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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上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上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上海市高速公路是城市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市民出行和货物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成本和交通运输成本,因此,了解上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上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两个方面。

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小型客车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而大型货车和客车的收费标准则相对较高。

此外,对于行驶里程较长的车辆,收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上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还受到通行时间的影响。

在高峰时段,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在非高峰时段,则会相对较低。

这也是为了引导车辆错峰出行,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除此之外,上海高速公路还实行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即ETC系统。

这一系统的实施,不仅方便了车辆的通行,也提高了收费效率,减少了交通拥堵。

同时,ETC系统还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推出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如小型客车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总的来说,上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里程和通行时间来确定的。

同时,ETC系统的实施也为车辆通行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优惠。

希望市民在出行时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合理选择出行时间,选择合适的车辆类型,以免增加不必要的交通成本。

在未来,随着城市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上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也将逐步优化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和货物运输的需求。

同时,政府也将继续推动ETC系统的普及和应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服务。

综上所述,上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确定受到车辆类型、行驶里程和通行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ETC系统的实施也为车辆通行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优惠。

希望市民在出行时能够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车辆类型,以降低交通成本,同时也期待未来上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0.13
•【字号】沪发改价费[2009]009号
•【施行日期】2009.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发改价费[2009]009号)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通过长江隧桥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具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对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免收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

对“菜篮子”车辆、公交车辆(包括公交专线)实行定车定线,免收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

三、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5年,自长江隧桥正式通车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请你公司认真做好收费公示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附件:
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征沪宁高速公路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征沪宁高速公路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征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沪价行[1996]第226号、沪财综[1996]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96.09.11
【实施日期】199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
开征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沪价行[1996]第226号沪财综[1996]58号1996年9月11日)
经市府领导同意,开征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下同)车辆通行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费办法。

沪宁高速公路采取按车种分类、全程单一票价的计费办法。

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征收范围。

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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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颁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颁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颁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8.11•【字号】沪价公[2003]第002号、沪交财[2003]第564号•【施行日期】200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颁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的通知沪价公[2003]第002号、沪交财[2003]第564号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各区县物价局:为加强本市省际道路旅客运价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统一并简化省际道路客运票价的计算办法,现发布《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交通办发布的《上海市跨省道路旅客运价规则》(沪价[1987]第280号、沪运运[1987]473号)和《上海市省际公路客运高级客车运价管理办法(试行)》(沪价经[1996]第247号、沪府交运[1996]307号)同时废除。

请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2.《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二〇〇三年八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价标准第三章计价类别第四章旅客运价价目第五章旅客运输其他收费第六章旅客运费计算第七章行包运价第八章票价浮动第九章附则附件1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统一并简化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计算办法,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本市计算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依据。

凡在本市参与省际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和旅客,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市省际道路班车客运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包车客运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ETC通行费95折

ETC通行费95折

通行费95折,申城ETC用户(沪通卡)5月起有优惠2010年4月28日03:10 来源:劳动报作者:徐巍选稿:王呈恺记者从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获悉,本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再推优惠举措,5月1日起,本市ETC(沪通卡)用户将获得上海市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昨天19时全路网已经开始试运转。

经有关部门决定,三年内将对本市ETC(沪通卡)用户实行上海市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

这一优惠措施于昨天19时开始试运转,5月1日零点起正式实施。

具体采用收费道口优惠方式,即在本市高速公路范围内使用ETC(沪通卡)通过高速公路道口时,电子不停车系统扣款时自动给予通行费95折优惠。

日前,优惠活动所涉及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路段管理中心及收费站、系统软件改造和测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做好了启用准备。

公路管理部门提醒广大ETC(沪通卡)用户,优惠措施实行初期,实际扣款金额以电子标签(OBU)显示为准。

同时,用户只有使用卡内金额扣款时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

>>>>>>>>>>>>>>>>>>>>>>>>>>>>>>>>>>>>>>>>>>>>>>>>>>>3月底安装了沪通卡,安装费共计340元(不包括沪通卡充值费),清明节外出立刻派上用处了,过上海的高速公路收费处非常爽,特别是高峰时段,一下能把百八十辆车甩在身后。

建议经常跑高速的同学早日安装。

上海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专用IC卡命名为沪通卡,是由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经授权向社会发行的专门用于长三角不停车联网收费系统的非现金支付IC卡。

沪通卡分为:储值卡、A类记账卡和B类记账卡3种。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9.26•【字号】•【施行日期】2005.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公司对东海大桥集装箱营运车辆免收通行费。

二、同意你公司对东海大桥非集装箱营运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5年,自东海大桥正式通车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本通知自东海大桥正式通车之日起执行。

