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费费率表
最新四川省人工及取费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以下简称“部颁2007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现将贯彻执行2007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时间
2008年1月1日前已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预算文件的编制执行96编制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配套定额;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部颁2007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过渡期,此间上报的项目原则上采用2007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
2008年7月1日后上报审批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建设项目,其概(预)算文件的编制执行2007。
四川造价单位取费标准

四川造价单位取费标准一、概述本标准规定了四川地区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工程费用构成、取费标准确定原则、计算方法及应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地区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工作。
二、编制依据1.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2. 行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行业标准,结合四川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3. 地方规定: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地方规定,结合四川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4. 合同协议:工程造价编制应根据工程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工程费用构成1. 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2. 间接工程费:包括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四、取费标准确定原则1. 地区差异修正: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特点等因素,对部分取费标准进行地区差异修正。
2. 专业差异修正:考虑到不同专业的技术要求、工程特点等因素,对部分取费标准进行专业差异修正。
3. 工程复杂度修正:考虑到工程复杂程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部分取费标准进行工程复杂度修正。
4. 其他因素修正:考虑到其他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如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对部分取费标准进行相应修正。
五、取费标准计算方法1. 取费基数确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例如,人工费基数、材料费基数等。
2. 取费率计算:根据确定的取费基数和相关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的取费率。
3. 其他费用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计算其他必要的费用。
六、取费标准应用说明1. 使用范围及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四川地区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应用。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449a24ec850ad02de8041e9.png)
关于核定2009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4)》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各区(市)、县招标(造价)办、各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绿色)办证工作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成都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办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对象凡在成都市及区(市)、县工商管理局注册,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揽施工任务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核定范围“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1、在成都建信网(网址:/app,进入首页右边中部信用系统“含规费、取费申报”)上填写、申报并下载《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企业名称处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施工产值(以报市建委年审施工资质的数据为准)。
4、上年度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及人均产值(以报市建委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为准)。
5、上年度工资总额及人均年工资额(应包括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工资额)。
6、上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四、核定办法及标准1、凡1988年12月底以前成立仍未改制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的施工企业按相应规费标准的上限核定。
2、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施工企业,其规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核定:规费费率=上年度某项规费缴纳金额/上年度工资总额x100%某项规费费率计算标准低于规定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3 、专业承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95%。
4、劳务分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85%。
各专业工程取费费率表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1
管理费
市政综合工程
艺分部分项及单价 措施费定额(人工 费+机械费)
21.95~29.93
19.86~27.08
轨道交通盾构工程
8.18~12.26
7.23~10.83
轨道交通轨道工程
37.05~40.95
34.31~37.91
轨道交通安装工程
25.38~29.26
23.48~27.08
土方工程
6.19~8.27
5.42~7.22
地基处理及桩基础 工程
10.83~17.29
9.04~14.44
2
利润
市政综合工程
9.41~13.21
9.04~12.64
轨道交通盾构工程
3.91~5.89
3.62~5.42
轨道交通轨道工程
16.45~20.05
16.26~19.86
简易计税法
1
管理费
I类取费标准
艺分部分项及单 价措施费定额
(人工费+机械 费)
27.06〜34.50
24.70〜32.30
n类取费标准
19.00〜26.60
17.10〜24.70
2
利润
I类取费标准
12.47〜16.31
12.35〜16.15
n类取费标准
7.90〜11.86
7.60〜11.40
表三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表
13.67〜16.73
12.21〜14.93
2
利润
建筑工程
0〜16.92
0〜17.10
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取费及费率表

21
3
3.医疗保险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22
4
4.残疾人就业保险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23
十三
养老保险统筹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24
十四
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25
十五
定额编制管理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26
十六
税金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27
十七
含税工程造价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4.残疾人就业保险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0.05%
0.05
十四
养老保险统筹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3.55%
3.55
十五
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1.6%
1.6
十六
定额编制管理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0.13%
0.13
十七
税金
(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3.51%
3.51
十八
含税工程造价
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23
十四
直接工程费
十一+十二+十三
24
十五
间接费
直接费(其中:工资)×费率
25
十六
贷款利息
直接费(其中:工资)×费率
26
十七
差别利润
直接费(其中:工资)×费率
27
十八
不含税工程造价
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构使用费措施费: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5、夜间施工费;6、二次搬运费;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9、脚手架费;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交通差旅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7、财务费8、税金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规费: 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建筑工程利润费率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二、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7。
