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促规范,引领食品自动售货商健康发展
日常监管经验分享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

日常监管经验分享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保障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享日常监管经验,以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为了有效管理食品销售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这包括设立监管机构、制定监管法规、规范监管程序等。
监管机构应该具备专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能够全面、准确地监测食品销售环节中的安全风险。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食品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他们需要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掌握正确的食品处理技能和卫生习惯。
因此,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建立食品溯源系统食品溯源是指通过对食品流通环节的记录和追踪,找出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
建立食品溯源系统可以有效追溯产品来源,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这样,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食品,促进食品销售环节的良性发展。
四、加强食品检验和抽检工作食品检验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抽检,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
同时,对于违规销售的食品,要依法从严处罚,形成食品销售环节的有效威慑机制。
五、加强食品广告监管食品广告是食品销售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些食品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误导消费者。
因此,需要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比如,卫生部门可以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质检部门可以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等等。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实现食品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
综上所述,规范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在2024年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以下是我们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立法与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是健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
在2024年,我们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我们还加强对企业的规范指导,发布相关标准和准则,引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和管理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二、强化监管力量与能力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我们在2024年持续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我们加大招聘力度,引进高素质人才,配备专业设备和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我们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安全。
三、严格执法与处罚在2024年,我们严格依法开展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市场的巡查和检验,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整改。
我们还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追究,形成了威慑效应,提高了食品药品市场的整体安全水平。
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是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们建立了风险监测系统,对国内外食品药品行业的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我们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五、加强宣传与教育在2024年,我们注重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我们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7月31日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从防风险、保安全着手,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努力实现责任落得实、风险防得住、底线守得牢,为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天津市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4〕15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责任压实,夯实工作基础(一)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作用。
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发挥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工作数据共享和情况交流。
(区食品安全办)(二)持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市场领域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践行“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监管理念,采取强有力措施,创新监管举措,坚持“检查+指导+服务+处罚”的原则,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四位一体”严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在食品安全上聚力。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重点对检查食品生产工艺流程、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三无”食品、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留样等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趋好,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
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监督企业实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计划。
二是在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上着力。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检查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网上身份不规范、销售“回流药”、票账物不相符、药品使用单位非法经营药品行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为重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营销会议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在特种设备上发力。
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燃气公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餐饮使用单位、叉车、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查处了非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无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一年。
面对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挑战,监管部门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努力加强监管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下面是对2024年监管工作的总结。
一、强化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在2024年,我国加强了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制定了多项监管规章制度,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的处罚力度。
在互联网食品销售方面,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规范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环节,加强对食品网络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三、推进药品安全监管2024年,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取得重要进展。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控制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人民的用药安全。
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加强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安全问题。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2024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通过与国际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
