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检验的规范要求和注意点1
化学药品检验的规范要求和注意点

废弃物处理
按照实验室规定正确处理废弃物,防 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仪器和试剂的选择与使用
选择合适的仪器
试剂的质量控制
根据检验项目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确 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确保所使用的试剂符合质量要求,避免使 用过期或变质的试剂。
仪器的校准和维护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
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 性和稳定性。
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 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对药品进 行检验是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重 要手段。
检验的重要性和意义
保障药品安全
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药品 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药品 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对药品进行检验可以防止假冒伪劣药 品的流通,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杂质检查涉及对原料药、中间体及成品的化学结构和纯度进行检测,通过 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手段,对有机杂质、无机杂质及残留溶剂等进 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确保药品质量达标。
案例二:药品溶出度检查
总结词
药品溶出度检查是评估药物在体内吸收效果的重要手段。
详细描述
药品溶出度检查通过模拟药物在体内的溶解和释放过程,采用溶出度试验仪对药 物在不同介质中的溶出速率和程度进行测定。该检查有助于评估药物在体内的释 放特性,预测药物疗效及生物利用度,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实验操作标准化
在实验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 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 性。
实验废弃物处理
按照规定处理实验废弃物,防 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检验记录规范
记录完整
实验过程中应及时、准确记录所有相关数据 和信息。
格式统一
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方便查阅和整 理。
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

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管理,提高实验室药品使用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使用化学实验室药品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2. 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3. 保证药品的合理储存和管理;4. 保证药品的准确记录和管理;5. 保证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第四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当贯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的购买和使用第五条实验室药品的购买应当按照实验室的需求和规模进行,确保实验室药品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实验室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用药方法或剂量。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药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保证正确使用药品。
第四章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第八条实验室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九条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应该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应该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保证药品使用的追溯。
第五章药品的废弃和处理第十一条实验室药品废弃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处理。
第十二条严禁私自将药品带离实验室,禁止擅自私用实验室药品。
第十三条实验室药品的报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报废。
第六章药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药品管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实验室药品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报告,确保药品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药品管理不当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实验室药品管理的规范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实验室负责人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
希望各位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实验室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化学药品质量标准方法学验证要求

流速,波动范围在50%以内
耐用性研究 流动相组成,调整限度适用于流动相中的小组份,调整 范围在30%以内,但总调整比例在10%以内。 色谱柱,不能改变固定相填料类型,采用三根不同品牌 长度的色谱柱进行比较,如果规定色谱柱类型,则需要三个
批号的色谱柱进行比较。
检测波长和进样量 验证时不需要变动。如果灵敏度不符合要求,则增大进 样量。
检测限和定量限 以信噪比来控制,LOD为3~6,LOQ为8~15。同时要 求:LOQ溶液进样6针,峰面积RSD在5%以下,保留时间在 2%以下。
溶液的稳定性 考察时间应与测定周期一致,一般在8小时以上。室温 或控温或避光条件下进样测定,以主要杂质及总杂质峰面积 变化作为控制指标。接受标准:主成分的含量变化的绝对值 应不大于2.0%,杂质总量的绝对值在0.1%以内,并不得出
现新的大于报告限度的杂质。如果样品不稳定,则需注明立
即进样或规定放臵时间。
