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告监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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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广告投放的工作标准

提供广告投放的工作标准

提供广告投放的工作标准
广告投放的工作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目标受众:在投放广告之前,需要明确目标受众是谁,他们
的年龄、性别、兴趣爱好、收入水平等信息。

这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媒体和广告内容,以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

2.分析媒体渠道:不同的媒体渠道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需要根据
广告预算、目标受众和竞争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

同时,需要对各个媒体渠道进行监测和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投放策略。

3.制定投放策略:投放广告之前,需要制定明确的投放策略,包括
投放时间、投放位置、广告大小、广告内容等。

这有助于提高广告的点击率和转化率,以达到最佳的广告效果。

4.优化广告内容:广告内容是吸引目标受众的关键,需要优化广告
标题、图片和文案等元素,以提高广告的吸引力和转化率。

同时,需要根据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语言习惯等因素调整广告内容。

5.监测和分析数据:投放广告之后,需要对广告数据进行监测和分
析,以便及时调整投放策略和优化广告内容。

同时,需要对比不同广告渠道的效果,以确定哪些渠道更适合投放广告。

6.评估广告效果:评估广告效果是投放广告的最后一步,需要根据
广告数据和目标受众的反应来评估广告效果。

如果广告效果不佳,需要及时调整投放策略和优化广告内容,以提高广告效果。

总之,广告投放的工作标准需要从目标受众、媒体渠道、投放策略、广告内容、数据监测和分析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考虑和实施。

媒体监测报告

媒体监测报告

媒体监测报告一、监测媒体名称《秀角落传媒》二、媒体简介秀角落作为在华唯一专注于室内媒体解决方案的运营者,以【客服(AE)+策划(PD)+创意(CD)+媒介(MD)】全方位媒体一站式服务模式,致力于打造一个覆盖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新型高效室内媒体运营平台。

经过2年的成功运作,已然成为华南领先的室内综合媒体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

秀角落在以全面深入分析受众工作生活轨迹的基础上,对其纵横两面(时间和空间)轨迹进行充分挖掘,独辟蹊径,选择了写字楼、交通枢纽、商务休闲(GOLF)、餐饮娱乐、健身会所、KTV、酒店宾馆等核心工作生活场所的洗手间,服务并整合众多有价值力的一套系统的室内媒体资源(有城市中高档洗手间媒体、呼叫器媒体、抽纸盒媒体等).我们服务的主要对象有地产、装饰、建材、鞋类服务、佩戴便携用品、内衣服饰、阅读类(电子数码产品、报刊杂志、网络服务类、电子商务类)、消费服务、医疗保健护理类(中性)、家政服务、日化、美容梳妆类、纸品、能源综合服务类、汽服等各个行业企业。

凭借独特的市场运作理念、丰富的室内媒体资源、系统完善的媒介服务,互动体验的媒体理念为众多企业迅速打开产品市场、拉升认知度、巩固树立品牌提供一项重要的助力资源.秀角落正在打造一个以生活体验为核心360度室内媒体综合运营平台。

三、媒体属性版面规格:210mm*210mm印刷:彩色铜版纸四、媒体监测监测单位:五、《秀角落》发行数据统计《秀角落》配发标准为:中高端休闲、娱乐GOLF、餐饮、商场、酒店宾馆、楼宇室内框架等。

