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山镇防汛行政责任人、联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根据水利部部署安排和自治区领导指示要求,为抓实抓好全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工作,增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汛工作和水库大坝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工作制度,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规定要求,逐库落实2022年度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提请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要求做好防汛“三个责任人”有关信息公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汛情险情报告。
各地要在3月25日前将责任人名单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二、组织做好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
水利部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平台于3月20日开通,各地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安排,迅速组织、督促、指导“三个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水利部网络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可通过访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网站登录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或通过访问网址/AiKrGnWA下载并登录水库大坝运行管理手机APP,进入培训平台),确保在3月底前实现责任人培训全覆盖。
请各市于4月8日前将辖区内的培训开展及完成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水利厅。
三、督导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规范履职。
各地要加强对“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三个责任人”严格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规定要求规范履职。
2019年滁州市小(一)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名

公告
4
2019 年滁州市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名单
序 号
县别
水库 名称
水库类型 所在乡镇 姓名
1 2
市直
沙河集 城西
大型 重点中型
沙河集 滁城
李宝君 许光友
3 南谯 独山 一般中型 黄泥岗镇 盛恩彬
4
屯仓 重点中型 舜山镇 朱新桥
5
平阳 一般中型 新安镇 吕功洋
67 定远县 德胜水库 界牌集镇 68 定远县 漫张水库 界牌集镇 69 定远县 界牌水库 界牌集镇 70 定远县 蒋大庙水库 界牌集镇 71 定远县 黄泥塘水库 连江镇
72 定远县 小泥河水库 炉桥镇
73 定远县 丁王寺水库 能仁乡 74 定远县 朗峰水库 藕塘镇 75 定远县 元旦水库 藕塘镇 76 定远县 孙集水库 七里塘乡
县人大副主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副县长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人大副主任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人大副主任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委常委、炉桥镇党委书记、县盐化 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 县政府副县长
山洪灾害易发区责任人名单

童驾辉 朱山东 戴领梅 刘佑泉 孙 尉 朱慕斌 姜伟南 张中霏 毛帅南 刘豪杰
县政协 县 委
县政协 县 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 委
吴青松 陈志军 李桂荣 罗壮军
县政协 县 委
2015年岳阳市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序 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二 1 2 3 4 县级行政责任人 名 称 所在乡镇 姓 名 上塔市镇 板江乡 梅仙镇 大洲乡 余坪镇 岑川镇 童市镇 三墩乡 瓮江镇 浯口镇 伍市镇 向家镇 汩罗市9处 川山坪镇 智峰乡 玉池乡 黄柏镇 川山坪镇 智峰乡 玉池乡 黄柏镇 朱平波 彭红卫 周育林 王敏求 市纪委 市公安局 市政府 市政府 书记 政委 副市长 副市长 朱佑宝 仇文娟 黄魁 李鲜艳 镇政府 乡政府 乡政府 镇政府 镇长 乡长 乡长 镇长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上塔市镇 板江乡 梅仙镇 大洲乡 余坪镇 岑川镇 童市镇 三墩乡 瓮江镇 浯口镇 伍市镇 向家镇 李 泓 单 位 县人大 县政协 县 委 职 务 副主任 副主席 常委、纪委书记 副县长 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主任 常委、人武部部长 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书记 副县长 姓 名 钟能武 杜军 刘亚平 林石柏 张智鑫 王跳平 周红人 童更新 向海洋 喻松林 许铁军 黄明权 单 位 上塔市镇政府 板江乡政府 梅仙镇政府 大洲乡政府 余坪镇政府 岑川镇政府 童市镇政府 三墩乡政府 瓮江镇政府 浯口镇政府 伍市镇政府 向家镇政府 职 务 人大副主席 乡长 纪委书记 乡长 镇长 副镇长 镇长 乡长 副镇长 党委委员 镇长助理 镇长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村级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乡镇行政责任人 村级防守责任人
昌江区水库责任人公示表

验收情况 汛限 项目 管理或 水位 法人 主管 运营单 批准 或大 单位 汛限 位 股东 水位 单位
新厂村委 会 新厂村委 会 湖田村委 会 童街村委 会 三河村委 会 银坑村委 会 黄泥头村 委会 黄泥头村 委会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竟成镇 水管站
176 44.0 11.0 17.8 37.0 33.0 11.0 37.0 12.5 23.0 10.8 15.0
23.20 15.00 10.00 9.50 7.50 12.00 12.60 13.60 7.00 9.70 8.00 8.50
177.48
175.9 63 57.6 57.5 55.3 60 60.5 61.6 54.3 57.7 56 56.5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手机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鱼山 吕蒙 新柳 新柳 金桥 联村 联村 山田 丽阳 江联 江联 联村 枫林 丰田 芦源 山田
附件1:
昌江区水库责任人公示表
面积:平方公里, 库容:万立米, 装机:千瓦, 水位:米, 坝高:米
所在地 序 县 名称 乡 号 (市 (镇 、 ) 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山田 昌江 丽阳 乡 鱼山 镇 荷塘 乡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鱼山 镇
武宣县2020年水库防汛责任人安排表【模板】

