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征地行为 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合集下载

全面推进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征地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不断加快,征地工作也随之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全面推进征地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征地工作,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公开、公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征地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征地程序和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 加强征地工作的公开透明,建立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农民公布征地信息,接受农民监督。

3. 加强征地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确保征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 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实现增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 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

6. 加强征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征地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征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农民权益。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征地工作的协调机制。

2. 加强征地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征地政策的了解和支持,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 加强征地工作的资金保障,保障征地补偿和安置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征地工作的技术支持,提供征地规划、评估、监测等技术支持,保障征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预期效果。

通过全面推进征地工作实施方案,预期实现以下效果:1. 征地程序更加合法、公开、公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 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增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

3. 征地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保障征地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4. 征地补偿和安置得到有效保障,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

5. 征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得到加强,确保征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农民权益。

六、结语。

全面推进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17•【文号】中纪办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征地拆迁状况总体是好的。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征地拆迁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因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致人伤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贯彻执行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

《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取暴力威胁迫使搬迁;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和公共利益范围;被征收人有权请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精神,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

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正文:----------------------------------------------------------------------------------------------------------------------------------------------------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土地的程序第三章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拟征收土地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拟征收土地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成片土地开发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涉及成片开发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涉及征收耕地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应有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

规范征地补偿 维护农民利益——对青海省征地新标准出台后的几点思考

规范征地补偿 维护农民利益——对青海省征地新标准出台后的几点思考

执行的 �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准和征地区片 价 (试行) � 中, 征地 补偿标准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 这在一定程度 上缓解了 近年来征 地补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也为 失地农牧民 "生活水平不降低 , 长 远生计有保障 " 奠定了 良好的基 础.
进行具有实 质意义的充 分补偿是 关键之所在.我省征地按照统一年 产值标准给农民补偿, 以解决过去 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 地区差较大的 矛盾 .此举不仅维护了被征地农民 的利益,还 促进了社会 的和谐稳 定. (一 ) 提高了补偿标准, 让群
工作 视点 的知 情权 , 参与权和监 督权, 实现 城乡 一体化建设与 统筹保障 在内 的农民权力保障, 才能从根本上改 善农民贫困的问题.征地补偿标准 更是其中关键的环节 . 新标 准比老标 准的补偿 费水 浇地普遍提高了近 5 0 %, 在全国平 均 水平 上浮 20 % �3 0 % 基 础上 翻 番了,这是农民高兴的根本原因 . 今后也会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 2 � 3 年再做适当调整,从根本上保护 了群众的合法群益.在制定标准的 过程中,有关部门坚持自下而上 , 自上而下的几个反复来回, 让各级 领导 , 各个部门 , 用地单位, 尤其是 农民, 知道今后征地有一个新标准 了 .全省各地农民不仅通过听证参 与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 而且也具 体掌握了被征土地的补偿标准, 增 加了 被征地农民对 于土地征 用补 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标准的较大 提高, 在一定程度上也向实现富裕 农民 , 促 进农村经济发展 , 促进社 会和谐和稳定的目标迈了一大步. (二) 测算科学合理, 体现了被 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 征地统一年产值, 是综合考虑 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 来测 算征地补偿标准 .而征地区片综合 地价, 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 土地类型 , 产值 , 土地区位 , 当地经 济发 展水平和城镇 居民最低 生活 保障 水平等多方面 因素测算 的征 地补偿标准 .确定产值是根据统计 部门 提供的数据和 市场调查 的数 据, 两者取其高, 而且是统一计算, 统一标准, 这样就更科学, 更规范 , 更合理了. (三) 标准对外公布透明度高, 使群众放心 在征地工作中作为政府部门, 关 键是要做到程序 到位,合 理合 法, 透 明度高, 这样制定出 来的标 准才能被各方面所接受, 才能最大 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 . 新标准 2 0 10 年 5 月 1 日由青海 省人民 政府公 布实施 .其间经历了县级测算, 省 级平 衡汇总 , 公开听证 , 征求相关 部门意见等诸多环节 .划分区域的 准确性精确到了每个乡镇, 有的甚 至到了村. 我省 耕地的征 地补偿一 律按 照2 0倍进行补偿,人均耕地少于 0 . 3 亩的按照 3 0倍, 牧草地按照 1 1 倍等均有明确规定.比如互助县威 远镇西上街水浇地年产值 1 95 0元 /亩, 旱地年产值 1 0 5 0元 /亩, 牧草 地年产值 1 6 5 元/ 亩;西宁市按照 综 合区片价 9. 72 万 元 /亩和 9. 0 0 万元 / 亩, 山旱地 2 . 70万元 / 亩. 今 后哪块地要被征了, 农民只要查一 下标准, 就知道自己该得到多少补 偿费了, 让群众在征地补偿中做到 心知肚明, 真正体现了公开 , 公平, 公正. (一 ) 新旧标准衔接问题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以来, 在我 省 不同程度出现 了执行新 旧标准 的矛盾 . 我省于 2 0 1 0年 5 月 1 日 执行的 �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准 和征地区片价 (试 行 ) � 以后, 征 地 补偿标准执行 当中显现 一些问 题, 突 出表现在: 标准发 布前已签 订补偿协议, 但是征地补偿款还未 发到农户,新标准就已经发布; 征 地补偿已完成, 但是工程变更征地 范 围扩大, 新标准又 发布, 导致新 旧标准的衔接困难, 征地时间相邻 旧标准执行的农户就抵制供地; 个 别工程建设在新标准颁布之前, 由 省 政府发布了征 地补偿标 准和方 案的, 新标准公布后, 执行困难 . 我省 在征地拆 迁补偿 工作中 对 新标准的执行 提出了严 格的界 定 .明确了标准执行的时限, 原则, 范围, 相关单位应加大对新标准的 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群众接受, 为 新 标准的顺利实 施提供有 力的保 障. (二) 新标准 依然按照 年差值 和倍数计算, 但与前三年产值相关 性越来越弱 征地 补偿标准 的构成 要素比 较复杂, 由于土地实际投入差别较 大, 有 些因素可量化 , 有 些无法量 化 的,征地补偿 执行的 " 适当补 偿" , 还是按照倍数进行补偿, 让群 众 感觉征地补偿 没有完全 引入市 场机制 .但是在新标准的制定上充 分考虑了土地的区位, 经济条件 , 生活水平等土地价值其他因素, 确 定了一个固定的综合评定标准, 可 以看到标准制定不仅仅是 "前三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14•【字号】闽政[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用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法定标准各市、县在征用土地时,不得低于法定补偿标准计付补偿安置费用。