六、实时发布部分场地报告场地名称类型地址人均消费人流量金色海港休闲会所娱乐休闲龙观东路1号金龙华广场100 A中海渔村(哈尔滨饺高档餐饮龙华市场人民北路80 B 子王)金鹏休闲城娱乐休闲龙华地税人民路90 A 周一品小肥羊高档餐饮龙华和平中路华丰大厦一二层80 B 潮人渔坊中档餐饮东环一路与和平路交汇处100 AHAPPY钱柜量贩式娱乐休闲龙华美丽AAA大厦花园街购物广场四楼80 B KTV(华润花园街店)HAPPY钱柜量贩式娱乐休闲龙华和平东路金銮时代大厦三楼90 B KTV(大润发金銮店)湘浓情新概念湘菜馆高档餐饮龙华和平东路金銮时代大厦1楼东60 A 御福园客家海鲜酒楼高档餐饮龙华民治大道民治商业广场H栋2楼80 A 富丽华休闲会所娱乐休闲龙华民治民康路口蓝坤大厦70 B 重庆乌江鱼火锅城高档餐饮龙华民康路口秋瑞大厦103-10550 A 深新潮州粥酒楼高档餐饮龙华民治大道民泰大厦1楼50 A 君华饺子园高档餐饮龙华民治街道民康路口秋瑞大厦1-11号60 B 龙庭假日休闲会所娱乐休闲龙华民治大道民康路口碧水庭花园内30 B 君凯悦酒楼高档餐饮龙华民治大道58号150 A 128府香辣虾高档餐饮龙华民治街道横岭工业区横岭宾馆1楼90 A 华胜火锅城高档餐饮龙华民治民丰路横岭工业区12栋1楼50 B 木屋烧烤高档餐饮龙华和平东路80 A 兰溪休闲中心娱乐休闲龙华民治沙元埔大厦三楼90 A 鑫百合休闲会所娱乐休闲龙华民治大道90 A 东北野生大鱼坊高档餐饮龙华和平东路大润发对面80 A 老乡村高档餐饮龙华民治民旺路与民田路交汇处50 A 湘攸人家高档餐饮民治大道樟坑区A巷002号80 A 备注:店面人流量【C级:300人以下,B级:300人到800人,A级:800人以上】七、媒体情况介绍1、秀角落媒体框架信息统计(本统计截止至2010年12月13日) 区域 龙华街道、民治街道单价投放版位数量 1000块28元 费用总计为:28*1000=28000元2、受众群体分析(18-50岁之间,男:女=4.2/5.8)本次广告主要投放的场所是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民治街道)的中高端休闲、娱乐、餐饮场所,据市场研究去这类场所的消费人群有一类很重要的特征就是他(她)们基本为有车一族,还有他们的一类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社会精英一族。

媒体行业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媒体行业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媒体行业广告发布管理办法一、引言广告是现代商业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媒体行业的发展,广告的形式和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问题。

为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发布的质量和效果,媒体行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二、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媒体行业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使得广告发布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广告发布管理办法,对于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广告发布的原则1. 广告发布应遵循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散布虚假、夸大宣传的信息。

2. 广告发布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3. 广告发布应遵循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煽动等恶意信息。

4. 广告发布应遵循行业自律原则,积极参与行业内组织的自律活动,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广告发布的程序1. 广告发布前的审核:媒体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广告审核制度,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与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相符合。

2. 广告发布中的监管:媒体机构应加强对广告发布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广告发布的质量和效果。

3. 广告发布后的追溯:媒体机构应建立广告发布后的监督追溯机制,对广告发布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反馈广告效果给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公司。

五、广告发布的标准1. 广告内容标准: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信息。

广告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煽动等恶意信息。

2. 广告形式标准:广告形式应符合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不良、低俗、色情等不恰当的形象和手法。

3. 广告时长标准:广告时长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广告主的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

4. 广告投放范围标准:广告投放应符合媒体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和行业规定,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六、广告发布的监督机制1. 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媒体行业应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和修订广告发布管理办法,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广告作品的评价标准

广告作品的评价标准

广告作品的评价标准广告作品评价标准1. 目标受众定位:广告作品应清楚地定位目标受众群体,确保内容和呈现方式与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喜好相符。

广告应考虑受众的年龄、性别、地理位置、兴趣爱好等因素,以便有效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并激发他们的购买意愿。

2. 创意与创新度:广告作品应具备创意和创新,通过独特的角度或新颖的方式来呈现产品或品牌的特点和优势。

创意和创新可以帮助广告作品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并引起观众的兴趣和共鸣。

3. 故事性和传达力:广告作品应具备良好的故事性和传达力,能够通过情节、角色和情感的营造来吸引观众的关注,并有效地传达产品或品牌的核心信息。

故事性和传达力可以让广告作品更生动、引人入胜,帮助观众在短时间内产生共鸣。

4. 渠道适配和多样性:广告作品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的传播渠道和媒体平台,确保内容和形式能够与不同渠道和平台的特点相匹配,并有效地传递信息。

