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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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止直接雷击的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二条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尘粉的放空管、风管等,在管顶或其附近位置装设避雷针,针尖应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其保护范围宜高出管顶不小于2米。

第三条为防止雷电感应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车间内的金属物,如设备、管道、构架、电缆外皮等较大的金属构件应作良好接地,并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

第四条可燃、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封闭式金属贮罐,当顶部罐壁钢板厚度大于4毫米时,可不设接闪器,但罐体必须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小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米,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五条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封闭油罐,可燃气体贮罐及工艺装置,若其容积较大或较重要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独立避雷针与放空管,呼吸阀等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5米,避雷针保护范围的边缘高出放空管,呼吸阀最远端应不小于2米,针尖高出放空管,呼吸阀顶端应不小于3米,考虑防静电感应和防雷电感应的要求,贮罐仍应按接地点不少于2处,间距不大于30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的要求进行良好接地。

第六条避雷针与5000立方米以上贮罐呼吸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米,针尖高出呼吸阀也应不小于5米。

第七条输送可燃,易燃液体及可燃气体,可燃性固体的架空管道,每隔20—25米应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超过30欧,埋在地下金属管线,不需进行专门接地。

第八条凡贮存闪点45℃以下易燃液体贮罐应做到:1、贮罐的呼吸阀及热工测量装置应进行重复接地,即与贮罐的接地体用金属线相连。

2、呼吸阀应是防火呼吸阀,有完好的阻火层,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及时清洗,更换被腐蚀损坏的铜网,确保其防火性能良好。

3、罐顶检测孔,只允许检测时打开,平时要确保检测孔封盖严密。

4、雷雨时严禁工人上罐顶作业,雷雨时禁止进行收、付油工作。

第九条除甲类生产厂房和甲类库房外,如为金属面的建(构)筑物,可利用其物面作为接闪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和个人对于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的管理措施得以有效实施,以预防雷击和静电等危险对设备、人员和环境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执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体系。

2. 防雷安全管理2.1 防雷设施(1)根据所处地区的雷电活动特点,合理选址、设计和安装防雷设施,确保建筑物和设备充分接地,并具备良好的防雷性能。

(2)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接地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保持其良好的接地性能。

2.2 防雷检测(1)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雨季或气象条件变化时,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及时排除隐患。

2.3 防雷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的防雷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定期进行防雷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使用应急设备。

3. 防静电安全管理3.1 静电防护措施(1)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工艺,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放电。

(2)合理选用材料,特别是防静电材料,确保其质量合格。

(3)室内空气湿度的控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以降低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3.2 防静电设备(1)对于需要防静电的设备,确保其具备防静电功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加强对防静电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对防静电设备进行测试和验证,保证其防护效果符合要求。

3.3 静电事故的处理(1)建立静电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静电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对于静电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4. 安全培训与教育4.1 防雷防静电知识培训(1)针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基础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

4.2 安全教育活动(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加人员对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办公、生产设施以及员工的安全,预防雷击和静电产生,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办公、生产设施,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雷电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可靠运行。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雷电监测系统,确保及时掌握雷电活动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防雷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防雷演练,以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合适的防雷标识,明确标示防雷区域和防雷设备,提醒员工注意防雷安全。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于新员工进行防雷安全培训,并对现有员工定期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地脚、接地等措施,确保防静电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静电监测系统,及时掌握静电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静电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防静电标识,明确标示防静电区域和防静电设备,提醒员工注意防静电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于新员工进行防静电安全培训,并对现有员工定期进行防静电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并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员工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在操作各类设备时,应当注意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措施,严禁随意拆卸或擅自修改。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的规定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配戴防静电器具,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和饰品。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培训,提高自身的防雷、防静电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任何雷电和静电风险,遇到雷电和静电灾害情况应当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上报。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雷击灾害的预防,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能够正常进行,制定本《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存在雷击风险的区域和设备,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等各个区域。

