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十大股东

8
600072 江南重工 英;王晓菲;夏银娣;梁志文;朱国文;李凡修
任忠英
上海梅林正
广和(集团)
有限公司;鸿
飞证券投资
基金;鸿阳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有限公司;鸿飞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 宝盈鸿利收
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刘畅;华泰证券有限责任 益证券投资
9
600073 上海梅林 公司;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张国宁;张弛;彭矛文
电器总厂;国
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新光电讯厂;上海舒乐电器总厂;国泰 泰君安证券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仪表 股份有限公
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夏成长证券 司;深圳市新
投资基金;上海星特浩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富而立投资咨询有 中泰投资有
16
600151 航天机电 限公司
9>
长江经济联
合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长江
发展商城有
限公司;长江
经济联合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公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江发展商城有限公 司;滕玉兰;
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司;滕玉兰;武汉长发 武汉长发物
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小妹;秦奋;朱志刚;顾盘良;长江经济联合 业发展有限
29
600555
茉织华A (HK) LTD;国泰金鹰
金;西北证券
上海联和投
资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
锦江(集团)
有限公司;上
海对外经济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锦江(集团)有 贸易实业有
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关注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创成长ETF”)。
为便于您全面正确地理解与本基金有关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
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股市风云人物-王亚伟

股市风云人物王亚伟目录1.摘要 (3)2.生平 (3)3.人物评价 (4)4.人物影响 (4)5.荣誉 (5)6.绯闻 (5)摘要王亚伟,1971年9月11日出生,经济学硕士,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和华夏策略混合基金经理。
被众多基金投资者视为“公募基金第一人”。
1.生平1989年,其间对证券投资产生浓厚兴趣,选修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双学位1994年,在次家公司工作一年,最后的三个月开始接触证券投资业务1995年,在当时全国最大的证券营业部:华夏证券北京东四营业部任研究部经理1998年,基金开元成立。
在同一阶段,华夏基金管理公,王亚伟跟随当时的营,4月份公司就成立1998年4月28日华夏基金旗下第一只封闭式基金——。
王亚伟最初时是基金兴华基金经理助理,之后任基金。
同期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学习,后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4月28日—2002年1月,基金兴华的净值增长率是84.86%对应同期上证综指涨幅是18.79%2001年12月王亚伟开始担任华夏成长的基金经理2002年深沪两市分别下跌了18.62%和8.07%华夏成长的净值增长率为-3.09%这个成绩应该让专业投资者满意,但是让刚刚接触基金的国内理财者感到不安2003年11月。
华夏成长的净值增长率为13.09%王亚伟在年报中总结:2003,与,取得的收益率不能令人满意2004年,上证综指下跌15.4%深圳成指下跌11.85%华夏成长当年净值增长率为3.91%王亚伟仍然没有创造出让行业之外的人记得他的成绩2005年4月。
根据上海财汇的数据,从2001年12月21日到2005年4月12,,上证综指下跌28.5%但是华夏成长净值增长率为13.22%2005年12月王亚伟接手华夏大盘精选基金2006年华夏大盘以154.49%的业绩在118只基金中排名第12对应上证综指涨幅达到了130%而同期净值增长超过这一数字的基金有19。
股票型基金十年回报近乎零

卧龙卧龙,接触股市20余年。
1995年开始给《股市动态分析》投稿,1996年入职深圳新兰德,1998年转职大鹏证券,2000年初因生性喜爱自由转做个人投资者至今。
股票型基金十年回报近乎零笔者由于是股市的主动投资者,因此鲜有关注股票型基金的状况,但近日因为有朋友的基金去年下跌被套,了解一了下情况。
不看尤自可,一看便觉耳背热。
例如著名的华夏成长基金,在3167只混合类基金中排第526位,排名还算不错的,但10年回报率竟然只有0.79%;5年回报率4.7%,排名1685位,处于中间位置;3年回报率1.2%,排名1905位;而1年回报率为-0.2%,排名1697位。
这是专业人士应有的水平吗?抑或统计出错,或是中国股市确实如此?假若上述统计是正确的,那么对于中国的基金投资者而言,却是灾难性的,人生有几个10年!10年基金投资回报0.79%,连活期利息都无法覆盖,是真正的“慢牛”!混合型基金的优势是股票的持仓水平不会如股票型基金那样限制在最低80%(2014年8月生效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股票型基金最低持仓应不低于80%,一年过渡期之后,老牌股票型基金多数转为混合型基金),但即便如此,回报率亦是惨不忍睹。
看到这样的结果,新入市的投资者扪心自问,你又有多少把握能跑赢这些基金经理?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研究部主管洪灏先生发表过研究报告,其中指出中国股市几次大型底部都与美国货币政策的重要拐点贴近,比如这一次行情,美联储停止紧缩政策,改为放水。
他认为市场确认了一个拐点,1995年底——96年初、2005年、2010年、2014年及今次,但观察报告所提供的图表,美联储放水的规模最近两次明显小得多,上证指数每次行情的升幅亦一次不如一次,期待这一次是大牛市并不现实。
3月7日中信证券推出的看空中国人保A股的报告,以及华泰证券推出看空中信建投的报告,3月8日两只股票盘中一度翻红,提供绝佳的卖出机会,至今两只股票持续调整。
中信建投去年10月最低5.97元,3月8日最高31.86元,最大升幅4.3倍,只是几个月时间,还能炒到天上?中国人保A股的升幅小一些,因此调整幅度亦会相对温柔。
公募基金发展历程