广告应根据传播渠道的特点,如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以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5. 文字和视觉效果:广告作品的文字应简洁明了、准确有力,能够在短时间内传达核心信息,并具备记忆点。

视觉效果应吸引人眼球、美观大方,能够与文案相辅相成,形成整体的视觉冲击力和识别度。

6. 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广告作品的信息应真实可信,能够明确介绍产品或品牌的特点、优势和功能,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或客观数据来支持宣传主张。

广告不应误导观众或夸大产品的性能,以免丧失观众的信任和品牌的声誉。

7. 行动号召和购买引导:广告作品应能够给观众明确的行动指引,如购买商品、订阅服务、参加活动等,并为观众提供便利的购买途径或咨询方式。

有效的行动号召和购买引导可以增加观众购买的动力,提高广告的转化率。

8. 反馈和评估机制:广告作品的效果应通过反馈和评估机制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判断广告的传播效果并进行优化。

反馈和评估机制可以通过观众调查、销售额统计、社交媒体反应等方式进行,帮助广告宣传者及时了解广告的效果和问题所在,以便进行改进和调整。

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媒体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发布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参与的媒体广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我公司媒体广告发布活动应遵循合法、真实、文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广告发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媒体广告发布管理的总体政策和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广告发布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人,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广告发布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其中,市场部负责广告发布方案的制定,财务部负责广告投放费用的管理,品牌部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核等。

第三章广告发布管理第七条公司媒体广告发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市场部根据公司整体营销策略,制定年度/阶段性广告发布方案,报广告发布管理委员会审批;(二)审批通过后,市场部组织实施广告发布,并跟踪监测效果;(三)财务部负责广告投放费用的预算、支付和账务管理;(四)广告发布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公司媒体广告发布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虚假夸张、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况;(二)广告发布渠道应与公司品牌定位、产品特点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三)广告发布时间和频次应合理安排,以最大限度发挥广告效果;(四)广告发布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做到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各部门在广告发布管理中的职责要求如下:(一)市场部:负责广告发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对效果进行跟踪分析;(二)财务部:负责广告发布费用的预算、支付、账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三)品牌部: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核,确保广告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形象;(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广告发布管理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广告费标准

广告费标准

广告费标准广告费标准是指广告代理公司或媒体发布者根据广告形式、广告媒体、广告周期以及广告内容等因素确定的广告发布所需的费用标准。

广告费的确定对企业和广告代理公司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着广告的投放效果以及企业的广告预算。

下面是关于广告费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广告形式:广告费标准通常会根据广告的形式进行区分,比如视频广告、文字广告、图片广告等。

视频广告根据视频的长度和播放时间来计费,文字广告则可按照字数或字节来计费。

图片广告的计费则可能与图片的尺寸、色彩和位置等有关。

2. 广告媒体:广告媒体的选择也会对广告费标准产生影响。

不同媒体的受众群体和流量差异很大,因此广告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电视媒体中,收视率高的黄金时段广告费会比较高;而在互联网媒体中,热门网站的广告费也会相应增加。

3. 广告周期:广告费通常会根据广告投放的周期进行计算。

更长的广告周期意味着更多的曝光机会和更多的资源投入,对应的广告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例如,短期广告费用可能会根据每日、每周或每月的投放时间进行计算。

4. 广告内容:广告费标准还可能与广告内容的类型和质量有关。

高质量的创意广告通常会吸引更多的目标受众,因此价格可能会相对较高。

此外,广告内容中是否包含特定的品牌标识或产品推广也会对广告费用产生影响。

5. 行业竞争和市场需求:广告行业受行业竞争和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因此广告费标准也会因此而不同。

如果某个行业的广告投放需求大且市场竞争激烈,媒体可能会提高广告费用。

6. 地域因素:广告费标准还可能会因地理位置而异。

人口密集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广告费用可能会较高,因为这些地区的广告受众更多且购买力较强。

7. 附加服务:广告代理公司通常会提供一些附加服务,如广告设计、广告投放监测等。

这些额外的服务可能会增加广告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广告费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它是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而动态变化的。

不同的行业、地区和时间都可能导致广告费用的波动。

广告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广告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广告质量,提高广告效果,维护公司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广告业务,包括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广告质量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真实可信:广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性能、用途等信息。

