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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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管理规定(3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3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一、引言通风系统是指为了保障室内空气质量,提供适宜的舒适环境,而设计的一套系统。

通风系统的管理对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预防污染物积累,提高室内空气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通风系统的设计、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制定通风系统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通风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保障室内空气质量,确保人体健康。

二、通风系统的设计1. 适当的设计容量: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使用人数、房间面积和污染物排放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通风量,避免通风不良或浪费能源。

2. 合理的排气布置:排气口的布置应考虑到房间内污染源的位置和污染物的产生,使排气口能将房间内的污染物有效排出。

3. 符合卫生标准: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不会引入污染物或细菌,且易于清洁和维护。

三、通风系统的运行1. 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应定期检查,包括排气口是否堵塞、送风质量是否正常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2. 控制室内温湿度:通风系统应能够控制室内的温湿度,避免室内变得过燥或过湿。

3. 合理调节通风量:通风系统的运行应根据居住人数和室内空气质量调节通风量,以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

四、通风系统的维护1. 清洁排气口:定期清洁排气口,避免积尘和堵塞,以免影响通风效果。

2. 定期更换过滤器:通风系统的过滤器应定期更换,避免积尘和细菌滋生。

3. 检查风机: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风机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检查管道: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管道是否漏气或有堵塞现象,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1. 建立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建立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培训操作人员:对通风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通风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3.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了解通风系统的效果和室内空气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加强沟通与协调:通风系统的管理应与其他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通风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并共同维护室内空气质量。

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模版

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模版

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保障员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义务与责任1. 公司负责提供和维护有良好通风系统。

2. 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清洁通风设备,并保存相关记录。

3. 所有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良好通风环境。

4. 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通风管理细则,并定期组织培训。

三、通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 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停止使用相关区域。

3. 通风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4. 通风设备维修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全和质量。

四、通风质量的检查和评估1. 公司应定期组织通风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2. 检查和评估包括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数据分析,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检查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公开,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通风质量。

五、员工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通风质量培训,提高员工对通风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2.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通风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通风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等。

六、后果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2. 严重违反通风质量管理制度,导致他人生病或受伤的,将视情节给予解雇处分。

3.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向公司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进行解释并具有最终权威。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模板,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任何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提高工作场合空气质量,降低工作人员暴露在有害物质的风险,特订立本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车间、试验室、工艺设施等涉及有害物质的作业场合,要求对气体、粉尘、烟雾等有害物质进行合理掌控和排放。

三、职责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落实局部通风管理规定,确保相关人员遵守要求。

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通风设施建设、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工作,监督落实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3.生产人员应遵守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正确使用通风设施,做好防护措施。

四、局部通风设施建设1.企业应依据生产工艺和有害物质的特性,合理设计局部通风系统。

2.局部通风系统应包含排风罩、排风管道、风机等设备构成。

3.设计和安装局部通风系统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4.排风罩应依据作业场合的特点和有害物质的产生源进行适当设计,并保证其与作业人员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5.排风管道应选用耐酸碱、抗腐蚀等料子进行,并保持通风管道清洁畅通。

6.风机应选用合适的型号和容量,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五、通风操作规范1.生产人员在作业前应了解有害物质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适用的防护措施,并依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关闭或阻拦排风设备。

3.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利用排风罩和局部通风设施掌控有害物质的扩散。

4.有害物质的产生源应尽量掌控在排风罩内,不得随便泄露到工作环境中。

5.对于排放有害物质的作业,应设置监测装置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必需的措施保证排放的符合标准和规定。

六、设备维护保养1.企业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2.定期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保证其正常运行。

3.对于存在故障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其稳定工作。

4.对于有害物质的收集和处理设备,应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防止有害物质二次污染。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矿井内的工作环境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 设施建设:矿井通风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包括通风系统、风门、风道、风机等设施,并应定期维护和检修。

2. 通风计划:矿井应制定通风计划,明确通风系统的参数和运行模式,确保矿井内空气新鲜,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 通风管理人员:矿井应有专门的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能熟练操作通风设备。

4. 定期检测:矿井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通风系统的各项参数,如风速、风量、风压等,应落实监测和记录。

5. 事故处理与报告:一旦发生通风设施故障或事故,矿井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必要时,应暂停生产,确保人员安全。

6. 人员培训:矿井应定期对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熟悉各种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7. 其他要求: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还可制定其他管理要求,如矿井通风设施的保养、更新和改造。

这些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管理矿井通风设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率。

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减少矿井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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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范文(3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通风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设施之一,负责排除室内污染物、调节室内温湿度、保障室内空气质量和舒适度等功能。

为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通风系统管理规定十分必要。

本文将详细规定通风系统管理的范围、目标、要求、责任、程序等方面,以确保通风系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管理范围通风系统管理包括通风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1. 通风设备的安装管理:包括对通风设备的选型、位置布置、安装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合理布局。

2. 通风设备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的开启、关闭、调节等操作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维持室内空气质量。