校正因子 方法有单点计算法、斜率计算法,常用后一种,0.9~ 1.1可采用自身对照法测定(实际工作中可放宽至0.8~1.2)
耐用性研究 流动相pH值,水相缓冲液的pH波动范围为0.2 缓冲液的浓%以内 柱温,波动范围在10度以内
对于原料药来说,需要考察粗品、中间体、降解产物及
其他特定杂质与主峰的分离情况。
精密度 重复性:主要考察杂质情况,无已知杂质情况下,以典 型杂质及杂质总量作为控制指标,一般作5份,RSD在10%以 下;如有已知可获的杂质,则采用加入法(0.1%),考察已 知杂质含量的RSD。
回收率 回收率 主要针对已知杂质的情况。浓度选择为LOQ、 限度、1.5或2倍限度浓度,回收率要求为 LOQ为70%~130 %,其他两个浓度为80%~120%,9份RSD为10%以下。
化学药品生产规范

化学药品生产规范化学药品是医疗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人类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化学药品生产过程必须符合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化学药品生产规范的角度,分为三个小节,分别探讨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和质量检测三个方面的规范要求。
一、原材料采购的规范要求原材料是化学药品生产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最终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因此,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要求:1. 供应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是确保原材料质量的首要保障。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信誉、生产能力、质量管理等因素,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 采购合同:采购前应制定详细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含原材料的具体要求、技术规格、包装要求等内容,并对不合格原材料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
3.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采购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生产工艺的规范要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生产工艺的规范要求:1. 工艺流程:生产前应制定详细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
工艺流程应包括原材料的称量、混合、反应、结晶、分离等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进行规定。
2. 清洁卫生: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条件,避免交叉污染。
生产设备和容器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无残留物和微生物污染。
3. 工艺参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pH值等工艺参数应根据产品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并记录在案。
对于异常情况和工艺参数偏离要求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废弃物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三、质量检测的规范要求化学药品质量的评价和检测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质量检测的规范要求:1. 检测方法和设备:化学药品质量检测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设备。
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化学药品是指由化学合成而成的药物,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于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和常用的检验方法。
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可分为两个方面: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
质量要求包括药品的标识、纯度、含量、物理性质等指标;质量控制则是指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要求。
以下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质量要求中的药品标识。
药品标识是一种对药品进行标识和识别的手段,通常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药品名称应符合国家药典规定,规格则是指药品的重量、体积或浓度等具体数值。
批号用于追溯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状况,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则是便于消费者获悉药品的来源。
其次是纯度的要求。
纯度通常是指药品中各种成分的相对含量。
药品的纯度要求与其所起的药理作用密切相关。
药品纯度的要求通常要达到一定的高纯度标准,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纯度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光谱(红外光谱、紫外光谱)等。
再次是含量的要求。
含量是指药品中各种有效成分的确定和量化。
药品的含量标准是根据药物治疗效果的要求来制定的。
含量的检验方法通常采用滴定法、重量法、比色法等。
滴定法是利用酸碱反应的定量分析方法,重量法是通过制备已知含量药品溶液,利用溶液的重量和浓度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药品成分的含量,比色法则是利用药物与一种已知标准物质反应形成具有可见吸收特征的产物,通过测定吸收光谱的吸收强度来计算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最后是物理性质的要求。
物理性质是指药品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的形态、结构、溶解度、稳定性等特征。
物理性质的要求与药品的使用方式、剂型和储存条件等密切相关。
物理性质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测定药品的溶解度、熔点、沸点、旋光度等。
常见的化学药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有许多种,上述仅是其中一部分。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各个药品的特点和需要,可以选择适宜的检验方法来确保药品的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药学研究的技术要求及常见问题分析

幻灯片9.3
性状:药物特性和质量的表征
