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杯申报表(质量)

合集下载

省“楚天杯”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省“楚天杯”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省“楚天杯”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省“楚天杯”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3、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4、市州单位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说明的5寸彩照8-10张;
7、拟申报国优、鲁班奖工程应附10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
盘1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必须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微机处理,用A4幅面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整齐,封面用塑料夹,并标明XX年度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

申报表一份与其它申报资料整合装订,一份单列。

楚天杯要求

楚天杯要求

楚天杯 - 评选范围在湖北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和4000m2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可单独申报。

楚天杯 - 申报条件楚天杯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市州结构优质工程和单位优质工程;五、工程有公安消防、抗震、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并按鄂建[2000]184号文《湖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七、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万m2(含)以上,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2、所在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3、住宅小区组团内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单位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试点小区的相关标准。

楚天杯 - 申报程序一、各建筑企业申报湖北省“楚天杯”应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

二、中央在鄂的工程局(总公司),以及省各部门所属建筑企业,申报省“楚天杯”的项目,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委申报。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表1: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申报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公章)年月日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州推荐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10 —表2: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推荐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层数(高度)开工时间完成工作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评价意见:总监理工程:(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州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州推荐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11 —— 12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 13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14 —— 14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汇总表检查项目名称及分值建筑结构总计面积类型得分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机械脚手架施工现场名称管理施工用电防护设备满分值满分值满分值满分值满分值满分值满分值 2(m) (层数) 100分10分 20分 10分 20分 20分 20分说明:1、每张分表满分为100分,将实得分按加权平均换算成汇总表对应分值~即分表得分,2、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既为检查实际总分~其中保证项目得分不得少于40分~否则该项目为“0”分,3、检查表中“不符合要求”是指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4、检查项目中如有缺项~则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换算。

— 13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序号检查项目扣分标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0分; 安全生产 1 102、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分; 责任制3、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楚天杯奖” 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第四条“楚天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楚天杯奖" 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内(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 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

包括: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参建单位参与“楚天杯奖"评选。

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 (二)属保密范围的;(三)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四)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有不良投诉并由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示的。

2023年楚天杯评选标准

2023年楚天杯评选标准

2023年楚天杯评选标准
2023年“楚天杯”评选标准如下:
1.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
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

2.包括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
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4.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未竣
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2012年上半年申报楚天杯

2012年上半年申报楚天杯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特级
江畅
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7557
框架11
第 3 页
施工单位 序 号 工程名称 企业名称 资质等 级 项目 经理
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 建筑 结构层 面积 次 (M2)
26393
备注
单位名称
25
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第二 综合实验楼
湖北省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一级
喻杰
武汉振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
周海
武汉市亚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235
框架10
32
武汉市龙城地标二期33、 35#楼
武汉市十建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
李建伟 湖北亚太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8139
框剪31
第 4 页
施工单位 序 号 工程名称 企业名称 资质等 级 项目 经理
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 建筑 结构层 面积 次 (M2)
施工单位 序 号 工程名称 企业名称 资质等 级 项目 经理
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 建筑 结构层 面积 次 (M2)
备注
单位名称
武汉市83项
1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洲际酒 店 中维地产武汉月湖琴声项 目C、D地块 武汉中央文化区一期工程 K9地块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级 张晓鹏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0223
框剪20
2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特级
张海军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太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4万
框剪45
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特级
牛明军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附件: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评审办法(2012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年)》,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使用)、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含保障性安居工程);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省优质工程。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九、在省级以上质量巡查、专项检查或因质量投诉曾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工程。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附录一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5、属保密范围的;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楚天杯申报表(质量)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选活动的通知2011-5-5 0:00:00为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精品创建活动,增强质量品牌意识,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应根据《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鄂建质安协[2006]15号)规定的申报范围、程序和条件,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评审办法》及申报表格见附件。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应为2010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且在申报前备案手续齐全的工程。

凡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获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

三、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签章齐全,填写准确,统一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装订整齐。

申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装订。

四、请以市、州为单位2011年5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武汉市推荐项目由各申报单位自行送至省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我会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质监科汪麟联系电话:027--67120972 附件:1、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2、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 (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五、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六、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七、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八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除总承包单位外,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和评审时间:每年5月31日前受理申报上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备案的工程,6月份评审办组织专家逐项核查后,提交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条申报省优质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

如两家及以上承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

群体、住宅小区(组团)等有多家主承建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申报。

申报程序如下:一、申报项目应经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市(州)建设业协会或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工程所在地推荐申报三、工业、交通、水利等其它行业申报省优质工程,应经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推荐。

特殊情况,施工企业可直接向省评委会申报。

第十一条省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1、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一式两份;2、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3、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4、市州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6、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说明的5寸彩照8-10张;7、拟申报国优、鲁班奖的工程应附10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盘1张。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1、凡需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2、申报资料必须齐全。

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实际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4、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复印,装订整齐,封面用塑料夹,并标明x x年度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资料。

申报表一份与其它申报资料整合装订,另一份单列。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十二条省优质工程评审条件如下: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五、工程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六、工程被评为市州优质工程;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以上的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八、住宅小区(组团)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住宅小区(组团)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2、住宅小区(组团)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九、住宅初装修工程的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

户内楼地面、墙面、天棚、厨房、卫生间和其它部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条件。

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三条为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省评委会负责组织核查组对申报的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汇报;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情况,征询建设(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施工企业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三、查阅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核实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四、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核查组向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

第十四条省评委会根据工程申报材料及核查情况,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通过有关媒体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省评委会从获得省优质工程的大中型项目中,按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参加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

第六章奖励第十六条获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对申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楚天杯”;对获奖项目的监理单位、主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作为个人业绩考核依据。

第十七条获奖的群体、住宅小区(组团)或联合申报的工程,由两个以上主承建单位共建的,可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楚天杯”。

第十八条为鼓励企业积极创省优质工程,提倡建设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机构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企业创省优质工程。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纪律第十九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获奖工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经核实后,由省评委会讨论取消省优质工程奖称号并收回证书、奖杯。

第二十条各地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一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持严格、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严守纪律,模范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加核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

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获省优质工程奖的名义进行宣传。

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全省。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