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通许县护城河治理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一、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条件有哪些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三、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四、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方案最新

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方案最新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国家重大的水利工程,旨在解决长江流域水资源丰富,而黄河流域水资源匮乏的问题,实现南方水资源向北方输送。
该工程的建设改变了黄淮海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对于各地区的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然而,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比如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搬迁、生态环境等问题,这些都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让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小化,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偿方案,以保障受影响群众的合法权益。
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方案最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征地补偿。
由于南水北调工程需要征地建设水库、水渠等设施,因此需要对受影响的农田、居民房屋等进行征收。
政府将根据国家相关的土地征收政策,对受征收人提供合理的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搬迁补助金等,确保受影响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搬迁安置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涉及到大量的居民搬迁安置问题,政府将对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合理的搬迁补助金、新居建设补助金等,确保他们在搬迁之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并且不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第三,生态环境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将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生态环境补偿金,确保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修复。
第四,社会保障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可能会对当地居民的社会保障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将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补助社会保障基金等方式,对受影响居民进行合理的社会保障补偿,确保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五,就业补偿。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会对一些当地居民的就业产生影响,政府将通过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方式,对受影响居民提供合理的就业补偿,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稳定和自主创业。
以上就是南水北调工程补偿方案最新内容的主要方面。
通过这些补偿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影响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不受到不利影响,并且能够逐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号:发布日期:2005年06月15日生效日期:2005年07月01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资包干管理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以下简称征地移民)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征地移民资金包括直接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和有关税费。
第三条征地移民资金是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由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统一负责筹集。
第四条征地移民资金管理遵循责权统一、计划管理、专款专用、包干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依据国务院确定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管理体制,各级主管部门和各项目法人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征地移民资金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是指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部门。
第二章投资包干管理第六条征地移民资金实行与征地移民任务相对应的包干使用制度。
征地移民资金包干数额按国家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
除国家已批准的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投资增加外,不得突破包干数额。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与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征地移民投资包干总协议或单项、设计单元工程征地移民投资包干协议。
征地移民中的中央和军队所属的工业企业或专项设施(以下简称非地方项目)的迁建,由项目法人与非地方项目迁建单位签订迁建投资包干协议。
项目法人委托给省级主管部门实施的非地方项目,则由省级主管部门与非地方项目迁建单位签订迁建投资包干协议。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根据X市城市总体规划,X市人民政府决定对X新区X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内所有应予拆除的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均属拆除对象。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该区域内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X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实施时间以X市人民政府作出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一年。
具体签约搬迁期限由征收实施单位确定并发布。
三、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征收部门为X市房产管理中心,征收实施单位为X市X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征收补偿安置依据(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三)X市人民政府《X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四)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五、征收补偿原则(一)征收补偿对象对征收范围内有合法证件的房屋和附属物给予补偿。
(二)征收补偿原则1.每一合法房屋所有权证视为一户。
2.征收范围内已登记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3.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的转让、赠与、抵押、继承等以合法有效手续为准。
4.征收出租的房屋只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解除租赁关系由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协商解决。
5.征收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登载的使用性质和实际经营面积为准,同时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6.违法建筑及其地上其他附属物一律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7.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指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对于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下面将对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房屋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而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则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其次,对于货币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另外,对于安置补助,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助。
总的来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通过对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助等方面的规定,为居民提供了多种选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城市的更新发展。
希望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能够更加完善,让更多的居民受益,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豫通财工程竞争性谈判(2017)081号采购人:通许县水利局代理机构:XX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一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 (3)第二章谈判须知 (6)谈判须知前附表 (6)一、总则 (7)二、招标基本情况 (8)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8)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0)五、谈判机构 (12)六、开标 (12)七、谈判、定标 (13)八、授予合同 (16)九、其它 (17)第三章合同条款 (18)第四章评标办法 (26)谈判办法前附表 (26)第五章工程发包内容及技术要求 (29)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1)第一章谈判公告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XX公司受通许县水利局委托,就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编号:豫通财工程竞争性谈判(2017)081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概况:通许县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包内容及技术要求。
投资规模:约55万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三、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6.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许县201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许县201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豫政土〔2011〕1024号•【施行日期】201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许县201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024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许县201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汴政文〔2010〕20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通许县征收城关镇下洼村一组集体耕地0.3000公顷,东水沃村三组集体耕地8.8433公顷,东水沃村十组集体耕地3.4000公顷,东水沃村十二组集体耕地2.7300公顷,东水沃村十三组集体耕地4.6667公顷、其他农用地0.3900公顷,邢岗村五组集体耕地2.8000公顷、林地4.000公顷,邢岗村六组集体耕地2.3000公顷、林地4.000公顷,邢岗村七组集体耕地2.1800公顷、园地0.3100公顷、林地4.000公顷,邢岗村八组集体林地2.0600公顷、其他农用地0.3900公顷,共计42.3700公顷(其中耕地27.2200公顷),作为该县201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同意该县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通许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你市和通许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开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9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30日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3+7+7”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标本兼治、减排治污为抓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主要出境河流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小蒋河睢县长岗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涡河通许邸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涡河故道闫台闸后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各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见附件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要求;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有百城建设提质任务的兰考县、尉氏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其他县和祥符区城区力争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开封市拆迁补偿标准