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3.安装工程利润费率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三、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0.6。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费率表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费率表很多工程项目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要求很高,这就导致我们对造价计算方法的认识并不完全正确,甚至有些人对造价计算存在误解。
导致我们不知道定额取费是根据项目是否能够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情况制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定额取费是将工程中必须完成并投入使用、造价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按一定比例计算出该定额中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所需要消耗的成本费用总额后,乘以每个项目所需投资总额确定其取费费率。
从定额取费表来看,主要分为:总投资、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建设期内费用三部分。
总投资是指单项工程或单项专业工程量发生额及金额构成所必须花费而又不包括已完工项目在竣工结算中的资金占用和费用。
如不计利息、税金、利润、亏损等一般为管理费或者概算。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复核,经复核后双方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比例分摊工程量和合理的费用。
1.总投资采用定额取费法时需将一个建设项目投入全部完成所需花费和其所产生费用折算为总投资,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目前建筑工程定额取费法只适用于新建工程,特别是一些大中型建设工程及特殊工程,如地下建筑工程和钢结构建筑工程中对一些较大建设工程可采用单项金额法,在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项投资包含在总投资里面。
对于单项金额法或单项计价方法在计价时,其费用清单应包括:建筑工程价款调整后的增加额及结算金额调整后的增加额等项目;设计工程价款调整后或已完工项目所产生的部分费用(含利息等);其他费用(含工程变更费)。
对于单项金额方法时应注意:该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造价较高、难以核算、可多次使用、工程变更频繁的建筑工程(包括特殊工程除外)。
施工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计算出相应工程量清单并经施工企业签收(除已完工工程外),编制单项工程和单项专业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发布施工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和参考。
四川省费率

四川省费率费率建筑工程建筑一类工程取费:市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7|税金\S=3.52|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7|税金\S= 3.52|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7|税金\S= 3.52|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7|税金\S= 3.52|县城、镇: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 =1.8|税金\S=3.46|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46|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46|=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46|其它地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 =1.8|税金\S=3.34|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34|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34|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4.26|临时设施费\B=2.8|现场管理费\C=3.29|企业管理费\E =7.54|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 3.34|建筑二类工程取费:市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 7|税金\S=3.52|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县城、镇: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46|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其它地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34|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84|临时设施费\B=2.62|现场管理费\C=3.06|企业管理费\ 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E=6.91|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建筑三类工程取费:市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 7|税金\S=3.52|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县城、镇: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46|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其它地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34|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3.17|临时设施费\B=2.34|现场管理费\C=2.72|企业管理费\ E=5.92|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建筑四类工程取费:市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 7|税金\S=3.52|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7|税金\ S=3.52|县城、镇: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46|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四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46|其它地区:一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15|计划利润\H=10|定额管理费\L=1.8|税金\S=3.34|二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1.04|计划利润\H=8|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三级取费:其它直接费\A=2.45|临时设施费\B=2.05|现场管理费\C=2.26|企业管理费\ 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85|计划利润\H=6|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E=5.03|预算包干费\D=1.5|财务费用\F=0.71|计划利润\H=4|定额管理费\L=1.8|税金\ S=3.34|劳动保险费:上限:.5一级取费,3.0二级取费,2.5三级取费,2.0四级取费中限:3.75一级取费,2.75二级取费,2.25三级取费,1.75四级取费下限:3.0一级取费,2.5二级取费,2.0三级取费,1.5四级取费赶工补差费:2.80/上限,1.95/中限,1.10/下限安全文明施工费:三环路外200米范围以内:0.9/砖混结构(含底框),0.9/四层及以内钢筋砼结构,0.8/四层至十六层钢筋砼结构(含十六层),0.7/十六层以上的钢筋砼结构三环路外200米范围以外:0.72/砖混结构(含底框),0.72/四层及以内钢筋砼结构,0. 64/四层至十六层钢筋砼结构(含十六层),0.56/十六层以上的钢筋砼结构人工费调整系数:13.23/市区内(建筑工程),10.89/其它区县(建筑工程)材料综合调整系数:市区:2/砖混结构,.67/底框结构,2.54/框架结构,2.31/框剪结构其它区县:2.74/砖混结构,2.49/底框结构,2.22/框架结构,2.03/框剪结构机械费调整系数:按地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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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的修理费。 12、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 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预算定额测定和劳动定额测定费(不包括 应交各级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和经有关部门规定 支付的上级管理费等。
