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城区危旧房改造
城市规划中的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规划中的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是两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城市规划需要兼顾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空间的更新改造,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中的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并提出相关的观点和建议。
一、城市规划中的文化保护城市是文化的承载体,承载着历史、民族、社会的文化内涵。
城市规划应该将文化保护纳入考虑的范围,以保护城市的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城市的独特文化。
1. 保护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
城市规划应该优先考虑历史建筑的保护,通过修复和维护,使其焕发新的生命力。
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避免过度商业化和盲目拆除。
2. 保护传统街区传统街区是城市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生活和交流的重要场所。
城市规划应该注重保护传统街区的完整性和独特性,保留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记忆,同时提供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3. 弘扬民族文化城市规划需要体现多元文化和多样性,尊重和保护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
在城市更新中,应该注重保护和展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跨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创造一个包容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更新城市规划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城市更新,通过对城市空间的改造和更新,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功能,推动城市的发展。
1. 提升城市形象城市更新需要注重提升城市的形象,通过建设标志性的建筑和公共空间,打造城市的地标和品牌。
同时,需要重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风格,统一建筑风格和色彩,创造出具有辨识度和吸引力的城市形象。
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城市规划需要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个功能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公共空间和城市设施。
注重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增加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氛围,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3. 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更新还需要注重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通过开发和规划城市产业园区和商业中心,吸引投资和创业资源,促进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城市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

城市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城市是一个时代的文化载体,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建设,许多旧城区面临着破败和拆迁的命运。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同时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建立起城市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一、背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旧城区的功能逐渐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不少旧城区出现了老旧建筑物、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问题,挤压了城市的空间发展。
与此同时,许多历史文化遗产也面临着被破坏或者遗失的风险。
二、城市旧城改造的意义1.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旧城区是历史文化的见证,保护其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特色对于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至关重要。
2. 优化空间利用:旧城改造可以对城市空间进行优化,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城市的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3. 促进经济发展:旧城改造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1. 保护为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应该放在首位,要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尽可能保留历史文化遗产的原貌。
2. 协调发展:城市旧城改造要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协调,通过有序的规划和设计,保持城市的连贯性和整体性。
3. 可持续发展: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城市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的建立1. 政府主导:政府在城市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重要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应当建立相应的机构和部门负责协调工作。
2. 多方参与:城市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当形成多方的合作,包括政府、学界、业界、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决策和实施。
3. 规划与设计:对于城市旧城改造项目,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
4. 合理利用: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要实现其合理利用,挖掘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战略思考

别是 中国的砖木结构建筑 , 年久失修 , 上海郊 区历 史地段 的广泛调查 ,已确 源在城市经济 中发挥作 用 ,首 先 ,要
岁月侵蚀 ,再加上不合理地 利用 ,城 定有 3 片约 1平方公里; 2 4 上海还公 布 对其实施有效 的保护 ,所 以 .遗 产战
市和 乡村 中大量 旧房从上世纪3 年代 了四批优秀历史建筑 6 2 O 3 处 等等 。 在 略 的前提就是 历史文化名城 的保 护问
注意 保护好 它们 的历史文化遗产 .不 的兴起 .许 多城市对 旧区进 行 了大规 要的保护资金 。保 护是要有 资金 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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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留存的珍贵历史 文化遗 产不致遭 到 家级 名城 基 本上囊括 了全 国著 名的 解决 出现 的各种 问题 ,也 无法有效地 无知 的破坏 ,国家及 时公布 了国家历 历史古城和风 景名城 。 但随 着 19 年 控 制 开发 过程 中对 城市 遗产 的破 坏 。 2 9
