剩下耕地31.75亩,人均剩余0.28亩。

100户农户中,征地后收入增加的有61户,占61%;收入减少的有39户,占39%。

308个劳动力中,征地安置就业5人,外出务土132人,经营农业100人,经营二、三产业45人,赋闲在家26人,分别占1.6%、42.9 %、32.5%、14.6%和8.4%。

1、调查户总体上征地后收入和支出均高于征地前。

调查户征地后年人均纯收入为3622.89元,比征地前的3402.537元增长6. 5 %;征地后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745. 04元,比征地前的2662. 207元增长 3.1%。

从调查情况看,征地后收入的绝对数有所增长,但受物价等因素的影响,支出也相应地上涨。

土地被大量征用以后,打破了农民多年以来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多数农村劳动力必须离开土地,在农业之外重新寻找生活出路。

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企业相对较多,农民找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务工的人数比较多。

另一方面,失地农户的村庄多处于县、镇边缘,外来人口多,接收信息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成功率比较高。

部分失地农民利用征地补偿费,开小商店经商、建房屋出租或买车辆搞运输,增加收入的门路比较多。

另外,一部分村集体利用部分征地款搞了一些企业或建一房出租,每年都有一定的分红给村民。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差,经商务工的收入均比务农高,失去土地后农民总体上收入还是有所增加。

2、约有四成调查户征地后收入减少。

在失地减收的39户农户中,一部分是由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找到工作就业;一部分是由于家庭人口多,子女尚小,劳动力少,吃饭人多挣钱人少;一部分是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二、三产业失败;还有一部分是家庭中长期有人患病,吃药看病花去大量的钱。

这些农民家庭,失去土地后收入普遍降低。

39户农户征地后收入共减少96440.7元,户均减少2472.82元,人均减少524.137元。

3、调查户中农民外出务工人数比较多,从事农业人员比较少。

100农户中外出务工人数为132人,户均1.32人,比全省农户平均水平多0.59人,多81%。

从事农业的人数为100人,户均1.00人,比全省农户平均水平少1. 00人,少50%;失地农户由于耕地被大量征用,剩下的耕地很少,容纳不了多少劳动力,从事农业的人员自然很少。

二、失地农民存在的困难目前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1、耕地被征用,农业收入减少。

如非农就业不顺利则家庭收入减少,是不少失地农民都遇到的问题。

一部分农民一直以来都是以种田为生,没有其它技能,一旦失去土地或土地减少,收入便骤减,生活陷于困难。

如桥东农民张兹祥,全家七口人,四个劳动力,原来有10亩地,被征用了8.6亩,目前人均只有0.2亩地。

现在只是一个人种地,其它三个劳动力赋闲在家,找不到工作,解决日常生活开支都很困难。

耕地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很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无效益。

博罗农民刘耀辉说:“要征地最好全部征完,剩下耕地不多不少不知办啥好。

”2、失地农民就业受外省劳动力冲击。

江西省每年有上百万外来人口,外省民工对江西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本省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外省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高,年纪轻,能吃苦,工资要求低,本地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的几乎没有竞争力。

新祺周有个农户反映,他们村附近有一个针织厂,老板为湖南籍,该厂上百名工人八成是湖南民工,像他那样近50岁的失地农民在厂里根本找不到活干。

不少农民失去土地之后无地可种,富余劳动力增多,但是找工作很不容易;一些中年人甚至年轻人也找不到土作,只能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也没有什么收入。

一些农民反映,他们供子女读高等院校花了很多钱,希望毕业后能帮助家里,但毕业生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土作,不但帮不了家里,还要向家里要钱。

农民王淑英说:“儿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心情很不好,全家也跟着难受。

”调查户308个劳动力中,有26人赋闲在家,无(失)业率达到8.4%。

3、教育支出大,农民不堪重负。

调查农户有的家庭有两个或以上的小孩同时在上学,有读中专、大专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木身的收入很难维持下去,只有向亲戚朋友借债。

