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辨证法概论—论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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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然辩证法看待人工智能

用自然辩证法看待人工智能

用自然辩证法看待人工智能上传于2016.11.25自然辩证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为自然科学的研究与工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哲学指导。

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在人工智能技术上已经迈开了第一步。

而人工智能不仅仅牵涉到了科学技术,在哲学的范畴也引发了人们的大量思考,人们对人工智能的前景也抱有期待与担忧的矛盾心态。

近几十年来,各种各样涉及到人工智能的电影便是人们对这类问题哲学思考的剪影。

自然辩证法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归纳成了三种:人为自然界绘制图景的关系;认识关系,即科学;改造关系,即技术。

从唯物主义观点来看,人类本身便是自然的产物。

人类,包括人类的大脑,更包括大脑产生的意识,都是自然的产物并且是自然的一部分。

人类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发挥主观能动性,来使世界更容易地满足自身的物质文化等需要。

人工智能正是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具体体现之一。

人类认识了自然规律并对其加以利用,在冯·诺依曼的计算机体系框架下,大力发展了电子信息技术,并使得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大大方便了人类的生活。

然而目前的计算机技术仍然不能满足人类的需求,受到了计算机智能的局限,很多的工作依然需要人工完成。

目前发展人工智能,主要是从三个角度来入手:在冯·诺依曼体系下优化算法,运用量子计算机,模拟大脑的结构原理来搭建新的计算机体系。

在冯·诺依曼体系下对算法进行优化,例如使用神经网络算法进行深度学习,是现在已经得到日常应用的技术。

量子计算目前还属于尖端科技,人类有望在数年内建造出第一台量子计算机。

而基于脑科学的计算机体系目前来看遥遥无期,因为脑科学的研究举步维艰,人类仍然没有弄清楚大脑的工作原理。

在本人看来,当前主要应用的冯·诺依曼体系的计算机在未来仍然会展示其在智能方面的局限性,而量子计算机和基于大脑的计算机比较有可能突破人工智能的技术瓶颈。

人工智能之所以能够在哲学上引起人们大范围的讨论,还是因为人们对其前景有着不同的看法。

自然辩证法与人工智能

自然辩证法与人工智能

自然辩证法与人工智能自然辩证法与人工智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有着互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指研究自然界中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和理论体系。

而人工智能则是用计算机和相关技术来模拟人类智能的一门科学。

本文将探讨自然辩证法对人工智能的启示和影响。

一、自然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自然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的联系与发展。

它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又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自然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整体性的思考方式,通过观察和分析事物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相互作用,寻找规律并指导实践。

二、人工智能的概念与发展人工智能旨在模拟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使计算机能够像人一样具有智能。

它包括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图谱等多个领域,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众多领域。

三、自然辩证法对人工智能的启示自然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可以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自然辩证法强调整体性思维,这对于设计人工智能系统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人工智能的建模过程中,需要考虑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而不仅仅是对单个要素进行独立处理。

其次,自然辩证法注重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提出了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观点。

人工智能系统亦然,需要能够从数据中学习和演化,不断提高自身的性能和智能水平。

通过引入自然辩证法的思想,可以促使人工智能系统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

此外,自然辩证法还提倡实践的重要性,通过实际操作来验证理论,从而不断修正和完善理论。

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应用中,同样需要不断进行实践探索,通过实际案例和应用场景来验证算法和模型的有效性,以不断改进和优化人工智能系统。

四、人工智能对自然辩证法的挑战与影响人工智能的发展也给自然辩证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影响。

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为自然辩证法提供了更多的数据和工具。

通过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分析算法,可以更好地捕捉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规律,为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依据。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谈人工智能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谈人工智能

120Internet Application互联网+应用引言:人工智能是20世纪以来迅猛发展起来的一门交叉科学和前沿科学,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它对社会生活的诸方面甚至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多维度都产生了强烈效应和巨大影响。

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自然观基础,作为现代唯物主义哲学的科学形态,对于人工智能的探讨,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将有利于哲学和科学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发展。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谈人工智能,既要回答关于人工智能的热点问题,更要注重阐释辩证唯物主义自身的人工智能观及其时代意义。

