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请办事指南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第三、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十三)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三、申请条件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材料(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原件。
材料说明:1.申报材料已有电子档案且有效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2.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可以核实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五、办事流程(一)毕业生登记申请1.线上申请:服务对象登陆线上平台,自助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信息,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服务对象签名确认申请信息,提示服务对象上传、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2.线下申请:服务对象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基层平台申请登记,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登记信息及服务需求,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服务对象签名确认,受理机构代为上传、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二)线上申请确认登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基层平台复核通过后入库。
(三)去向跟踪1.线上去向登记:服务对象登陆平台,适时提交去向信息;2.跟踪服务登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基层平台动态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动态录入业务系统。
(四)信息上报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月上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
(五)满意度反馈业务办结后,推送服务评价,及时反馈服务满意度。
(六)二次办理电子档案库中已存在有效资料的,不再重复提交。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备案。
九、数量限制无。
十、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核验),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9〕2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9〕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8号)精神,结合《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的意见(试行)》(晋市办发〔2018〕27号)精神,现就推动我市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一)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梳理并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注销流程,提升市场主体的进入及退出便利水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注销全程电子化。
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其中,企业开办登记注册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2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0.5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0.5天。
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域内,由政府组织力量对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保密、军事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推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系统评估。
在开发区内开展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试点,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
实行“综合受理”、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调整和合并重复的审批环节,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标准化建设。
广州劳动就业登记

广州劳动就业登记广州劳动就业登记广州劳动就业登记部门名称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事项名称就业登记服务对象个人、单位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五)《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方法》(七)《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方法》 (八)《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方法的通知》(九)《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局部业务操作调整的通知》(十)《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局部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单位或劳动者应先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参与社会保险。
(说明:用人单位招(聘)用境外劳动者(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已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劳动者的,需在用人单位成立或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手续。
请提交以下资料:1.经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用人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用人单位因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等单位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广州市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电子版。
省人社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30项

省人社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项)、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流程图公共服务事项名称:投诉举报、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流程图、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甘肃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流程图、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图、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图、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流程图、人才招聘人才招聘流程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流程、省本级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省本级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养老保险关系省内、省外转移、重复退保养老保险关系省内、省外转移、重复退保流程图、养老待遇核定发放养老待遇核定发放流程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流程图、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流程图、省直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省直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图、在职职工死亡退保,重复缴费退保在职职工死亡退保、重复缴费退保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流程图、省本级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省本级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表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属期: 月单位编码:在职表备注栏请注明:调入增加、新参增加、退休减少、调出减少、死亡减少等;减少人员序号为负(),增加人员序号为正()。
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属期: 月单位编码:退休表备注栏请注明:退休增加、死亡减少、调出减少等;减少人员;序号为负(),增加人序号为正()。
单位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社保机构盖章:单位负责人:社保审核人:社保复核人:表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变更情况登记表说明:、变更原因请按单元格下拉列表选择;、变更日期:退休的填写审批(文件)日期、死亡的填写死亡日期,其他情况填写属期月日;、调入、调出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对方单位名称;、缴费基数:在职转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在职缴费基数。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及身份认定办事指南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二、申请对象及条件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2、登记失业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随军家属5、残疾人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三、申请流程(一)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https:///rcyj/)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jyfw/),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二)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身份证明资料。
对于资料完备的,当场受理并查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能够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场即办,并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无法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核实,核实结果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自主创业人员本人。
(三)符合身份条件且满足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补贴申请资料,在进行身份核实的同时一并提出某一项自主创业补贴申请。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及身份认定办事指南[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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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二、申请对象及条件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2、登记失业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随军家属5、残疾人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三、申请流程(一)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https:///rcyj/)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jyfw/),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二)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身份证明资料。
对于资料完备的,当场受理并查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能够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场即办,并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无法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核实,核实结果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自主创业人员本人。
(三)符合身份条件且满足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补贴申请资料,在进行身份核实的同时一并提出某一项自主创业补贴申请。
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doc

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西峡县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西峡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西峡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西峡县定向班培养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南阳市职业技能大赛荣誉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南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请办事指南
西峡县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南阳市大众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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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社保系统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街乡级)
序号目录名称内容标准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
鉴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
〔2009〕9号)
19 社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
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办事指
南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1、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公益
性就业组织安置就业特困人员
专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
人社办发〔2009〕7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公益
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京人社就发〔2014〕170
号)
街道(乡镇)人
力社保部门
政府网站或其
他形式常规公
开
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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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申请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
(一)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三)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六)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七)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八)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九)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十一)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办理条件
劳动者在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等,并按办理条件提供相应资料。
(一)已就业的劳动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丽江市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一楼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5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往南走50米即到。
四、申请材料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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