上述标准只作为编制工程概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 程价款的依据,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应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十、费用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建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临时性和永久性的房屋建 筑、构筑物工程等。 (二)装饰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一次和二次装饰工程。 (三)安装工程及筑炉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热力设备、炉窑砌筑、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业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给排水、采暖、燃 气、通风空调、自动化控制仪表、刷油、防腐蚀和绝热、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四)市政工程: 1、隧道工程: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人行、车行隧道,给、排水 隧道及电缆隧道等工程。 2、道路、桥涵、堤防、排水、给排水构筑物工程:适用于城镇市政建设的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包括各种拆除工程,按定额计算的便桥、便道工程,人工挖、 填土石方和场、站的平整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按 定额计算的运输工程,附属构筑物的砌筑工程,桥涵(包括立交桥、人行天桥) 的砖、石、砼栏杆,灯柱的制作、安装工程,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的构筑物 砌筑工程。 3、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适用于市政工程中的给水、 燃气管道等安装工程、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路灯工程。 (五)仿古及园林工程: 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仿古园林工程,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仿古部分。 (六)维修工程: 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七)签证记工、零星借工: 签证记工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定额须经建设单位签证 的用工。 零星借工系指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十一、其它说明 (一)施工图预算包干费: 凡按定额包工包料的工程,在编制预结算时,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
(五)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内容 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 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 工具油料、 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 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 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 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 额的 1.5%计提的费用。 8、职工失业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失业保险费。 9、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三)财务费用根据企业资金占用、管理状况,结合年度承担工程任务情况进行核定。
(四)财务费用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 的,可暂按 1.15 %列入;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4.3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 段,具体工程项目的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动 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 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三)劳动保险费标准根据企业退(离)休职工情况,参加社会劳保统筹情况等进行核 定,鉴于目前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正在转换经营体制,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平等竞争机 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在核定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率时,凡属一九八八
二 Ⅰ 定额直接费
8
定额人工费
44
级
取 Ⅱ 定额直接费
7
定额人工费
39
费
三 Ⅰ 定额直接费
6
定额人工费
33
级
取 Ⅱ 定额直接费
5
定额人工费
28
费
四 Ⅰ 定额直接费
4
定额人工费
22
级
取 Ⅱ 定额直接费
3
定额人工费
17
费
(二)利润率的核定根据施工企业的取费级别,结合施工企业上一年度承担工程的类 别,参照当年计划承担工程的类别等条件综合核定,一级取费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完成一 类工程建安工作量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工程优良率达到 25%以上时,利润率按同类取 费中等级Ⅰ标准核定;否则,利润率按同类取费中等级Ⅱ标准核定。二至四类取费施工 企业利润率的核定以此类推。
二、财务费用
(一)财务费用标准
取费级别
一级取费 二级取费 三级取费 四级取费
计算基础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财务费用标准
财务费用(%) 计算基础
1.15
定额人工费
1
定额人工费
财务费用 (%) 4.35 4.00 3.40 2.80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 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 资金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五)利润率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 可暂按 10 %列入;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5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段,具体工程 项目的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中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一)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标准
项
目
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
承包合同中明确。 七、按规定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 按规定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包括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超标污水和超标噪声 排放费、按实计算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大型机械安拆费……等。 八、定额管理费 定额管理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 额测定费。 (一)定额管理费标准: 1、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委川价字非 (1994)196 号文的规定:按建安工作量的 1.3‰计取,其中成都市工程造价站收 取的费用中有 0.2‰为代省工程造价总站收取,上缴省工程造价总站调剂使用。 2、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委川价字非 (1994)195 号文的规定:按建安工作量的 0.5‰计取,其中成都市为 0.4‰。 (二)定额管理费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取,上缴省工程造价总站 30%,各地工程造价站不得截留、挪用。 (三)定额管理费的收取方式由各地自定,可由施工单位代收后交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内, 按实计算收取。 (四)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交、少交定额管理费,违者由物价检查机关、造 价管理机构进行查处。 九、税金 (一)税金包括施工企业按营业额为基础缴纳的营业税以及以营业税为基础缴纳 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和施工企业在加工厂(场)生产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件、木门窗缴纳的增值税以及以增值税为基础缴纳 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二)税金计算标准(计算基础见费用计算程序)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①.工程在市区内时为 3.43%; ②.工程在县城、镇时为 3.46%; ③.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为 3.34%; 2、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①.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为 10.0%; ②.钢结构件为 7.5%; ③.木门窗为 8.5%。
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的预算内国有企业,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劳动保险费率不 低于 4.5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不低于 22.5%。
(四)劳动保险费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 础的,可暂按 4.5%列入,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22.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 段具体工程项目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核实的标准收取。
(五)劳动保险费实行集中收取、统一管理的地区,其劳动保险费的收取标准报省工
程造价总站审查后,经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四、利润(含施工利润及技术装备费)
(一)利润标准
取费级别 一Ⅰ 级
计算基础 定额直接费
利润% 10
计算基础 定额人工费
利润% 55
取 Ⅱ 定额直接费
9
定额人工费
50
费
一、企业管理费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仿古及园林工程。
项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目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计算基础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企业管理费(%) 7.54 6.91 5.92
仿古及
四类工程
园林工程
(二)装饰工程
项
目
装饰工程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定额直接费
计算基础 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
5.03
企业管理费(%) 38.07 35.25 32.50
四类工程
(三)安装工程及筑炉工程
项 安装工程
(含市政给水、
目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燃气、给排水
定额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