1、外观:色泽、嗅、味、结晶形状,一般稳定性情况 2、溶解度:采用药典凡例中分等级方式,溶剂可采用
极性不同与工艺相关的(尤其精制溶剂). 3、物理常数:熔 点:范围3-4℃ ,熔矩<2℃
比旋度:光学活性化合物的固有特性及 纯度。注意:温度、浓度对测 定影响。 药典规定:200C,589um
幻灯片4.2.1
制剂辅料的要求(药监注函568号文)
1、国家标准 (中国药典、部颁)
2、进口辅料 附进口许可证、质量标准及口岸检验报告
3、习用辅料,提供依据并制订相应的质量标准 4、特殊需要、用量较小辅料:指国外药典上收载,
国外制剂上使用过的辅料,提供依据,质量标准 和检验结果。 5、食品添加剂:提供依据,质量标准。 6、国内外未使用过辅料,按新辅料与制剂同时申报。
1、按中国药典规定进行波长校正,并报告 测定数据。
2、供试品制备: ⑴ 尽量采用易溶中性溶剂; ⑵ 发色团上存在酸性或碱性基因,化合 物可增加0.1N HCL、0.1N NaOH的水溶 液以观察吸收带移动情况。
幻灯片7.3(续)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UV-VIS)分析要求
3、制图要求: ⑴ 录制紫外可见区的全部吸收峰,不得遗 漏,不得截止,最强吸收度不得高于1.0。 ⑵ 必要时可分段以不同浓度试样溶液录制 图谱。
幻灯片1
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2、改变给药途径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
品。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
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 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 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化学药品检验的规范要求和注意点1

国家标准欠完善,缺少应进行控制的项目(如在生产工艺中所用
的一、二类有机溶剂),在内控标准中应给予增定。
原因: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往往是在数家上报的各自的试行标准的
基础上综合制定的标准,由于不同的厂家的产品工艺不同,各自
使用的有机溶剂不同,故在国家标准中往往无法统一残留有机溶 剂的测定种类,而暂不定入。但若在工艺使用到一、二类有机溶
片剂: 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
胶囊剂:应整洁、不得有黏结、变形、渗漏或囊壳破裂,无异臭; 软膏:应无酸败、异臭、变色、变硬、乳膏剂无油水分离及胀气; 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潮解; 口服溶液剂:不得有发霉、酸败、变色、异物、产气或其他变质
14
检验者要靠自己的眼睛正确掌握对外观的判断
2
a.坚持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的原则。 b.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c.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d.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标准的建立,应根据“专属、 准确、灵敏”的原则 。
3
中国药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标升国标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转正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试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国药典化发[2012]444号,当性状与检查不一致时,以 检查为准。
臭:是指药品本身固有的或应有的臭味;不 包括因混有不应有的残留有机溶剂而带入的
异臭。
味:具有特有味觉的药品,应加以记述,但
毒、剧、麻药和外用药不作“味”的记述。
化学药品不主张检验者用嘴去尝试。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基本操作

环境水质快速检验
环境水质快速检验是指利用快速检测技 术,对环境中的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
水质的安全和符合相关标准。
常用的快速检验方法包括试纸法、比色 在进行环境水质快速检验时,需要注意
法、电导率法等。这些方法具有操作简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试剂的选择和配制、
便、快速、准确等特点,能够满足现场 仪器的校准和保养等方面,以确保检测
分类收集
实验废弃物应分类收集,根据其 性质进行合理处理,避免混合存
放导致安全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安全处理
对于有害的实验废弃物,应采取 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使用专 用容器进行存放和处置,避免对
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记录与报告
实验废弃物的处理应做好记录, 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
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THANKS FOR WATCHING
时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工具。
试剂储存与使用安全
分类储存
不同类型的试剂应分类储存,避 免因混合存放导致化学反应或安
全事故。
标签清晰
试剂瓶上应贴有清晰的标签,标明 试剂的名称、浓度、有效期等信息, 避免误用。
正确使用
使用试剂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 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或误 差。
实验废弃物处理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基本操作
目 录
•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概述 •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基本操作流程 • 常见化学药品快速检验方法 •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应用实例 •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注意事项与安全防范
01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化学药品快速检验是指利用简便 、快速的检测方法,对药品的成 分、含量、纯度等进行快速检测 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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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坚持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的原则。 b.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c.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d.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标准的建立,应根据“专属、 准确、灵敏”的原则 。
