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市儿童疾病管理培训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内卫妇字[2012]966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66号)各盟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区建立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规范开展全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举办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1.时间:9月7日全天报到,2012年9月8日~9日,9月10日中午12点前离会;2.地点:内蒙古天泽大厦(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16号)总台电话:0471-*******。
二、主要内容1.解读《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介绍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情况;2.产前筛查的理论、方法和实验室质量控制;3.产前超声检查与诊断技术介绍;4.无创产前诊断介绍;5.产前诊断的遗传咨询;6.新生儿疾病筛查基础知识、诊断治疗及网络管理;7.常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治疗。
三、参加人员各盟市妇幼保健院(所)分管院(所)长1名;各盟市妇幼保健院(所)妇产科医生1名,实验室技术人员1名,妇产科超声检查技术人员1名,设有新生儿科的派1名新生儿科医生参加培训。
呼和浩特市医医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妇产科主任各1名。
人员要求:临床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临床学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室工作2年以上。
四、其它事宜1.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班由自治区产前诊断中心和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承办;2.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承担,交通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3.请以盟市为单位将培训回执于8月31日前传真至自治区妇幼保健院;4.本次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实验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儿科医师课内年度培训计划

儿科医师课内年度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本年度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儿科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其对儿童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培训内容
1.儿科常见疾病诊断及治疗
2.儿童生长发育评估与干预
3.儿童心理健康及行为问题管理
4.婴幼儿喂养指导
5.儿童慢性疾病管理
6.新生儿护理技能培训
7.儿科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8.医学文献阅读和学术研究方法
三、培训计划
•培训周期:一年
•培训形式:课堂教学、病例讨论、实际操作演练
•培训安排:每周一次课程培训,每月一次病例讨论会,每季度一次实际操作演练
四、培训师资
本培训计划邀请了儿科专业的优秀医师和教授担任培训讲师,他们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
五、培训评估
为确保培训效果,将对每位学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包括课程考试、临床操作考核等,对表现优秀的学员将给予奖励和认可。
六、总结
儿科医师课内年度培训计划为提升儿科医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供了有效的培训平台,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为儿童健康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儿科医师课内年度培训计划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学员能够认真参加培训,积极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为儿科医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 简报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按照《某某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2年12月8日我院在精心的准备后,组织举办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
培训的范围涉及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
地点设在医院七楼的会议室。
我院副院长某某主持召开了大会。
来自重庆妇幼保健的专家某某某和来自区疾控中心的某某,担任此次培训的主讲人。
专家们精彩的讲解,深入浅出的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和膳食管理;儿童健康检查及相关检测适宜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及保健室(卫生室)设置;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学员们听的津津有味,相互讨论,互相交流,专家们对大家提出的疑问都逐一解答。
最后我院为参加培训的考试考核合后相关人员发放《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
下午5点30分,培训会圆满结束了。
此次培训的成功是群策群力,有领导的运筹帷幄,也有职工的辛勤付出。
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增强了全区范围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对相关理论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于此同时也检验和提高了我院组织大型培训班的能力,我们坚信,有了此次的成功经验,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展开更加豪迈的诗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20•【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儿科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现就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设置中医医院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及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设置儿科门诊、病房床位,配备儿科医师。
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设置儿科急诊,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应设置儿童重症监护室。
到2025年,实现全国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设置全覆盖,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80%以上设置儿科,少数民族医医院结合实际设置儿科。
二、落实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中医儿科分层发展中医医院儿科在医疗活动中应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县级中医医院普遍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地市级中医医院儿科在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重点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儿科急诊建设,强化院前急救。
省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注重提升儿科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能力,组建专科研究团队,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提升优势病种临床疗效。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赣卫疾控字[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07〕19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铁路局卫生处:为加强我省儿童预防接种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建立儿童免疫接种个案信息系统,根据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江西省卫生厅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一、背景目前我省大部分基层接种单位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仍然停留在簿、表、册等手工模式,不仅工作量大,手续繁杂,极易发生漏种、重种、超期接种等错误,而且基础数据和统计报表时效性差,影响接种质量和相应传染病的早期预测。
少数实施计算机管理的县区也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
此外,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随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当前信息管理已不能满足预防接种需要。
为此,建设一个能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使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规范的省、市、县、乡预防接种信息网络体系势在必行。
二、目标(一)总目标:2009年底以前,全省90%以上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建立省、市、县、乡免疫预防接种网络体系,实现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
(二)工作目标2007年:1、完成对全省所有预防接种管理人员的培训;2、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依托大疫情系统的硬件设备,按要求完成辖区内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的基础信息及预防接种记录录入工作;3、重点对全省11个市的28个县提供技术支持,全省30%以上县、3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28•【字号】川卫发〔2016〕113号•【施行日期】201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关于印发《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6〕113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2016年11月28日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满足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十三五”期间通过加强儿科队伍建设与培养、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强化中医药儿科服务等综合措施,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9•【文号】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统筹规划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做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总体规划,确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
二、建设培训资源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优质教材和课程资源,推进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相关教材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行业学(协)会和示范托育机构力量,开发高质量培训指导教材和资源库。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形成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竞争管理机制。
附件:1.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2.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8月19日附件1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一、培训对象拟从事或正在从事托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参训托育机构负责人端正办托思想,正确理解贯彻党和国家的托育服务方针政策;规范办托行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增强管理能力,能够科学组织与管理托育机构。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31日九江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是健康九江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9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57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市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措施(一)壮大儿童医疗服务人才队伍。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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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卫生局文件
双卫字〔2010〕199号
关于举办全市儿童疾病综合管理
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稳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改善儿童健康状况,按照省卫生厅工作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全市40%乡镇卫生院从事内儿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卫生局决定举办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培训班。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2010年底前,完成全市40%乡镇卫生院从事内儿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于2011年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本期培训重点针对集贤县、饶河县和市属四区相关人员,宝清县和友谊县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二、培训对象:
1.各县乡镇卫生院从事内儿科工作人员;
2.各区所辖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儿科医生。
三、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
以卫生部《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工作指南》为培训教材,以实施儿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采取临床和保健相结合的主动服务模式。
教学方法采取集中授课、病例讨论、观看教学录像等多种形式。
四、培训时间
12月8日—10日饶河县
12月15日—16日集贤县
12月21日—22日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
五、培训地点:饶河县、集贤县卫生局分别负责在当地安排本县培训地点,四区所辖乡镇内儿科医生及社区内儿科医生培训地点在双鸭山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以县区为单位于12月6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市卫生局妇幼科。
(二)饶河县、集贤县卫生局确定培训地点并做好培训人员通知工作。
(三)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交通费自
理。
联系电话:0469—6106022,6115706
电子邮箱:jxshysh@
附件:参加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培训人员回执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儿童疾病培训通知
双鸭山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参加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培训人员回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