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

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在如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焦点。
环境保护的核心是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来保护我们的地球。
然而,要进行有效的环境保护监测,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分析和论述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各行业中的应用。
一、概述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是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用于规范和标准化监测方法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实现环境污染控制和资源保护的目标。
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不仅包括了监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还涵盖了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等方面。
二、大气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大气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指导性标准。
首先,大气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需要符合国际认可的仪器标准,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监测点位的选择需要考虑到不同污染源的分布特征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此外,还需要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法,包括不同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监测时间间隔和样品采集方法等。
三、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用于对水体中各种物质进行监测的指导性标准。
首先,需要制定监测点位的选择和布设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其次,监测方法的制定需要考虑不同水质类型和目标物质的特性,选择适当的监测参数和测量技术。
此外,还需要对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等过程进行详细的规范,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四、土壤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土壤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用于对土壤中各种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指导性标准。
首先,需要制定统一的样品采集和处理方法,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监测方法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土壤的不均匀性和目标污染物的特性,选择适当的监测参数和分析方法。
此外,还需要对监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和使用进行规范,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五、噪声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噪声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用于对噪声污染进行监测的指导性标准。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一、环境监测法律1.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环境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和生态安全。
1.2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门法律,主要针对空气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包括大气污染的监测、排放限值、减排措施等。
1.3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门法律,主要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包括水质监测、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环境监测法规2.1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规定,用于对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重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2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规定,用于控制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等。
2.3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条例:环境监测机构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规范,用于管理和监督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运行和监测活动。
三、环境监测规定3.1 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大气环境监测的方法、检测技术和监测设备的使用。
3.2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法、采样技术和分析方法。
3.3 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水环境监测的方法、检测项目和监测设备的选择与使用。
四、环境监测标准4.1 大气颗粒物(PM2.5、PM10)监测方法标准:大气颗粒物监测方法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大气颗粒物(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方法和技术。
4.2 废水排放监测标准:废水排放监测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不同类型废水排放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监测要求。
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方法与标准

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方法与标准环境监测与评估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环境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定与评价,从而了解环境状况,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以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本文将介绍环境监测与评估的常见方法和标准。
一、环境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远程监测两种。
1.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是指在实际环境中,采用设备和仪器对污染物浓度、噪声水平、辐射程度等进行直接测量的方法。
常见的现场监测设备包括气体采样器、水质分析仪、噪声测量仪等。
通过现场监测可以获取真实的数据,判断环境是否达标。
2.远程监测远程监测是指利用无线传输技术,通过远程传感器对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的方法。
远程监测可以实现对较大范围或难以直接接触的环境进行监测,提高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常见的远程监测设备包括遥感传感器、无人机等。
二、环境评估方法环境评估是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对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常见的环境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种。
1.定性评估定性评估是基于专家判断和经验,对环境质量进行主观评估的方法。
评估结果通常为优、良、中、差等级别,用于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和决策制定。
定性评估具有快速、经济、适用于大范围的特点,但主观性较强。
2.定量评估定量评估是基于数学模型和数据分析,对环境质量进行客观评估的方法。
通过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计算各项指标的浓度或值,并与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比对,得出环境质量的定量评价结果。
定量评估具有准确、科学、可比性强的特点,但需要较多的数据和专业知识支持。
三、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标准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个层面。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国家标准通常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源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
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估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由各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的,适用于某个具体行业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环境保护监测标准

环境保护监测标准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确保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变化成为必要且有效的手段之一。
而环境保护监测标准作为监测工作的指导依据,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监测标准的定义、分类及其应用。
二、环境保护监测标准的定义环境保护监测标准是指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制定用以评估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程度的标准。
它旨在对环境因子进行定量分析,确定合理的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状况的准确评估,并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环境保护监测标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环境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保护监测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类:1. 大气监测标准大气监测标准主要针对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评估,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该类标准为衡量大气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可以用于评估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2. 水体监测标准水体监测标准用于评估水体的水质状况。
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不同水体类型。
该类标准主要考虑水体溶解氧、氨氮、总磷等指标,以确保水体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3. 土壤监测标准土壤监测标准用于评估土壤的质量和污染程度。
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都具有重要影响。
土壤监测标准的制定可以指导土壤修复工作,确保土壤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利用。
