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中亚研究199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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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在缅军事基地的谣传

关于中国在缅军事基地的谣传

2010年第1期 南洋问题研究 N o .12010 (总第141期) SOUTHEA ST A SI AN A FFA I R S G eneral Serial N o .141关于中国在缅军事基地的谣传❋[澳]安德鲁·塞尔斯(格里菲斯大学,澳大利亚)⏤⏤⏤⏤⏤⏤⏤⏤⏤⏤⏤⏤⏤⏤⏤⏤⏤⏤⏤⏤⏤⏤⏤⏤⏤⏤⏤⏤⏤⏤⏤⏤⏤⏤⏤⏤⏤摘 要:近15年来,涉及中国在缅军事基地的报道和论著源源不断。

虽未获得证实,但中国对北印度洋的渗透的传闻已深刻影响缅甸邻国,尤其是印度的战略思维。

安达曼海大椰子树岛的大型情报站和伊洛瓦底江三角洲海基岛海军基地的报告,已被作为缅甸沦为中国附属国的佐证。

在其他观察家看来,这些基地的存在,明确显示就是中国在印度洋进行扩张的计划,甚至是它的全球野心。

然而,印度政要于2005年承认,关于中国在大椰子树岛设置情报站的报告有假,并承认缅甸并无中国海军基地。

因此彻底改变印度国防计划人员10多年来关注的两大焦点,导致人们怀疑有关缅甸存在其他“中国基地”的说法,进而引起对中缅关系现状及中国在北印度洋的战略利益的思考。

①关键词:军事基地;缅甸;印度洋中图分类号:E 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56(2010)01-0001-18⏤⏤⏤⏤⏤⏤⏤⏤⏤⏤⏤⏤⏤⏤⏤⏤⏤⏤⏤⏤⏤⏤⏤⏤⏤⏤⏤⏤⏤⏤⏤⏤⏤⏤⏤⏤⏤15年来,关于中国在缅军事基地的报道和论著源源不断。

②中国对北印度洋的明显介入业已深刻影响邻国缅甸,特别是印度的战略思维和安全政策,增加人们对中国扩张计划的关注。

而仰光(2005年缅甸政府所在地从仰光搬迁到内比都)和北京的否认,却遭到忽略。

印度海军参谋长却于2005年中期宣布,有关中国在安达曼海(the Andam an Sea)某岛设置情报站的报道不实。

他宣布,缅甸并无中国海军基地。

由此彻底改变印度国防计划人员10多年来跟踪的两大焦点,并引起人们对·1·❋收稿日期:2010-01-27作者简介:安德鲁·塞尔斯,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亚洲研究所研究员。

苏联解体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影响

苏联解体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影响

做法。
应该说,中国党的领导层对苏联内政和外交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是有
比较清楚的了解的。在二十年的论战与对抗过程中,双方其实一直都在极
力寻找对方体制、政策和实隙中的弱点和缺陷,以便进行批判 。 戈尔巴乔
夫的改革虽然让两国和两党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但中共显然不那么欣赏他 所倡导的公开性和民主化,认为那会导致社会动荡,蔽坏安定局面,不利
600 多篇 , 出版相关专著有 30 多部 。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包括: ( 戈尔巴 乔夫的改革与苏联的毁灭 ) ( 谭索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6 ,国家社
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 、《 苏联兴亡史纲 ) (陈之弊 、 吴恩远 、 马龙闪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4) 、{ 苏联兴亡史论 ) (陆南泉等主编,人民出版
苏联解体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影响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关贵海
当代中俄关革是中国最重要的对外关系之-。对中国而言,俄罗斯的
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战略、安全、经济等方面,更体现在两国转型模式选择 与调整的相互借鉴和影响上 。 其中,对苏联解体历史教训的总结,已经影
响着中国的政治选择 。
我们知道,三十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中国革除苏联社会主 义模式的弊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努力。因此,与世界上其他 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苏联剧变的分析明显不同的是,中国人在总结苏共 亡党、苏联亡国的教训时,都在联系着中国自己改革和开放的基本国策。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曾经从苏联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中吸收 了很多东西,从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绝对领导,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
中央在戈尔巴乔夫的逼迫下自行解散"?戈尔巴乔夫怎么有这么大的极力, 这难道不是体制问题吗 ?③
不过,基于中国左倾传统的深刻程度,电视片的观点和倾向也具有相 当大的影响.也有不少呼应者。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东欧国家十年来的国际经济合作