史文化名城名单 , 要求这些 名城要特别 后城市建设 的深入发展和房 地产事业 第三是许 多城市 对遗产的保护. 缺乏必
开始至今从 未修过 .当然成 了危房破 当今城市建设 中 .为 了适应城市现代 题 。试想 ,如果 当初周庄等江 南六镇
屋了。90 15年以后, 大多数房屋都成为 化 的需要 .原有的道路常常被拓宽拉 的历史建筑被 拆光 了,如今还 怎么会
了公 有财产 ,由于 国家过 去太穷 ,而 直 ,而城市 的历史风 貌往往是 由这 些 有一年几个亿 的旅游收入 7城市遗 产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和谐的历史文化名城而制定的一项规划。
下面是我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一些见解。
首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对于具有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的建筑和景观,要精心保护,采取必要的修缮和维护措施,使其能够延续下去。
同时,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提升保护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注重保护城市的文化传统和特色。
每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特色,这些传统和特色反映了城市的历史和人文环境。
保护这些文化传统和特色,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吸引更多的人们来参观和研究。
再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注重保护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一个好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有一个宜居的环境。
因此,保护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是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保持城市的良好和谐局面,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最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社会历史记忆。
社会历史记忆是城市的精神支柱和文化符号,是文化传承的重要依托。
因此,保护和传承城市的社会历史记忆是保护规划的重要任务。
要加强对社会历史记忆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加强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城市居民的历史文化自觉性和自豪感。
综上所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乎城市的历史遗产和文化传承,也关乎城市的发展和可持续性。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我们可以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和谐的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更新中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城市更新中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更新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历史建筑是城市的骄傲和记忆,保护与利用它们,既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从历史建筑保护的意义、城市更新中的挑战以及历史建筑的利用价值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历史建筑保护的意义历史建筑作为城市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记忆。
它们是城市发展的见证和瑰宝,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保护历史建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首先,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载体。
它们将过去的风貌、人文精神和审美观念传承给后人,是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城市的文化多样性。
其次,历史建筑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建筑的存在为城市增添了历史深度和独特魅力,成为城市吸引人的标志之一。
保护历史建筑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再次,历史建筑是城市社区凝聚力的象征。
这些建筑物常常是社区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和活动中心,通过活化利用,可以促进社区内部关系的和谐稳定,增强居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最后,历史建筑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源。
通过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可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和节约,减少新建筑的开发压力,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更新中的挑战然而,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历史建筑的保护常常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挑战:首先,城市更新的迫切性。
城市更新往往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追求经济效益和更新速度,容易忽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
保护历史建筑需要耗费时间和资源,与城市更新的紧迫性相冲突。
其次,建筑技术和老化问题。
许多历史建筑已经存在了几十甚至上百年,建筑技术和材料的老化使得建筑结构和功能出现问题。
在保护历史建筑时,如何解决老化问题成为了一大难题。
再次,资金问题。
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修复、维护和保障作为文化遗产的历史建筑持续发展的经费。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几个问题浅议-模板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几个问题浅议[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保护区北京四合院历史风貌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已成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焦点和难点,在“十五”期间,面对新形势的挑战,应当认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紧迫性,确立保护原则,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新的保护方法,同时对现存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以便为夸后的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为后人留下资料1面对“第四次浪潮”的挑战半个世纪以来,北京的历史风貌保护工作走过曲折而艰辛的历程,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受到过四次大的冲击。