一、辩证唯物主义对人工智能热点问题的回答2016年1月27日,谷歌研究者开发的人工智能机器人“阿尔法围棋”,以5:0完胜欧洲围棋冠军樊麾;2016年3月15日,“阿尔法围棋”又以4:1的总分战胜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2017年5月27日,“阿尔法围棋”最终以3:0再次完胜当时的世界围棋冠军柯洁。

“阿尔法围棋”象征着计算机技术已经进入人工智能的新IT 时代,它的“智慧”在围棋中正在接近甚至超过人类。

人工智能在围棋上的突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人机大战正生动地告诉世界人工智能已达到如此的高度,这一切都促使人们更为深入地从哲学角度特别是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思考人工智能以及人机关系(人与机器人的关系)。

1.1“人工智能”及其本质第三次科技产业革命以来,科学家和哲学家都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类能让某种人造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吗,能造出可以模仿人类大脑功能的机器吗?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种人造机器就是如今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即“人工智能”。

然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工智能是指运用机械和电子装置来模拟和代替人类大脑的部分思维功能,其本质是对人脑思维的模拟与延伸。

人工智能只是像人一样思考而不是人的思考,只是对人类大脑功能的模仿而非复制,它达不到人脑思维的高度,更不可能超越人脑。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谈人工智能【摘要】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谈人工智能,必须要回答关于人工智能的热点问题,对智能机器人、人机大战和人机关系进行阐释;同时更要阐明自身的人工智能发展观,厘清人工智能与人类智慧的根本区别。

自然辩证法小论文

自然辩证法小论文

人工智能的辩证思考摘要:人工智能自1956 年6月在达特茅斯会议诞生以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思想、理论、方法和技术已渗透到科学技术的诸多领域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环顾当今的人工智能研究领域,一些纵横交错的哲学问题困扰着每一个智能研究者。

本文从哲学的角度研究了人工智能在发展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并运用辩证法和意识论进行研究分析,深入分析了人类智能和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自然辩证法;哲学;社会问题0 引言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自1956 年6月在达特茅斯会议诞生以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几十年的发展让其有了许多的进步,并广泛用于机器视觉,专家系统,博弈论,自动程序设计,智能控制,机器人学等各大领域,并且与人类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

人工智能的出现,不仅在生产应用领域使生产力得以飞速发展,更重要的是在各个理论领域也掀起了轩然大波,在安全性没有得到确切认证的情况下广泛发展人工智能是否是可行的做法,人工智能是否会战胜人类智能,现在还存在广泛的争论。

在智能研究领域,一些新的理论成果证明了那些作为指导思想的哲学理论的正确性,这既是科学研究发展的必要,也是哲学本身发展的必要。

本文试图从哲学的视角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科学基础上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做出系统的比较分析,明确哲学在人工智能中的指导作用,有助于理性对待并且合理规范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人工智能的研究提供进一步的理论依据。

1 人工智能发展历程1956年的夏天,由美国达特茅斯大学的图灵奖获得者麦卡锡和明斯基共同发起的会议上,多位来自信息论、神经学、心理学、信息学和计算机科学等不同学科的年轻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探讨和研究了如何用机器来模拟人类智能。

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确立了人工智能的研究目标,出现了研究人工智能的新热潮,同时指引了人工智能科学的研究方向.1960年由麦卡锡发明了人工智能语言程序,简称LISP。

人工智能科学家自然辩证法原理

人工智能科学家自然辩证法原理

人工智能科学家自然辩证法原理人工智能科学家自然辩证法原理1. 引言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是当今科学技术领域最为热门的领域之一,而人工智能科学家在这一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工智能科学家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计算机科学和数学基础,还需要掌握一些哲学和逻辑学的知识。

但是,作为一名人工智能科学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技术的层面,还需要了解和应用辩证法的原理。

本文将以“人工智能科学家自然辩证法原理”为主题,从浅入深地探讨。

2. 什么是辩证法?辩证法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后来被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庄子、荀子等深化和发展。

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的存在。

辩证法强调事物是变化和发展的、是对立统一的。

在人工智能科学中,辩证法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和应用人工智能的原理和技术。

3. 人工智能科学家与辩证法作为一名人工智能科学家,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不是一个孤立的技术,而是与社会、经济、文化、伦理等众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

