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指示及eps消防应急电源系统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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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

3.0.7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
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
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3.0.4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 蓄电池。 4 干电池。
5
电力电源
适用负荷等级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1、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2、不管哪种负荷等级负荷,也不管哪种情况的电力电源,建筑中 的疏散和疏散指示标志均需配置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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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应急照明联动控制 4.9.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 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 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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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供电及时间 一路市电+蓄电池、两路市电+蓄电池 供电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 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 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注意其他规范和地方标准对此时间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应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地方标准的要求。

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及要求

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及要求

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及要求一、导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们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视也越来越高。

在消防安全中,应急电源(EPS)在保证建筑物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

本文将对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及要求进行探讨。

二、设计原则1.可靠性: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必须以可靠性为首要原则。

在设计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电源品牌和高品质的元器件,以确保EPS能够长期稳定地工作,并在紧急情况下可靠地供电。

2.安全性:安全性是消防用EPS应急电源设计的另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在设计过程中,应采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等,以确保电源能够在故障发生时及时断电并保护消防设备。

3.高效性:消防用EPS应急电源在供电效率上也有一定要求。

设计中应选择高效的电源品牌和功率转换器,以减少能量损耗,并提高电源的供电能力。

4.可维护性: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应注重维护便捷性。

在设计过程中,应合理设置可拆卸、易于检修和维护的组件,以便随时对电源进行维修和更换。

三、设计要求1.额定功率和容量: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额定功率和容量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消防设备的电力需求进行选择。

一般来说,应急电源的容量要能够满足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需求,并应有一定的冗余设计,以防止电源不足而影响正常的消防工作。

2.入口电压范围: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设计应能够适应不同的电网电压变化,以保证电源能够在不同电压条件下正常工作。

3.蓄电池容量及续航能力:消防用EPS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容量需要根据消防设备的电力需求和应急情况的持续时间来确定。

一般来说,蓄电池的容量要能够满足至少30分钟的续航能力,以确保在断电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和灭火。

4.自检功能:消防用EPS应急电源应具备自动自检功能,能够在正常供电状态下定期进行自检,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性能。

5.防护等级:消防用EPS应急电源应具备适当的防护等级,以保证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一、疏散照明应敷设耐火电线、电缆,电线采用额定电压等于或高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装前一定按设计要求验收导线。

火灾应急照明导线截面宜适当放宽。

应急疏散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无论明敷还是暗敷,一般要求使用钢导管,暗敷时,只要求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塑料管暗敷时,应采用难燃型材料且塑料管。

建筑物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金属管应选壁厚1.6mm上的热镀锌管。

二、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应急照明线路单独敷设,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隔堵措施。

当火灾应急照明线路的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在同一桥架敷设时,中间加隔板。

明敷管线时,钢性导管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线管、线槽的PE保护线连接完成后,经检查确认才能穿线。

不进人的吊顶,管子的支架和接线盒固定在主、副龙骨上;进人的吊顶,电气配件应敷设在主龙骨上。

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其他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三、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同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与其他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应急照明配电箱结构及电气元件宜选用耐火耐热型,当用普通型配电箱时,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区域。

EPS电源柜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时,电源柜周围应留有散热通道。

EPS输出端的中性线N应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直接相连。

EPS电源柜出线端的低压断路器应选用四极开关;支路断路器选双极型开关。

四、应急照明灯具及安装: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可用普通节能灯、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

疏散指示标志灯必须采用消防认证产品。

灯具安装部位一般在走道及楼梯转角处。

疏散标志的箭头应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灯具安装高度由设计决定。

如无规定,一般疏散出口标志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0.2m处,上边缘距天花板应等于或大于0.5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低,也可以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应在1.3~1.5m之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eps电源施工方案

eps电源施工方案

eps电源施工方案EPS电源施工方案一、设计理念和目标EPS(Emergency Power Supply,紧急电源系统)作为保障电力供应的备用电源系统,具有应急供电和可靠性要求高的特点。

本施工方案旨在确保EPS电源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满足供电可靠性的需求。

二、施工程序1. 方案设计: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场地条件,制定电源选型、布线、连接方式等详细设计方案。

2. 施工准备:准备所需材料、工具、设备,并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3. 安装电源设备:按照设计方案,在指定位置安装EPS电源设备,并确保固定可靠。

4. 备电线路布线:根据设计方案,在配电系统中设置备电线路,并确保线路布置合理、连接可靠。

5. 连接测试:完成电源设备安装和线路布线后,进行连线测试,确保正常供电和切换功能可靠。

6. 检验验收:由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测试,确认系统符合相关要求,并填写验收报告。

三、施工注意事项1. 安全第一: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设备选型:根据电源系统的负载需求,选择适当的EPS电源设备,确保功率输出能满足需求。

3. 设备安装:EPS电源设备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震动小的地方,且要远离易燃和腐蚀性物质。