东欧国家十年来的国际经济合作

东欧国家十年来的国际经济合作高 德 帄【 内容提要】 1989 年剧变后, 随着经济全球化, 特别是由于建立市场经济的需 要, 东欧国家实行对外全面开放, 并积极开展最广泛的国际经济合作。

这主要表现在 三个方面: 一是加入或争取加入欧洲区域性经济组织, 并加强同其成员国的经济联系 与合作; 二是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 广泛吸引外商前来投资; 三是积极争取和充分利 用外援。

应该说, 在过去的 10 年中, 东欧国家在这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且得益 匪浅, 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 关 键 词 】 东欧国家 回归欧洲 经济合作【作者简介】 高德帄, 1949 年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 究员。

(北京 100007)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世界经济国际化进程不 断加快, 经济区域化、集团化更成趋势, 各国在经济 上相互渗透, 相互依存。

在此背景下, 任何国家要发 展经济, 开展最广泛的国际经济合作就显得更为重 要。

特别是, 1989 年剧变后, 东欧国家 ( 波兰、匈牙 利、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文尼 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波黑和南联盟) 都纷纷建立并实行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型经济, 它不仅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 而且 要求与国际市场紧密联系。

有鉴于此, 东欧国家都 把对外全面开放, 开展最广泛的国际经济合作, 作 为经济转轨, 尤其是作为振兴本国经济的重要手 段。

应该说, 在过去的 10 年中, 东欧国家在与国际 社会开展最广泛的经济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首要的外交任务和 90 年代的地缘战略目标。

东欧国家对外政策和对外关系的根本转变, 自 然包括其对外经济政策与对外经济合作关系的重 新定位, 即由 1989 年之前追随经互会与苏联转为 亲近“欧盟”等欧洲区域性经济组织和西方国家。

东欧国家加强与欧洲区域性经济组织和西方 国家的经济合作主要表现如下:1. 加强与欧盟的经济合作, 并争取加入欧盟。

俄罗斯私有化进程及所有制结构演变

俄罗斯私有化进程及所有制结构演变

俄罗斯私有化进程及所有制结构演变郭晓琼2013-3-11 16:51:09 来源:《当代世界》2012年第11期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俄罗斯掀起了大规模私有化运动。

2010年,俄罗斯政府高调出台下阶段私有化计划,旨在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并为“现代化计划”筹措资金,但计划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2012年普京总统重掌大权后,在圣彼得堡经济论坛上再次强调了私有化计划,表明了俄罗斯进行私有化的决心。

俄罗斯的私有化进程一、第一时期:“证券私有化”阶段(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在“证券私有化”时期,政府通过向公民发放私有化证券的方式无偿转让国有资产。

该时期私有化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为了使改革进程不可逆转,改革者过分强调速度(规定每年进行私有化企业的数量)而牺牲质量,为简化私有化程序,按账面残值进行资产评估,在恶性通货膨胀的背景下,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随着私有化的展开,国有制经济的统治地位彻底被推翻。

短短两年多,俄罗斯经济中国有制经济占比大幅缩减(1994年,国有制在就业人数、产值和固定资产的比重分别下降至44.7%、38%和42%),逐渐形成了国家所有制、地方市政所有制、社会及宗教组织所有制、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并存的混合型经济。

此外,该时期混合所有制经济大量涌现,这种所有制形式大多为国有经济“证券私有化”后的产物。

同时,新建立的私有制经济在该时期内发展还比较缓慢。

二、第二时期:“货币私有化”阶段(1994年7月至1996年底)1994年7月至1996年底,俄罗斯的私有化以“货币私有化”的形式推进,从无偿转让国有资产过渡到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资产。

