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认定有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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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认定表

创新学分认定表
宿州学院XX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学号
申请编号
教务处填写
所在学院
所在专业
年级
班级
成果(论文)名称







论文[ ]
专利[ ]成果公开发表来自或获奖)日期科研成果[ ]
实践获奖[ ]
共同参与研究
的人员及排名
①②③
竞赛获奖[ ]
④⑤⑥
其它[ ]
指导教师(或
教练/领队)
申请创新
学分数
创新学分的分配和使用
申请“创新学分”的理由:(应较为详细、准确地叙述清楚成果的水平、质量、应用情况;发表论文或科研结题成果、竞赛获奖、实践活动获奖等的级别等;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成果复印件等)
(此页不够,可自行另加附页)
申请人(签字):填表日期:
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意见:
所在学院审查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公章):日期: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公章:日期: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创新人才产生的根本内在条件,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必要目标。

为了发掘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浓郁我院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北大学2006年1月修订后的《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文件,结合我院的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创新能力学分具体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课程学习、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获得专利授权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院校级及市级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它院级创星杯比赛负责人2学分负责人1.5学分负责人1学分无0.1 排名第二1.5学分排名第二1.0学分其它参与者0.5学分排名第三1.0学分排名第三0.8学分院科普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核心学科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院学生讲堂主讲者1学分/次辅讲者0.5学分/次(限2人)校级中北大学挑战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刘鼎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ACM程序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飞行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兵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电子设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国防知识竞赛 1.0 0.5 0.4 0.3 0.2 机械创新设计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数学建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 周培源力学竞赛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CAD大赛 1.0 0.5 0.4 0.3 0.2 2011/2012创新学分评分表校级育才杯立项负责人4学分参与者2学分0.2 校学生讲堂主讲者2学分/次辅讲者1学分/次(限5人)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校报,省新闻网级)独立完成1分第一作者1分/ 合作者0.5分论文高校校报独立完成2分第一作者2分合作者0.5分市级太原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大赛1.5 1.0 0.5 无0.4 太原市数学建模比赛 1.5 1.0 0.5 无0.4 “众成”科技立项 1.5 1.0 0.5 无0.4省级及其以上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及其以上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加者省级兴晋挑战杯 3.0 2.0 1.5 1.0 0.5 数学建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电子设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独立完成3分负责人3分合作者1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2分负责人2分合作者1分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6.0 4.0 3.0 2.0 1.0 汽车节能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工程综合能力训练大赛6.0 4.0 3.0 2.0 1.0全国电子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周培源力学竞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挑战杯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器人大赛 6.0 4.0 3.0 2.0 1.0 国家级报纸、杂志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论文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4分负责人4分合作者2分其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参加者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3.0 2.0 1.5 1 省级文体比赛 2.0 1.5 1.0 0.5论文发表SCI、SSCI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发表EI、ISTP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3学分第一作者记3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校级文体比赛获奖1.0学分参加0.5学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6学分合作者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3学分合作者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等级考试每个证书记1学分英语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者,每个证书记2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劳动和人事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驾驶证和教室资格证)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校春季大学生运动会从始到终参与各种项目训练者和组织者均可记0.5学分,院功勋运动员加2分,杰出运动员加1.5分,优秀运动员加1.0分,院体育部负责记录省部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参与者记4学分地市级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参与者记2学分省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6学分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4学分校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2学分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每周1学分(限3学分)学院学术导师制完成学期学习报告者记1学分合唱比赛、走方阵、太极拳、健美操0.5分被评委优秀科委者另加0.2学分最佳组织奖系级分科协各成员均记0.5学分学术讲座(院级)0.1分/一次学术讲座(校级)0. 2分/一次关于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创新学分的补充:科技兴趣小组成员一学年加一个创新学分,人数定位每班6人(包括科委)科技兴趣小组成员参加科技兴趣小组必须参加的活动获奖加分情况如下:奖项创新学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获得三等奖不加分。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要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活动。

第四条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培养方案》学分计算方法,参见附表1。

第三章管理与认证第五条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各班成立由团支部委员及班素质拓展认证小组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第六条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核算前一学年的创新学分。

具体步骤为: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如实填写《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班级初审:班创新学分认证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填写《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报学院;3.学院复核:学院对班级所报材料进行复查并公示一周;4.学分审定:公示无异议,所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由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审核,经教务处复核确认,记入该生学籍表。

机仪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含认定表)

机仪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含认定表)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创新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2个创新学分,毕业时未取得2个创新学分者将按结业处理。

本科生若取得的创新学分超过2个,超出的学分可替代校级任选课学分,最多可替代同类别(人文社科A类或自然科学B类)校级任选课3学分。

2、参加创新活动并达到一定成果的本科生,除了计创新学分以外,可根据西理教字[1998]第25号《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对学生加强创新教育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成果奖。

如若用创新成果奖冲抵不及格课程(参照规定第二条第15款),则此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能用于替代选修课学分。

二、活动项目创新学分不仅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得,如: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表论文、课外科技活动、发明创造、社会实践、软件制作、体育比赛、学校社团活动和文艺演出等;而且还包括取得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机械加工操作证、会计上岗证、外语口语证和汽车驾驶证等。

三、认定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班级导师负责所带班级的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组长:李言副组长:崔亚辉华灯鑫邢凯成员:刘君郗向儒杨静刘莎赵崇阳四、认定办法及操作流程1、每年5月份,由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生依据“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如实填写《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3、各班级导师审核学生申请表并给出书面意见,然后将学生所获创新学分的背景材料及申请表交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如有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

4、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各班级申请表、认定某些项目(如软件制作、设计新实验等)的成果及各班上报的特殊情况,认定通过后,由教务员登记成绩并将申请表和背景材料存档。