3. 通风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清洁、更换零部件等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 通风设备的检修管理:包括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修和故障排除等管理,确保设备的故障及时修复和运行恢复。

三、管理目标通风系统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清洁、新鲜、健康的室内空气,为建筑物内的居民和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 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其工作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 精细化管理通风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运行成本。

4. 加强通风系统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管理要求通风系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以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通风系统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制定通风设备运行维护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3. 建立通风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方便管理和查询。

4. 设立通风设备维修保养机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 对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通风系统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内通风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通风系统管理的一些规定:
1. 设备使用规定:通风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包括设备的正常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等。

2. 定期检查维护: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洁、更换滤网、检查风扇和排气管道的状态等。

3. 使用标识标注:通风设备应设置相关的标识标注,包括设备的名称、使用说明、安全警示等。

4. 使用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5. 故障报修: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6. 定期清洁:通风系统的管道、风扇等部件应定期清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风效果。

7. 通风系统设计:通风系统的设计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室内空气的质量和舒适度。

8. 紧急处理措施:针对通风系统故障或突发情况,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以上是通风系统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不同地区和建筑物类型进行调整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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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管理制度(6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6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由通风队负责____施工、生产单位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和回收等由所辖通风队或综合队负责。

2、在通风设施设置前一个星期,由通风区技术室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报告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类别、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等。

(1)、类型:根据通风系统需要及有关要求确定设施类型:永久或临时的风门、密闭、调节风墙等。

(2)、设置位置。

通风设施必须是设在巷道内的合理地段,以保证有效控制、分配风量。

若通风设施位置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稳定时,追究通风区技术主管的责任。

(3)、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施用途确定,但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4)、规格:风门根据经过其间的物体大小确定其长、宽、高尺寸,但每道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其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必须设两道永久性联锁风门,并设置反扇,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永久设施根据其用途确定其厚度,但不得少于500mm厚。

(5)、质量要求。

以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为准,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实际而定。

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变更通风设施会改变两个及两个以上采区通风系统的,必须报专门措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4、通风设施施工时,由所辖片区的通风队或综合队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____人员进行施工,并负责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由该队长负责整改或重新施工,并自负所需工料费用。

5、通风区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区长担任,成员:技术副区长、通风队、综合队长及技术员。

6、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施工。

7、若通风设施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质量验收小组组长承担责任,并追究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责任。

8、施工永久通风设施时,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

否则,追究通风队长责任。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4篇)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4篇)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通风设备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的通风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原则上遵循合理高效、安全可靠、经济节约、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通风设备安全管理第四条通风设备维护和保养:为了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洗、调试、更换损坏部件等工作。

第五条通风设备的定期巡检:按照设备巡检计划,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巡检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备传感器、风机、过滤器等。

第六条通风设备的安全使用:使用通风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操作通风设备。

同时,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通风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第七条通风设备事故预防:企业要加强通风设备事故的预防工作,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电气设备、输送系统及其他相关部件,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通风设备事故应急处理:一旦发生通风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尽快做好事故处置,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九条通风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发生通风设备事故后,企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教育第十条通风设备操作培训:对使用通风设备的员工要进行操作培训,培训包括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等内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通风设备事故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熟练使用应急设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企业要建立健全通风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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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目录新亚煤矿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织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第三条、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

第六条、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第七条、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

第八条、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第九条、主扇得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账,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6日、16日、26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盲巷管理制度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应尽量避免出现盲巷。

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盲巷,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2、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按规定设置栅栏。

对永久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好清理回收工作,撤出所有设备。

对临时性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到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如水管、电缆、铁道等)因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进行封闭、处理而发生事故,要追究事故单位或通风科的责任。

3、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在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

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封闭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

封闭的盲巷每周应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计入台帐。

4、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入口处打好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

5、由于临时停电造成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

6、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的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小于5米的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mm见方,栅栏要钉牢固可靠,警标要醒目。

并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或派专人看守,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提前指定排除积聚瓦斯的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排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

10、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贯通盲巷时,地测部门要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安检科检查措施完全落实后方可贯通。

密闭管理制度(一)、永久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厚度为1.5—2.5m。

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2.5m;阶段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2m;采区顺槽为1.5m。

2、闭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有伪顶或软底时,要挑顶或起底。

煤巷密闭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岩巷要见实帮。

3、密闭两面用红砖、料石、荒料石等不燃性材料砌墙,墙厚不小于24cm,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

4、密闭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内底部要先用红黏土掺白灰捣实后,再用黄土或用混凝土砌筑墙体,并在密闭底部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

5、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

6、密闭前后5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

7、密闭前无瓦斯积存。

8、密闭外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9、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

10、已采区密闭设置距通风巷道不得超过6m,否则补打临时或永久密闭。

(二)、临时密闭1、密闭设在帮顶良好的巷道内,四周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2、密闭前5米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保持清洁卫生。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不漏风。

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

5、密闭前后无瓦斯积聚。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通风科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手册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期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期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流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手册,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

第九条、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第十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手册,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手册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第十六条、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手册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第十八条、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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