桥西村民徐汉红家中七口人,五个小孩在读书,一个读大专,两个读中学,两个读小学。

读大专的一年至少要六千元的费用,读中学的学杂费两个人一年要四千元,读小学的两个人每年也要上千元,单教育支出每年已超过万元。

该农户一年收入还不到9000元,目前惟有借债度日,生活十分困难。

部分农民反映。

教育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费的确有所下降,但是伙食费、住宿费、补课费等却相应地提高了,结果支出还跟以前一样。

4、缺乏发展资金。

部分被调查农民在征地后有意去做小生意或发展养殖业,但苦于没有资金,未能实行。

桐溪村农民蔡恒水说,他目前全家只有人均0.1亩的菜地,没有什么收入;他现在年纪已大,担心以后生活困难,想养猪但是没有资金,希望能得到一些低息的贷款。

同村的农民蔡伟先说他的小孩工作不稳定,收入时多时少,想让他开个小卖部,也缺少资金。

三、失地农民的心态和期望在座谈中,不少失地农民都谈到了他们的担心、忧虑、无奈和对政府的期望。

1、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失去土地心里很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

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平时一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

农民普遍认为种田经济效益很差,但是有了土地就有收成,至少可以填饱肚子。

他们希望能加快土地流转,让主要从事农业的失地农户能够承包多点土地。

2、征地是国家建设需要,一般农民是支持的,而且多数农民认为征地对于他们来说暂时是有利的。

但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他们说土地是子孙万代的命根子,每亩1万元左右的补偿金就要了他们的命根子很不合理。

一位调查户说:“征地问题上,什么都是政府说了算,征地补偿款很少,征地后农民没地又没钱。

”3、一些村集体把征地款全数分给农民,个别农民拿到征地款后大手大脚很快就花光了,有的甚至用去赌博。

建议村集体不要分光征地款,利用一部分来办自己村的工厂,雇佣本村的失地农民,以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

4、教育与医疗收费是压在失地农民肩上的沉重负担。

他们希望政府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学校的变相收费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一些特困学生的学费,以保证学生不会因贫失学。

希望政府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步伐,在医疗方面给予有困难的失地农民适当的照顾。

5、在大量征地的地方,要加大力度保护剩余的耕地。

新祺周汉坪村农民反映,该村不少农民出售承包地里的泥土,有的还在耕地上深挖采矿,使本来已很少的土地更加短缺,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当地一些村民意见很大。

希望政府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保障好农民现有的生存空间和生态环境。

6、不少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建议政府多下乡调研,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有招工指标要对失地农民倾斜。

部分失地农民没有创业启动资金,希望农村金融机构能放宽信贷条件,降低贷款门槛,帮助农民自主经营。

7、部分失地农民对行政村村委会有意见。

慈姑村农民说,征地后村委会有很多钱,但按政策应分给农民的部分没有完全兑现;村财务没有完全公开,征地补偿款到底有多少,农民不知道,村民小组干部也不知道。

很多农户认为村干部贪污或挪用了土地补偿款,经常上访,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四、对策与建议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省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庞大,问题会越来越多。

必须关注失地农民问题,避免上访告状加剧,防止出现新的贫困源,保证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

1、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一是使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法律上取得与国有土地相平等的产权地位。

从法律上讲,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集体产权与国有产权应该是平等的,不能用公权侵犯私权,也不能用国有产权侵犯集体产权。

就现行的法律而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完全的。

由集体土地变为国家土地的过程,不应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过程,而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交易过程。

必须完善有关法律,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和与国有土地产权的平等性。

二是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

政府不能利用国家或政府的强制力专门为一般营利企业去取得土地。

政府只有为“公共目的”才动用强制性的征地权。

为了防止滥用公共目的征地,对政府强制性取得土地要有严格限制,对征地目的和范围都有严格的界定。

三是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政府在提出用地申请时,先要进行公告,让土地权利人对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在批准用地后,要再次公告,并就赔偿等问题与土地权利人进行协商,若有争议可以申诉和申请仲裁。

为此,必须建立专门的土地法庭或土地法院,公正仲裁征地纠纷。

在土地征用问题上,必须规范透明,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征地过程,村委会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公开征地事宜,倾听农民息见,防止暗箱操作,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个别人侵占群体利益,防止农村社会矛盾加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