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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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食品管理制度

准入食品管理制度

准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所有相关单位。

三、准入食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食品安全是第一要务,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 法治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

3. 全面管理原则:全面管理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包括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都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食品准入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让消费者了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情况,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

5. 责任追究原则:对于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单位,要及时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四、准入食品管理的具体要求1. 食品生产企业(1)生产企业必须有适宜技术条件和生产设施,符合食品生产卫生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食品。

(2)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管理要求,确保原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

(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

(4)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生产符合标准要求,定期进行食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加工企业(1)加工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加工技术和条件,符合食品加工卫生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加工食品。

(2)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加工现场的卫生管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3)建立健全原料入库检验制度和成品出库检验制度,确保原料和成品的质量安全。

(4)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保障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模版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模版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学食品准入管理,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落实食品供应商的责任,监督食品质量,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所有与食品相关的活动,包括食堂、小卖部、餐饮供应商等。

三、准入标准1. 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内。

准入时需提供许可证副本。

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原料进货、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3. 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必须每批次食品都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食品成分标识:食品包装必须明确标注食品的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食品配送与储存:供应商必须建立规范的食品配送和储存流程,确保食品在配送和储存环节不受污染。

四、准入程序1. 供应商申请:供应商向中学提交准入申请,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组织评审:中学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包括对证件的审核、对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审查等。

3. 实地考察:中学派员对供应商的生产、储存、加工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现场操作情况。

4. 议定合同:中学与供应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双方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食品供应细则。

5. 监督检查:中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跟踪检查,确保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符合规定。

五、责任与处罚1. 中学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食品准入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把关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负有最终责任。

2. 对于准入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中学将暂停或终止其供应合同,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对于中学内部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人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严肃处理措施,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

六、培训与宣传1. 中学将组织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学校食物准入制度

学校食物准入制度

一、引言学校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物准入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学校食物准入制度进行阐述。

二、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学校食物准入制度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三、主要内容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2. 食品质量检验: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检验项目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

3. 食品溯源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溯源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源头。

4. 食品安全培训: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 食品安全监督: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四、实施步骤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2. 食品安全审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许可证。

3. 食品质量检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 食品溯源管理:学校食堂建立食品溯源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5. 食品安全培训: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6. 食品安全监督: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学校食物准入制度,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模版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模版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学校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加。

为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准入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的与依据1. 目的学校食品准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日常食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健康要求,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2. 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列举)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各类食品准入管理,包括学校餐厅、食堂、学生自带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

四、准入流程1. 食品申请准入(具体流程,如:食品供应商提交食品准入申请表,内容包括食品基本信息、生产加工方式、安全检测报告等。

)2. 食品检测与审批(介绍食品检测内容和标准,如:食品检测包括外观质量检测、有害物质检测、微生物检测等。

食品准入需要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出具准入审批文件。

)3. 食品准入通知(介绍准入通知的方式和内容,如:学校将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食品供应商食品准入结果,包括准入的有效期、准入的具体产品范围等。

)五、准入管理责任1. 学校食品准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准入管理制度,对食品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2. 食品供应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食品准入申请和相关准入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3. 学校食品准入管理部门和食品供应商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共享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六、准入后管理1. 监督抽检(介绍监督抽检的方式和频率,如:学校食品准入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食品抽检,抽检标准要求和结果处理要及时通知食品供应商。

)2.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介绍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学校食品准入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和处理,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七、食品准入制度的评估与改进1. 建立食品准入制度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食品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进场交易的经营户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按进场交易农产品填写《准入记录表》,并交市场准入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填写农产品交易单,明确农产品流向。

(三)主动配合市场抽检工作。

抽检合格的农产品,准予进入市场销售。

抽检结果未出前,不得销售。

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农产品,经营户应主动配合市场封存不合格农产品,并由法定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经营户要妥善保管好农产品检测单,随时接受农业、工商、卫生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查验。

(四)凭证入市。

对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的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标识免检入市。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五篇)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五篇)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单位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本单位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四条本单位在与供货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前考察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增强履行合同的法律保障。

