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

“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序言根据《“十二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和《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编制《“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阐明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几代人的努力,较为系统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发展规律,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制、体制和机制,科技攻关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监察检验机构和队伍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积累了丰富的安全发展经验。
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狠抓法规规范、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经管、绩效评价、科技支撑六个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开展事故多发设备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着力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大规模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推进监察和检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十一五”期间在注册设备数量增长约72%的情况下,事故死亡人数稳定在每年300人左右,万台在用设备死亡人数从“十五”末期的0.97人下降到“十一五”末期的0.67人,下降31%,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在保安全的同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顺利起步,节能监管法规规范初步建立,节能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取得进展,节能工程及试点示范产生明显效益。
积极服务装备制造、石化、电力等产业调整振兴,在抗震救灾等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全力保障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不断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14•【文号】质检特函[2012]39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节能管理正文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部门分工要求,按照总局《“十二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发展规划》、《2012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及《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开展万家企业工业锅炉节能专项监督检查。
各省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制定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本省万家企业的工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及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锅炉及辅机的仪表配备情况,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质检总局推广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情况,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实施情况,以及锅炉作业人员节能知识培训情况等。
(二)加强对锅炉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锅炉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落实锅炉节能监管各项制度(一)继续做好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
各地要按照《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使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对锅炉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指导,避免将设计问题遗留到制造环节。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要对节能审查未通过的情况记录存档,以便监督整改和统计分析,促进锅炉设计能效水平提升。
特检中心专业实验室建设方案

特检中心专业实验室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突破年”活动,根据中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要求,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提升中心综合实力,中心规划建设一批专业特色检测技术实验室,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及《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南,积极依托中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充分履行与中国特检院等检验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研究应用特色检验技术,解决检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培育特检文化,锻炼特检团队,强化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中心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按照“统筹规划、按专设置、突出特色、及早实施”原则,以中心本部各业务部门为主要载体(分中心条件具备时设立),在中心现有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装备特色检验及实验设备,培养急需人才,建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先进检测技术专业实验室,促进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机构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由中心副主任王志、陈杰牵头,质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具体承办。
实验室负责人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设立主研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主研实行聘任制,每月由中心定期发放工作津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实验室场地,编制各实验室改造方案,按要求进行内部功能完善,负责具体改造实施及文字介绍材料、大厅索引、楼层索引、电梯轿厢索引、门牌等的制作安装。
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展现中心LOGO。
2、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验室装备需求、技术介绍、研究内容、主要设备操作规程等材料,收集相关展示件及图片,负责各实验室设备配备,各实验室主研负责具体管理和使用。
3、各相关部门以特色实验室为载体,积极开展检测技术和科研项目研究,推进成果运用,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4、以特色实验室为纽带,充分利用国内外研究成果,积极拓展检验业务和项目合作,开展好实验室比对等工作。
“十二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发展规划

“十二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发展规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基础,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社会节约发展,实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目标,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特种设备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家有关节能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一)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利用现状。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水平,关系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局。
特种设备中有大量高耗能设备,主要包括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和起重机械等。
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高耗能特种设备约300.3万台,其中锅炉60.7万台,换热压力容器76.8万台,电梯162.8万台。
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设备的总量还在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增长。
高耗能特种设备中的锅炉是重要的能量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污染源。
在我国,锅炉燃料以煤为主,2010年我国煤炭产量32.4亿吨,锅炉用煤约22.4亿吨,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0%。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燃煤工业锅炉的能效水平相对较低,“十一五”末其平均运行效率为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15%。
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年消费能源4.1亿多吨标准煤。
目前我国石油、化工产品单位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10%~25%,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影响到这些行业的生产成本。
换热压力容器是石油和化学工业中广泛应用的能量传递设备,提高其效率对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换热压力容器的换热效率比国外同类产品低15%~25%,节能潜力巨大。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正在使用的电梯中,节能电梯约占30%。
如果新增电梯广泛采用永磁同步电机、能量反馈系统等节能技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用电梯进行能效优化或改进,能够节约大量电能。
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

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1. 引言特种设备在各行各业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其使用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和能源消耗问题。
因此,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对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进行详细介绍。
2. 特种设备安全发展规划2.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得到完善,更加明确责任和监管措施。
同时,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2.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以及检验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安全运行。
2.3 提高技术水平推动特种设备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性能。
加强特种设备的技术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2.4 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3. 特种设备节能发展规划3.1 加强节能标准制定与推行制定特种设备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
促进节能意识的普及和推广,使特种设备的能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
3.2 支持节能技术创新加大对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更加节能的特种设备产品。
3.3 加强能源监测与管理建立统一的特种设备能源监测与管理平台,加强对特种设备能源消耗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消耗过大的问题。
3.4 推进特种设备节能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节能特种设备。
4.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的重点4.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意识。
4.2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和节能措施的有效实施。
4.3 健全培训体系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管理能力。
十三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发展规划

