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低压供用电合同
低压供用电合同精选5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方:,简称甲方用电方:,简称乙方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KW(A)。
二:供电方式: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相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属于乙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1. 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 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只和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 /5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 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4.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
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6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6篇篇1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低压电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供应。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电力,并按时支付电费。
二、电力供应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电力容量及电压等级:_______千瓦,电压等级为____伏。
2. 甲方提供的电力设施及线路应满足相关标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电力容量,如需增加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电费结算1. 电费结算方式: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每月抄表一次,次月缴纳电费。
2. 电费单价:按照当地电力部门的标准电价执行。
3. 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如有拖欠,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供电安全1. 甲方应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2. 乙方应合理使用电力,不得私自改变电力设施或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可能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行为。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电力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电力安全。
五、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款。
3.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电力设施恢复原状并交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供应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损失情况向乙方赔偿。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电费的,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3. 乙方私自改变电力设施或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4篇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甲方(供电企业):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根据《电力法》、国家相关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供应电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电范围1.1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电力范围包括低压电力供应,供电电压等级为____V,频率为50Hz。
1.2 供电点位:____省____市____区/县____乡镇____村庄/小区____街道____号。
第二条供用电价格2.1 电力价格:本电力合同签订日期起执行的电力价格为____元/kWh。
2.2 电力结算:供电按照甲方的抄表结果和乙方的用电量结算,乙方应每月依据电费结清电费。
第三条供电服务和质量保障3.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供电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甲方负责解决供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保障供电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供用电设备4.1 乙方应根据自身用电需求配备适当的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和稳定。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供电通知5.1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停电、限电等供电调整措施,避免对乙方的正常用电造成影响。
5.2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供电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甲、乙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电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甲方不承担责任,但需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第七条合同期限7.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7.2 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县____乡镇____村庄/小区____街道____号。
低压供用电合同

低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低压供用电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低压供用电合同1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7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7篇篇1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安全和稳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低压电力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背景甲方作为电力供应方,拥有稳定的电力资源和专业的供电设施,愿意向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低压电力。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二、电力供应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供应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电力供应。
2. 乙方使用的电力容量、电压、频率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 甲方有权对电力供应进行调度,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三、用电方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电力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电力。
2. 乙方应安装符合标准的用电计量装置,并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
3. 乙方应按规定缴纳电费,不得拖欠或违规使用电力。
4. 乙方应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电费及结算1. 乙方使用的电量以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电价标准,对乙方使用的电量进行计费。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缴纳电费。
4. 如乙方对电费计量或计费标准有异议,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五、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或质量不达标,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如乙方拖欠电费或违规使用电力,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6篇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6篇篇1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1. 合同背景国家电网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电力公司之一,拥有庞大的供电网络和资源,在为居民供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居民签订电力供应合同,则是国家电网低压供电的基本操作之一。
借助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2. 合同签订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的签订是供电过程中的第一步。
一般来说,住户在申请供电时会有一份供电协议,内容包括申请人及供电企业双方的基本信息、供电负荷、用电负荷的异动及非法用电处理等,以及签字、约定双方义务等。
签订合同后,供电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供电接入。
3. 合同条款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的条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供电点:指明供电点的位置、用电人信息等。
(2)供电方式:明确供电方式,包括常规供电、用电节假日供电等。
(3)供电负荷:明确用电负荷,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4)用电安全:约定用电安全的具体要求,确保供电过程的安全。
(5)供电价格:约定电价的计算方式,确保用电人按时支付电费。
(6)违约责任: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4. 合同保障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的签订对双方都是有保障的。
对于居民来说,签订合同后就有了明确的供电保障,避免了因为供电问题而产生纠纷;对于国家电网来说,合同规范了供电过程,提高了供电效率,确保了供电过程的有序进行。
5. 合同维护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的维护也非常重要。
在合同期间,双方都要遵守合同规定,确保供电过程的正常进行。
如果有违约行为,双方要及时协商解决,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同时,供电方要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供电稳定。
总的来说,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应该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确保供电过程的正常进行。
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合作愉快,才能顺利完成供电任务,维护社会用电秩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电需求。
篇2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一、甲方:__________电力公司二、乙方:__________家庭/企业/单位鉴于甲方为乙方供应低压电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供电范围:1.1 甲方为乙方供应低压电力,供电范围包括乙方所在地的供电范围内。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低压供用电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电方式1.1 甲方向乙方供电,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服务。
乙方根据实际用电需求向甲方申请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时间和地点2.1 供电时间:根据供电安排,具体供电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2 供电地点:乙方所在地为供电点。
第三条供电容量3.1 供电容量: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用电需求,甲方安排相应供电容量。
3.2 乙方如有变更用电容量需求,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若因未提前通知而导致的电力供应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电费结算方式4.1 乙方应按照国家电价执行缴纳电费,具体费率双方另行协商。
4.2 电费结算周期为每月,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供电服务质量保障5.1 甲方应严格履行供电责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可靠。
5.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供电中断或异常,甲方应及时处理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第六条合同期限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期满自动终止,双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6.2 合同期满前,双方如需继续供用电服务,可另行商定续签合同事宜。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年低压供用电合同5篇

年低压供用电合同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年低压供用电合同一、甲方:(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地址:电话:乙方:(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地址:电话: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年低压供电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年低压供用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电服务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年低压供电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供电公司的运行要求,合理规划、安排供电设备,保障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1.2 甲方承诺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供电服务,确保乙方用电正常。
第二条供电设备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合格供电设备,并由甲方审核验收。
乙方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供电设备,避免造成电力设备损坏。
