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禁令和三条处罚措施
“八条禁令”

“八条禁令”
一、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脱岗;
二、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报实情;
三、严禁工作中态度生硬、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
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吃、拿、
卡、要等损害机关形象的行为;
四、严禁工作时间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上网聊天、
玩游戏、看电影,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严禁用公款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公款招
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提倡工作餐;
六、严禁工作日早餐、午餐饮酒,晚餐酗酒;
七、严禁公车私用,出席婚礼;
八、严禁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赌博和为赌博提
供场所及其他便利条件;。
“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

“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第一篇:“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八条禁令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三、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四、工作日中餐饮酒;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酒后驾车;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第二篇: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具体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具体内容近期(2012年12月4日出台八项规定),中央相继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引发社会各行业关注,究竟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什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项常规严格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群死群伤恶性
火灾事故的发生,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监
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
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从重罚款。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三、在公众聚集场所从事业务时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
作业的,一律对指使者处十五日拘留,对作业人员处五日拘留。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使用了大量易燃材料,如聚氨酯泡沫、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律临时查封。
五、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
施损坏严重,一律临时查封,从重罚款。
六、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被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不能立即
改正的,一律从重罚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七、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在疏散路线的门窗上设置铁栅栏和其他
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从重罚款;拒
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八、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拆包或者使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封存的场所、部位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依法严肃查处外,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采
取措施,消除隐患。
八严禁规定

八严禁规定
八严禁规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允许发生的行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
这些禁令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社会利益。
下面是八个常见的严禁规定:
第一条,严禁破坏社会和谐。
任何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行都是不允许的,包括制造和散布谣言、挑起民族矛盾、煽动群体事件等。
第二条,严禁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人身攻击、恐吓、欺凌、性侵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三条,严禁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为。
包括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严禁非法拥有和使用危险物品。
包括非法持有、制造、销售和使用枪支、爆炸物、毒品等危险物品和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
第五条,严禁贪污腐败。
包括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严禁非法经营。
包括偷税漏税、走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采矿等一切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严禁危害公共安全。
包括纵火、破坏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非法集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包括损害社会文明风尚、传播淫秽色情、侮辱他人尊严、轻率扔弃垃圾等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这些八个严禁规定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利益。
遵守这些严禁规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和保护。
在面对这些禁令时,我们应该做到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共同建设和谐有序的社会。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禁令》八条

为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单位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禁令。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安全禁令内容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 严禁无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 严禁酒后作业。
员工严禁酒后上岗作业,酒后作业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 严禁擅自拆卸、改动、损坏设备设施。
员工不得擅自拆卸、改动、损坏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5. 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6. 严禁在危险区域玩耍、逗留。
员工不得在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如需进入,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7. 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作业。
员工不得超负荷、超范围作业,如需增加作业量,必须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8.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如需携带,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安全禁令执行与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禁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禁令得到有效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禁令深入人心。
3. 员工对违反安全禁令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单位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四、附则1. 本安全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安全禁令的解释权归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3. 本安全禁令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八条禁令和处分规定

东明一中学生行为规范八条禁令
1、携带或私藏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校园,并
在上课、就寝后使用
2、在校内、校外打群架,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3、结交社会不良青年、校内矛盾校外解决,直接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
4、吸烟,喝酒,上网;以大欺小,敲诈勒索小同学钱财;
5、顶撞谩骂老师
6、翻墙,下河洗澡,无证骑摩托车。
7、习惯性迟到、旷课
8、经常不交作业
东明一中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1、有违背八条禁令之一的视其情节将给予纪律处分。
2、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
3、程序:班主任提出-校委会研究-德育处实施-宣布处分张贴布告
4、受处分的同学处分撤销前评先一票否决。
在校期间不能撤销处分
的,毕业证上将填写有关内容。
5、受处分的同学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老师同学的监督、帮助、教育争取在校期间撤销处分。
处分一年后学校将根据学生表现确定是否撤销处分。
6、撤销处分程序:个人申请——任课教师签字,本班一半以上同学签字——班主任初审——德育处审批——校委会研究-—宣布撤销处分。
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八条禁令、十条禁令、三项纪律

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八条禁令、十条禁令、三项纪律五条禁令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消防官兵六个严禁一、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三、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四、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消防杂志,征集广告;五、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六、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对违反上述“六个严禁”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或降职等党纪和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民警八条禁令一、严禁工作期间脱岗离岗;二、严禁接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吃请或物品;三、严禁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四、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枪支和戒具;五、严禁工作期间或着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六、严禁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七、严禁接受异性陪侍或到营业性场所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八、严禁参加赌博活动。
“八条禁令”适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说明

“八条禁令”适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说明“八条禁令”是指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禁止员工进行的行为或做出的要求。
下面是关于“八条禁令”适用于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说明:1.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包括客户信息、产品技术、销售计划等。
这可以在公司的保密协议或其他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
2. 不得借公务私用:员工在公务期间不得利用公司资源、时间和职权进行私人事务,例如处理私人电子邮件、做私人电话等。
3. 不得接受贿赂:员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礼品、款待、服务或其他非法利益,以保持公司的商业道德和诚信。
4. 不得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员工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内容,以损害公司的声誉或其他人的利益。
5. 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员工不得擅自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并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
6. 不得违法违规行为:员工不得从事违法或违规行为,包括偷盗、犯罪、贪污等。
在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中通常包含了对这些行为的明确禁止和制裁措施。
7. 不得骚扰他人:员工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骚扰行为,包括性骚扰、种族歧视、言语暴力等。
公司通常会制定相应的规定来保护员工的权益和促进和谐的工作环境。
8. 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员工在职业行为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诚实守信、尊重他人、遵守职业规范等。
公司通常会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这些要求。
以上是关于“八条禁令”适用于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一般说明。
具体适用于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员工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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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条禁令”
及“三条处罚措施”的通知
定市教发(200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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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办人民满意教育、做人民满意教师,坚决消除一切不良现象,经研究,在全市教育系统整治师德师风明确“八条禁令”:一是严禁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二是严禁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是严禁教学期间以收费为目的举办各类辅导班、在校外兼课或给自己所教班级学生做有偿家教;四是严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礼品;五是严禁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手机;六是严禁酒后上课和在校园内酗酒;七是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八是严禁参与赌博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八个方面的内容,要作为教育系统的“八条禁令”,作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
对有令不行、我行我素的,根据情节轻重,无论是哪个学校,无论是哪个教师,都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一是对情节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推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二是对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待岗一年,停发津贴及其他奖金福利,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并根据《教师法》规定对其教师资格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八条禁令”和“三条处罚措施”,各学校要以书面的形式由教师签名,做出承诺(格式见附件)。
各县和学校可根据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其它典型及突出问题,制定更加详细完善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拓宽师德建设的信息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各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