随着无偿私有化的结束,混合所有制的扩张明显放慢,该时期非国有制经济扩大的主要动因不仅包括国有经济的私有化,大量新成立的私有企业也起了巨大的带动作用。

到1997年,从就业、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看,国有制经济比例已下降至40%、16.6%和26%。

求实创新 刻意提高——祝《东欧中亚研究》出刊100期

求实创新  刻意提高——祝《东欧中亚研究》出刊100期

作者: 葛霖生
作者机构: 复旦大学
出版物刊名: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页码: 7-8页
主题词: 东欧中亚国家;求实创新;马克思主义;编辑部建设;学术理论刊物;敢于创新;实事求;解放思想;苏联解体;科学态度
摘要: 求实创新刻意提高——祝《东欧中亚研究》出刊100期葛霖生(复旦大学教授)《东欧中亚研究》创刊迄今满100期了。

经过十多年的磨炼,刊物办得越来越好,已成为新时期最有影响的国际问题刊物之一。

根据我经常阅读该刊的感受,觉得它之所以能赢得读者,赢得好评,在于...。

俄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俄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中国俄语语言文学博士点10个高校,中国俄语专业十强高校(截止2009年底)黑龙江大学俄语黑龙江大学最久负盛名的学院。

该院历史悠久、积淀深厚、俄语专业实力雄居全国第一,享有"全国俄语根据地"之美誉。

俄语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全国俄语专业首个翻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具有中俄政府对设的三个俄语中心之一,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共建首个中俄联合研究生院。

俄语语言文学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始建于1941年,是我国高校俄语语言文学学科中历史最悠久、层次最齐全、队伍最厚实的学科之一。

历经76年的发展,已为国家培养了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等多层面的俄语专业人才逾万名,其中省部级领导10余名,将军10余名,资深外交家、驻外大使10余名,近百名俄语专家、教授,荣获"中国资深翻译家"称号的专家20余名,李锡胤、华劭、金亚娜、张家骅、王铭玉先后获得世界俄语教师联合会及俄罗斯文化部颁发的普希金奖章,邓军、张家骅分别登上国家级教学名师的领奖台。

迄今为止,编写并出版了近100部专著、译著、教材、词典,发表科研论文近10000篇。

该团队2006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007年又被评为"2007年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同年,俄语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上海外国语大学俄语俄语系的前身是上海俄文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

俄语系的俄语语言文学学科是教育部和上海市两级重点学科,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国内同类学科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俄语系现有两个专业:俄语语言文学和乌克兰语言文学专业。

俄语语言文学是全国第一个获得俄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983)的学科点,也是全国俄语语言文学第一个国家重点学科(1987),2001年被上海市教委评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02年和2007年又连续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2009年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

高考历史学科命题人介绍

高考历史学科命题人介绍

历史高考命题人介绍◆杨宁一北师大历史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考试中心特邀研究员。

研究方向为世界现代史、日本史。

代表作有《明治时期日本人的自我认识》、《日本法西斯夺取政权之路》、《20世纪世界现代化进程简论》等。

岳麓版高中历史教材《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选修)》分册主编、人教版课程标准教材《历史与社会》八年级下册主编。

命题学术秘书和首席专家。

◆曹大为北师大历史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考试中心特邀研究员。

曹大为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中国社会史、中国文化史研究,代表作有《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关于新编〈中国通史〉的几点理论思考》、《“第三新文明”的建构与中华民族的振兴》、《长城:碰撞与融合的界碑》、《中国历史上贞洁观念的变迁》等。

曾参与北师大版课程标准初中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担任七年级上、下册的主编;参加人教版课程标准初中《历史与社会》的编写,担任八年级上册的主编。

岳麓版高中历史教材总主编,《文化发展历程(必修Ⅲ)》分册主编。

◆何德章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学术专长是中国古代民族史、魏晋南北朝史、中国古代经济史。