同时,与各地区、省市监管部门之间建立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五、加强消费者教育与知识普及2024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的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安全、合规的产品。
同时,对媒体进行加强指导和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的打击力度。
《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支持西安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制定了《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食品稽查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食品相关处室: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意见书》(市法制规登[2015]4号)意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西安市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24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支持我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食品流通环节以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企业。
第三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并对所出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有关食品药监部门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加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设置场所属公共场所的,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设置场所不属公共场所的,应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场所证明。
食药监部门将许可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许可经营方式核定为零售。
第六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将自动售货机设置情况,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食品流通监管机构备案,并及时报告自动售货机设置地食品药监部门。
备案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本市区域内拟设置自动售货机的'机器编号、设置点具体位置及布局图;自动售货机迁移、取消等信息。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一年。
在国家层面的引导和支持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对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未来的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一、强化监管法制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加快修订和制定一系列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规法规章程。
这些法规法规章程涵盖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前发现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的监测和抽检力度,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对于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置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发现并依法处置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企业。
与此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测和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夸大宣传和违规广告行为,维护了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与此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广告的审查和审批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法规要求。
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标准,提升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中国 食品行业 2023 政策

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深度评估与展望一、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背景在我国,食品行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
政府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和政策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2023年,我国食品行业将迎来一系列新的政策调整和改革,这将对整个产业带来深远影响。
二、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全面评估1. 产业准入政策的调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国际贸易的开放,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行业的准入政策,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审查和监管。
这将有助于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食品质量安全政策的强化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控制,推动全产业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将建立更加完善的追溯制度,实现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 行业发展政策的支持政府将通过财政和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食品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科研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将继续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4. 产业结构政策的调整政府将进一步鼓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产品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将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的管控,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产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展望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影响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实施将对整个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策的调整将促进食品行业的整体提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另政策的实施也将提升食品行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创新和品牌建设,推动食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我国食品行业2023政策的实施将为消费者带来更加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助推食品行业朝着更高水平、更广领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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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促发展,引领食品自动售货商依法经营---衢州市全线推行食品自动售货商监管新模式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周卫华许云彪张维庆何小英【内容摘要】因国家层面对食品自动售货商专项监管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专项监管措施几乎没有,食品自动售货商自2008年第一代简单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机到现在“花式”繁多、“井喷”式布点的智能售货设备,一直来,食品自动售货商几近于监管空白地带。
为提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线监管食品自动售货商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性,2018年,衢州市市场监管局敢担当、有作为,秉承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国首创经营环节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安全监管和自律管理1251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模式,将市场监管要求与食品自动售货商自律管理相结合,破解监管二大难题:许可关口对设备设置点审查难的问题和事中事后基层监管找不到设备经营主体摸不着“头”的问题。
对食品自动售货商则坚持培育与发展相结合,指导与规范相结合,提升与创新监管相结合,不轻易处罚,推进食品自动售货商在依法经营轨道上健康发展。
【主题词】食品自动售货商创新管理有效监管2018年各具特色特点的食品自动售货商以“井喷”方式在衢州各县、市区迅速铺点,出现了十分强劲的发展势头,衢州市局迅速开展调研,依法创新监管理念,在全国首创经营环节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安全监管和自律管理1251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模式,将市场监管要求与食品自动售货商自律管理相结合,使食品自动售货商监管制度机制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实现了对全市食品自动售货商网点总量近80%的300余家网点的有效监管。