“十三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提高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水平,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经济社会节约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种设备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成效与存在的问题(一)“十二五”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领域集全系统之力,全面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对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模式,工业锅炉平均热效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升了5个百分点。
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初步建立起了以《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法律依据,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为工作要求,以《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等节能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为工作基础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
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一是依托现有较为完善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制,通过逐步增加节能监管相关工作内容,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新的工作机制。
二是通过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质检、发改、环保、工信等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锅炉节能环保部门联动机制。
三是配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在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监督管理成效显著。
依法实施了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三项基本制度,加强了对锅炉制造企业、使用单位和相关技术机构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五”以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完成了5000多个锅炉型号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2万余台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4.07.08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修订,根据2023年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修订内容,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8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s:///),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注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8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29•【文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部门分工要求,按照总局《“十二五”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及年初工作部署,对进一步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对锅炉制造企业、使用单位和相关技术机构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制度。
二是加强节能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换热压力容器能效评价方法研究。
三是加强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通过监督抽查、能力验证等手段进一步规范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提升能力水平。
四是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全国锅炉能效状况分析研究,形成锅炉能效定期统计分析制度。
五是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选取有代表性的节能技术或产品建设示范工程,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
六是加强国际合作,完成全球环境基金(GEF)《工业锅炉供热系统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促进》项目报批,并启动项目实施。
二、重点工作(一)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紧密围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基本职能,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和相关标准为工作依据,以监督检查为主要方式,以执行情况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锅炉制造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检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锅炉能效与产品规范标准的符合情况。
二是结合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对本省万家企业所使用锅炉总数的10%完成定期能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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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一、序言根据《“十二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和《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编制《“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专项规划》,阐明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行动指南。
(1)“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具有良好基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几代人的努力,系统深刻地认识和把握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发展规律,建立了中国特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制体制机制和文化,科技攻关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监察检验机构和队伍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积累了丰富的安全发展经验。
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狠抓法规标准、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科技支撑六个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开展事故多发设备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着力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大规模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推进监察和检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在设备数量从2006年初的376万台增长到2010年底的万台、增长约 %的情况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300人左右,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从2006年的0.94人下降到2010年的人,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在保安全的同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顺利起步,节能监管法规标准初步建立,节能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取得进展,节能工程及试点示范产生明显效益。
积极服务装备制造、石化、电力等产业调整振兴,全力保障奥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在抗震救灾等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不断提升。
(2)“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面临良好机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要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越来越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质检系统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3)“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高,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种设备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刚刚起步,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监管基础建设薄弱,监管力量不足与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监察检验工作定位和安全责任界限不够清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诚信和社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工作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方式方法还欠科学。
总体上看,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更高要求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在法制、科技、管理等诸多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4)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降低风险、保障安全,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为主题,以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监管模式,完善科学监管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重点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5)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保安全。
“安全是底线”,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是第一要务,要落实责任,加大投入,依靠科技,加强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重节能。
要建立完善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节能新技术,实施节能工程,加强节能管理,有效降低能耗。
——抓改革。
以战略和系统思维,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改革监管体制机制,优化监管工作模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和工作有效性。
——促发展。
坚持在服务中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安全,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发展目标。
到2015年,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和科技支撑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和重点设备监控率、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规范要求,力争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累计节约7000万吨标准煤,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显著提升。
三、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发展。
(7)继续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安全。
科学实施生产许可和监督检验制度,提升行政许可和监督检验工作质量,严格市场准入。
加大对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执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市场退出机制。
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监管,把握好鼓励创新和保证安全的关系,强化设计、制造单位保证新技术新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相关专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权威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及专家学者的技术把关作用,改进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研究建立设计制造缺陷召回制度。
(8)着力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继续坚持全过程安全监管,同时根据事故规律,把监管重点和监管资源大幅度地向使用环节倾斜。
探索建立使用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规定其任职条件、职责和技术决策、指挥权。
推进基于风险的企业分类监管,建立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组织制定使用安全管理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与企业诚信体系有效对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加强动态监管、现场监察、法制宣传和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提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加强对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对重点设备实施监控。
探索建立合同安全管理制度,支持建立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咨询管理服务。
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民事赔偿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9)加强重点设备领域安全监管。
推进基于风险的设备分类监管,把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高风险设备作为监管重点,低风险设备逐步实现企业自主管理。
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工地起重机械的监管,督促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加大对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防范作业过程伤害事故,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
建立大型游乐设施限定设计使用寿命、定期大修和专业维保制度,监督运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日常检查维护责任。
推动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故障监测。
鼓励运用条码、电子标签等手段提高对气瓶等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电子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治理。
适应电站锅炉和压力容器大型化、高参数化、介质苛刻化和长周期运行趋势,研究应用基于全寿命过程失效模式的设计制造技术和基于风险的预知检测评价管理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性。
完善对小型蒸汽锅炉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
依法履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职责。
四、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全面推进锅炉、换热器、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促进节能降耗,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0)加快提升节能监管能力。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健全节能监管的法规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能效测试机构与节能技术研究实验室,建立完善涵盖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节能工程、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等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各环节的节能监管工作。
(11)全面推进节能监管工作。
组织开展产品能效状况普查,研究制定产品能效指标,逐步开展能效审查、能效测试、能效等级评定和节能技术改造,探索建立和严格实施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限制和淘汰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
大力推广合同能力管理,提高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单位开展节能设计、节能改造和节能运营管理服务,提高设计、制造、运行和管理各环节节能水平。
(12)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及工程示范。
建设节能科技平台,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制造单位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加快推动节能科技进步,在设计制造、运行管理、测试监测等方面形成一批节能核心技术。
推广若干项成本低、易推广、见效快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冶金、电力、石化等典型行业建立若干个锅炉、换热器、电梯节能示范点,总结经验并加强宣传交流,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法规标准,调整政策措施,加强管理与技术服务,积极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13)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
围绕装备制造、石化、电力等产业调整振兴,依托高效清洁发电、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等领域的重点工程,实施有利于产业振兴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监管措施,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共性关键重大技术问题,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按照区域和产业特点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法规、政策、管理、技术、信息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大型电站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大型承压类和机电类成套装置等重大装备自主化,提升大型铸锻件、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培育和发展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产业集群,保障大型石化成套装置长周期运行。
保障石油、石化、电力、冶金、水利、交通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项目安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