近三年的高考古代史题均出自其手。

◆李少兵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兼中国现代史学会常务理事。

学术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宗教文化、风俗节日文化、乡村社会变迁。

著有《民国时期的西式风俗文化》、《民国时期的佛学与社会思潮》等。

参加过上海教育出版社《历史与社会》第一册的编写工作。

岳麓版高中历史教材《中外历史人物评说(选修)》分册主编。

◆胡德坤武汉大学副校长、武汉大学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兼任教育部历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研究方向: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中日战争、现代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主要从事的教学与研究领域有“美利坚合众国史”、“美国宪政史”、“电影中的历史”、“影像中的正义”、“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社区治理研究”。

著有《中国人的美国观》、《史学评论》、《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等,主编《学术规范导论》、《学术权力与民主》、《美国史研究与学术创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续编)等。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

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介绍政治经济学闵正良,男,1960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

从1984年以来一直从事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先后在各类经济刊物上发表论文近30篇,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参加省级科研课题两0项;主持市级科研课题1项;独立完成专著一部,参编教材一部,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

市级优秀科研成果2等奖一次。

锋,省人,1973年6月出生,博士。

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财政学。

曾参与国家“211”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及市厅课题5项,发表论文十余篇。

西方经济学丁秀英, 经济学博士,2006年至今在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006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财政学院,获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主讲课程:本科三年级的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微观经济学,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的高级宏观经济学。

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国际金融、房地产金融。

主要成果: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 主持省统计局课题1项; 以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 以第二作者参加省级课题1项、市厅级课题2项。

之峰,男,致公党党员,汉族,人,归侨,大学经济学副教授。

1998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学博士。

省翻译协会理事、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市翻译协会理事、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市侨联代表。

主要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战略经济、俄罗斯及东欧中亚研究、经济法。

之峰副教授,曾获乌克兰颁发的“乌克兰独立”荣誉奖章、俄罗斯联邦法学家称号、29届奥组委个人先进等荣誉。

毅,男,1976年生,即墨人。

2007年毕业于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出版著作有《近代中国经济体制变迁中的信托业》,在《思想战线》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篇。

现主要讲授西方经济学、中国经济史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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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中亚研究》1994年第6期苏联解体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张建华苏维埃联盟体制是在苏联长期运行的国家管理体制,是保证苏联国家统一、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法律制度。

在苏维埃联盟存在的69年中,这一体制在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和抗御外辱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重要作用,但是该联盟体制是一个严重扭曲变形的体制,它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的原则,特别是“民族自由分离权”有关法律条文的不完善、实践上该权利的严重被侵犯强烈地刺激了民族分离主义,在客观上为90年代苏联的解体创造了可资利用的条件。

一纵观世界历史和国际政治的发展历程,多民族所组成的国家一般都采用联邦制或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国家权力的有限分享为特征,后者是以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为特征。

在联邦制国家体制中,国家主权一般分为联邦主权和联邦主体主权,在苏联的联盟体制中,“民族自由分离权”是作为加盟共和国(联盟主体)主权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苏联大百科全书》中“联邦制”条(ФЕДЕРАЦИЯ)的解释为:“社会主义联邦制有别于资产阶级联邦制,是建立在统一的原则基础之上的。

在苏联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联邦制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国家方式。

社会主义联邦制是以民族区域原则和联邦有主权与平等成员的自愿结合为基础的,这些成员拥有自由退出联邦(脱离)的权利。

”①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族自由分离权”是“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在19世纪中期后兴起的欧洲民族解放运动的背景下最先提出了“民族自决权”的主张。

②在帝国主义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发展这一理论,结合俄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各民族自决直至分离”的主张。

民族分离权是民族自决权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在俄国主要是针对长期受沙皇政府和俄罗斯统治阶级压迫的非俄罗斯民族而言的。

苏维埃政权正是依靠这一理论团结了广大非俄罗斯民族,抵御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了苏维埃联盟国家。

“民族自由分离权”主张不仅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自决权”理论的重大发展,也是世界政治学说史上的伟大创举。

列宁指出:“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来讲,只是一种独立权,即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

具体来说,这种政治要求,就是有完全的自由来鼓动分离、鼓动实行分离的民族通过全民族投票来解决分离问题。

”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不但要使各民族完全平等,而且要实现被压迫民族的自治权,也就是政治上的自由分离权。