4. 线路布线:备电线路应独立设置,与正常供电线路分隔,避免由于线路故障导致双重失电。

5. 连接测试:在连接测试中,需确认正常供电和切换功能可靠,并记录相关测试数据和结果。

6. 检验验收:验收人员应详细检查系统的安装、布线和连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1. 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适时调整,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2. 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质量控制:安装前应进行设备质量验收,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能及时发现并解决。

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一、引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厂场所,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方案,旨在提高应急疏散效率和准确性,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人员和访客的安全。

二、系统设计及功能1. 系统设计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筑规范要求,包括疏散指示标识的布设、报警装置、疏散通道设置等。

系统整体采用集中控制方式,便于监控和管理。

2. 系统功能•提供疏散指示和路线指引。

•实时监测疏散通道状态。

•联动报警系统,自动触发紧急疏散指示。

•支持手动操作,提高灵活性。

三、施工步骤及要点1. 材料准备在施工前,需要准备好各类指示标识、报警装置、控制器等设备及配件。

2. 线路布设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线路敷设,确保设备之间连接正常、通畅。

3. 设备安装安装各类指示标识、报警装置,并做好接地和绝缘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联调测试进行系统联调测试,验证疏散指示系统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是否正常,确保系统功能完备。

5. 系统调试完成安装后,对系统进行调试和优化,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准确。

四、施工质量控制1. 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备安装符合要求。

2. 验收标准系统施工完成后,应按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系统功能正常、稳定运行。

3. 故障排除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故障,需及时排除,确保系统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总结国电厂房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方案关乎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施工过程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操作,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稳定。

只有做好系统的施工、调试和质量控制工作,才能有效提升国电厂房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和设施安全。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控制主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布电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

5.1施工步骤:图纸深化设计——系统布线——配电箱体安装——灯具安装——系统调试5.2施工工艺5.2.1图纸深化设计1、根据现场需求和建筑结构布放灯具,在根据防火分区确定供电回路;最后设计灯具层布线。

灯具编码图5.2.2系统布线本系统中主机与各配电箱之间、各配电箱与所带载的终端灯具之间均为36V(电源&信号)低压传输,应通过消防线槽或弱电线槽布线,切不可在强电桥架(线槽)布线,若经过强电桥架或强干扰源必须套镀锌钢管屏蔽干扰否则严重干扰通讯及系统稳定性。

1、布线要求1)每层主分配电装置引至应急照明终端分配电装置的线路要求:2)分配电装置引至现场终端灯具的线路要求:按平面图设计的供电与通讯回路,各引至终端标志灯具墙壁86接线盒处;3)主机柜引至各主分配电通讯线路要求:※本系统中,主配电箱之间的通讯线必须采用链式(手拉手)连接后甩至主机;4)线路定义及要求本系统中所有灯具均有独立地址码,灯具引出2颗线,分别为黄绿,其中橙蓝为电源线,黄绿线为信号线,均有极性,电源线中橙正蓝负,信号线黄正绿负,在接线时请对应极性连接,否则容易造成灯具烧坏。

5.4配电箱体安装配电层的集中电源额定功率的选择集中电源的额定功率有0.45KV A和1.0KV A两种,应急时间不小于90分钟。

集中电源额定功率应大于所带载的消防应急灯具的总功率。

设消防应急灯具的总功率为:PΣ集中电源的额定功率P E:P E= K*PΣ公式中的K为安全系数,按照下表取值。

安全系数取值表序号应急供电时间(分钟)K1 90 1.2~1.52 120 1.6~2.03 180 2.4~3.02、箱体安装就位本系统主机柜、集中电源箱供电需消防专业用电源AC220V,系统主机一般安装于消防控制中心,集中电源装置一般安装于楼层配电间或竖井,根据竖井深化图纸设计确认安装位置。

消防电施工方案范文

消防电施工方案范文

消防电施工方案范文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建筑物的消防电施工方案,旨在满足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有效的消防电设备和系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工程范围1.消防电源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包括主电源到备用电源的切换装置、电源电缆、备用发电机组等。

2.灭火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水箱等。

3.疏散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包括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紧急广播系统等。

4.接地防雷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包括建筑物的接地装置、避雷针、避雷导线等。

5.防火墙和防火门的设计与安装,根据建筑物的特点,进行防火隔离和防火封堵。

三、设计要求1.消防电源系统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可靠性和稳定性。

2.灭火设备应按照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配置,确保及时有效的火灾报警和灭火。

3.疏散照明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照明效果,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4.接地防雷系统应能够有效地进行防雷和引电流,保护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5.防火墙和防火门应符合建筑防火隔离和封堵的要求,保护建筑物的整体防火性能。

6.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合理布线,避免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四、施工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1)调查研究相关法规和标准,了解建筑物的消防电施工要求。

