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火花、电焊、氧炔等热源对有可燃性、易燃性、高温易爆或有危险化学品物质的工作区域进行施工或者维护保养等操作。
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发生可燃、易燃气体、液体、固体等危险品的产生,要进行简单、中等复杂程度的作业。
二、适用范围二级动火作业适用于所有开展动火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配套服务机构。
三、作业前安全准备1.编制动火作业审批计划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动火审批计划。
其中应包括动火时间、地点、人员、物料、器材、用火级别及安全措施等方面细节,还应明确职责划分、应急预案等。
2. 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动火作业前,需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动火现场负责监管和管理。
同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能熟练掌握动火所需要的安全技术,避免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和保障物资在进行二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配置应急设备和保障物资,例如灭火器材、防护设备、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另外,还要定期检查保障设备设施及物资储备是否齐全有效。
4. 环境审核与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现场环境审核,着重对可燃、易燃物质以及周边环境展开审核,确保无隐患。
同时,根据现场要求,细化有关安全措施,尽量减少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作业中的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1. 动火场所的确认在进行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场所必须提前规划好作业区域范围,同时也要规定限制条件以及隔离或划定危化区,对可能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等情况的因素都应给予防范。
2. 火源控制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控制好火源,保证火源不失控。
只有在得到安全负责人许可后,方可集中或是控制散火。
3. 人员的保障人员的安全保障是动火作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必须保证动火人员具备相应技术,同时对一线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增强履行安全职责的意识。
4. 空气质量监测作业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根据要求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工区的动火作业活动。
三、责任与义务1. 本单位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动火作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此提供必要的资源。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动火程序,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责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3. 动火作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动火安全责任,熟悉和遵守动火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4.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动火作业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并提供以下内容:- 动火区域的位置、面积和周围环境;- 动火作业的时间、人员和步骤计划;- 动火作业涉及的设备、材料和工具清单;- 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2. 动火作业方案根据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明确以下内容:- 动火期间是否需要停工、停电、切断供气等配合措施;- 动火人员的组织、分工和权限划分;- 动火作业现场的布置和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时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动火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性分析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动火作业现场准备-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检查和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如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核查动火作业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1. 动火前的安全检查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以下事项:- 动火作业区域内无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 动火区域内未发现明火或火花;- 动火区域内的可燃物品得到妥善管理;- 动火现场的消防设备完好、易于使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作业,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因此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1)动火作业需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
(2)申请表中需包含动火作业的目的、地点、时间、作业方式、作业人员等详细信息。
2.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动火作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措施、应急处理方法、防护装备使用等。
3. 动火作业现场安全要求(1)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
(2)为防止火灾扩散,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
(3)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易燃物质堆积。
(4)作业结束后,动火点必须进行彻底灭火,并巡查一段时间。
4. 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1)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存在坠落、滑落等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高处作业方案编制(1)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安排等。
(2)作业方案需由专业人员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绳索使用、安全带佩戴、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等。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活动,包括各类生产、维修、建设等环节。
三、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活动,如焊接、切割、打磨、钻孔等。
四、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
1. 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高温设备附近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2. 二级动火:指在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1. 动火作业审批(1)一级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提交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2)二级动火作业应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提交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地点、时间、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作业许可证(1)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颁发。
(2)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颁发。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清除动火区域内的易燃物品,设置防火隔离带。
(2)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等。
(3)作业人员应穿着防火防静电服装,佩戴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方法。
4.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2)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3)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4)如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灭火和救援。
六、动火作业后的检查与验收动火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验收,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规章制度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执行二级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以及监护人员。
2. 执行二级动火作业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进行作业。
3.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作业规范和程序。
4. 在执行二级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二、作业准备1. 在进行二级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在计划中包括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以及相关安全措施。
2. 在作业前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防火布等,确保可以及时处理火灾。
3. 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和防护靴,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等。
4. 操作人员必须对动火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作业安全措施1. 在作业地点周围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对作业现场进行隔离,确保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
2.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控火源和监测作业环境,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3.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
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正确、稳定。
5. 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在疲劳、酒后或药物影响下进行作业。
四、应急处置1. 在执行二级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做好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的准备工作。
2. 在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且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使用方法。
3. 在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包括报警、疏散员工、封闭气源等,以减轻事故的损失。
4. 在火灾扑灭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报告,并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五、安全培训和考核1. 对执行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危险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不安全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动火作业是工程建设、维护和修理保养和日常生产中常常用到的一种作业方式,其作业性质决议了其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和安全风险。
动火工作若管理不当,简单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甚至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因此,对于不安全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二、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风险评估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风险评估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首要步骤,其目的是全面把握场所的安全风险情况和动火作业操作的难易程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风险评估要素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要素:(1)动火作业的类型、范围和目的。
(2)动火作业场所的环境情形、结构特点和功能用途。
(3)动火作业涉及到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的情况。
(4)动火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5)动火作业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应急预案。
2、风险评估方法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采纳科学、系统、综合的方法,重要包括以下步骤:(1)实地勘察: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勘察,了解场所的物理结构和特点、现有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情形等情况。
(2)风险识别:对动火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识别,包括环境、设施、人员等各方面的因素。
(3)风险评估:对已经识别出来的安全风险进行判定,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并实行相应的措施予以减轻、掌控或除去。
(4)风险掌控: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建立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有效的措施对动火作业进行掌控和管理。
三、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尽可能地削减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和危害程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动火作业前应先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明确作业的范围、时间、地点和方法。
(2)组织技术人员对作业安全性进行评估,并订立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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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险环境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危险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动火作业过程。
⑴危险环境包括:火灾爆炸环境,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⑵动火作业包括:
①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②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③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④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危险环境动火作业,应办理“危险环境动火作业票”
第三条危险环境动火作业前,作业票申办单位与作业施工单位进行作业风险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第四条危险环境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动火作业点周围20米内所有的易燃、可燃物质。
2、动火作业区域所属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区域环境符动火作业条件后,填写“动火作业票”,签名后交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确认合格后签名。
⑷单位审签后,报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审签。
⑸安全管理人员审签后,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职责:
⑴动火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持有效的“动火作业票”作业。
⑵动火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动火作业。
⑶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作业条件符合后开始动火作业。
⑷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动火作业条件的环境、因素、事件等,立即停业作业。
第六条动火监护人职责
⑴动火监护人经动火监护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监护。
⑵动火监护人应有动火作业区域岗位操作合格证,熟悉动火区域环境和生产过程、设备状况,能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及突发事故。
⑶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在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⑷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人无误及其它动火条件都落实后,将“****动火作业票”发给动火作业人,开始动火作业。
⑸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①不离开作业现场,必须离开时收回“动火作业票”,停止动火作业。
②动火人如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收回“动火作业票”,停止动火作业;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③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收回“动火作业票”,停止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⑴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危险区域内可不动火作业的一律不动火,可拆下移出的设备及部件全部移到安全区域动火作业。
⑵动火作业前,识别动火作业风险,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票”中。
⑶动火作业审签审批人到现场检查、督促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动火作业票”。
⑷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管理,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安全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发现违反“三不动火”或其它危险动火作业时,立即收回“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停止动火。
第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需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
第九条作业完成后,作业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工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