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电子版
道路工程安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某高速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一、编制依据1.1为加强某高速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依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编制。
1.2承包人在工程报价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用,本项目已按投标上限价的1%计入。
二、计量支付2.1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保证投入、规范使用”的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应由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等相关费用组成。
2.2 施工准备阶段预付款2.2.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总监办审批备案。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经批准、备案后,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项目办审定,可分两期预支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25%作为预付款。
2.2.2项目经理部经履约检查合格,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复且开工令下达后,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预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10%:(1)已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安全规章制度;(2)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已到位且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3)已为进场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和上岗前健康体检;(4)已建立人员管理档案,和安全管理各种台账;(5)已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6)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已批复。
2.2.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获得总监办批复,经对现场安全检查,评价合格后,预付安全费用总额的15%。
现场安全评价条件主要有:(1)劳动防护用品已发放;(2)一线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已得到落实;(3)安全技术交底已在现场逐层落实;(4)施工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无安全隐患,可以动工。
2.2.4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的扣回,将在后续安全费用计量中按每期计量金额的50%比例,一次或逐次扣回。
2.3施工阶段计量2.3.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表: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合理的安排,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表(附表1、3-1、3-1-1、3-1-2),需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的桩号、部位;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由现场监管部复核签认后报送总监办审批。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高速公路养护大修等工程项目.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公路建设工程中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及条件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标准办法规定费率,单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扣减或隐含在其他项目内。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不参与100~700章汇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支付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数额、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形式等条款。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期间的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培训费、安全巡查检测费、安全应急预案费、事故处理费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严格、规范。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责任主体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包括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和财务主管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编制和核算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进行,编制合理、完整的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核算详实、准确的安全生产费用账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符合经济合理性和安全需要,不得挤占、冲抵或挪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购置或更新安全设备、工器具等;2.修缮和更新安全防护设施;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4.组织安全巡查检测和隐患排查;5.编制和更新安全应急预案;6.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整改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申请。
2.安全生产费用申请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财务主管审核预算合理性。
3.经审批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申请,由财务主管进行支付。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费用使用合理、透明,防止违规行为和经济损失。
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费用使用合规,防范和发现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私自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追回挪用款项。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提取、使用和管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部从营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门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提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以项目部的营业收入为依据,提取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专项核算,不得与其他费用混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用于保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设备购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核算。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挪用、侵占、贪污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高速公路养护大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公路建设工程中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及条件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标准办法规定费率,单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扣减或隐含在其他项目内。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不参与100~700章汇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支付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数额、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形式等条款。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1)

**公路分局薄弱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
5%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四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保证经费统一、收支明细、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费、安全设备购置费、事故应急救援费、安全检测费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由某高速公路项目部专门负责的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企业经费和职工个人负担两种方式。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第七条企业经费来源包括项目部预算安排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八条项目部预算安排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费用,并纳入项目部预算中。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并监管使用。
第十条职工个人负担安全生产费用的方式包括工资扣除和个人缴费。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扣除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扣除比例由项目部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二条个人缴费方式为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如有变动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明细账务,每笔费用都要有相应的凭证和相关验收记录。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若发现安全生产费用挪用、滥用等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案。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本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合理、高效地利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费用预算与编制1.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每年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预算应根据项目规模、施工工序和安全风险等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安排。
2. 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预算。
三、费用使用与审批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的内部规章制度。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经过项目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如实记录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流向。
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不得将费用用于其他非安全生产相关的事务上。
四、费用管理与监督1.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并加强费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2.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费用的真实、合理和准确性。
3.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费用的核对和审计,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费用报销和结算1. 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和结算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
2. 原始凭证、费用报销单据和结算报告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应完整、准确地保存,并及时进行归档。
