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点各项管理制度
hiv检测点工作制度

HIV检测点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HIV检测工作,提高HIV感染者的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率,降低艾滋病传播风险,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原则(1)遵循自愿、保密、免费、快速的原则,为自愿接受HIV检测的人员提供服务。
(2)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个人信息。
二、组织管理2.1 设立HIV检测点(1)在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设立HIV检测点。
(2)HIV检测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独立的检测室、专业的检测人员、必要的设备等。
2.2 人员配备(1)HIV检测点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检测人员。
(2)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检测技能和服务水平。
2.3 工作流程(1)接受检测咨询,为自愿接受检测的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2)填写检测申请表,采集样本。
(3)检测样本,出具检测报告。
(4)对检测结果阳性的人员进行告知,提供相关的咨询和转介服务。
(5)对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提供咨询,如有需要,提供后续检测服务。
三、检测服务3.1 检测对象(1)自愿接受HIV检测的人员。
(2)高风险人群,如性工作者、注射毒品者、同性恋者等。
(3)有疑似HIV感染症状的人员。
3.2 检测方法(1)采用国家认证的HIV检测试剂盒。
(2)检测方法包括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印迹法(Western blot)等。
3.3 检测结果(1)检测结果分为阳性、阴性和不确定。
(2)阳性结果需进一步确认,采用免疫印迹法进行复检。
(3)阴性结果如有需要,可进行后续检测。
四、质量管理4.1 检测试剂(1)使用国家认证的HIV检测试剂盒。
(2)定期对检测试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准确性。
4.2 检测设备(1)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
(2)确保检测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检测人员(1)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
(2)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检测技能和服务水平。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HIV抗体初筛实验室的管理,确保检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开展HIV抗体初筛检测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实验室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本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检测质量负总责。
第六条实验室应设立质量管理组,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对实验室检测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七条实验室应设立技术组,负责实验室检测技术的研发、培训和指导,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
第八条实验室应设立样品管理组,负责样品的接收、处理、保存和分发,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九条实验室应设立设备管理组,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实验室应设立信息管理组,负责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建立、运行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样品管理第十一条样品管理组负责样品的接收、处理、保存和分发,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样品管理组应建立样品管理制度,包括样品的接收、处理、保存、分发、销毁等环节,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样品管理组应建立样品档案,记录样品的来源、数量、状态、检测结果等信息,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样品管理组应建立样品保存制度,确保样品在保存期间保持稳定和有效,防止样品变质或损坏。
第十五条样品管理组应建立样品分发制度,确保样品在分发过程中保持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防止样品污染或混淆。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管理组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校准、报废等环节,确保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医院艾滋病初筛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艾滋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
2. 设立医院艾滋病防治办公室,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艾滋病初筛点工作职责1. 负责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艾滋病初筛检测,确保检测质量。
2. 对初筛阳性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登记,并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
3. 对初筛阳性患者进行随访、咨询和健康教育,引导患者到指定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
4. 加强与当地疾控中心、上级医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5.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
四、工作流程1. 初筛检测:患者就诊时,由初筛点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意愿进行艾滋病初筛检测。
2. 初筛阳性:初筛结果为阳性时,初筛点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登记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
3. 随访咨询:预防保健科接到初筛阳性报告后,及时对患者进行随访、咨询和健康教育,引导患者到指定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
4. 确诊治疗:患者到指定医院进行确诊后,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跟踪治疗效果。
五、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2.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档案,对初筛阳性患者信息进行保密。
3. 定期对初筛点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5. 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工作制度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艾滋病的确证工作,因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以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所有的实验室规章制度。
1、不得在实验工作区内吃、喝、抽烟,以及装卸隐形眼镜和上妆。
实验用的冰箱和冰库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2、进入实验室前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操作时要戴好手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3、在实验操作时请穿好实验防护衣及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实验室中不宜穿凉鞋、露趾鞋。
操作感染性、有毒物质或动物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不宜将实验衣、手套或其它个人防护装备穿着到实验室以外的场所。
4、核对血液标本编号、姓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细则,正确吸样加试剂,发现可疑标本反复进行复查,务必做出正确结果。
疑有H1V阳性,经确证实验复核后依然阳性,应送省确认实验室确定,同时做好记录,并保护患者隐私。
5、实验工作台应每日清理,若有污染发生应立即进行消毒;所有设备在使用后均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以保持无污染状态。
6、针筒、针头、巴斯德吸管等尖锐物品,必须置于硬质且防漏的容器中,并遵守废弃物处置规定处理。
7、在实验过程中所有废物,废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实验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工作。
8、具有传染性的毒种、菌种和标本必须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9、在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请立即与本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联系即便及时
采取相应的处理或消毒措施。
HIV安全操作制度