开封市拆迁补偿标准一、拆迁范围。
开封市拆迁范围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二、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的标准来进行补偿。
对于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特殊类型的房屋,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
2. 土地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的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的性质、土地的位置、土地的用途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按照每亩多少元的标准来进行补偿。
对于农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3. 补偿计算方式。
补偿计算方式一般包括按照评估价值来确定补偿金额,也有按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来确定补偿金额。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需要进行评估、公示、协商等程序,确保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补偿程序。
1. 拆迁公告。
政府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中会包括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等内容,告知被拆迁户相关信息。
2. 协商补偿。
政府会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搬迁安置等事宜,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3. 补偿发放。
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政府会按照约定向被拆迁户发放补偿款,确保被拆迁户的生活不受影响。
四、补偿保障。
政府会建立健全的拆迁补偿保障机制,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拆迁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不当行为。
五、法律责任。
对于拆迁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政府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
开封市拆迁补偿标准是保障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政府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希望被拆迁户能够理性对待拆迁补偿问题,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土地补偿费和分配使用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土地补偿费和分配使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0•【字号】豫政办[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土地补偿费和分配使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0〕1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征迁安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征迁安置工作适用条例和文件(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
(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国调委发〔2005〕1号)。
(三)《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通知》(国调委发〔2006〕1号)。
二、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原则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生产安置规划,坚持以农业安置为主,在调整或开垦新的土地后将土地补偿费首先用于农田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等,着力解决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安置问题,保证被征地群众拥有与当地群众基本相当的生产条件。
在此基础上,剩余土地补偿费可在调整生产用地涉及的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制定具体兑现方案,兑现给调整土地涉及的农户。
对征地数量很少,或征地后对其生产生活影响很小,或城市近郊、调整土地确有困难等情况,在编制生产安置规划时,可采取其他渠道、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安置。
其土地补偿费可在征地涉及的农户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制定具体兑现方案,兑现给征地涉及的农户。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作为工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征迁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许县护城河治理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通许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补偿安置范围
通许县护城河沿河两侧4米范围内,具体以拆迁红线为准。
二、征收补偿实施机关
通许县人民政府是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批准机关,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具体实施征收补偿部门。
三、征收补偿实施时间
自征收决定及本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收补偿原则
本着依法征收、尊重实际、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和谐征收的原则进行。
五、补偿安置方式
该项目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具体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价格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搬迁补助费、地面附属物、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征收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六、货币补偿方式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简易房(彩钢瓦顶、石棉瓦顶)按照1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简易棚(两面墙以上)按照6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三)其它地上附着物参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开封市市区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汴政〔2015〕84号)、《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补助、奖励标准的暂行规定》(汴政〔2012〕12号)补偿标准执行,对现行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附着物由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执行。
七、产权调换方式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
则,优先选择用于产权调换的商品房。
(一)宅基地范围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其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出部分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应与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相接近并按政府协调的团购价进行结算;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总套型面积超出对应的安置房总面积的,超出部分的安置房按市场价格结算。
八、经营用房补偿方式
经营用房是指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之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用于正常经营的合法建筑面积的底层房屋。
经营用房一次性给予20元/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九、搬迁过渡费、搬家补助费标准
(一)搬迁过渡费:按合法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进行计发,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次性发放12个月;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
(二)搬家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0元/平方米补偿,安置房为期房的双倍计发。
十、签订协议及搬迁奖励政策
签订协议期限规定为15天,具体日期以征收公告为准,
按下列时间段和相应奖励标准执行:
1.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签订协议规定时间第1天至第7天签订协议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对被征收人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包括简易房、简易棚)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签订协议规定时间第8天至第15天签订协议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对被征收人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包括简易房、简易棚)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
3.被征收人在自签订协议规定时间第16天以后签订协议(含第16天)的不再享受签订协议奖励。
4.被征收人率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及搬迁时间,另外给予前5名被征户每户2000元率先搬迁奖励。
5.地上附着物拆除,被征收人在自签订协议规定时间第1天至第5天拆除完毕的,按被征收土地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工时补贴。
签订协议后被征收人搬迁完毕、房屋腾空经验收合格后,被征收人一次性领取征收补偿款或领取安置房顺序号,按照顺序号挑选房屋。
十一、评估报告、限期收回土地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公证(见证)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十二、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以下情形的,被征收人应当如实向征收部门和相关部门书面提出,由征收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被抵押;
(二)已出租;
(三)被查封;
(四)权属有争议;
(五)出售后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六)继承或赠与;
(七)其他情形。
被征收人不如实申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被征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安置房相关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批准文件
(二)安置房性质为私有全产权。
(三)入住安置房所需配套费用由个人缴纳。
十四、附则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加强安全措施防范,防止水、电、煤气、暖气等安全事故发生,妥善保管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房屋权属证书等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和材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应当办理委托授权手续,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处理。
十六、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
十七、本方案解释权归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