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卫生工作制度(4篇)

医院清洁卫生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达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医院清洁卫生工作制度的内容:1. 工作目标:确保医院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维护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2. 工作职责:- 清洁保洁人员负责医院内外的清洁工作,包括清扫走廊、办公室、病房、手术室、厕所等场所。
定时清理垃圾,消毒器械与设备。
- 医务人员应保持自身工作区域的整洁,并定时清理和消毒工作台、仪器设备等。
3. 清洁周期:- 公共区域(如走廊、电梯、楼梯间)每日清扫一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
- 病房每日清扫一次,定期进行消毒。
- 厕所每日清扫数次,每日更换一次抽水马桶消毒液,保持卫生。
4. 清洁用品和消毒剂: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用具和消毒剂。
5. 工作流程:- 清洁保洁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分工,有序地完成各项清洁任务。
- 医务人员每天工作结束时,整理好工作区域,并及时上报需要清洁或维修的问题。
6. 健康防护:- 清洁保洁人员应接受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体检,保证身体健康,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如手套、口罩等。
- 医务人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洗手、戴口罩等相关规定。
7. 环境监测:- 医院应定期对环境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指标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水平、微生物含量等,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8. 违纪处罚:- 对于不按规定操作、不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或不履行卫生防护要求的人员,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 监督与落实:-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院清洁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 医院领导层应加强对清洁卫生工作的重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这是一个大致的医院清洁卫生工作制度,不同的医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医院清洁卫生工作制度(2)医院清洁卫生工作是确保医院环境清洁、整洁和卫生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医院清洁卫生工作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医院清洁卫生工作的相关制度:1. 工作责任:- 医院设立清洁卫生工作部门,负责医院全面清洁和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院后勤部,由后勤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八条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
第九条各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完成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乱丢垃圾。
2. 不准在楼内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3. 不准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摆、乱放。
4. 不准损坏公共设施、绿化植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医院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
第十二条医院卫生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第十三条医院食堂、餐厅、食品商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卫生。
第十四条医院垃圾应实行分类放置,定期清运。
第十五条医院药品、器械、器材等应存放于规定场所,分类放置,标识清楚。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全院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监督员应加强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各负其责、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包括卫生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病媒控制等方面。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医院应当制定与本制度相适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将其公告于医院内部。
第二章卫生防护第七条医院应当落实对门诊、住院部和医技科室的区域划分,设立相应的标志和设施。
第八条医院应当制定并完善个人卫生防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佩戴口罩和穿戴卫生服等方面。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防护制度,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弃物。
第三章清洁消毒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并执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制定清洁消毒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设立清洁消毒人员岗位,确保医院内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消毒设备和器具,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制定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清洁消毒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清洁消毒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垃圾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别垃圾的分类要求和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备,确保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垃圾处理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垃圾处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五章病媒控制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制定病媒控制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病媒控制人员,负责病媒的监测、防治和消灭工作。
医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医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医院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保护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基础,必须得到全院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第三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
第四条医院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全院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医院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各科室主任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监督本科室环境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医护人员要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严禁私自乱丢乱倒垃圾,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第八条病人、家属等就医人员要爱护医院环境,文明就医,不违规吸烟、乱丢乱倒垃圾,配合医院环保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医院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第十条临床科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清洁,杜绝院内感染的传播,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一条医院后勤部门要做好医院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必须按照医院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杜绝乱倒乱丢现象。
第四章病房环境管理第十三条病房环境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卫生整洁,塑造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为患者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患者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医院病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保持病房内整洁卫生。
第五章外科手术室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外科手术室必须保持洁净卫生,设备消毒合格,创造良好的手术环境。
第十七条手术室内必须做到无菌操作,手术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处理,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第十八条手术室内必须遵守外科手术规范操作流程,严格遵守手术规章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6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____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
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
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应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
6、用于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及手消毒剂等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所有医务人员应掌握并正确运用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9、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0、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1、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每季度对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
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12、手卫生合格标准如下。
洗手及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5cfu/cm。
221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的医务人员应当率先做好手卫生,感染监控小组应将本科室手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院室内外环境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理、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卫生消毒隔离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合理绿化院容院貌,营造舒适、良好的工作及就医环境。
第六条医院对环境卫生实行区域岗位责任制管理。
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责任人,应按照医院下达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完成科室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监督和考核科室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督导科室内其他工作人员搞好分担区的卫生。
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乱丢垃圾等行为。
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应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医院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应主动劝阻患者及陪护在指定区域吸烟。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监测制度,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种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包括建筑物、设施、设备、物品等的卫生保洁、消毒和消杀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接受环境卫生培训,不得私自调换或更换医院内的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档案,记录环境卫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外界环境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确保医院内的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与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卫生问题。
第二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卫生保洁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设备、器械和物品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消杀。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废弃物管理,明确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方式,确保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水、废气和垃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第三章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制度,明确消毒和消杀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环境消毒和消杀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关的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证书。
医院环境卫生工作制度(5篇)

医院环境卫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环境的整洁、卫生和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院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二、机构设置1.设立医院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设立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卫生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维护,环境清洁的组织和监督,废弃物处理等。
三、环境卫生责任1.医院院长或副院长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制定并执行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3.各员工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工作制度,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四、环境清洁1.医院要定期开展环境清洁工作,包括走廊、病房、手术室、诊疗室等区域的清洁。
2.清洁工作要由专业的清洁人员进行,保证清洁质量和效果。
3.清洁工作要坚持分类清洁,区分不同的区域和用途,采取不同的清洁方式和工具。
五、卫生设备1.医院要配备适量的卫生设备,包括消毒设备、清洁工具等,保证卫生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2.卫生设备的采购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3.卫生设备的维护要定期进行,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六、废弃物处理1.医院要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
2.医院要配备废弃物处理设备,包括垃圾桶、垃圾袋等,确保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3.医院要与相关的废弃物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七、环境卫生培训1.医院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培训,培养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卫生知识、清洁技巧、废弃物处理等,培训形式包括讲座、实训等。
3.医院要向员工发放环境卫生工作手册,供他们参考和学习。
八、环境卫生监督1.医院要建立环境卫生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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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田中心卫生院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院卫生事宜,全体医务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
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院办负责宣达。
一、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一条,办公环境是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二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三条,办公室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
其他公共区域由卫生员负责清扫。
第四条,原则上办公桌椅、地板每天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二、病房环境卫生
第一条,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第二条,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第四条,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第五条,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三,职工宿舍环境卫生
第一条,职工宿舍是本院提供给职工生活休息的场所。
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第二条,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第三条,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第四条,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公共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
第一条,范围:医院主楼面前后的坪和停车棚以及水沟,宿舍前面的坪和水沟、宿舍与医院主楼之间的道路和水沟等第二条,工作标准:街道内无各种废弃物、纸屑、垃圾等杂
物,无杂草,整洁、美观;每逢职工大会时候清扫一次;划分责任区予以各科室。
由科室主任人负责。
五,附则
院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孔田中心卫生院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