3
中国药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标升国标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转正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试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化学药品检验的 规范要求和注意点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金瓯
1
药品质量标准
国务院药品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国药典》和药品 标准同属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 订的具有约束力的技术法规,属于强制性标准。国家 药品标准是药品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指导药品科研 与生产、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并作为 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手段。 国家药品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原则如下:
片剂: 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
胶囊剂:应整洁、不得有黏结、变形、渗漏或囊壳破裂,无异臭; 软膏:应无酸败、异臭、变色、变硬、乳膏剂无油水分离及胀气; 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潮解; 口服溶液剂:不得有发霉、酸败、变色、异物、产气或其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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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者要靠自己的眼睛正确掌握对外观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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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
样品的处理:研细-干燥-填装-放置 传温液升温速度的调节 升温速度一般1.0-1.5℃ /每分钟;注明有“熔融时同时分解”的样品2.5- 3.0℃/每分钟,温度升至规定的熔点低限尚低10 ℃时装有供试品的毛细管浸入传温液使贴附(或用毛 细管夹或橡皮圈固定)在温度计上,要求毛细管的内 容物部分适在汞球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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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结果的判断
1 初熔和终熔的判断 以供试品开始局部液化出现明 显液滴或开始产生气泡时的温度作为初熔温度,以供 试品的固相消失、全部液化时的温度作为全熔温度 (全熔时毛细管内的液体应完全澄清);无法分辨的 记录一个产生突变的温度数据。 2 都要估读到0.1℃,至少重复测定3次 3 读数的校正与修约 测定结果的数据按修约间隔为 0.5进行修约,即0.1~0.2℃舍去,0.3~0.7℃修约 为0.5℃,0.8~0.9℃进为1℃
用溶剂,应列出在水中溶解度;品种应简化,不要罗
列过多,并应尽量避免使用昂贵或毒性较大的溶剂。 溶剂的体积与样品量应与溶解度的要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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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溶解度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药品的纯杂程度,因
此对溶解度的描述一定要核实,切不可照抄一般参考 资料。
文字叙述的顺序,按溶解度大小依次排列,即:“极 易溶解”、“易溶”、“溶解”、“略溶”、“微
的金属螺帽的线膨胀系数不同,加热易造成损坏,用 后可晾干或用乙醇等有机溶剂处理后晾干。
按规定或根据读数精度配制浓度适当的供试品溶液, 通常是读数误差小于±1%。如供试品溶解度小,应
尽量使用2dm 的长测定管,以提高旋光度,减小测定
误差。供试液配制后应及时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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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光率
1 用标准折光率玻璃或水校正仪器 2 大多数供试品的折光率受温度影响较大,一般是温 度升高折光率降低,但不同物质升高或降低的值不同, 因此在测定时温度恒定至少半小时后进行测定,注意: 气泡不能进入样品。 3,上下棱镜必须清洁,滴加供试品时注意棒或滴管尖 不要触及棱镜,防止棱镜造成划痕。测定完后及时清 洁镜面测定结束时,必须用能溶解供试品的溶剂如水、 乙醇或乙醚将上下棱镜擦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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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或效价的限度
含量(或效价)限度,是指按规定的测定方法测得本 品应含“有效物质”的限度。为了能正确反映药品的 含量,一般应换算成干品的含量,并按检查项下所规 定的“干燥失重”或“水分”,分别写成“按干燥品 计算”或“按无水物计算”;如含挥发性有机溶剂, 也应写明扣除,但所含挥发性有机溶剂如已包括在干 燥失重之内,则仅需写明“按干燥品计算”而不再扣 除溶剂;在检查项下规定有“炽灼失重”的无机药品, 应写成“按炽灼至恒重后计算”。但检查项如没有上 述“干燥失重”等规定时,则直接写含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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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氏比重秤
操作:仪器的调整-用水校准-供试品的测定
韦氏比重秤应安装在固定平放的操作台上,避免受热、 冷、气流及震动的影响
玻璃圆筒应洁净,在装水及供试液时的高度应一致, 使玻璃锤沉入液面的深度前后一致
玻璃锤应全部浸入液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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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
附录中收载有三种测定方法,其中最常用的为测定易