公募基金发展历程
公募基金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
当时,我国证券市场才刚刚起步,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认识和需求还相对较低。
公募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逐渐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
在1998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行了我国第一只公募基金——
华夏成长基金。
这只基金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购买。
由于其成功的运作,公募基金开始受到更多投资者和机构的关注。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基金公司相继成立,并发行了不同类型的公募基金产品。
投资者对于公募基金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公募基金的规模逐渐扩大。
2001年,我国证监会推出了公众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募基金的发展与运作。
这个举措为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随后的几年里,随着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公募基金行业取得了快速增长。
各类基金产品层出不穷,涵盖了股票、债券、货币市场、指数基金等多个领域。
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募基金来分散风险、获取收益的意识也逐渐提高。
公募基金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基金经理的绩效不尽如人意、基金的费用过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管当局逐步完善了公募基金的监管制度,对基
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
目前,公募基金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数万亿元,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也在不断增加和创新。
公募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投资选择。
王亚伟从高考状元到“基金一哥”

王亚伟:从高考状元到“基金一哥”作者:刘兰兰来源:《人民文摘》2012年第07期1995年,24岁的王亚伟放弃他原有的电子专业投身金融圈时,他不会想到自己将被贴上“中国资本市场偶像”的标签。
王亚伟掌管华夏大盘的6年半里,该基金的总回报率达到1027.87%,是目前所有基金中唯一一个累计净值在10元以上的基金。
依靠连续性的业绩,王亚伟是目前业内唯一打破“冠军魔咒”的基金经理,最终奠定了“基金一哥”的江湖地位。
看错航空股曾遭白眼王亚伟说,在华夏基金,团队外出照相时喊的不是茄子,而是“业绩”。
“你会发现喊出来的时候两者的口形是一样的。
”他说。
1989年,王亚伟以安徽省高考状元身份考入清华大学电子系。
1994年,王亚伟进入中信国际合作公司。
他后来说,在这里他首次接触到了证券投资。
1995年,基于对证券投资的兴趣,王亚伟进入华夏证券公司,在当时全国最大的证券营业部——华夏证券北京东四营业部任研究部经理。
随后他跟随该营业部经理范勇宏,1998年一起筹建华夏基金。
基金经理的路途并非一帆风顺。
2001年12月~2005年4月,王亚伟担任华夏成长的基金经理,但在这段时期,他的业绩表现平平,依旧是个不知名的人物。
2004年看错航空股,王亚伟管理的华夏成长排名倒数第一,其间遭受不少白眼。
之后,他开始淡出公众视线。
2005年4月,王亚伟去美国学习了9个月。
在很多熟知王亚伟的人看来,“这是一次凤凰涅槃的旅程”。
回国后其投资风格大变,业界甚至传言,他从美国带回了一部“天书”。
再次出山的王亚伟接手华夏大盘精选。
之后,华夏大盘业绩几乎一直保持在巅峰状态并多次问鼎冠军宝座。
在管理和投资中间选择了投资在美国学习期间发生了什么?王亚伟解释说,在海外市场开阔了眼界,破除了对成熟市场的迷信,能更好地看待自己的市场所处的阶段。
“而且你在美国会接触到各种投资者,你会发现一个成熟的市场中投资者是很多元化的,有各种各样的投资者。
”王亚伟说,像一个企业一样,一个企业在产生、发展和消亡过程中对应不同的投资者,早期的是天使投资,然后过一段时间是VC投资,然后是创投,最后上市是IPO,上市了以后会有兼并收购或者是垃圾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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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伟逃离“王亚伟效应”]王亚伟最新“牛市涨得比别人多,熊市跌得比别人少”的基金牛人王亚伟,挥挥衣袖离开了曾给他带来无上荣誉的职位。
5月7日下午,在离职公告发布后不到18个小时,这名“中国最赚钱基金经理”、华夏大盘基金操盘手主动现身,与媒体告别,用两个半小时的时间给自己画下了句号。
对于离职,他打了个比方:“我离开对华夏的影响,这就如同掉了牌子的奔驰,不影响这是一辆好车。
”在坚守了14年后,王亚伟也像他的偶像、传奇基金经理人彼得・林奇那样,在辉煌顶峰急流勇退,给中国资本江湖留下一段回味无穷的故事。
他的辉煌有数据证实:自从2006年他执掌以来,华夏大盘基金连续6年业绩排名都领先于同行,累计实现了1120.07%的回报,年收益率达到惊人的49%。
如果你看不懂这些,你只需要知道:这是一个让全中国基金界从业者口水直流的数据。
王亚伟辞职的消息由来已久,早在两年前,王亚伟卸任华夏基金投委会主席职位时,市场就将其理解为辞职。
此后,人们又传说他和他的“伯乐”――华夏基金总经理范勇宏双双提交辞呈、但被证监会驳回的消息。
足以证明他身份重要的例证是:每次传出王亚伟离职的消息,华夏基金都口气硬朗地反驳说“绝无此事”。
对他的离开,众说纷纭,王亚伟给出的答案是压力与恐惧。
“这次离职是我个人的原因。
主要因为外界对我的关注太高,让我感觉压力太大。
”说出这一句答案后,他一扫之前的轻松神态,双手握拳、撑着下巴,开始变得凝重。
坊间传闻,王亚伟与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之间对于银行股的分歧是他离开的原因。
4月23日下午,王亚伟在一个会议上大谈特谈银行股不好,坚决不买银行股,而建行出身的郭树清自上任后,一直力挺银行股,他怒斥王亚伟说“你不懂”。
市场纷纷将此事与王的离职联系在一起。
“即使是真的,也纯粹是业务上的讨论,没有其他含义。
”对王亚伟和郭主席的“激烈争论”,多位公募基金高管表示。
事实上,根据基金一季报显示,王亚伟的基金,对金融股的配置比例比年初有所提升,云南城投、华泰证券和招商银行等3个金融股甚至进入了前10大重仓股之列,“王亚伟不买银行股”一说,并不成立。
对我国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问题的思考(一)