HIV检测点安全操作制度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为更好的开展洪家嘴乡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的检测工作, 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制度:
1、试剂及样品的管理:
应严格按要求妥善保存血清及其它体液样品。
2、实验室的清洁和消毒:
工作完毕应对工作台面消毒,推荐用0.1~0.2%的次氯酸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min以上,操作过程中如有样品、检测试剂外溅,应及时消毒。
如有大量高浓度的传染性液体溅出,在清洁之前应先用1%的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3、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抽取静脉血液(或以其它方式收集血液样品)时要注意安全,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戴手套,谨慎操作,离心样品时要使用密闭的罐和密封头,防止离心时液体溢出或在超/高速离心时形成气溶胶。
4、样品的带入、带出和操作
⑴不得将非实验室物品带入实验室。
⑵包装有测试样品的包裹应在实验室的安全柜内打开。
⑶打开样品容器时要小心,防止内容物泼溅。
⑷将样品转送到其他实验室时,应防止对工作人员、患者或环境造成污染。
⑸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材料在带出实验室前应进行消毒。
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5、应尽量避免在实验室使用针头、刀片、玻璃器皿等利器,以防刺伤。
6、应将用过的锐器直接放入耐穿、防渗漏的利器盒,用过的针头应直接放入坚固的
容器内,消毒后废弃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
刀片等利器。
8、污染物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进行处理。
hiv筛查点工作制度

HIV筛查点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HIV筛查点的工作,确保筛查工作的质量,提高筛查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HIV筛查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
1.3 HIV筛查点的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2.1 设立HIV筛查点的单位应明确工作职责,设立专门的HIV筛查点管理机构,负责筛查点的日常工作。
2.2 HIV筛查点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实验室技术人员等,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3 HIV筛查点的工作应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和筛查结果。
三、工作流程3.1 筛查对象的确定HIV筛查点的服务对象应包括:自愿接受HIV检测的人员、传染病患者、孕产妇、性病门诊就诊患者、血液透析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注射毒品人员等。
3.2 筛查流程HIV筛查点的工作流程应包括:筛查对象的登记、咨询、采样、检测、结果告知、阳性病例的报告和转介等环节。
3.3 筛查试剂和仪器HIV筛查点应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HIV抗体检测试剂,并定期进行仪器校准和质控。
3.4 检测结果的判定和报告HIV筛查点的检测结果分为阴性、阳性、不确定三种。
检测结果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判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阳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确诊和转介。
四、质量管理4.1 HIV筛查点应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HIV筛查点应定期进行室内质控,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室间质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4.3 HIV筛查点应建立检测记录和档案,保存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以便追溯到检测过程和结果。
五、保密和隐私保护5.1 HIV筛查点应严格遵守保密和隐私保护的原则,保护筛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
医院检验室艾滋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检验室对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检验室主任负责检验室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 检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艾滋病防治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对检验室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检验室艾滋病防治工作内容1. 检验室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掌握艾滋病防治技术。
2. 检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检测设备和试剂,确保检测质量。
3. 检验室对艾滋病病毒检测样本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样本污染和交叉感染。
4. 检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职业暴露。
5. 检验室对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进行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填写报告卡。
6. 检验室对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样本,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科,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检验室艾滋病防治措施1. 检验室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2. 检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确保自身健康。
3. 检验室对检验器材、用品进行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 检验室应定期对艾滋病病毒检测实验室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
5. 检验室应加强检验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检验室艾滋病防治监督与考核1. 医院感染控制科定期对检验室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检验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
3. 检验室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检验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检验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艾滋检测点工作制度

艾滋病检测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艾滋病检测点的工作,提高艾滋病检测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艾滋病检测点工作应当遵循自愿、保密、免费、快速的原则,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检测服务。
第三条艾滋病检测点工作应当注重人文关怀,尊重个人隐私权,保护检测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检测结果和相关个人信息。
第四条艾滋病检测点工作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组织等的合作,共同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并配备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第六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检测服务第九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向公众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病毒载量检测、CD4+T 淋巴细胞检测等服务。
第十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为检测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检测流程、检测结果解读等。
第十一条艾滋病检测点在提供检测服务时,应当充分告知检测者检测的目的、意义、方法、结果解读以及可能的风险等,并取得检测者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艾滋病检测点在收到检测结果后,应当及时告知检测者,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解读和指导。
第十三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保密工作第十四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检测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艾滋病检测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检测者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艾滋病检测点工作人员在提供检测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检测者的隐私权,不得擅自记录、复制、传输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艾滋病检测点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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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检测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有效。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4、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实验室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等工作。
5、实验室检测结果不受行政及任何外来因素影响。
6、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管理办法》、《艾滋病管理条例》。
二、对按规定和要求检测的对象进行登记和HIV抗体初筛检测。
三、做好初筛标本的收集和检测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检测出的阳性标本送上级有关实验室复检。
四、检测出的阴性标本血清存留1年,不得擅自处理。
五、实验室实行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及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
1、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非实验室工作员工不得进入实验室。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各项安全防护知识。
4、检测人员皮肤受损、患病,不得进行操作。
5、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佩戴首饰。
6、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
7、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8、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9、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1 0、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带进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
1 1、H I V测试样品转送其它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和环境的污染。
1 2、实验室的空气、物表、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
1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
艾滋病检测点质量管理小组
技术负责人:陈贵来
质量负责人:陈贵来
成员:柏港花金兰吴青青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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