粉碎固体药品的“第一法”,因此除必须采用“第二 法”或“第三法”的个别品种、并在标准中注明者外, 均系指用“第一法”。由于方法中采用传温液,因而 收载的熔点宜在200℃以下。熔点在20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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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或效价)限度,除用“效价测定”的抗生素或 生化药品采用效价单位表示外,其他用“含量测定” 的药品均以含有效物质(以分子式表示)的百分数表 示;所含有效物质非单一成分,而其测定方法又不专 属时,可写成“含××以××计算”。 含量限度一般应规定有上、下限,其数值一般应准确 至0.1%;当含量的高限规定不得超过101.0%时,可 不写出上限。 含量限度的百分数均系指重量百分数,不必再写上 “(g/g)”,但对液体或气体药品,其含量百分数 之后宜加注“(g/g)”或“(ml/ml)”,使之 更为明确。
溶”、“极微溶解”和“几乎不溶或不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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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溶解度相似的溶剂,则按其极性大小依次排列: (水、甲醇、乙醇、丙酮、乙酸乙酯、三氯甲烷、乙
醚或环已烷等);热水或热乙醇(不用其他的热溶剂)
放在同一溶解度的各溶剂之前;在酸或碱性溶液中的 溶解度放在最后,并在其前用分号“;”使与前述溶 剂中的溶解度相隔开,要注明所用酸或碱性溶液的名 称(不要用“矿酸”或“氢氧化碱”等名词)和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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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旋度
凡具有光学异构体的药品,在其性状项下的物理 常数中,应 尽可能对其比旋度作出明确规定。由 于在附录“旋光度测定法”的计算公式下已说明 “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计算”,因此正文中一般可
不再写“按干燥品计算”,但必须写明供试品溶
液的浓度及其所用的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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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1 供试品溶液的配置:精密称量 定量稀释 在规定的 温度放置平衡
12
性状:外观
外观:主要描述药品的颜色与外形,遇光、空气变 质等情况描述;一些固体制剂也对内容物进行描述
如除去包衣后片芯的颜色,胶囊内容物的性状;溶
液剂也要对其颜色、澄清、澄明、混悬和粘稠等情 况进行描述。
两个色阶相邻用“或”,色阶之间相隔两个或以上, 应采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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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除了正文中对外观的描述药典附录相应制剂项下的外观 的描述也是判断的依据如:
2 在标准规定的波长和光源处测定供试品溶液旋光度 (环境温度尽量控制在测定温度附近,供试品溶液必 须控制规定温度的±0.5℃以内),注意空白管的同法 测定。含量测定2份平行读数差值在0.02°以内。
3 测定应使用规定的溶剂。供试液如不澄清,应滤清
后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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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管不可置干燥箱中加热干燥,因为玻璃管与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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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度
附录“黏度测定法”中并列有三种方法,其中第一法 用于测定牛顿流体(包括纯液体、低分子物质溶液、 高聚物的稀薄溶液、低黏度液体等)的运动黏度,第 二法用于测定非牛顿流体(包括混悬液、高聚物溶液 、乳剂和表面活性剂的溶液等)的动力黏度,第三法 用于测定特性黏数,以间接控制分子量。
引用第一法时,还应注明毛细管的内径(请注意要与
可视需要而订。熔点数值的精度一般为1℃,也可书写
至0.5℃;限度范围要包括该品种的初熔温度和全熔温 度,一般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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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
熔点测定仪:升温、搅拌、预设温度、鸣示 温度计: 校正值 温度范围 最小刻度 传温液:水 硅油 液状石蜡 毛细管:内径0.9-1.1mm 壁厚0.10 -0. 15mm 长度分割后9cm以上 洁净干燥 熔点标准品 温度范围 研细 干燥 五氧化二磷干 燥器中避光保存
8
药品名称(中文名、汉语拼音、英文名) 有机药物的结构式、分子式和分子量
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和英文名。中、英文名称
参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的《中国药品通用名 称》。
有机药物的结构式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拟 订的“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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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和分子量
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中的元素符号按国际上的惯例 排列, 除C排在首位,H排在第二位外,其他元素(包括金属 元素)均应按元素符号的英文字母顺序Br、Ca、Co、 F、I、K、N、Na、O、P、S、Si、Zn依次排在其后, 原子数写在该元素符号的右下侧;有结晶水的,将结 晶水写在后面,并用逗号隔开。 无机化合物的分子式按习惯写法。 分子量按最新国际原子量表计算,最终数值书写至小 数点后第二位;前加空格使与分子式隔开。
如:注射液的颜色的确定:一般以黄色或黄绿色
各号标准比色液为基准:浅于1号稀释一倍的
为“无色”,介于2号以下为“几乎无色”,
介于4号以下的为“微黄色”,介于6号以下的
为“淡黄色”,介于8号以下的为“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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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附录“溶液的颜色”:品种项下规定的“无色或 几乎无色”,其“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与所 用溶剂相同,“几乎无色”系指浅于用水稀释 1倍后 的相应色调1号标准比色液。
准,内控质量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欠完善,缺少应进行控制的项目(如在生产工艺中所用
的一、二类有机溶剂),在内控标准中应给予增定。
原因: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往往是在数家上报的各自的试行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