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水发产品不合格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与维权_消费生活_食品安全_质量标准_商品检验.doc
2024关于国抽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关于国抽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们,根据我们的最新检测结果,我们遗憾地通知您,2024年第1批次食品中发现了不合格产品。
为了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建议您暂时停止食用以下产品:
1. 品名:XXX牌酸奶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细菌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引发胃肠道问题
2. 品名:XXX牌罐装鱼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重金属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影响肝脏和肾脏健康
3. 品名:XXX牌方便面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防腐剂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我们已经与相关企业联系,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产品。
同时,我们
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如果您购买了以上不合格产品,请立即停止食用,并尽快与销售商联系退货或获取更多信息。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我们也建议您仔细阅读食品标签和购买日期,尽量选择合格的产品。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的消费者热线XXXXXXXX。
我们深感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您的权益和健康。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将对食品实行分类管理五类为高风险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与维权_商检_食品安全_认证.doc

国家将对食品实行分类管理五类为高风险_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
与维权_商检_食品安全_认证
奶粉碘超标、果脯蜜饯二氧化硫超标、铅超标、调料中发现“”……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本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透露,将对食品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特别要强化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通知》中说,质监部门将以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饮料5类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
在乳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微生物、非食用蛋白水解液等检测要求;在肉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胭脂红、苯甲酸检测要求;在酱腌菜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苏丹红、工业盐等检测要求;食醋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工业冰醋酸检测要求;在饮料发证检验中增加香精和甜味剂检测要求。
各地质监部门将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如夏令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果脯蜜饯、儿童食品、酱腌菜等;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突出重点企业,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要将区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抽查重点。
调料中发现“苏丹红”、茶叶中发现的“铅铬绿”,都是由于生产企业在食品中添加了非
食品原料。
因此,质检总局强调:自2005年7月起,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要将复合添加剂的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当地质监局备案其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使用情况。
作:杨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0.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食盐、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101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19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酒类。
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16批次,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2批次,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1批次。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广东、四川、贵州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辽宁省沈阳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华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舍臻笨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广东省东莞市凤岗德成海鲜档销售的泥鳅,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培信海产品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17 批次不合格食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17 批次不合格食品作者:来源:《食品与生活》2019年第10期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八大类食品 867 批次样品,发现 17 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生物毒素超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营养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天猫新良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新乡市良润麦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新乡市新良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全麦粉,经检验发现,其中“赭曲霉毒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淘宝网真实惠特产店(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连鑫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三角食品有限公司龙圩分公司”生产的食用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黑龙江省哈尔滨润富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华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蜂蜜和嗡嗡乐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联合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天津市宽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冰鲜海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金穗元冷冻食品批发零售部销售的活花甲,“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盛普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公鸡,“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蔬菜批发市场一区 505 号摊位销售的细豇豆,“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蔬菜批发一区摊位475 号销售的龙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清源禾宝(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交易区)的杭椒,“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如何辨别水发食品是否有问题

如何辨别水发食品是否有问题
市场上常常有洁白发亮的牛百叶、水发肉皮、鱿鱼、蹄筋等水发产品,看上去总是显得晶莹剔透,十分诱人。
不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这样的食品在发制过程中大都使用了工业双氧水、工业碱、甲醛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应避免购买和食用。
据介绍,用工业添加剂制作水发食品,可以降低成本,缩短泡制时间。
通常情况下,这样泡制的成品还会比正常的合格水发产品重3~4倍,保质期也能延长好几倍,而且产品外观鲜亮、白嫩、形状饱满、肥大,卖相更好。
但是,消费者如长期食用问题水发食品,将危及身体健康,例如长时间食用经甲醛、强碱、双氧水泡制的食品,人体就会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更会给身体脏器带来极大伤害。
那么,如何辨别水发食品是否有问题?问题水发食品的外观有嫩、胖、白的特点,入锅缩头大,易化成渣。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水发食品时,可以通过眼看、鼻闻、手摸来鉴别优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2年第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2年第8号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65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7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淘宝网百味零食企业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百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鑫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光头李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酸奶燕麦,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3.07•【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9.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2936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指标问题(一)哈尔滨市道里区贝一比母婴坊孕婴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淘宝青稞酒销售店(经营者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美加美超市)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青海牛小壮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咸味青稞酥油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买电子秤要认准“CMC”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与维权_消费生活_CMC_商品检验_质量标准.doc

买电子秤要认准“CMC”_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与维权_消费生活_CMC_商品检验_质量标准电子计价秤因具有体积小、结构简单、准确度高、造价低廉、能快速地自动显示重量、能进行单价设定、金额计算、双面十六位显示等特点,成为一种量大面广、与消费利益密切相关的贸易用计量器具。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发现电子计价秤主导企业的产品质量在计量要求、技术性能和功能上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最好的厂家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从企业的规模来看,抽查的大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而部分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存在一定问题。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等9个省、市41家企业生产的41种产品,合格2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8.3%。
抽查中发现,有6种产品的温度测试达不到标准要求。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温差大,所以国家标准规定,电子计价秤在各种温差环境下,必须正常工作。
抽查中还发现,有3种产品常温性能不合格。
常温性能是电子计价秤的基本性能,包括称量测试、砝码偏载测试、鉴别力、重复性、回零和蠕变、倾斜、除皮、预热时间等项目。
此外,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未通过电脉冲串试验,有两种产品未通过静电放电试验,有4种产品未通过抗电磁场辐射试验。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中山市金利电子衡器有限公司金菊ACS-15A烟台三元衡器有限公司恒ACS-Fs-JJ-15kg抚顺宇辰衡器有限公司宇辰ACS-15浙江超众实业有限公司超众ACS-15S买房高技巧的投资-买房高技巧的投资投资房地产,可以通过开发建设的方式,也可通过购置楼宇的方式来进行。
对于普通居民,如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也是可以通过购置一定面积的楼盘来达到投资增值目的的。
要想投资成功,首先对项目要有一个全面了解,从项目区分看,可以投资办公楼、公寓、别墅、普通住宅等;可以通过购置后等待增值再转让赚取利润,也可以通过出租逐步收回成本直至盈利,但前提是一定要能看清形势,把握热点,精打细算,这样才能投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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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水发产品不合格_商务指南频道_消费与维权_消费生活_食
品安全_质量标准_商品检验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05年以来部分商品质量抽查结果,水发产品不合格率为35%,酱油的不合格率为18.8%。
此次共抽查水发产品20批次,共有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5%。
不合格的7批次水发产品,PH值均超标,表明是用碱泡发的。
用碱泡发水发产品,通常情况下比正常水发产品重3-4倍,产品保鲜期可延长3-5倍,而且产品外观鲜亮、白嫩。
消费长期食用这些水发产品,会出现头晕、呕吐,食用过量会导致昏迷、休克甚至癌变。
抽查中,还有2批次甲醛含量超标,甲醛有定型、防腐作用,长期食用这样的食品,人体会产生慢性中毒,对肝、肾造成损害,诱发肝炎、肾炎和酸中毒。
在调味品商品质量专项抽查中,共抽查35批次,有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5.7%。
其中抽查的4批次食盐和12批次食用醋商品合格率均为100%。
抽查的16批次酱油中,有3批次不合格,占抽查酱油总数的18.8%,不合格项目均为氨基酸态氮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指标之一。
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每100毫升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0.4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购买水发产品要到信誉度较高的大型正规
超市,或设有质量检测点的集贸市场,表面看起来异常光亮、颜色过白、发得过大的水发产品要谨慎购买。
在食用前要用清水多次冲洗,以确保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