虽然在50多年前北京的和平解放使这座古都完整地保留下来,但由于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们缺乏文物保护的观念,没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北京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一度遭到较大的破坏大跃进期间,为大炼钢铁形成冲击金属文物的浪潮,许多珍贵文物消失在冶炼炉中。
文革初期掀起对“封资修”文化的批判,文字的和图案的文物、街景受到巨大冲击,大量碑刻、雕刻、经卷、书画毁于一旦,许多重要的文物建筑受到极不合理的使用,形成以破坏文化标志物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浪潮”。
在此期间被当作封建帝都标志的城墙被最后拆除,北京的历史风貌受到很大破坏。
“文革”以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出现了以破坏文物建筑本身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浪潮”,王府大院内见缝插针式的建设和各处对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物。
从9o年代初期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城市的开发方式发生变革,由对单座文物建筑的拆改破坏演变成对成片街区的剃头式改造,许多文物建筑被拆除,一些很有保留价值的街区化为乌有,“第三次浪潮”演变成为“第四次浪潮”,即破坏历史文化区域的浪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受到严重挑战。
在北京的历史风貌经历一次次破坏的同时,人们为保护文物和历史风貌的努力也在加强从1957年北京确定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文革之后,作为对文革的反思,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许多重要的古迹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越来越多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论全国文化中心的建设

1 保 护 北 京 历 史 文 化 名 域 要 妥 善 处 理 好 三 个 关 系
从 历 史形 成 的现状 和 当前 存 在 的客 观 矛 盾 出
发 , 护北京历 史文化名城要处理 好以下三个关系 : 保
第一 , 都 与首都 的关 系。 古 北 京既是 历史 悠久 的文化 古 都 , 又是 当代 中 国 的首都 。作为 文化古 都 , 就要保 持 原 有 的历 史传 统
第 1 6卷 第 1 总 4 期 7期
・
迈 向现 代 化 的古 都 北 京 ・
北 京 : 史 文 化 名城 的保 护 与 可 持续 发 展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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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全 国文化 中 心 的建 设
张 敬淦
( 京 城 市科 学 研 究 会 , 京 北 北 10 4 0 05
[ 摘
要 ] 保护 北 京历 史文' Z城 需 要妥 善 处理 好 古都 与 首都 、 f E 保护 历 史 文化 名城 与 城 市现代
高大新型建筑 , 以及 高 架 快 速 路 、 交 、 街 天 桥 、 立 过 城 市雕 塑 、 类 城 市 标 志 和广 告 牌 等 现 代 城 市 设 施 。 各
代气 息 的必 要 的改造 和建 设 。当前 的问题 是 , 近年
来 城 内新 建 的大 型高 层 公 共 建 筑越 来 越 多 。尤其 是在应 重点 体 现 首 都 功能 和 首都 风 貌 的像 长安 街 这样 的 重要 部 位 , 与全 国 政 治 中心 、 化 中心 功能 文 无 关 的大体量 商厦 、 银行 、 字 问 、 乐 部等 建筑 建 写 俱 得过 多 , 但 建 筑 性 质 不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规 不 定 , 些 建 筑 的 高 度 和 容 积 率 也 突 破 了规 划 的 要 某 求 , 势必 影 响 古都 风 貌 的保 护 , 不利 于 首 都 功 这 也 能 的加强 。这种 趋势应 该尽快制 止 。
从经营城市的角度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

一
又要进 行持续经营。如此高标准的要求 ,需 要采用 一种最有效 的开发模式 。 从实践来看 , 在 历史文化 名城的开发和经营上 ,有政府主 导和 企业主导两种倾 向。但是无论是采取完 全政府 主导的开发模式还是完全企业主导 的 开发模 式, 都不利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 。 在政府 和企业的角色定位上 ,政府主要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 ,负责制定城市及 街区的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 ,为历史文化名 城的保护和开发搭建发展平 台。在城市及街 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企 业则应在政府 的监督指导之下 ,对历史文化 街区进行整治和改造 。对历史文化 资源进行 深度开发 ,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 品牌经 营。 只有政府和企业各尽所长 ,分工合作 ,才 会 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最有效的保 护和开发。 慎 重选择开发 商 ( 投 资商 国内历史文 化 名城或历史文化街 区开发 失败 的多,成 功的 少。 究其 原因虽然 因素较 多, 但 开发商 ( 投资 商) 综合素质不高是一个重要因素 。 有些开发 商资金 实力较 弱,为尽快 实现投 资回报 ,往 往 急功近利 :有些 开发商 由于某 种机缘快速 致 富,但并未积 累起 相应 的经营管理实力, 更不具 备 国际化 视野 和 国际化 经营 招商 能 力,有 些开发商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对历史 文化和 艺术 的深刻理解,更无法谈起文化资 源的开发与经营。正是 由于开发商的 良莠不 齐, 所 以造成 了我们城市中大量的建筑垃圾 。 因此 ,历史文化名城或街区的开发,一定要 慎重选择开发商 ,一定要建立科学的开发商 选择机S 0 ,一定要把资金实力、 国际化经营 管理能力、文化素质和品味作为选择开发商 的重要指标。 总之,历史文化名城或街区改造开发 的 成败 ,既取决于对城市更新与历 史文化保护 之间关系 的认识 ,更取决于具体 开发经 营模 式的选择 。只要运用对立统一 的观 点看待保 护与开发 的关系 ,只要搞好城 市或街 区的综 合规划 , 只要正确处理好政府 与企业的关 系, 只要严格科 学选择 开发商 ,历史文化名城或 街 区 的改 造 开 发 就 一 定 能 够 取 得 成 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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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城区危旧房改造
世界发达国家有一个发展规律,就是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都注意搞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到了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看它的城市,在看新的城市的同时,必然要去看它的老城区。
中国是拥有上下5000年的历史的国家,源远流长的历史是人类灵魂的凝结。
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的记录与再现,是民族最宝贵的资源之一。
保护并发展好历史文化名城,是人们永恒关注的课题。
在这我浅谈我个人的看法。
保护篇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价值,似乎已不再是一个辩题,但是时下不少地方的历史文化名城频频遭受损害,尽管一些社会贤达奔走呼告、阻止破坏,但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打着招商引资、开发利用的旗号以“所向披靡”之势破坏着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历史文化名城被“开发”得“旧貌换新颜”,甚至被毁坏、湮没。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健康发展。