3. 各项费用报销和结算事宜应当及时完成,不得滞后或拖延。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将严肃处理,涉及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2. 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相关费用报销和结算,追回违规使用的费用,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2.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是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本,旨在规范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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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交通控=公路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建设事业部”)负责得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及长江公路大桥等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就是指合同文件中专门列支得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与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购置与更新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需要得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计量支付、专款专用”得原则,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二章安全费用得提取标准第五条路基、路面、机电、交通安全、绿化、环保工程等项目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得1、5%。
第六条房建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及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不低于合同价得2%。
第七条提前得安全生产费用数额为计量支付得最高限额,不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得限额。
确因项目建设条件复杂需要增加与提高标准得,由项目办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变更确定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得使用范围第八条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得项目:(一)宣传、教育、培训费。
1、“三类人员”继续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得作业人员参加得教育培训;3、三级教育:新进工地得作业人员按规定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与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方面得基本教育;4、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5、学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书、报、宣传画、光盘;6、宣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得展板、条幅等。
(二)应急救援与应急演练费。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与应急演练。
(三)隐患评估与整改费。
针对施工现场得重大隐患,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得评估、监控活动与治理活动。
(四)检查、评价与咨询费。
1、专项安全检查:聘请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得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殊设备进行得施工安全检查;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组织专家对11类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得专项施工方案论证;3、安全生产咨询:组织专家开展得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
(五)安全防护用品费。
现场作业人员得安全防护用品。
(六)安全防护措施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
(1)第三级用电保护闸具:临时用电第三级用电保护,包括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开关箱;(2)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交流与直流电焊机空载降压保护,包括箱体与箱内闸具;(3)安全电压照明灯具:桩孔内、潮湿等场所使用得36V以下得安全电压照明灯具;(4)警示灯具:涉铁、涉管、涉路、涉航施工,路面施工交通转换等施工场所得道路交通警示灯具;(5)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现场临时钢筋、模板加工场所中小型用电设备得防雨防潮设施;(6)变压器围护:防止非专业电工、动物及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变配电场所得安全防护围栏;(7)高压安全用具:高压、带电作业得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1)洞口防护:用于现场洞口、坑槽、桩孔等处得安全防护;(2)临边防护:现场泥浆池、取土坑等基坑(槽),悬崖,陡坎,作业平台,施工过程中形成得临边等处得临边防护。
3、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
(1)施工通道:建筑钢管搭设得人员上下、平移通道;(2)自制钢质爬梯及装配式爬梯;(3)安全网:包括密目安全网与尼龙平网;(4)脚手板:常用木质脚手板,厚、宽不小于5cmx30 cm。
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1)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2)阻燃安全网:交叉作业使用得阻燃型安全网;(3)门洞顶板:跨路支架门洞防物体坠落得顶板;(4)防撞墩:跨路支架门洞处素混凝土防撞墩;(5)防撞钢管桩:用于水上施工防船舶或漂浮物碰撞得钢管防撞桩,包括打设、拔除费用;(6)减速带:跨路门洞处控制车辆速度得减速带;(7)限高限宽门架;(8)施工现场出入口得门禁及监控系统。
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防护设施。
(1)消防器材:包括各类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砂池等;(2)柴油、氧气、乙炔库房:用于柴油罐、氧气、乙炔防晒得临时库房。
6、隧道、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安全防护设施。
(1)鼓风机:结构物室箱内等场所作业采用得通风设备(不包括隧道通风设备费用);(2)有毒气体探测仪:用于桩孔、隧道、管道内等处有毒有害气体得检测。
7、其她临时安全防护设施。
(1)标志标牌;(2)施工围挡;(3)交通安全设施。
8、预应力张拉区域防护设施,包括后张法防护挡板等。
(七)新成果研究推广费。
(1)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2)安全技术研究费用。
(八)特种设备检测费。
(1)火工品与危化物品得规划、评价、许可;(2)塔吊、龙门吊、架桥机、施工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得检测检验;(3)高耸物体与高大建筑物防雷装置安装与检测检验。
(九)安全生产直接费。
1、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措施与行为所发生得人员费用。
2、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得办公设备与专职巡查车得使用费用。
(十)安全生产其她费用。
上述使用范围未列入,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得与安全生产相关得费用,经项目办审核并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定,其它可列入得与安全生产相关得费用。
第九条不得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得项目:(一)招标文件已明确在工程合同综合报价与工程量清单已列支中得费用。
(二)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施工标准化与使用要求所需得费用。
(三)购置不合格得安全防护用品与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四)非与安全生产相关得技术方案得各种会议及评审、培训费用。
(五)非正常损耗导致得安全设备与设施得补充费用。
(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得规定导致得重大事故隐患得评估、整改等费用。
(七)其她不应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得费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第十条项目办可根据当地得物价情况与项目特点,制定清单单价,报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为控制成本,便于管理,项目办也可根据需要组织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计量依据:设备、设施及用品类采购必须有发票;没有发票得以制定得单价与现场测量得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程序(一)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提出,驻地监理机构审核,项目办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复核签证后纳入当期结算中统一计量支付(如下图),机电、交通安全、绿化、环保、房建工程项目(含附属、配套及专项工程)均按此程序办理。
(二)结算表格除汇总表外,其余表格中得清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清单102-3-f 及102-3-g 分为两期计量。
安装到位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当期按总费用得80%计量;设施所服务得工程全部完成后,再对剩余得20%费用进行计量。
(三)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或季度计量支付,逾期超过六个月得不予结算。
第五章 监督检查安全工程师、项目经理申请 驻地监理安全工程师、组长审核 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建设事业部计量部门纳入工程计量第十三条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得使用指导与监督、审核、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套取安全生产费用得,将在工程结算中扣回,按套取费用得5~10倍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得责任。
第十五条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而造成事故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施工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得,项目办与驻地监理可以暂停其安全生产费用得结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接受建设事业部与相关监管部门得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路建设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如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规范不符得,按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规范执行,不再行文发布。
参考文件:一、《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二、《中华人民共与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四、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得通知》(财企〔2012〕16号)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六、《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二版)附件: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中期计量汇总表合同号:结算日期: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第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设项目宣传、教育、培训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应急救援器材与应急演练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隐患评估、监控与整改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1)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清单编号及细目编号项目单位单价(元)到本期末完成到上期末完成本期完成证明资料页码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102-3-f-1施工现场临1-1 第三级用电保护闸具隔离开关个漏电保护器个开关箱个1-2 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个1-3 安全电压照明灯具个1-4 警示灯具夜间警示灯(太阳能导向箭头,1650x750)个爆闪灯个频闪灯个警示红灯个LED警示灯带m声光警报器个1-5 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处1-6 变压器围护处合计驻地监理:总监办: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2)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3)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4)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5)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新成果研究推广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特种安全设施与设备检测检验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费用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其她经费合同号:结算日期: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