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政策与业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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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贸区政策与业务解读

最新自贸区政策与业务解读

120w
150w 主办企业 (结算中心) 20w
主办企业轧差出/入账 50w
境外母公司/ 结算平台
五、区内企业人民币经常项下集中收付
•与双向资金池最大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1)对于交易行为的认定:双向资金池为集团内部成员资金的归 集,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体现在有交易的对价,有货物贸易、服务贸 易等交易背景。 (2)主体范围的认定:双向资金池为集团内部成员,经常项下集 中收付涵盖了集团内部关联企业和外部非关联企业,实质以贸易链 关系为准。
四、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 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
•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案例: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东航)
谢 谢!
二、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外汇 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一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 放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按照真实交易原则通过该账户办 理各类支付业务。
三、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
•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 •将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调整至50% ,将境外直接投资债权登记纳入境外外汇放款登记管理。
•区内企业应跟与之开展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的各方签订集中收付协 议,明确各自承担贸易真实性等的责任,业务允许轧差处理。银行需还 原交易实质,进行还原的国际收支申报。
外管局《自贸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
一、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
•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 原则办理经常项目结汇、购付汇业务。
区内个人 自由贸易
账户
区内境外 个人自由 贸易账户

上海自贸区政策介绍

上海自贸区政策介绍

与境内区外相对 隔离
• 自求平衡:金融机构应按自求平衡原则对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 敞口、杠杆率、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等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内部业务管理流程,以 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自由贸易FT账户
自由贸易账户开立 自由贸易账户结算 自由贸易账户资金汇兑 自由贸易账户的优势
自由贸易账户开立
?业务优势?满足跨国公司对于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需求?规避汇兑损失并且事前单证审核大大简化境内参与企业a境内参与企业axx境外集团内参与企业x境外集团内参与企业x一笔跨境付款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图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集团海外结算中心集团海外结算中心境内主办企业境内主办企业境内参与企业b境内参与企业b境内参与企业c境内参与企业c境外参与企业y境外参与企业y境外参与企业z境外参与企业z国境一笔跨境收款?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合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降低融资成本?配合试验区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便利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配合试验区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便利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直接投资管理由审批核准制转为备案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小结?直接投资管理由审批核准制转为备案?负面清单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是离岸
机构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明确跨境人民币借款相关事项 支持上海地区总部经济发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人民
币集中收付

推动区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区内提供跨境
人民币交易服务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借款
定义
• 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
境内区外 成员c2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

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梳理

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梳理

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梳理目前上海自贸区税收相关问题的政策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将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首先,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根据《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京发〔2011〕8号)提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

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在很多国家,这些税收政策都是发展全球离岸业务,促进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

自由贸易区都有什么优惠政策

自由贸易区都有什么优惠政策

自由贸易区都有什么优惠政策1.自贸区产品的分类除已有降税安排的早期收获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在正常产品中,产品又分为一轨产品和二轨产品两类。

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均为零,区别是二轨产品在取消关税的时间上享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敏感产品中,按敏感程度不同,产品又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两类。

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可不为零,区别是一般敏感产品要在一段时间后把关税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而高度敏感产品最终可保留相对较高的关税。

2.什么是正常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货物贸易谈判采取的是“否定列表”(negative list)方式,凡是没有列入敏感产品清单的产品均视为正常产品。

因此,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绝大多数的产品都是正常产品。

《货物贸易协议》详细规定了正常产品关税减让的模式,其中,对东盟新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是协议所体现的一项重要原则。

3.正常产品的降税步骤(1)降税步骤:对中国和东盟老成员,正常产品自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对东盟新成员,从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至2015年将关税降为零。

(2)降税的起点税率:《货物贸易协议》将产品按其降税起点税率的高低进行分类,每一类都遵循一定的降税模式,最终将关税降为零。

与中国和东盟老成员相比,东盟新成员的产品分类更细,降税更为平缓,从开始降税到取消关税的时间也较长。

(3)二轨正常产品:二轨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与一轨正常产品完全相同,区别仅在于二轨正常产品的关税在按降税模式降到5%以下时,可保持不超过5%的关税,在比一轨正常产品更晚的时间降为零。