对于一个好的人工智能科学家来说,不仅需要关注技术的发展,还需要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和开发人工智能技术的要运用辩证法的原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公正和人类的全面发展。

4. 利用辩证法思维解决人工智能的矛盾和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技术进步与伦理道德的关系、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的平衡、工作岗位的变化与新技术的冲击等。

应用辩证法思维可以帮助我们以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视角去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

我们应认识到技术是为人类服务的,它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存在的。

在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技术的价值和意义,注重技术对人类自身发展的贡献。

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和联系

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和联系

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和联系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和人类智能(Human Intelligence,HI)是两种不同的智慧形式,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有联系,但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就这两种智能形式的区别和联系展开讨论。

一、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概念。

人工智能是指由计算机程序实现的一种仿真人类智能的技术,其目标是让计算机能够像人类一样思考、学习和决策。

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各种算法和技术实现,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

而人类智能则是指人类在认知、感知、学习和理解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智能现象,包括思维能力、情感与情绪、社会交往等。

二、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1.来源和本质差异人工智能是由人们通过编程和算法设计实现的,其本质是基于计算机系统的模拟和仿真。

而人类智能则是由人类大脑的神经元网络和生物学机制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其本质是由神经元和神经纤维之间的复杂连接所构成的。

2.学习方式差异人工智能学习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程序设计和模型训练来进行的,其学习速度和效率可以通过大量的数据和算力来进行提升。

而人类智能则是通过感知、观察、思考和体验等方式来学习的,其学习能力受到认知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3.情感与意识人工智能目前尚未具备情感和自我意识,它们只能对某些情感进行识别和模拟,并不能真正理解情感的内涵和意义。

而人类智能则具有自我意识和情感体验的能力,并且能够深刻理解和表达情感。

4.创造性与判断力人工智能在创造力和判断力上仍然比较受限制,大多数情况下是在给定的规则和数据集合下进行计算和预测。

而人类智能具有开放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够灵活运用知识和经验来解决各种问题。

5.道德和伦理人工智能缺乏道德和伦理意识,无法根据道德标准和伦理原则进行决策和行为。

而人类智能在道德和伦理方面有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能够在不同情境下做出适当的道德选择。

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是一项快速发展的技术,它通过模拟和复制人类智能的方式来实现某些智能任务。

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引发了许多关于其与人类关系的讨论和争议。

本文将探讨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包括相互依赖、互补与竞争关系。

一、相互依赖的关系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

人类科学家和工程师通过不断研究和创新,推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

例如,深度学习算法的优化和训练需要大量的数据和标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人类来完成。

此外,人工智能技术的实际应用也需要人类进行指导和管理,以确保其符合伦理和法律的要求。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也为人类提供了全新的工具和资源。

通过智能助手、智能驾驶系统等应用,人工智能为我们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生活方式。

例如,语音助手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各种任务,节约了时间和精力。

此外,人工智能在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的应用也使得这些行业更加智能化和高效。

二、互补的关系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存在着互补的关系。

人工智能在某些领域表现出色,但在其他领域仍然无法与人类相媲美。

例如,在图像识别和语音识别等任务上,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实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在理解情感、具备创造力等领域仍然存在困难。

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了人类思维的拓展,但依然需要人类的智慧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相反,人类拥有着独特的思维和创造力,能够进行抽象思维、情感交流等活动,这些是人工智能无法替代的。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需要依赖人类的判断和决策,例如,在无人驾驶领域,虽然自动驾驶系统能够辨认道路和交通标志,但最终是否决定转向、刹车还是加速,仍然需要人类驾驶员来决定。

三、竞争的关系同时,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某些传统职业可能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例如,自动化生产线和机器人可能取代一些工厂工人的工作,自动驾驶技术可能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驾驶员需求。

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

人工智能(Anificial Inteu培ence)是一门综合了哲学、计算辊科学、生理学的交叉学辩。

以信息科学、生命科学、非线性科学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学的迅猛发展,正强烈地改变着这个世界的两貌和历史进程,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