第六条本单位在建立准入的基础上,还应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二)是指学校对食品的选择和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食品选择:学校建立食品采购清单,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和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2. 食品安全检测: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制,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3. 食品储存和处理:学校要求食品供应商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储存和运输设施,学校自身要建立食品储存和处理规范,确保食品在储存和处理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食品标签和追溯:学校要求食品供应商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相关的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建立食品追溯系统,能够追踪到食品的生产和来源,以便在出现问题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 食品宣传和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并教育他们正确的食品消费和处理方式。

学校食品准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学习效果。

同时,它也能够规范学校的食品管理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范本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范本

中学食品准入制度范本1. 引言本中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丰富的食品,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中学食品准入制度,以规范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责任,并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2. 定义2.1. 食品供应商:指向本中学供应食品的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机构以及个人等。

2.2. 食品准入:指食品供应商获得向本中学供应食品的资格和许可。

3. 食品准入要求3.1. 食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食品供应商必须保证其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3.3. 食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健康证书,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和体检。

3.4. 食品供应商必须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5. 食品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食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本中学的饮食需求和营养要求供应食品,确保学生获得均衡的营养。

3.7. 食品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的加工、储存和运输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食品污染。

3.8. 食品供应商必须定期对供应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4. 食品准入程序4.1. 食品供应商向中学提出食品供应申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和申请表格。

4.2. 中学食品准入委员会对申请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评估。

4.3. 食品准入委员会根据资质审查和安全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准许食品供应商向中学供应食品。

4.4. 食品准入委员会对已准许的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监管和食品安全检查。

5. 监督和处罚5.1. 中学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供应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核查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

5.2. 如果发现食品供应商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问题,中学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合作、停止供应等。

5.3. 中学将积极与食品监管部门合作,共同维护学生的饮食安全。

6. 结论本中学食品准入制度旨在严格把关供应商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性,确保学生获得健康、营养丰富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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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准入制度(一)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在进货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票据等。

(二)严格执行食品进、销货台帐登记制度。

将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贴到进销货台帐上,帐目清楚,并妥善保存2年。

(三)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经检查、检测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采取召回、下架、强制退市、溯源等措施,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上市,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需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

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

证明食品来源的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

(五)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二、食品经营制度(一)食品经营管理者责任制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4、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

5、采购食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6、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

7、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2)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3)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4)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5)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6)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2、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名优认证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A4纸),将复印件贴于进货台帐最后页。

(三)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名优认证证书、必要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2、索票: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四)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填写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电子台帐。

2、批发商应使用工商局统一供货凭证样式“一票通”,并建立进货、销货台帐,如实填写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使用电子台帐同时上传数据,批发商既要建进货台帐,同时要建销货台帐(零售商建进货台帐),使用“一票通”的进货票以月为单位贴到台帐上既可,(进货票填全项目)3、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制度。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应有QS认证而无QS认证的应当立即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存在问题的食品进行召回或下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经营者接到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不合格食品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三、食品卫生制度(一)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2、食品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

3、食品从业人员应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使用售货工具。

4、食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按品种分类、分架存放、严禁在食品销售区域存放非食品物质或销售有毒有害物品,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店面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打扫,定期灭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

不得出售超期、变质、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规范要求(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2)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3)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2、从业人员规范要求(1)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熟悉食品卫生知识,经培训后上岗。

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同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修剪指甲、勤洗发),养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着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6)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方法采取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3、经营设施规范要求(1)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分名别类存放,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动物性食品必须设专区或专柜销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老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2)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照散装食品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的完整标签。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穿着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3)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陈列设备,包括货架、保温柜、冷藏柜3和冷冻柜等,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进行商品陈列。

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

(4)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配备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并在销售柜上注明提示:“加热后食用”字样。

并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紫外线灭菌灯,定期进行灭菌。

配备有空调(或降温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并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5)食品仓储库内的食品存放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20厘米以上。

商品分类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存放。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6)配备足够的采光、照明设施,位于工作台、食品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7)卫生间与经营场所分区设置,超市要设客用卫生间,厕所为水冲式,设有洗手设施。

(8)经营场所及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9)经营场所应有工作服清洗保洁制度。

设置更衣室和员工洗手消毒设施。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并配备供工作人员自检用的穿衣镜。

(10)各场所设置密闭的存放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

(三)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中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2、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3、未使用空调的仓库,应配备纱门、纱窗或者塑料门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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