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责、增强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能,文物、规划、房屋土地、城建等行政部门各管一摊,这对历史风貌保护十分不利。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涉及省、市政府及相关委、办、局,下涉及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横向联系涉及到房地产商,各部门政策之间有时相互矛盾,政令、法令不统一,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难度。
因此,只有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
因此我们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1;实行政务公开。
在“房屋拆迁公告”出台之前,必须进行文物普查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市民与社会各界的意见。
文物的保护并不是也不应该仅仅由某几个专家努力便完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和广度,做到切实保护每一处(件)文物,对于有争议的一定要慎重对待。
2: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
长期以来,国家有关法律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语焉不详,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法治氛围。
对一些毁坏古迹的行为,执法部门因执法无据,加大惩治力度就更无从谈起。
目前我国除了对盗窃、走私文物一度打击力度较大外,对其他的破坏现象处理不力,至于因搞“建设性破坏”受法律制裁的个案几乎没有,这样的执法力度当然无法遏止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现象的不断发生。
因此对于在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应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处理。
3:在增加财政拨款的同时,应鼓励旧城区人们吸纳资金进行自我更新。
很多历史文化古迹因没钱修缮而自然破损,被认为没有保存价值,旧城区因人口密集、年久失修而成为危房,面临被拆的命运。
因此政府应增加财政拨款对文化古迹进行修缮;鼓励旧城区人民利用市场机制,利用灵活的政策,吸引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包括外省市乃至海外的资金,投入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维护中来,使历史街区走上有机更新的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摆脱解困必拆房的怪圈。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正确处理好城市开发和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已迫在眉睫,只有在城市建设中切实搞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才能维系历史文化名城的根基。
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不仅不会阻碍城市的发展,反过来还能促使历史文化名城更具吸引力。
我国重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制的规定至少有20年的时间了。
在这期间,我国在保护历史街区、历史遗迹上作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同文明程度发展较高的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要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美好,只是一味的保护是不够的,一定还要做到更新与改造,
接下来就借鉴官舟镇强化危房改造工程措施来简单谈谈城市危房的改造
改造篇
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危房是指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干打垒、捆绑式、砖柱夹壁等不配套房屋。
以上两类房屋是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
突出改造“一个主体三个捎带”。
“一个主体”,即:经调查核实的我区东部主城区危旧房片区;“三个捎带”,即:根据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结合主城片区功能定位和控制性详规,捎带1977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旧房、危旧房相邻片区“插花”建筑及“城中村”危旧房屋。
在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对于危房改造工作,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高位推动、强势推进。
各工作部门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监督检查。
党政“一把手”亲自主持研究危房改造的配套政策,解决危房改造中的具体问题。
各负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村入户,逐户查情。
如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新矛盾,要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来落实危房改造各项要求,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
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村干部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把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
并且做到工作班子不散、决心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整个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不拖后腿。
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
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工作,摸清户数、人口、家庭贫困情况底数。
同时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在危房改造中既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又要保证危房改造的质量,防止片面追求进度,留下危房改造隐患,要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危房改造,在改造中促进社会稳定。
从而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实效,贫困群众受益的目的。
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危房的改造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历史的动态过程,其理念、理论、经验和方法都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
在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实践也刚刚起步。
但已有的实践表明,在理性原则和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是多多样的。
保护良好的、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遗存又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还刚刚起步,有关的还很不成熟,配套的、法规还很不完善,又面临着来自价值观、现代技术、城市化和全球化等不同层面的冲击。
因此,积极的面对这些冲击,采取相应的对策,是我们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