对我国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问题的思考(一)摘要:开放式基金是我国目前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商业银行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为我国开放式基金发展开辟了有效途径。
然而在成功代销的背后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时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大量赎回、基金市场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并指出加强信息披露、不断创新、加强与证券业合作、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等都能够为商业银行成功代销开放式基金提供有利的帮助。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商业银行;应对策略开放式基金又叫“追加式基金”,是指投资人可以随时通过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而增加或减少基金规模的一种证券投资方式。
从2001年成立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到现在,已经成立了一百多支开放式基金,募集到资金2491亿。
商业银行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主要代销机构,在基金的销售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商业银行代销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由此引发笔者的一些思考……一、国内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状况概述(一)国外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的现状商业银行是开放式基金销售的最主要渠道。
在欧洲,占85%-86%的开放式基金是通过银行销售的;在美国,开放式基金至少有60%是通过商业银行网点销售的。
以英国的渣打银行(Standard-Chartered)为例,渣打银行在其几乎所有的零售业务网点中均进行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交易和投资咨询等服务,仅在香港地区,渣打银行就代理了3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
(二)国内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与代销状况中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于2001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发售,紧接着,“华夏成长证券基金”成立,管理人是华夏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其销售地点为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代销网点。
目前我国有60%的开放式基金是通过商业银行代销的。
这样的境内基金托管银行有10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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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基金发起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二○○四年六月目录一、前言 (1)二、释义 (1)三、基金契约当事人 (3)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4)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5)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7)七、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8)八、基金持有人大会 (9)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14)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15)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15)十二、基金的成立 (16)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7)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 (21)十五、基金资产的托管 (21)十六、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及其代理 (21)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22)十八、基金的投资 (22)十九、基金的融资 (27)二十、基金资产 (27)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28)二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 (29)二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31)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32)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32)二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34)二十七、业务规则 (35)二十八、违约责任 (35)二十九、争议处理 (36)三十、基金契约的效力 (36)三十一、基金契约的修改与终止 (37)三十二、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37)一、前言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下简称“本基金契约”)。
本基金契约是规定本基金契约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契约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契约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和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
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本基金契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或本基金契约:指本《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及基金契约当事人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暂行办法》:指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试点办法》:指2000年10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基金契约当事人:指受基金契约约束,根据本基金契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基金发起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持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单位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基金成立日: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基金成立的日期;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申购:指在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本基金契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转换: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单位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单位的行为;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单位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单位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转托管:指基金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单位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存续期: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元:指人民币元;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的过程;公开说明书:指本基金成立后每6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基金概要、基金投资组合、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三、基金契约当事人(一)基金发起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存续期间:100年(二)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存续期间:100年(三)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肖钢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421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四)基金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单位的行为即视为对本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契约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和本基金契约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单位。
基金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契约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契约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1.申请设立基金;2.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契约;2.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5.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1.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依法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2.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3.获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收入;4.代表基金对所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5.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6.代表基金参与基金与第三人的诉讼;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8.销售基金单位,获取认购费、申购费;9.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基金促销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进行费用优惠,减免收取本基金契约规定的归属基金管理人或由其支配使用的各项费用;10.选择和更换销售代理人,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11.选择和更换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并对其注册登记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12.基金契约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拒绝或暂停受理基金单位的申购、暂停受理基金单位的赎回;13.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契约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14.在更换基金托管人时,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15.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契约;2.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或委托其他合格机构代为办理;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合格机构代为办理;6.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8.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10.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11.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