对中国和东盟老成员,应在2012年1月1日取消二轨正常产品的关税,对东盟新成员,应在2018年1月1日取消二轨正常产品的关税。

4.什么是敏感产品敏感产品是各方出于国内产业发展考虑,需要进行保护的产品,因此其最终税率不为零。

《货物贸易协议》规定,敏感产品按其敏感程度,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中国对东盟十国提出一份敏感产品清单,同时适用于十国;东盟十国则分别针对中国提出各自敏感产品清单,其中所列的敏感产品只适用于中国。

四大自贸区

四大自贸区

四大自贸区的政策及评价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

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中国四大自贸区:上海、天津、福建、广东。

其中广东自贸区涵盖三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

(一)上海自贸区政策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发展目标是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一、四大保税区上海自贸区获批建设,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大保税区囊括其中。

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9月正式启动。

是全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也是全国15个保税区中经济总量最大的保税区。

集自由贸易、出口加工、物流仓储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外高桥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已开发运作区域8.5平方公里。

2010年,外高桥保税区在英国伦敦《金融时报》全球自由贸易区按八大要素综合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解读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解读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解读为自贸区提供地方立法保障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正式实施。

《条例》共8章58条,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对推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进行了全面规范。

《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

自贸试验区应当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自由贸易园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自贸试验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环境。

《条例》明确,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金融、税务、公安、邮政等部门驻自贸试验区的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有关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等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自贸试验区改创新,承担自贸试验区其他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刚刚通过实施的《条例》专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章,将对接国家战略发挥叠加优势,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

《条例》指出,增强天津口岸服务辐射功能,实施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推进三地口岸直通。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扩展至天津市和北京市、河北省。

支持北京市、河北省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区,完善京津冀集疏运体系和保税物流网络。

此外,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带动京津冀以及北方地区科技创新、引领地区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与北京市、河北省建立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开放共享。

中国四大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详细解读

中国四大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详细解读

中国四大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详细解读发布时间:2017-04-10 编辑:晓玲手机版中国的四大自贸区大家了解融资租赁政策?下文就是相关的政策详细解读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四大自贸区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异同政策(一)相同的政策1、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省有关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2、跨境租赁实行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二)不同的政策相关分析上海自贸区1.自贸区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5.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自贸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7.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8.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浦东新区针对金融业的专项财政扶持政策。

9.取消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政策的解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政策的解读

正文目录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主要内容 (2)二、中央为何将“自由贸易港”落子海南? (3)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方案的阶段性目标 (4)3.1、海南自贸港阶段性实施线路图 (4)3.2、海南自由贸易港并不是国内自贸区的简单升级版 (5)四、《自贸港方案》中的部分超预期措施 (6)4.1、中央推动的超级红利:零关税 (6)4.2、企业优惠低税率:15%所得税+鼓励性行业免税 (6)4.3、优越的人才引入机制:较低的个税 (7)4.4、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力度空前 (7)4.5、岛内免税及本岛货物进入大陆免关税 (7)4.6、超预期金融政策: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8)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主要阶段性政策 (9)六、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意义 (12)6.1、海南自贸港是中央对外开放的顶层设计 (12)6.2、从海南自贸港的开放倒逼我国进一步的经济改革 (12)6.3、吸引各类投资积极布局海南长期投资海南 (12)6.4、深刻理解自贸港五大“自由便利”的内涵 (13)七、风险提示 (13)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主要内容6 月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特别提出: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

我们注意到:这次中央在海南实施的自由贸易港政策,提出了“全岛封关”、“零关税”、“个税封顶15%”、“数据跨境流动”等多项在中国开放史上前所未有的制度,政策的开放范围和力度,均高于市场的预期。

而且从战略角度而言,意味着海南已经不是简单的自贸区(比如深圳的前海或上海的临港)的概念,自由贸易港是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是具备优势显著的特殊税收制度、海关监管制度创新、便利的跨境贸易水平,并将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并且有望吸引全球资本到海南投资发展的一项巨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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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政策与业务解读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首先,金融政策方面,央行和外管局发布了一系列支持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和实施细则。在账户架构上,自贸区采用了分账账户架构,包括境内区外、区内和境外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币结算账户等。资金划转方面,有一线划转和二线划转等规则,且所有自由贸易账户不得办理现金业务。此外,还介绍了离岸汇兑、投资理财创新、离岸存款、跨境借款以及贸易结算等相关业务。其中,跨境借款的资金用途受到严格限制,不得用于宏观调控方向,如房地产行业等。自贸区的政策与业务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和低成本资金,同时也推动了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最后,文档还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了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的操作模型,包括跨境资金归集、下拨等流程,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资金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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