三、防雷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并落实防雷工作的相关政策、目标和计划。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雷工作,包括防雷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验检测等。

3. 相关部门(如设备维修部门、电气部门等)负责协助安全生产部门开展防雷工作,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防雷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雷击风险和问题。

四、防雷设备和措施1. 根据雷击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防雷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安装。

2. 安装并定期检验维护下述防雷设备:(1)避雷针、避雷带等直接防雷设备;(2)保护接地装置、避雷器等间接防雷设备;(3)室内接地系统、防雷导线等内部防雷设备。

3. 定期检查防雷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设备。

4. 根据工作区域分布和雷击风险,制定防雷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防雷知识培训。

五、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1. 在雷雨天气时,须及时关闭室外设备和生产线,确保人员安全。

2. 室外作业人员要注意寻找安全避雷地点,避免在开阔场地、高空场所等危险地段工作。

3. 禁止在雷雨天气使用带电设备,包括电脑、电视等。

4. 禁止在雷雨时进入室外高耸建筑或设备下方,以免发生雷击事故。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雷击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

2. 确保人员安全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防雷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防雷安全考核和奖惩措施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防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设施是指为了防止雷击事故和静电引发的危险,采取的一系列安全保护措施和设备。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测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规模、配置和布局,并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施工和安装,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况。

如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或者故障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使用设施的能力。

第九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设备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由主管部门认可,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要求的单位,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停产等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应积极整改,加强宣传,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附则:本规定所称的主管部门指的是国家相关部门。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防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防雷安全管理,规范防雷安全工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涉雷安全管理的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雷安全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免受雷电灾害的侵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防雷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布局,多措并举,提高人员的防雷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防雷责任第六条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依法承担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照规定投入足够的资金和人力,完成防雷安全工作。

第七条防雷工作应由专业的防雷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防雷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防雷意识,定期组织防雷知识培训。

第九条防雷工作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履行防雷安全管理的义务。

第十条媒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应积极参与防雷安全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防雷工作。

第三章防雷技术第十一条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设施和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接地电阻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高层建筑、大型场馆等特殊建筑物应按照规定配置专业的雷电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故障电流释放装置应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立雷电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雷电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做好家庭防雷工作,遵守防雷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和维护居民区的防雷设备。

第四章防雷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防雷安全应急预案,明确防雷工作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雷电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雷电防护领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场所和区域的防雷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办公楼、商场、工厂、公共交通、电力设施、通信基站等。

第三条防雷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保护”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作用,形成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防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防雷设施建设和维护第四条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场所和区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各类设施、设备等应当配备与其性质、用途相适应的防雷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电力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场所应加强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四)各类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应当配备雷电感应器、避雷帽等防雷设备,提高对雷电的感知和防护能力。

第三章雷电预警和防护措施第六条各类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应当配备雷电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雷电信号,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雷电预警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实时监测和分析雷电信号,并提供针对性的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应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疏散和防护措施的及时实施。

(三)预警系统应配备后备电源,以应对电力中断等突发情况。

第八条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应当制定雷电预警和防护措施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四章雷电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大对防雷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十条各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履行雷电安全管理责任,具体包括:(一)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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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二、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三、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四、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六、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七、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八、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

负责人
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

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
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

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
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
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当雷电击倒人致使
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七、在救灾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二
次灾害。

八、发生雷击事故时,一方面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控制到
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
场,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法。

防雷的六大办法十大秘诀
1、单位防雷电六大办法
(1)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单位应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

(3)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用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6)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防雷所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雷击。

2、个人防雷电十大秘诀
(1)应该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在室外工作的人应躲入建筑物内。

(2)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宜使用水龙头。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

(4)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5)切勿游泳或从事其它水上运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离开水面以及其它空旷场地,寻找地方躲避。

(6)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其它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7)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8)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

(9)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羽毛球、高尔夫球棍等扛在肩上。

(10)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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