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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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的害因素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噪音:在工厂、建筑工地等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强噪音环境。

长期接触噪音会对听力产生损害,造成聋哑等健康问题。

因此,职业接触限值应该设定为安全噪音水平以下。

2. 有害气体和蒸汽:某些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和蒸汽,例如化学实验室、炼油厂等。

长时间接触这些物质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应设置在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损害的安全水平以下。

3. 有害尘埃和颗粒物:在一些工作环境中,如矿石加工、建筑工地等,可能存在有害尘埃和颗粒物。

长期吸入这些粉尘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例如尘肺病。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设定在安全颗粒物浓度以下。

4. 高温和低温环境:一些特殊行业工作环境(例如冶金、冷链物流)可能会暴露于极高温或极低温的环境中。

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工作可能导致中暑和热衰竭,而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中工作可能导致低体温,可能引发冻疮等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应考虑到参与工作的人体适应性,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

5. 电离辐射:在核能行业、医疗设备操作等特定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电离辐射。

长期接触电离辐射可能导致癌症等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设定在安全辐射限度以下。

6. 职业病因素:一些特定工作环境可能存在诱发职业病的因素,如化学品接触、重金属中毒等。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基于相关职业病预防的科学研究设定,确保工作者不会受到职业病的侵害。

总之,为了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根据各种害因素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工作场所的害因素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噪音、有害气体和蒸汽、有害尘埃和颗粒物、高温和低温环境、电离辐射等。

为了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根据各种害因素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代替GBZ 2-2002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1: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自2007-11-1 起执行前言此次修订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超限倍数及其应用;——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经皮标识的应用。

b)对某些标准值进行了调整:——修订了乙腈、乙酸甲酯的接触限值;——增订了百草枯、毒死蜱、氯乙酸、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萤石混合性粉尘呼尘的接触限值。

c)删除了GB22-2002中47种粉尘的PC-STEL值和164种化学物质的带*号的PC-STEL值。

d)增加参考致癌性标识59项、致敏性标识9项、经皮标识10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志、李涛、梁友信、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吴维皑、徐伯洪、刘占元、郑玉新、闫慧芳、陈卫红、谷京宇、杜燮祎、周志俊、夏昭林、何丽华、赵一鸣、黄汉林、缪剑影、刘晓延、张幸、雷玲、朱菊一。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04-12 发布2007-11-01实施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3.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3.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3.1.3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2 超限倍数excursion limits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4.1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见表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GBZ2.1-2007代替GBZ 2-20022007-0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实施前言此次修订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超限倍数及其应用;——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经皮标识的应用。

b)对某些标准值进行了调整:——修订了乙腈、乙酸甲酯的接触限值;——增订了百草枯、毒死蜱、氯乙酸、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萤石混合性粉尘呼尘的接触限值。

c)删除了GBZ2-2002中47种粉尘的PC-STEL值和164种化学物质的带*号的PC-STEL值。

d)增加参考致癌性标识59项、致敏性标识9项、经皮标识10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志、李涛、梁友信、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吴维皑、徐伯洪、刘占元、郑玉新、闫慧芳、陈卫红、谷京宇、杜燮祎、周志俊、夏昭林、何丽华、赵一鸣、黄汉林、缪剑影、刘晓延、张幸、雷玲、朱菊一。

GBZ-2.1-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ppt课件

GBZ-2.1-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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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2007
化学物质超限倍数与PC-TWA关系表
PC-TWA(mg/m3) PC-TWA <1
1 ≤ PC-TWA<10 10 ≤ PC-TWA<100
PC-TWA ≥ 100
最大超限倍数 3 2.5 2.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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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2007
超限倍数的应用
对于粉尘和未制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即使其 8h TWA没有超过PC-TWA,也应控制其漂移上限。因 此,可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 波动。超限倍数所对应的浓度是短时间接触浓度, 采样和检测方法同PC-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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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2007
PC-TWA的测定方法 个体检测是测定TWA比较理想的方法,尤其适用于评 价劳动者实际接触状况,是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 接触限值的主体性限值。 定点检测也是测定TWA的一种方法,要求采集一个工 作日内某一工作地点,各时段的样品,按各时段的持续 接触时间与其相应浓度乘积之和除以8,得出8h工作日的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 定点检测除了反映个体接触水平,也适用评价工作场 所环境的卫生状况。
可视为对PC-TWA的补充。只用于短时间接触较高浓 度可导致刺激、窒息、中枢神经抑制等急性作用, 及其慢性不可逆性组织损伤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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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2007
PC-STEL的应用 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PC-STEL水平的短时间接
触不引起: 1) 刺激作用 2) 慢性或不可逆性损伤 3) 存在剂量-接触次数依赖关系的毒性效应 4) 麻醉程度足以导致事故率升高、影响逃生和降低工 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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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2007
定点检测可按下式计算出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__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__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workplace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GBZ2.1-2007代替GBZ 2-20022007-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 实施前言此次修订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超限倍数及其应用;——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经皮标识的应用。

b)对某些标准值进行了调整:——修订了乙腈、乙酸甲酯的接触限值;——增订了百草枯、毒死蜱、氯乙酸、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萤石混合性粉尘呼尘的接触限值。

c)删除了GBZ2-2002中47种粉尘的PC-STEL值和164种化学物质的带*号的PC-STEL值。

d)增加参考致癌性标识59项、致敏性标识9项、经皮标识10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志、李涛、梁友信、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吴维皑、徐伯洪、刘占元、郑玉新、闫慧芳、陈卫红、谷京宇、杜燮祎、周志俊、夏昭林、何丽华、赵一鸣、黄汉林、缪剑影、刘晓延、张幸、雷玲、朱菊一。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说明
PC-TW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小时)。

PC-MAC 最高容许浓度,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应超过的浓度。

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分钟)。

* 表1:数值系根据“超限系数”推算;表2:粉尘TWA的接触上限值。

** 表1:“其他粉尘”指不含有石棉且游离SiO2含量低于10%,不含有毒物质,尚未制订专项卫生标准的粉尘。

总粉尘指直径为40mm的滤膜,按标准粉尘测定方法采样所得的粉尘。

呼尘呼吸性粉尘,指按呼吸性粉尘采样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

选编内容
表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表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表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mg/m3
表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mg/m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事故、事件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OELs(mg/m3)职业接触限值 MAC PCPC-TWA STEL 20 6 3 200 30 30 10 300 皮,G1 皮 备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1.
83.
丙酮
Acetone
67-64-1
-
300
0.2
450
二硝基甲苯 Dinitrotoluene 25321-14-6
皮,G2B(2, 4-二硝基甲苯; 2, 6-二硝基 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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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4 卫生要求 4.1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表
序号 2 12 13 19. 20. 中文名 氨 苯 苯胺 丙醇 丙酸 英文名 Ammonia Benzene Aniline Propyl alcohol Propionic acid 化学文摘号 (CAS No.) 7664-41-7 71-43-2 62-53-3 71-23-8 7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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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卫生要求 4.1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表
序号 中文名 英文名 化学文摘号 (CAS No.)
事故、事件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OELs(mg/m3) MAC PCPC-TWA STEL 0.2 备注
84.
85.
86. 87.
4, 6-二硝基 4, 6-Dinitro-o534-52-1 邻苯甲酚 cresol Dinitrochloroben 二硝基氯苯 25567-67-3 zene 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 Nitrogen dioxide 10102-44-0 Sulfur dioxide 7446-09-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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