人工智能的认识问题是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出的问题。

随着电子计算规秘人王智能科学的发展,入工智能是否可以完全等同予入的智能甚至超过人的智能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及其发展和争论“人工智能”一词最初是由美国科学家明斯基等于1956年在达特茅斯(Dartmouth)大学举行的人工智能夏季研究会议上提出的。

从此以后,这个领域便被命名为“人工智能”。

后来的研究者们发展了众多理论和原理,人工智能的概念也随之扩展。

在它还不长的历史孛,人工智麓的发展毖预想的瑟慢,但一直在前进。

在早期阶段人工智能主要围绕着智力游戏、定理证明和字符识别等领域展开研究,其后,入王智能在槐器学习、专家系统、知识工程、智能信息检索、人工嫩命等多方面开展系统地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现在,人工智能专家们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构造一个系统,可以摸仿由上千亿个神经党组成的人脑的行为,去思考宇宙孛最复杂的闷题。

学界一般认为:人工智能就是用电脑模拟人脑的智能行为,包括感知、学习、推理、对策、决策、预测、直觉、联想。

坚持计算税有人类智能的观念认为:如果计算机系统能够模拟人类的智力活动,完成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妊务,就应该承认计算枧有智能。

坚持计算机不可能有人类智能的观念认为:入类智能是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

人类在解决问题,存在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相互作用。

计算机能够模拟的人类智能极其有限。

为了实现人工智能,需要从生物学角度揭开人类思维之谜,为人工智能的研究提供参考;需要从材料学角度研合适的材料,为人工智能计算机的研制提供基础;还需要以信息技术作为主力军,最终完成人工智能计算机的研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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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
摘要: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仅指技术层面的进步,人工智能也将引入哲学的范畴。

从哲学的角度,应用辩证法和认识论去分析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使人们对人工智能有更清晰、正确的认识,能更好指导人类实践。

探讨了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提出的应对策略,使人工智能为人类、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社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人类智能;人工智能;辨证关系;社会问题
一、前言
进入信息时代的二十一世纪,“人工智能”伴随着电子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膨胀式发展孕育而生。

人工智能是一门综合了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哲学等的前言学科,研究人工智能的目的在于延长和增强人脑的智能,提高主体认识能力。

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其思想、理论、方法和技术逐渐的渗透到科学技术的诸多领域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发了人们对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一系列哲学问题的思考,包括他们的社会属性、主客体关系、主观能动性等辨证关系。

同时,人工智能是否会超过人类智能甚至威胁人类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忧,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的应用带来了科学技术的变革,解放了生产力,加快了社会的发展进程,但是人工智能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道德、伦理、责任以及失业的问题。

只有正确的认识和对待人工智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使人工智能服务于人类。

本文从哲学的角度,应用辩证法和意识论对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辨证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了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内涵
1.人类智能的内涵
人类智能就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才智和本领。

这儿的才智也就是人的知识,人的知识是对客观外界规律性的认识,那么人类智能则是运用这种对客观外界规律性的认识来解决矛盾,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1〕。

人类智能的物质载体是由上千亿个神经元之间通过网络化和层次化的相互连接组成的神经系统,这个极其复杂、最为协调的神经系统就是人脑。

人脑经历了漫长的生理进化以及几百万年的社会进化,人脑具有特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意识活动是人脑的特有机能,它是脑神经细胞化学物质和生物电传递和处理信息的过程,也是在生理基础上的心理过程,从而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具有主观能动反映外部世界功能的精神世界,在大脑的意识活动中,意识的载体是通过语言、文字等信息进行加工的。

人类智能的内容涉及到数学计算、逻辑计算以及形象思维。

2.人工智能的内涵
人工智能是一门具有高度综合性的前沿学科,它综合了哲学、生理学、计算机应用学以及其它自然学科,它是人类意识化的产物。

其核心是对人类大脑的模拟,它的本质和目的是延长和增强人脑的智能,提高主体认识能力,它是人类科学认识和社会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工具〔2〕。

人工智能是人脑智能的放大和延伸,人工智能是用电脑模拟人脑的智力行为,包括感知、决策、推理、学习等,人工智能的实现方式包括结构模拟与功能模拟。

其中,结构模拟是利用电子技术成果和仿生学方法,从大脑的结构方面模拟人脑的智能活动,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人工神经网络;功能模拟是以控制论、信息论为理论基础,采取黑箱的方法,用电子计算机从功能或行为方面模拟和代替人的某些智能。