(三)创新独特:广告设计应具有创意,突出产品或服务的优势。

(四)品质优良:广告制作应保证画面质量、声音效果等达到行业优秀水平。

第二章广告策划与设计第四条广告策划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充分了解产品或服务特点,明确广告目标。

(二)分析目标受众,制定针对性的广告策略。

(三)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符合行业规范。

第五条广告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创意独特,富有吸引力。

(二)色彩搭配合理,画面美观。

(三)字体清晰易读,符合行业规范。

(四)画面内容与广告目标相符合。

第三章广告制作与发布第六条广告制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广告策划方案,制作符合要求的广告素材。

(二)确保广告素材画面质量、声音效果等达到行业优秀水平。

(三)对广告素材进行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第七条广告发布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确保广告投放效果。

(二)按时完成广告投放任务,确保广告发布及时。

(三)对广告投放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调整广告策略。

第四章广告监测与评估第八条广告监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广告投放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包括点击率、转化率等关键指标。

(二)对广告投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三)定期对广告投放效果进行总结,为下一阶段广告策划提供依据。

第九条广告评估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广告投放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广告效果、品牌形象等。

(二)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广告策略,优化广告投放。

(三)对广告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为今后广告投放提供参考。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治理标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治理标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治理标准1、总则1.1 为规范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该领域的具体落实,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治理,是指对城镇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是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场所等的综合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容貌治理;负责规范城镇广告(店名)内容。

1.3 本本依据《广告法》、《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工程建设标准》等国家专业设计标准,并结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总体原则制定。

1.4 本标准所涉及市场规划设置由商务部门负责;市场的安全防范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户外广告的设置规范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由市容环境部门负责。

1.5 本标准分城市、乡镇、村庄和过渡安置社区四类。

城市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县城参照执行;乡镇标准适用于建制镇与农村乡集镇;村庄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组);过渡社区标准适用于灾后建立的各类过渡性集中安置点。

2、城市2.1 清洁化标准(一)市场划行规市,交易秩序规整。

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治理,秩序良好。

(二)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三)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农产品市场和综合性市场固定摊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并做到美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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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广告监测标准
为进一步统一广告监测标准,加强广告监测质量的一致性,细化广告监测数据,便于采取针对性的广告监管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广告监管的重点,制定本监测标准。

一、本监测标准适用于对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网络等大众媒体的监测,监测商品分类仍按原分类实施(具体见省局《广告监测分类的划分规定》)。

二、苏州及各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测人员负责本辖区所属大众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包括外地驻本地媒体)。

三、广告监测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美容、房地产等广告为重点,兼顾其它各类广告。

四、在广告监测工作中,应根据违法程度、情节和造成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正确区分各类违法广告的性质,按、一般违法、严重违法二个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五、广告监测的分类标准:
(一)一般违法广告:主要指广告内容真实,但未按法定要求标注审批文号、忠告语、广告标记的广告和表现形式上违反了广告管理法规要求的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法:
1.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广告未同时发布广告审批文号或广告证明文号的。

2.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未同时发布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或保健食品标记的。

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未标忠告语和适应(或不适应)人群的。

4.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

5.房地产广告中未标注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6.广告文字中出现繁体字或变异字等。

7.在广告中使用变相绝对化语言,宣传有效率、治愈率。

8.在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中出现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的画面,使人产生误解不使用该商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或直接(间接)怂恿他人任意、过量使用上述商品、服务的。

9.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广告中出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二)严重违法广告:指对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效果、允诺等作不真实的或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易于造成社会危害的广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法广告:
1.在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广告中,进行夸大功效的宣传,或出现保证治愈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食品、化妆品、酒类广告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用语的。

2.在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患者、消费者为产品作形象宣传的内容。

3.在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中出现治愈率的;利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患者身份作证明的)。

4.发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发布的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的。

5. 处方药在大众传媒做广告。

6.广告中出现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并与其他产品进行功效、安全性和使用前后比较,利用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7.伪造、变造、冒用广告审查机关的批文或使用已经依法撤销的广告批文的。

8.广告内容含有不良政治、不良文化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9.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的。

六、本监测标准中未列人商品的监测参照本标准要求执行。

七、广告监测结果按《苏州市媒体广告监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监测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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