4. 噪声监测标准噪声监测标准主要用于评估噪声对人体健康及居住环境的影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合理的噪声监测标准,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四、环境保护监测标准的应用环境保护监测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通过监测标准,可以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同时,监测标准还可以用于环境保护规划、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此外,环境保护监测标准还在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对比,可以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为环境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五、结论环境保护监测标准对于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标准概述 (环境监测 基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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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中标准的选用
标准选用原则
( 7 )选用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标准配套的监测、分 析方法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附录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配套的《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注意:当排放、质量标准中“附录”已正式作为标准发布 时,应按新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执行(如《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的附录已正式发布为行业标准,就应执行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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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中标准的选用
标准选用原则
(1)按新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执行相应时 段的标准限值。新时段的要求可作为参照标准。 ( 2 )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按要求严格的指标执 行。 (3)质量标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敏感点的验证。 ( 4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但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有的项目可以参考综合排放标准执行。
注意:各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各标准时段划分及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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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1)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日期确定标准 执行的时段; (2)按污水排入的受纳水域的环境功能类别,明确不 同排放口废水执行的标准级别; (3)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按接管标准执行,无接管标 准的,若城镇排水系统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执行三级标 准,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应按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出 水的受纳水域的功能,确定污水排放级别; (4)同一排放口混合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 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应按各类污水 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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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标准及环境监测规范和技术导则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技术法规是指法律明确授权环保部门制定的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含有技术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立法的范畴。
(1)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后者可统称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标准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环境技术法规,其他的监测方法标准样品、技术规范等标准是为实施这两类标准而制定的配套技术工具。
环境监测规范和技术导则的目的及内容。
环境保护监测标准规范

环境保护监测标准规范1. 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环境保护监测的标准规范,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监测对象2.1 大气环境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等。
2.2 水环境监测:包括水质、水量、水流动态等。
2.3 土壤环境监测:包括土壤质地、土壤污染等。
2.4 声环境监测:包括噪音、振动等。
3. 监测方法3.1 大气环境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的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包括连续监测和间歇监测。
3.2 水环境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的水质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样品处理和分析等步骤。
3.3 土壤环境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的土壤采样和分析方法,包括取样、样品制备和分析等步骤。
3.4 声环境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的噪声监测方法,包括测点选择、仪器设备校准和数据处理等步骤。
4. 监测参数4.1 大气环境监测参数:包括PM2.5、PM10、SO2、NO2、CO、O3等。
4.2 水环境监测参数:包括总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4.3 土壤环境监测参数:包括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重金属含量等。
4.4 声环境监测参数:包括噪声级、频率、持续时间等。
5. 监测设备和仪器5.1 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包括大气采样器、气象站、分析仪器等。
5.2 水环境监测设备:包括水样采集器、水质分析仪器等。
5.3 土壤环境监测设备:包括土壤采样器、土壤分析仪器等。
5.4 声环境监测设备:包括声级计、振动仪器等。
6. 监测频次和报告6.1 监测频次: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监测频次,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6.2 报告:监测数据应定期编制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和建议措施等。
7. 质量控制7.1 校准和验证:监测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验证,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7.2 质量控制样品:合理选择和使用质量控制样品,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8. 数据处理和分析8.1 数据处理: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与要求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因此环境保护监测成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标准和要求的确立,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标准1. 监测项目的选取与确定环境保护监测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污染物和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环境保护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监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保证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和外部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和科学性。
三、环境保护监测评估标准与要求1. 监测结果的评估方法环境保护监测结果的评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数据的统计分析、空间插值和趋势分析等。
评估结果应以科学为依据,客观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的状况。
2. 监测评估结果的发布监测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公众进行参考。
发布的结果要明确表明数据来源和评估方法,避免引起误解和不必要的争议。
3. 监测评估结果的应用监测评估结果应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决策和规划中,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应促进监测评估结果的应用于环境改善和污染防治行动中。
四、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的挑战1. 技术发展迅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环境保护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需要不断跟上技术的发展并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创新。
2. 数据处理和管理环境保护监测所获取的数据庞大且复杂,如何进行数据的处理和管理是一个重要问题。
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有效利用和保密。
3. 资源投入和人才培养环境保护监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专业人才支持,而目前存在着资源投入不足和人才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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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标准应用实例分析
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造纸、硝酸工业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
环境标准的选用——类型和适用时间段
环境标准的选用——排放去向
监测频次的确定——日均值
监测项目的确定——全指标分析
监测方法的使用——现行有效
1.1 环境标准的选用——类型和适用时间段
——行业标准实施后不再执行综合标准
从环境标准所涉及的环境要素来看,包括:
水环境保护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噪声及振动标准 土壤环境保护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标准 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其它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污染技术政策
1.4 环境标准编号
环境标准编号的组成 任何标准都有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顺序 号和标准年号三部分组成。 我国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 如: 强制性国家环境标准代号为GB, 推荐性国家环境标准代号为GB/T; 强制性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代号为HJ, 推荐性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代号为HJ/T; 强制性地方环境标准代号为 DB 加上省、自 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四川为 DB51。