”③这样才能消除俄罗斯民族与非俄罗斯民族长期形成──────────────①《苏联大百科全书》莫斯科1977年版,第27卷,第255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2页。

③《列宁选集》第2卷,第719页,第716页。

的民族隔阂心理和仇恨情绪,实行真正的各民族平等,而不是仅仅将民族平等停留在口头上。

因为“在俄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具有特别野蛮的中世纪性质,资产阶级民族革命还没有完成。

因此,为了完成自己的民主任务和社会主义任务,俄国社会民主党绝对必须承认受沙皇制度压迫的民族有同俄国自由分离的权利。

”①为此他坚持将“民族自决权”的有关概念写入俄共(布)党纲中。

在十月革命后所颁布的苏维埃政权的第一份政府文件《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中特别强调了“俄罗斯各族人民的自由自决乃至分离并组织独立国家的权利。

”②俄共(布)切实遵守该原则,同意波兰和芬兰脱离俄国而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在1922年12月30日通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1924年苏联宪法中将“各加盟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联盟权利”做为法律条文而列入国家根本法之中。

可以说在苏维埃政权的初期,“民族分离权”是各民族国家联合成统一的苏维埃联盟的政治基础和法律保障。

将“民族分离权”的规定明文列入联邦宪法,这是苏维埃政权的首创,是世界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唯一的事例。

即使是对苏维埃政权持否定态度的持不同政见者对此也承认:“在俄国列宁是唯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直言不讳地宣布多民族的俄罗斯各族人民有权自决直至从俄国分离出去的政治家。

这使他的学生们感到吃惊,使他的敌人感到害怕。

”③它表明了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决意与沙皇俄国的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传统彻底决裂的精神。

然而作为联盟宪法的一条重要条文,如何行使该权利,列宁生前并没有给予完备的论述。

同列宁提出的联邦制理论一样,“民族分离权”留给后人的难题即是如何科学地理解这一概念、如何操作这一法律权利?列宁生前在芬兰和波兰脱离苏联、苏维埃联盟的成立等民族问题上是坚持执行“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并为此不惜与党内和党外的不同意见作坚决的斗争,他主张“必须承认俄国境内一切民族有自由分离和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

否认这种权利和不设法保证这种权利的实现,就等于拥护压迫政策或兼并政策。

无产阶级只有承认民族分离权,才能保证各民族工人的团结,才能促进各民族真正的民族接近。

”④但列宁同时又认为“民族自由分离权”是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相冲突的,因此他强调:“自决权是我们集中制的一个例外。

”⑤他认为“如果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和一般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能否认社会主义的利益高于民族自决权的利益。

”⑥“我们原则上承认民族自决权,但是它不能超出无产阶级斗争团结所决定的合理界限。

”⑦“决不允许把民族有权分离的问题和某一民族在某个时期实行分离是否适当的问题的混为一谈。

对于后一问题,无产阶级政党应当在各个不同的场合,根据整个社会发展的利益───────────────①《列宁选集》第2卷,第727页。

②《苏维埃政权法令汇编》莫斯科1957年版,第1卷,第8页。

③阿.阿夫托尔汉诺夫:《苏共野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卷, 第217页。

④《列宁全集》第24卷,第269页。

⑤《列宁全集》第19卷,第502页。

⑥《列宁全集》第24卷,第422页。

⑦《列宁全集》第34卷,第151页。

和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的利益,分别地加以解决。

”①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自决权的基本要求已经发生变化,民族自决不是为了分离,俄共(布)的主要任务也应该随之变化,不是鼓励分离而是应该极力促进各民族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联盟。

即“社会民主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其真正的和主要的任务不是促进各民族的自决,而是促进各民族的无产阶级的自决。

我们应当经常地、无条件地力求各民族的无产阶级最紧密地联合进来。

只有在个别的、特殊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提出并积极支持建立新的阶级国家的要求。

”②在十月革命前夕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七大上,他再次强调不能将“民族分离权”与某一民族实行分离是否合适的问题混淆。

在这里,列宁明显地是将“民族自由分离权”作为一种斗争策略和手段,这是无庸讳言的,而且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在苏维埃政权初期的那种极其特殊的国内外险恶的环境中,苏维埃政权面临的最首要的任务是抵抗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压力,巩固世界上第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