5、获创新成果奖的学生,若需用创新成果奖来冲抵不及格课程;先由获奖学生本人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然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涵盖原素拓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涵盖原素拓学分)
一等奖
3
二、三等奖
2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
一等奖
1
二、三等奖
0.5
群众性体育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第1-4名)
4
二、三等奖(第5-16名)
3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
一等奖(第1-2名)
3
二、三等奖(第3-8名)
2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
一等奖(第1名)
1
二、三等奖(第2-8名)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果学分认定标准表
学分类型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计划类别
认定依据
备注
创新
实践学分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文科引文索引)等检索
听取学术讲座
0.1/次
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含演讲与辩论活动)
国家级
一等奖
4
有关证书、证明。其中校级体育竞赛运动员成绩达到运动健将的按校级一等奖计,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按校级二等奖计
同一系列(项目)竞赛按就高原则获得学分,不得累计。体育专业类竞赛按科技竞赛类计。
二、三等奖
3பைடு நூலகம்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
3
由计算机学院协助确定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省、部级
1
国家级
2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初级
1
艺术、体育类考级证书参照执行;具体等级由相关学院协助确定

附表2周口师范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评分标准【模板】

附表2周口师范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评分标准【模板】
1.5(集体奖第三名以后或替补者)
三等奖
1.5
1.5(集体奖前三名[包括第三名]或主力者)
1(集体奖第三名以后或替补者)
参加者
1
I2省级文体比赛
一等奖
2
2(集体奖前三名[包括第三名]或主力者)
1.5(集体奖第三名以后或替补者)
二等奖
1.5
1.5(集体奖前三名[包括第三名]或主力者)
1(集体奖第三名以后或替补者)
2.校级文章记录最高2学分
其他
1.5
F2省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1
其他
0.5
F3校级报纸、杂志
第一作者
0.5
其他
0.3
G专业论文发表及专利
G1SCI、SSCI
收录
6
以期刊、相关检索、证书为依据
合作者
3
G2EI、ISTP
独立完成
6
第一作者
5
合作者
2
G3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
独立完成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作者
2
合作者
参与者2学分/项
校级
负责人3学分/项;
参与者1.5学分/项
I文体活动
I1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一等奖
3
3(集体奖前三名[包括第三名]或主力者)
1.各种文体活动记录最高4学分
2.院、系迎新晚会及志愿者活动记1学分/100小时,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2(集体奖第三名以后或替补者)
二等奖
2
2(集体奖前三名[包括第三名]或主力者)
D2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最多3学分
D3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最多4学分

创新学分填写表

创新学分填写表

青岛滨海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学号申请编号所在院(部) 名称所在专业年级班级成果(成绩)名称成果种类或形式论文[ ]专利[ ]成果公开发表(或获奖)日期科研成果[ ] 申请“创新学分”的日期实践获奖[ ]共同参与研究的人员及排名①②③竞赛获奖[ ] ④⑤其它[ ]指导教师(或教练/领队) 申请创新学分数申请“创新学分”的理由:(应较为详细、准确地叙述清楚成果的水平、质量、应用情况;发表论文或科研结题成果、竞赛获奖、实践活动获奖等的级别等;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成果复印件等)申请人(签字):(此页不够,可自行另加附页) 填表日期:申请人所在院(部)审查意见:院(部)审查人(签字):院长(签字):院(部)公章日期:日期:1、系列竞赛活动。

如:ITAT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专业或课程竞赛、外语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业大赛、科技文化节等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等;(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4学分;(2)国家级二等奖,3.5学分;(3)国家级三等奖,3学分;(4)国家级单项奖或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2学分;(5)省级一等奖及以上,3.5学分;(6)省级二等奖,3学分;(7)省级三等奖,2.5学分;(8)省级单项奖或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2学分;(9)市(区)级三等奖以上,2学分;(10)校级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学分,三等奖0.5学分;(11)非英语专业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获2学分,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全国计算机三级证书获2学分。

2、科学研究:(1)通过科技主管部门鉴定:①省部级4学分;②市级3学分;(2)取得发明专利4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3学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2学分。

3、公开发表的作品,包括论文、文学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发表在国内外权威期刊的获3个创新学分,核心期刊获2个创新学分(核心期刊按《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确定),其他CN刊号的出版刊物(含学院学报)获1个创新学分,在校报发表作品获0.2学分。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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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与教师科学技术研究学分申请表
学院名称(填表人所在院):项目编号:
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项目负责老师。

2.如参与学生分属不同学院,须将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制送至不同学院。

3.项目由学生独立完成时,不需指导教师意见。

4.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2:
参加技能竞赛(含文体比赛)学分申请表
学院:
注:1.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表装订在一起。

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2.参加市级以上竞赛但未获奖者,需提供比赛通知(复印件)及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3.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3:
发表论文(含文学艺术作品)学分申请表学院:
2.刊物、报纸、杂志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3.如果作者涉及不同学院须将此表格及佐证材料复制送至不同学院。

4.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4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表
注:1.受到各级表彰的须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表装订在一起。

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2.提交调研报告者,须将调研报告用A4纸打印好与本表装订在一起。

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须指定相关教师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查。

如报告作者属于不同学院,须将此表及佐证材料复制送至各学院。

3.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5:
听科技学术报告学分申请表
注:1. 报告出席单(带条码)、用A4纸打印好的后续研读材料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须指定相关教师对材料进行审查。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6:
参加创业园活动学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学号:所在院:专业班级:
注:1.承租合同复印件、业绩支撑材料、创业团队负责人意见等与此表一起装订。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7: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学院:班级:
登记人签字:
院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
日期:
附件8:
创新学分认定复议申请表
注:1.此表表头及第一(除复议分值栏)、二项内容由学生填写。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9:
创新学分替换院级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注: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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