1.5.2
2
2.1
标准在环境监察中的作用
标准是环境监察的灵魂
环境标准渗透于环境监察定量化的方方面面, 并贯穿于监察的始终。 (1)制订计划:标准是制定计划的技术依据
(2)现场监察:标准是获取执法证据(采样、测 试)的手段
(3)作出结论:标准是得出执法结论的准绳
2.2 标准具体作用 (1)环境质量标准(国家、地方) 用于检查、评价环境质量是否达标。 (2)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地方) 用于检查企业外排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 达到标准要求。 ( 3 )分析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国家、行业) 作用在于规范监测行为,统一技术要求,确 保监察质量。 (4)基础标准 用于统一、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行为
1 2 3
五日生化需氧 量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7479-1987
4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7481-1987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36-2009
二、环境监测基础
1、环境监测数据的五性: 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 整性 2、环境监察人员应完成的环境监测工作 ——水质(污水)采样
(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器和采样容器的准备、保存剂的准 备。P与G (2)采样点位的确定
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出口或专 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的排口设点采样; 二类污染物在企业总排口设点采样。 处理效率监测时在处理设施(单元)的进、 出口设点采样。
1.2
环境标准的分类
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内容和作用,我国的环境 标准一般分为五大类:
环境标准分类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 1.3 环境标准的分级
按照环境标准的制定机构及执行范围,
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国家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部)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
第十条第2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 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 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 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 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已作规定的;和新制定发布的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对地方 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m3/吨产品)
直接排放: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
污染物的行为
间接排放:排污单位向公共水处理系统排
放污染物的行为
1.3 监测频次的确定——日均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 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例:《制桨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企业类型:制桨企业、制桨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造纸企业
现行企业与新企业:以标准实施日期环评审批复 为界限
制桨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限值
时间 企业生产类型 项目 老企业2011年6月30日 废纸制桨和 造纸企业 其它制桨和 造纸企业 老企业2011年7月1日, 2008年8月1日后新建企业 制桨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1.4
监测项目的确定——全指标分析 可吸入有机卤素(AOX)和二恶英指标适
用于采用含氯漂白工艺的情况。
排水量和排气量
排水量:全部排出厂界的水总量,直接、间接;
生产、生活。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
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XX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指用于核定大气污染物排
(3) 地方环境标准(DB)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地方环境 标准仅包括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地
方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第2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 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年号 标准顺序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
1.5
1.5.1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 行.
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关系 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 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部)标准(HJ HJ/T)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全 国环境保护行业的管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是对 没有国家环境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中统一的技术要求所作的技术规定。主要包括环 境保护行业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技术要求、技 术方法以及环境保护仪器、设备标准等。
无企业标准
环境标准
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GB)
国家环保 总局(部)标准 (HJ)
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 (DB)
(1) 国家环境标准(GB GB/T)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适用于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质
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标 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修订后, 重新报送备案。
《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190-93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186-93
综上两条,目前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为:
国家环境 标准体系 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 护行业标准 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GB化3096-200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996-12-6 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8-1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川 环 科 发 [1997]564 号 + 修 改单+复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川环科发[1997]20号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新增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史 箴 2011年11月
一、环境标准概念及应用
二、环境监测基础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
据有效性审核
一、环境标准概念及应用
1
环境标准概论
1.1 环境标准的定义 1999年4月1日以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号发布的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为防治环 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 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环 境标准。”
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XXXX产品的排气量上限。
1.5
监测方法的使用——现行有效
项目名称 老分析方法标准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 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7488-1987 蒸馏和滴定法 GB7478-1987 现行分析方法标准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蒸馏-滴定法 HJ537-2009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1
2 3 4 5 6 7
pH值
色度(稀释倍数法) 悬浮物(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氧量(mg/L) 氨氮(mg/L) 总氮(mg/L)
6~9
50 50 30 120 10 15
6~9
50 50 30 150 10 15
6~9
50 30 20 90 8 12
8
9 10
总磷(mg/L)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1-2011 汽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877-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1-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2-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470.3-2011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1-2010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2-2010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3-2010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5-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7-2010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8-2010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1-2010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132-201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 GB 14621-2011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适用因子 2011-7-27 2012-1-1 气 2011-7-27 2012-1-1 水 2011-4-2 2011-10-1 水 2011-1-24 2011-10-1 水、气 2011-4-2 2011-10-1 水、气 2011-4-29 2012-1-1 水 2010-9-27 2010-10-1 水 2010-9-27 2010-10-1 水 2010-9-27 2010-10-1 水 2010-9-27 2010-10-1 水、气 2010-9-27 2010-10-1 水、气 2010-9-27 2010-10-1 水、气 2010-9-27 2010-10-1 水、气 2010-9-27 2010-10-1 水、气 2010-12-30 2011-3-1 水、气 2010-12-30 2011-3-1 水、气 气 2011-5-12 20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