接本通知后你公司应认真做好收费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附件:东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单位:元/车┌──┬────┬────────────┬────────┐│序号│车辆类别│车型│收费标准(单向)│├──┼────┼────────────┼────────┤│ 1│ 第一类│载重2吨及2吨以下货车│20│││├────────────┼────────┤│││7座及7座以下客车│20│├──┼────┼────────────┼────────┤│2│ 第二类│载重2吨至5吨(含5吨)货│30││││车││││├────────────┼────────┤│││8座至19座客车│20│├──┼────┼────────────┼────────┤│ 3│ 第三类│载重5吨至10吨(含10吨)│35││││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30│├──┼────┼────────────┼────────┤│ 4│ 第四类│载重10吨至15吨(含15吨)│45││││货车││││├────────────┼────────┤│││40座及40座以上客车│30│├──┼────┼────────────┼────────┤│ 5│ 第五类│载重15吨以上货车│45│└──┴────┴────────────┴────────┘。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1]085号2001年11月23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你局《关于报申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沪市政计[2001]991号)收悉。

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计费办法沪嘉浏高速公路采取按车种分类、分段计程的计费方式:(一)机动车按载重吨位分类,并设定车型系数(详见附表一)。

(二)通行费计算公式:每车公里基价×车型系数×行驶公里。

二、收费标准(一)每车公里基价为0.60元。

(二)集装箱车的通行费标准实行车公里基价下调:20英尺集装箱车的收费标准从四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644元下调为1.02元。

40英尺集装箱车在郊环以内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四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644元:在郊环以外(含郊环)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02元。

(三)通行费尾数实行10元起价,以5元为一个累进单位,不足2元去尾数,超过2元的按5元进级。

沪嘉浏高速公路各区间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沪嘉浏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在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车收取通行费的同时,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除莘庄至松江区间,2吨以下(含)车仍按原标准收费外,其余路段取消车次费,车种及每车公里基价均执行上述标准。

附表(略)——结束——。

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

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

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上海市高速公路是连接上海市与周边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对于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出行成本,因此,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市民的生活和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海市相关部门规定,上海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主要分为车型分类收费和不同路段的收费标准。

首先,根据车型的不同,上海市高速公路对车辆进行了分类,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大型车。

其中,小型车包括轿车、小型客车等,大型车包括货车、大客车等,特大型车包括超大客车、挂车等。

不同车型的收费标准也不同,一般来说,大型车和特大型车的收费要高于小型车。

其次,不同路段的收费标准也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会根据路段的不同而进行调整,主要是根据路程的远近和道路的档次来确定收费标准。

例如,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收费会相对较高,而连接郊区的高速公路收费则相对较低。

同时,一些特定的高速公路路段可能会根据交通状况和车流量进行临时调整,以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

除了车型分类和路段差异,上海市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车辆的通行时间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的收费标准也存在差异,高峰时段的收费相对较高,而非高峰时段的收费则相对较低。

这也是为了引导车辆错峰出行,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总的来说,上海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控制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的合理制定对于城市的交通管理和市民的出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生活中,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也应该根据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进行合理选择,避免在高峰时段出行,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以减少出行成本,提高出行效率。

同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做到安全出行。

总之,上海市高速收费标准的合理制定对于城市的交通管理和市民的出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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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调价退费告知书
车主:您好!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调整本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1)003号)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本市车辆(包括已按本市车辆标准缴费的常驻本市的外省市车辆)征收标准自2011年5月份起执行。

对于2011年5月前按原征收标准预缴2011年5月及以后月份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通行费”)的车辆,从7月1日起,给予办理退费,车主(即车辆所有人)可选择抵缴以后月份通行费的方式或银行转账直接退款的方式予以退费。

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避免退费拥挤情况出现,建议您选择抵缴以后月份通行费的方式。

如您已于2011年5月前按原标准缴清2011年全年通行费的车辆,则该车2012年度再缴一个季度通行费后,视为其2012年度通行费全额缴清,但抵缴后在2012年8月底前发生车辆变动退费的,仍按实际缴纳月份计算退款。

二、选择抵缴以后月份通行费的方式,车主可凭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任一通行费征收稽查所领取抵缴后的通行费缴讫凭证,也可在今后办理续缴通行费时领取。

三、若您选择银行转账直接退款的方式,请您在起5个工作日内,携所需材料前往车籍所在区县通行费征收稽查所办理退款手续。

四、为避免集中退款的人流拥挤,银行转账直接退款采取的是分批办理的方式,因此,请您尽量在本告知书的建议日期内办理退款手续。

五、选择银行转账直接退款方式的单位车主应提供:(1)单位账户开户行及帐号;(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盖有公章的退费申请回执,回执上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若单位车辆较多,可附清单,清单上请加盖公章。

六、选择银行转账直接退款方式的个人车主应提供:(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车主银行卡开户行及帐号;(3)签有车主姓名的退费申请书。

(4)个人车主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上应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七、以上所需资料中的复印件,请车主自行携带。

八、由于通行费需上缴国库,请尽量在年底前办结银行转账的退款手续。

九、各区县通行费征收稽查所的具体地址和车辆抵缴后的实际缴费月份,可在上海公路网上查询。

特此告知。

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调价退款申请回执
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稽查所:
车主(个人或单位)有牌照号码为的车辆共辆,按调价前征收标准预缴了2011年度5月至月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现申请转账退款。

车主(个人或单位)开户行:账号:。

代办人或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

车主(个人)或经办人联系电话:
车主签名(单位盖章):
代办人(经办人)签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注:开户行请填写到支行
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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