韦玖成
********
廖荣
********
张武
********
陆干能
********
17
那 六
13
10
徐彦文
********
廖荣
********
张武
********
罗建强
********
18
果 恩
40
35
陈丽梅********
刘泳梅********
武宣县气象局局长
徐彦文
********
廖荣
********
张武********
罗建强
********
19
波 耀
13
12
莫庆师
********
梁小锋********
武宣供电局副总经理
蓝仁飞********
覃春媛********
张斌
********
陆干能
********
20
廷 旺
武宣镇
小(二)型
20.2
15.6
韦先权********
镇长
梁大定
黄相伟********
谭少杰
********
黎坷明
********
26
坡斗冲
东乡镇
20.1
16.2
唐湘景********
镇长
黄玉凤
********
覃桂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毅********
雷文桥
********
郭宝增********黄化********
覃致霖
********
27
大皇冲
********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1)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总则目的依据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制定本手册。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履职行为。
本手册所称防汛“三个责任人”指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和防汛巡查责任人。
责任任务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
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
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水库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及报告等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实施监督指导。
设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小型水库防汛和管护主导责任,统筹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防汛“三个责任人”分别由地方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相关负责人或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
防汛“三个责任人”结合当地实际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大坝安全责任人等统筹设置,确保辖区内小型水库防汛与大坝安全责任全面覆盖、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防汛技术责任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履职的水库数量不宜过多,确保其工作职责能够有效履行。
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为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公示备案每年汛前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当组织及时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在水库现场、地方报纸或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公告,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布防汛“三个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
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要求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防汛指挥所名单
13566933318 13758945779 15888964796 13566934618 13967945108 13588643460 13588644238 15958942629 15088271609 13566939384 13857928915 13566930666 15988561881 13454966369 13857924833 13967943869 13867985166 15088272112 13967970837 13575920670 13967978951
破塘垅 黄家里 大丘垅 寺 回 水 建 高
小(二)型 小(二)型 小(二)型
郑 严 严 严 严 严 严
宏 华 华 华 华 华 华
王宅镇 俞源乡 俞源乡 俞源乡 俞源乡 俞源乡 俞源乡 新宅镇 新宅镇 新宅镇 大田乡 大田乡 大田乡 大田乡 大田乡 大田乡 白姆乡 白姆乡 桃溪镇 桃溪镇 桃溪镇
镇 乡 乡 乡 乡 乡 乡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陶熊 陶志和 杨岳和 刘世祖 刘世祖 江仙元 杨岳和 李文奎 陈国文 陈春阳 徐军阳 吴增补 蓝世平 徐宏青 金杰伟 徐文忠 梅阔海 陈月明 王立星 王晓东 潘银仓
村主任 人大副主席 村主任
下杨一村书记 下杨一村书记
方一都 潘献平 杨跃武 刘世祖 刘新华 赵银松 杨惠男 李文奎 陈广照 陈春阳 徐康远 朱杨龙 雷国法 李志仁 汤有田 汤金云 蓝子祥 钟顺和 陶超华 郑谓林 周建平
副书记、镇长 副书记、镇长 副书记、镇长
水碓坑 瓦窑头 下坞坑 寺 创 长 泉 湾
乡 乡 乡 乡 乡 乡 乡 乡 镇 镇 镇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长
村主任 村主任 村主任 村主任 村主任 乡干部 村书记 村书记 书 书 主 记 记 任
垫江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垫江县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礁、搁浅、浪损、触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为科学应对、及时处置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1.3.1预防为主。
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演习,最大限度地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求,有效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事发地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种社会力量及时进行援救,对施救船舶及相关设施、设备、人员,进行统1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一组织和调用。
,按照县水上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救援方案,根据各乡镇救助力量分布情况,采取就近原则,迅速组织力量,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财产。
1.4水上交通安全现状我县属封闭式水域,通航河流(湖泊)有高滩河、大沙河、长寿湖,共计178.37公里。
涉及通航、有船乡镇共计20个,船舶400余艘,其中客渡船53艘,共计客位1631客座。
虽说属内河封闭式水域,但是水路运输对我县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制度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制度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为确保小型水库在洪水来临时能够采取快速有效的防汛措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汛责任制度。
小型水库防汛的“三个责任人”包括:1. 水库管理员:水库管理员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和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必须掌握水库的水情、降雨情况、水位涨落情况等信息,及时预警,制定防汛措施并落实。
2. 水库所在地政府:水库所在地政府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二责任人,负责水库防汛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政府应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 相应责任的机关和人员:防汛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水利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人员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三责任人,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防汛工作。
必须全面掌握小型水库的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把技术力量提供给水库管理员。
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在建立防汛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必须把握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的制度。
1. 防汛预案制定:水库必须编制完善的防汛预案,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制定适合水库的防汛措施和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机制。
2. 防汛监测和预警: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必须建立防汛观测系统,加强对水库附近气象、水文等信息的持续监测,确保能够及时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防汛演练和应急处置:定期组织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必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通过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度和小型水库防汛的“三个重点环节”,能够在洪水来临时快速有效地采取防汛措施,有效地减轻水库防汛风险。
4. 防汛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小型水库在防汛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控制水库水位的过高。
例如,增加泄洪流量、下降蓄水位等,同时需要考虑水库周边的地形和补泻水量,与此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责任人名录
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责任人名录摘要:1.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责任人名录概述2.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具体职责3.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组织架构4.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责任人及其职责5.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应急响应机制正文:近日,海林市政府公布了一份防汛应急救灾小组责任人名录。
该名录旨在加强防汛应急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在汛期能够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相关情况。
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救灾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防汛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在汛期,该小组将根据汛情、灾情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发布相关命令和通知,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救灾力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组织架构分为三个层次:领导小组、工作组和指挥部。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防汛救灾工作;工作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防汛救灾措施;指挥部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挥调度。
根据名录,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的责任人包括: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各责任人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将发挥关键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海林市防汛应急救灾小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
当发生汛情时,小组将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及时调动人员、物资、设备等资源,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小组还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