(2)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设计,包括消防电源系统、灭火设备、疏散照明系统和接地防雷系统的布局。

(3)编制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队伍和材料采购计划。

2.施工准备阶段:(1)成立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采购所需材料和设备,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和分类存放。

(3)组织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3.施工阶段:(1)消防电源系统的施工,包括安装主备电源设备、布线电缆和其他配套设备。

(2)灭火设备的施工,包括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和水箱等。

(3)疏散照明系统的施工,包括安装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和紧急广播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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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示及eps消防应急电源系统施工方案
1 概述
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

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

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

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保证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照明;疏散照明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

应急照明又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

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应急照明称之为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中的应急照明称为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设计和施工中对不同功能的应急照明有不同的要求。

(1)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
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
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
安全照明多安装在大型商场、银行营业所、医院手术室、急救室及危险的工作场所。

(2)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
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如餐厅、营业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处;安全照明:安全
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3)应急电源转换时间: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用于防盗的备用照明转换时间应在1.5s内);安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0.5s。

(4)供电时间:
备用照明至少继续工作8h以上;暂时工作的备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1h 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20min以上;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则不应少于30min(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的要求,标准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

目前的建筑电气设计对这两种应急照明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表示,但不统一)。

(5)应急照明电源:
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要求不超过0.5s,只有蓄电池能满足此要求。

安全照明电源的设计中多采用灯具自带电蓄电池或EPS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切换时间可达0.25s)。

备用照明一般利用双电源切换,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只有部分灯具带蓄电池。

(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

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
,设计常采用单联双控开关就地控制。

此时此地的单联双控开关不是在两处控制一盏灯,而是起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转换作用,即不管开关的触点在哪里,应急照明灯总是亮的。

2 eps消防应急电源系统安装
(1)电线、电缆及保护管的选用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5,以下简称《验收规范》)要求疏散照明应敷设耐火电线、电缆,电线采用额定电压等于或高于750V 的铜芯绝缘电线(20.1.4.8条)。

《验收规范》中没有说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线路敷设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与耐火电线、电缆是两种不同技术标准的产品,两种不能混为一谈)。

阻燃型及耐火型电线、电缆允许长期工作的最高额定温度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一定按设计要求验收导线。

火灾应急照明导线截面宜适当放宽。

应急疏散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无论明敷还是暗敷,在《验收规范》中都要求使用钢导管,而对其他应急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材质并末作出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要求,当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线路当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并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只要求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30mm,未说明采用何种管材。

当采用塑料管暗敷时,应采用难燃型材料且塑料管的氧指数应在27以上。

在无设计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验收规范》14.2.9.3条);建筑物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金属管应选壁厚1.6mm以上的热镀锌管。

(2)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
应急照明线路单独敷设,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隔堵措施。

(防火隔堵的具体作法详见标准图集《钢导管配线安装》(03D301—3)第38页)。

当火灾应急照明线路的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在同一桥架敷设时,中间加隔板。

明敷管线时,钢性导管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线管、线槽的PE保护线连接完成后,经
检查确认才能穿线。

不进人的吊顶,管子的支架和接线盒固定在主、副龙骨上;进人的吊顶,电气配件应敷设在主龙骨上。

在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防火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电线接续完成后才能测试电线的绝缘电阻。

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其他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3)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同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与其他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应急照明配电箱结构及电气元件宜选用耐火耐热型,当用普通型配电箱时
,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区域。

EPS电源柜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时,电源柜周围应留有散热通道。

EPS输出端的中性线N应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直接相连。

EPS电源柜出线端的低压断路器应选用四极开关;支路断路器选双极型开关。

(4)应急照明灯具及安装
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可用普通节能灯、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

疏散指示标志灯必须采用消防认证产品。

灯具安装部位一般在走道及楼梯转角处。

疏散标志的箭头应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灯具安装高度由设计决定。

如无规定,一般疏散出口标志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0.2m处,上边缘距天花板应等于或大于0.5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低,也可以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应在1.3~1.5m之间。

采用吊杆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2m。

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角处1m以下的墙上(转角处需增设一盏标志)。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10m。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也应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上采用蓄光自发光地面疏散标示灯的安装详见标准图集《特殊灯具安装》(03D702-3)的有关内容。

疏散路线应简结明了。

疏散标志灯应用不燃烧材料制灯具外壳灯罩,其标志的箭头指向应与逃生疏散方向一致。

所有安装金属构件均应做防腐处理。

不能用
疏散指示牌代替疏散指示标志灯。

(5)交工
备用电源要核对双电源的相序。

备用电源或应急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大于或等于2MΩ;开关的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5MΩ;灯具、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灯具与可接近裸露导体的保护线PE连接完成,经检查合格,才能通电试验;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不小于8h;火灾事故照明纳入消防联动控制,手动或自动试验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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