相对于人脑,人工智能在计算速度和计算精度上都远远高于人类,还有它那可以无限扩张的存储空间,但从总体而言,人工智能还远远不及人类智能。

三、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辨证关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人脑之外出现了电脑,随后便产生了人工智能。

“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所以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意识化的产物。

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人类智能和人工智能是主客体的关系,马克思指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人类作为认识的主体,必然是社会的主体〔3〕。

社会历史性指出认识的客体是具体的、历史的,是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正是伴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进一步加深而产生的,人工智能的范围和内容也不断得到扩大和丰富。

同时,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总是受客体发展程度的制约,所以人类智能的认识也依赖于人工智能的发展。

人的意向活动以及知识经验都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所以人类智能具有社会属性。

人工智能不具备人脑中形成意识的那种概括性的语言和丰富的联想,更没有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意志和情感,从而电脑很难模拟人的社会属性。

其次,人工智能不具备人类智能的主观能动性,人类智能通过视觉、知觉等新式获得外部的感性材料,运用概念、推理、情绪、感情等新式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是之升华到理想认识〔4〕。

人工智能则按照人类的输入进行机械性的工作,它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客体上的表现,人工智能只有在人类智能的密切配合之下,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

最后,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发展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它们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又各自有自身的特点。

如果没有了人类智能的发展,人们也不会理解并发展人工智能,甚至无从认识人工智能。

而人工智能的产生,也进一步体现了人类智能的重要性。

四、人工智能——社会发展的“双刃剑”
从日常生活中的智能手机到AlphaGo击败李世石,再到现在正在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已经在临床上使用的手术机器人,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的革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将文本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交通导航;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更加安全、快捷的身份验证等。

不可否认,人工智能技术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美好,但是,人工智能技术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将对劳动力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工厂的体力劳动被机器人替代,翻译工作者被语音识别系统替代等,这将导致大批劳动者丢失工作,而且谁来负责不断加剧的失业率;政策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如果人工智能技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则不堪设想;人工智能也会引发人们对智能机器人人权问题和道德伦理
问题的担忧,机器人应该拥有人权吗?智能机器人是否会逐渐侵犯人类的人权?如危害人类的生命与健康、侵犯人类的尊严与隐私、破坏人类的自由等〔5〕。

但是,我们相信在历史发展的未来,人工智能取代人类劳动将会大大提高社会效率,也会创造新的工作领域,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财富。

同时,各国的人工智能的科学家也应该加强合作和交流,增强科学家的道德责任感,打破技术的局限,将人工智能发展成一门安全、高效的技术;也应该将哲学的思想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中,提高公众文化素养,使人们正确认识人工智能技术,增强公众伦理观念,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最后,政府部门也应该跟上人工智能发展的脚步,实时的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严格监督人工智能技术新产品各个环节的发展。

五、结论
人工智能的发展旨在延长和增强人脑的智能,提高主体认识能力,它是人类智能意识化的产物。

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是主客体的认识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总是受客体发展程度的制约,所以人类智能的认识也依赖于人工智能的发展。

人工智能不具备人类智能的主观能动性,人工智能也不能模仿人类智能的社会属性。

我们应该辨证的看待人工智能的利与弊,积极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人工智能更好的服务于人类,进一步促进人类智能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致谢:感谢我的授课老师汪凯老师的精心备课,给我们提供生动形象的课程案例,让我们在课程的讨论中、观点的辩论中学会了以辨证的思维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以及解决问题。

同时也要感谢汪凯老师对我的课程论文的指导,以使我能够顺利的结课,谢谢老师!
参考文献
〔1〕蔡兵.论人工智能与自然智能的关系[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2):139.
〔2〕李琼.人工智能的哲学思考[J].软件杂志,2012,33(10):157.
〔3〕褚秋雯.从哲学的角度看人工智能[D].湖北:武汉理工大学,2014:34-35.
〔4〕刘钊.论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49.
〔5〕李俊平.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湖北:武汉理工大学,2013: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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