因此列宁把俄国发展的社会进程的任务放在第一位,而将民族进程的要求置于从属地位。

而且事实表明,列宁与布尔什维克当时将社会进程作为首要任务的决策是正确的,得到各民族人民的拥护。

二在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之间的离心力和凝聚力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一个复杂的辨证发展过程。

在外敌威胁、国家危亡的时期,共同的命运扩大了凝聚力,将各民族和各共和国联结在一起,因为脱离苏联即等于死亡。

苏联的成立和“民族自由分离权”被写入宪法正是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所为,而且在当时尽管各民族和加盟共和国在许多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和理解,但确实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提出过分离的要求,因为客观的形势已将各民族的民族利益(民族进程的要求)与革命利益(社会进程的任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各民族也自觉地使自已的民族要求服从于革命利益,在这个时期,“民族自由分离权”的口号实际上只具有象征意义。

但当苏维埃政权稳固以后,由于苏联政府在民族政策的严重失误而导致民族关系紧张,各民族间的凝聚力便自然被削弱,而离心力自然随之扩大,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自由分离权”的口号就具有了实际的意义。

一些民族,特别是历史上曾有过长期独立历史的加盟共和国(如乌克兰、格鲁吉亚等)以及加入苏维埃联盟时间不长并且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上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加盟共和国(如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和立陶宛等国家)的民族,要求摆脱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的束缚,寻求民族自身的独立发展,从苏联宪法的角度看,这些民族的要求就成为合情、合理、合法的行动,从政治学角度看,它是在多民族组成的国家中,各民族经济和政治力量对比变化的必然结果。

而且在列宁有关“民族自决权”的论述中并没有将“民族自决权”不能“超出无产阶级斗争团结所决定的合理界限”的命题固定化和永恒化的意思,在列宁去世前的著作中甚至较多───────────────①《列宁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下册,第686页。

②《列宁全集》第7卷,第218页。

地强调“民族自决权”。

但是列宁只是在原则上论述了“民族自决权”和“民族自由分离权”,并没有为这一概念和这一权利的操作做实际的研究,“但这种‘让步’、‘帮助’会不会给民族主义留下空隙,如何防止民族分离主义的抬头?列宁没有来得及详细论述。

”①因此如何根据苏联新的形势调整作为“民族自由分离权”与社会主义社会进程的关系,实际上是列宁留给后人的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然而斯大林等后继的苏联领导人并没有认真理解列宁的“民族自决权”和“民族自由分离权”理论,未能及时地调整民族政策,根本忽视各民族(特别是非俄罗斯民族)的利益和正当要求,忽视民族特点,仍然延用苏维埃政权初期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些具有暂时性特点的政策,以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解决复杂的民族问题。

在30─50年代的斯大林个人高度集权时期,“民族主义残余”和“民族分离主义分子”成为斯大林在非俄罗斯民族中清除异已、大加伐笞的大棒,如1933年乌克兰领导人斯克雷尼科夫被指控为“民族分离主义集团和首领”被迫害致死。

可以随意对“任何维护正当民族利益的表现立即贴上标签:这是民族分离主义”。

②自然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和共和国敢于提出“分离”的要求,在50年代中期─80年代初,苏联政府和苏共中央或对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要求横加压制,或是盲目地沉缅于“民族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和“新的历史人民共同体”等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急于强调各民族的共性,而根本忽视民族个性与特点,所谓的“在苏维埃国家里没有企图使加盟共和国脱离联盟的力量。

”③甚至在1977年修改宪法时有人提出取消加盟共和国区划,“或者严格限制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剥夺它们退出苏联的权利和同外界交往的权利。

”④因此实际上“民族自由分离权”成为了苏联政治和理论上的一大禁区,尽管历次苏联宪法和加盟共和国宪法中都将“保留脱离苏联的权利”的有关规定明文列入,但仅仅是将其当作政治口号,从未组织专家对此进行认真研究,而是将其束之高阁,使其成为虚无飘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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