一、衢州市食品自动售货商发展现状食品自动售货商是指在公众人流密集区域的车站、商场超市、学校、餐饮服务场所、单位食堂等地点通过设置智能售货设备自动销售食品,并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食品经营者。
智能售货设备,包括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机,现场制售改变食品性质的制售一体机设备,以及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销售食品的智能购、自助购、无人超市(便利店)等设备。
1.由来已久,布点面广量大。
2008年衢州友好饭店门口有了衢州市最早的一台投币自动售货机。
衢江区港都食品商行老总章维京看到自动售货机的发展前景,于2009年开始在衢州市区各大厂区陆续布点最简单的投币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货设备。
近10年来,衢江区港都食品商行不断对智能售货设备更新换代,除江山市未有布点,在全市其他县市区跨辖区布点自动售货机、制售一体机逾90个;衢州伟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衢州市衢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布点新型智能售货设备逾100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和衢州市艾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则从2017年始在全市陆续布点缤果盒子无人便利超市,2家公司近10个盒子已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张营业,近100个点位设置合同已签署。
除了在我市注册的5家大的企业在布点外,还有若干家国际和国内知名食品生产企业如百事可乐、可口可乐、娃哈哈、蒙牛、农夫山泉、古田山、中吉等企业陆续在布点。
同时,由于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和电动自行车一般,只要楼宇、景点、公园、社区、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等人流密集地点有电源就可以布点,致使布点面广量大,极不规范。
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食品自动售货商在全市布点并已营业的智能售货设备设置点已逾300个,实际可控主体目前仅能掌握6家。
2.特色众多,发展趋势强劲。
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已经从最初单纯销售预包装食品,发展到现场制售改变食品性质的制售一体机设备,以及采用人机对话方式销售食品的智能购、自助购、无人超市(便利店)等等。
2018年上海无人售货设备科技展展示的自动售货设备样式就有一百多种。
一则我市各大食品经销商也紧跟形势,抓住机遇,抓牢商机,抓紧布点,可以说发展趋势十分强劲;二则,不少新设立的家政服务企业、电子科技企业、医疗用品企业等等也开始纷纷加入各种智能售货设备的推广和使用,致使食品自动售货商主体变得纷繁复杂。
3.矩阵供货,源头追溯不易。
不少食品自动售货商采取自购食品配送,或者与商超、食品生产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供货,没有自备食品仓储地,未依法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有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未有一套规范的食品消费投诉处置制度,有的设备设置点甚至没有完整的现场信息公示制度,致使消费者一旦买到不合格食品不知道如何申诉(投诉)。
矩阵供货,货源凌乱,有时,食品自动售货商为了节约成本,还有可能采购一些极为廉价的临保食品送入设备,为食品安全留下重大隐患。
2018年4月份,衢州市集聚区市场监管分局就查处了2起设备售卖临保放置逾期售卖食品的案件。
4.鱼龙混杂,主体参差不齐。
一是众多食品经营主体不合格,成为我市食品安全健康发展的一大“堵点”。
经过近三个月的调研,我们发现参与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的经销商主体参差不齐,有自然人买一台设备随意摆放在某些地方经销食品,也有一些不是经销食品的个体户也参与自动售货设备售卖食品,还有一些企业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跨行政管辖区大量布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的。
不少超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人流量大的公众场所甚至不知道自家门口(或室内)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的主体是谁,找不到主体的“无主”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大量存在。
二是部分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
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大超市或小食杂店门口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设备长期不清洗,设备里面蜘蛛网密布,灰尘不少,食品卫生环境脏乱差也为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二、监管现状1.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乏力,“发卡弯”式监管本末倒置。
一是国家层面法规政策不抓主体抓设备,监管出现“发卡弯”。
目前,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在法理上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闭环专项监管体系。
食品经营许可偏重于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点和设备合格证的审查,犹如“发卡弯”,本可以抓牢主体“一竿子捅到底”的监管,因为转了180度的弯--抓设备设置,反而放弃牢牢扼住主体这一监管本质,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在许可关口就显得有点本末倒置。
二是地方局层面照本宣科,专项管控举措缺乏前瞻性。
截至目前,仅江苏省苏州局于2016年6月2日制定并出台了《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局则于2016年12月12日以内部明电方式出了一个通知,即《关于明确“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有关经营许可监管的通知》。
苏州和杭州局基本上是在国家局层面照本宣科,均局限于对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设备的监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
2.食品自动售货商发展趋势强劲,基层监管干部普遍“摸不着头脑”。
一是市场繁荣,“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带来监管问题绝对量的激增。
因传统零售店需要配备多个导购员和服务员,“多人单店”的人力模型,造成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而食品自动售货商则过渡为“单人多店”的人力模型,也就是一个人管理和运营多个店铺,主要是设备维护、保养、运营、活动等等。
随着食品智能售货设备智能化的增强,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已不再局限于只能销售预包装食品,而是向颇具人性化的制售一体机、超市化发展。
短短二年时间,衢州食品自动售货商已登记或未登记的的主体呈“井喷”式发展壮大,食品自动售货设备设置点总量居高不下,目前全市已逾300多个设置点。
因设置点设备均无明显标志标识设备的归属“主体”,“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找不到设备“主人”,致使消费者投诉(申诉)无门。
哪怕找到主人,也不一定是真“主人”,一旦处罚过重,“主人”往往会因为设备价格便宜,弃设备而“逃之”。
二是新业态模式花样翻新,设置点“无规则”可循,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无人零售的本质是前台“无人化”,后台“数据化”。
原来收银员只有在结账时才能发挥价值,在没有交易的时间里只能等待,造成效率上的损失。
前台“无人化”,一则用技术手段代替原来人收银的功能,二则可以让设备24小时开放,随时来随时买,不用招三个收银员三班倒(还不算管理费用),三则提升坪效,不需要收银员站的地方,不需要存货的地方,多大店就多大的销售面积。
后台“数据化”是指所有商品都能记录标记,需要的化可以随时掌握数百家数千家店的销售情况,A卖出了多少,B还剩多少,C卖的很快下次多放点,D卖的不好怎么促销出去。
这样的好处是原来一个人只能管好1-2家店,而后台的数据化让整个供应链、现场监控能够高效的汇总在一起提高效率,数据化之后一个人能轻松管理好几十家店几百几千台智能售货设备。
随着“无人化”智能设备的不断改进、提升,种类繁多,必定会成为零售行业强势互补的趋势。
同时,由于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可小可大,小到一台可以随便在某个餐厅、某个食堂、某个人群密集地点随机摆放的水果自动榨汁机、咖啡制售一体机,大到一台可以摆放上百种食品的设备和无人便利超市。
点位的设置五花八门,有的是通过与超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设置,供货由超市负责,设备维修和清理等工作则由设备供应商提供;有的是城市规划建设中需要定点设置;更多进入小区、楼宇、景区、医院、学校等公众场所的,则是通过招标或者签署场地租赁协议进行设置的。
设置点“无规则”可循,而且因其可移动性强,多数食品智能售货设备设置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贯的“老式”的“按图索骥”明晰经营地址定点监管背道而驰。
三是“可依赖”的大数据缺失,基层监管干部普遍“摸不着头脑”。
由于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在食品自动售货商许可和监管政策支持上偏重于“末梢”监管,造成一系列问题。
一则许可审查缺陷造成大数据缺失。
一直来,不管是原工商、还是原食药,还是现在的市场监管部门,都强调经营主体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营地址,并且把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作为营业执照注册和食品经营许可必须提交的材料。
然而,因食品智能售货设备可移动性强,只要有电源地方就可以设置设备,一个地点生意不好可以迅速转移到其他地方经营,设置点“无规则”可循,多数设备设置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因此往往无法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致使多数食品自动售货商在“入口”就被“卡住”,不得不“无证经营”。
纵使依法提交相关资料,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设置点以及跨辖区设置点如何报备,不少食品自动售货商拿证了事。
而真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智能售货设备仍然“放任自流”,游离于监管范畴之外。
二则许可系统缺陷造成大数据缺失。
不管是国家局还是省局在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系统对食品经营者主体类型和经营项目都作了字节限定,不允许基层许可窗口根据实际情况标注“自动售货”,致使大数据难以统计。
三则监管无门造成的大数据缺失。
因设置点设备均无明显标志标识设备的归属“主体”,“无主”设备遍地开花,基层监管干部基本上找不到设备的经营主体,成了“摸不着头脑”的监管问题,实现不了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