除《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可以按法定补偿标准的低限计付补偿安置费用外,其他项目征用土地属水田、菜地、鱼塘的,土地补偿费计付标准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5倍;属其他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计付标准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5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不得低于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5倍;属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相邻市、县间征地补偿标准的平衡和衔接,防止征地补偿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二、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实际用地需求量,落实征地补偿资金。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到位,各市、县在申请征地前,必须预先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资金存入按规定设立的征地资金专户,在上报农用地转用与征地报件时出具银行的存款证明文件。

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内政字[2004]37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内政字[2004]37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内政字[2004]374号2004年11月16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2004年10月2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严格土地管理和切实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土地管理的各项职能(一)坚决执行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提高各级政府领导的依法行政能力是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前提。

各级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法行政,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

一是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体系,土地利用计划建议指标的编制,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减少编制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8•【字号】泰政办字〔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征地工作责任(一)属地征收责任。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11〕31号)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管委(以下简称: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负全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征地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

涉及集体土地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物设施成片拆迁的,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的拆迁机构或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征地公告责任。

土地征收前,由各县、市、区政府拟定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土地处置方式等,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并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公告中,除列明《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外,应当一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

《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等征地材料的张贴、送达、公开、公示要采取照相、摄像、录音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留存和归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征收土地范围征收土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涉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征收土地程序(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县政府)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征收的,应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组织土地现状调查。