2.2 甲方不承担由于供电设备故障造成的用电中断或其他问题的责任。
第三条电费结算3.1 电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定缴纳。
3.2 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电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服务,同时乙方应承担逾期支付电费的罚金。
3.3 乙方可以选择缴纳押金,押金金额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押金用于支付乙方逾期未付电费或者电费欠缴的处罚金。
第四条支付方式4.1 乙方可以选择预付方式或者后付方式进行电费结算。
预付方式为乙方提前缴纳电费,后付方式为按照用电量结算并在每月底缴纳电费。
4.2 甲方会为乙方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便于缴纳电费。
乙方可以通过线上支付、银行转账、现金缴费等方式进行支付。
第五条供电服务协议终止5.1 供电服务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不再需要年低压供用电服务;(2)乙方逾期未缴纳电费;(3)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
5.2 供电服务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欠款并将相关供电设备交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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ﻩ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电人:用电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目录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ﻩ1第二条供电方式 (1)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ﻩ1第四条用电计量ﻩ2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ﻩ2第六条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ﻩ3第七条供电质量ﻩ4第八条连续供电ﻩ4第九条中止供电程序ﻩ5第十条配合事项 (5)第十一条质量共担 (6)第十二条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6)第十三条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ﻩ6第十四条供电人的违约责任ﻩ7第十五条用电人的违约贵任ﻩ7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9)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9)第十八条通讯 (10)第十九条附则........................................................................................................................................................... 1010第二十条特别约定ﻩ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1用电地址:1.2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 。
(2)用电分类: 。
1.3合同约定容量合计为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2.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1)。
(2) 。
(3)。
供电人在不影响用电人正常用电的情况下,有权自行调整供电方式。
2.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
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千瓦,闭锁方式为。
(2)不间断电源(UPS)千瓦。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3.1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1)(见附件二)(2)(见附件二)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
本条约定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
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4.1用电计量装置□普通电能表□费控电能表□其他4.2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1)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处,为总/分表,记录作为用电人用电量类别用电量的计量依据。
(2)计量点2:计量装置装设在处,为总/分表,记录作为用电人用电量类别用电量的计量依据。
4.3未分别计量的电量认定:计量装置计量的电量包含多种电价类别的电量,对电价类别的用电量,每月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 电量定比为:%;(2)电量定量为千伏安/千瓦时;其余电量电价类别为。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重新核定后,从下一个抄表周期开始,按重新核定的比例和定量确定各类电价的用电量。
4.4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5.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相关电费计算按规定执行。
5.2抄表周期为,抄表例日为。
供电人可以单方调整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但须通知用电人。
5.3抄表方式:采用人工/自动抄录方式。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自动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5.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用电人应在当月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5用电人将用电地址内的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的,用电人仍需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
5.6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双方据实退、补。
第六条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6.1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
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不合格,由表计提供方承担,但能证明因对方使用、管理不善的除外。
用电人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6.2计量失准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
上述超差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运之日至误差更正之日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2)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上年度或正常月份用电量的平均值为基准,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按导致失准时间至误差更正之日的差值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3以下原因导致的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运之日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2)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与实际倍率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以发生时间为准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4抄表记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表内留存的信息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6.5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电费。
第七条供电质量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连续供电8.1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
8.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中止供电:(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2)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
(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
(4)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的。
(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
(6)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
(7)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
(8)用电人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
(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
(10)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条行为的。
(11)用电人装有预购电装置、限流开关、负荷控制装置的,在预购电量使用完毕、用户超容量用电或超负荷用电时自动停电的。
(12)供电人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的;(13)因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中止供电程序9.1因故需要中止供电的,按如下程序进行:(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2)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
9.2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当即中止供电:(1)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2)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6条至第13.11条行为的。
9.3因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做出的停电指令而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按照指令的要求中止供电。
9.4除以上中止供电情形外,需对用电人中止供电时,按如下程序进行:(1)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电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停电,同时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2)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电人一次。
9.5引起中止供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第十条配合事项10.1供电人为用电人交费和查询电价、电费、用电量、电能表示数提供方便。
10.2为保障电网安全或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停电、限电时,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10.3供电人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或抄表,用电人应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用电检查的内容是:(1)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2)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3)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4)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5)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6)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7)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10.4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供电人负责,用电人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妥善保管,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人.第十一条质量共担用电人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
如用电人行为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威胁电网安全,供电人有权要求用电人限期整改,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对电网安全的上述威胁,用电人应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
第十二条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12.1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12.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13.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13.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13.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人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己封存电力设备;13.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人的用电计量装置;13.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13.6在供电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13.7绕越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用电;13.8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人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13.9损坏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13.10使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13.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第十四条供电人的违约责任14.1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2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电能质量义务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电人实际损失,最商赔偿限额为用电人在电能质量不合格的时间段内实际用电量和对应时段的平均电价乘积的百分之二十。
但因用电人原因导致供电人未能履行电能质量保证义务的,则对用电人的该部分损失,供电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