市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及勘测定界单位现场勘测调查,查明土地的四至范围、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下同)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并由调查各方共同签字确认。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调查、清点、确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维普资讯
● 综 合 视 角
◆ 喇 成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青海作为资源大省 , 经济发展速度加快 , 工业化 、 城镇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 设步伐也随之加快 , 掀起 了交通 、 能源 、 水利水电等重 大基础设施建设高潮 ,这将 为青海经济腾飞打下坚实
共同核算费用标准 , 、 州 县政府负责支付土地补偿费 ,
委托 银行 直接 发放 的管 理机 制 ,即农 村集 体经 济组 织 召开村 民大会 , 定土地 补偿 费发 放分 配方 案 , 出花 制 列
名册, 张榜公布 , 银行按照国土资源部 门提供的分配清
单 ,建 立个 人账 户 以存 折 的形式 直接 发放 到农 牧 民手 中 。 本做 到管理 到位 , 落实 , 基 层层 有效 的防止 了乡 、 镇
全 国其他 省份相 比 , 十分 突出 。 也存 在一些不 容 并不 但
作为认真践行“ 三个代表” 的重要内容, 坚持把保护被征
地农牧 民的切身利益 和合法 权益放 到第一位 , 严格要 求 建设业 主依法用地 ,征地 工作基 本做到 了程序合法 、 操
路 西 宁 至 格 尔 木 增 建 二线 电 化 工 程 ,新 建 国家 电 网 7 0v3 0v输 电线路 工程 , 江 源玉 树 民用机 场 以及 5k 、3k 三 5条旅 游公 路 、 条通 县 油路 和 国道 、 际 道路 改扩 建 3 1 省
部海拔较低的盆地或滩地 , 青南地 区也有少量分布。 农
发生 。县 ( ) 区 国土资 源管 理部 门将 土地 补偿 费 统一 发
放, 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合法 、 公正、 公开 。 ( ) 三 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状态
征地 难 、 偿安 置难 成为 征地 工作 的焦 点 , 补 从近 几
年信访 案件的数量看 ,我省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与
亩、 牧草地 6 5 . 亿亩, 0 其它农用地 2 9 万亩。耕地 中 3. 7
水 浇地 2 7万 亩 ,占耕 地总 面 积 的 3%,旱地 56万 7 4 3 亩 , 6 %。全省 有 建设 用 地 4 69万 亩 , 占 6 8. 占土地 总 面
积 的 0 %; . 未利用地 41 亿亩( 4 . 6 主要是戈壁荒漠 、 盐碱
政府 和村集 体截 留 、挪用 和侵 占农 牧 民补偿 费 问题 的
二、 征地 工 作 中 的主 要做 法
( ) 法征 地 , 规 范 程序 操 作 , 一 依 按 坚持 统 一征 地 ,
保障重点建设项 目用地
在确 保为 国家和省重点 建设项 目做好服务 的 同时 , 为构 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 积极 贯彻 落 实《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土地 管理法 》《 权法 》《 中型水 利水 电工程 建 、物 、大 设征地 补偿和移 民安置条 例》《 、森林 法》《 原法 》《 、草 、国 务 院关于 深化改 革 严格 土地 管理 的决 定 》 国发 (04 ( 20 ] 2 ) 8号 等有 关法律 、 规和文件 精神 。把 维护群 众 利益 法
的基础 。同时建设 用地 的需 求 也逐 年增 加 , 地工 作 中 征 也 出现 了许 多 新情 况 、 问题 。针 对 我 省耕 地 总量 小 、 新 质量 差 、 布 不 均 匀 、 备 资 源 不 足 的 特点 , 学 地 把 分 后 科
用 地 中耕 地 83万 亩 、 1 园地 1.5万 亩 、 1 1 林地 37 . 965万
完善征 地 工作 机制 , 范征 地 行 为 , 类 建设 征 用 土 地 规 各 做到依 法 征地 , 在操 作 中严 格 执行 “ 公 告 、 并 两 一登 记 ”
用地面积 的 1 5 占全国耕地面积的 0 4 人均 耕 . %, 2 . %, 4 地 11 , . 亩 低于西部人均耕地 21 5 .亩的水平。 19 99年以来 , 我省组织实施了青藏铁路格尔木至
青 海国 土经略 22 0 /0 8
维普资讯
● 综 合 视 角
等 6 O多 个 国家 和省 重点 工 程 建设 项 目用地 的统 一 征
全 省在 征 地 工作 中 , 立 了国土 资 源 、 建 林业 、 计 统
地工 作 , 累计 完成 征 ( ) 占 用集 体 土 地 约 2 亩 , 现 2万 兑 各项征 地 补偿 费用 ( 土地 补偿 费 、 安置 补助 费及 地上 附 着 物补偿 费 ) 2 约 6亿元 , 安置农业 人 口约 6万余人 。在 保障重点 工程 项 目建设 用地 、依 法维 护被 征地 群 众合 法权益 、 促进 地方 经济发 展等 方面做 出 了积 极贡献 。
沱 沱河 段工 程 , 宁兰 天然 气 输气 管 道 , 州 一西 宁一 涩 兰 拉 萨长 途光 缆 通讯 工 程 ,引 大济 湟 ”和调 水 北 干渠 工 “ 程 , 等级 公 路 工 程 , 河 上 游梯 级 水 电站 工程 , 达 高用地保障, 同时维护
地、 沼泽 地 、 沙滩地 等1占土地 总 面积 的 3.%。 , 87 全省农 用 地 虽然 有 65亿 多亩 , 耕 地 只 有 8 3万亩 , 占农 . 但 1 仅
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 正确处理征地与经济发展 、 社会 稳定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 积极推进集约 、 节约 用地 , 是我们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 的问题。 需通过进一步
被征地 农 牧 民合 法权 益 。

尔至木里地方铁路工程 ,青藏线西格段增建二线应急
工程 , 兰青 铁 路兰 州 至西 宁增建 二 线 电化 工 程 , 青藏 铁

全 省 征 用 土 地 及 补 偿 安 置 情 况
截至 20 年底 , 07 全省有农用地 6 5亿亩 , . 5 占全省
土地 总面 积 的 6 .%。耕 地 主 要分 布 在 河 湟谷 地 和 西 0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