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核准表

章程核准表

编号:A007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过章程的会议名称

会议形式会议时间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数

赞同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

出席会议的监事长(或监事)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此栏目仅适用双重管理的

社会团体)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领取人签名:年月日注:本表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字不得使用印鉴。

联盟基金会章程

联盟基金会章程 目錄: 总则 第一 章: 第二 业务范围 章: 第三 会员 章: 第四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章: 第五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章: 第六 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 第七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章: 第八 附則 章: 第一 总则 章: 第一 名称:联盟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會) 條: 第二 條:本基金会是薛刚先生发起的,主要靠经商所获的利潤中拿出% 的 用於福利慈善項目事业的发展;同時也接收非联盟成员捐赠的社會组织。 第三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宣扬爱国精神,组织福利慈善工程,弘扬文明精神,创办联盟事业,福慈于天下。本基金会围绕宗旨開展的一切活动是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文明、道德风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條:依据章程規定,可接受慈善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及技术援助第五條: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則,开展各种扶貧济困活活动,福利慈善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扶貧資金、物資等。 第六條:資助贫困地区進行必要的经济、科研,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設。第七

條:扶持个别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産條件和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以达到脫貧致富之目的。 第八條:促进企业交流与培訓事宜,为企业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和人才的储备。 第九條:爲一切关怀、支援和熱心福利慈善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开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优良的咨询、代管和服务。 第十條:本基金會按照有关法律規定,採用高新視控的管理辦法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學、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條: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條: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須具备的条件是: 1、本会章程; 2 热心于福利慈善事业,对福利慈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 3、愿意履行会員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4、在本会创始期间取得创始人或创始会员资格者,为本会永久会员; 5、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三條:会员入会程序是; 1、入会申请表; 2、申请个人会员由两个以上会员介紹;

社 会 团 体 相 关 表 格

社会团体相关表格 编号:1201表 筹备成立 社会团体申请表 申请筹备社团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申请筹备 社团名称 中文 住所 电话邮编 活动资金数额活动地域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会员 数量 个 人 单 位 社团宗旨 业务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电 话 筹备组织主要负责人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签字筹备发起人情况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签字 筹备发起单位情况 筹备发起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签名 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 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 面貌 拟任社团职务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受理意见 审核 批准 编号:1203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社团名称中文英文缩写 住所邮编电话活动地域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 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 理事数常务理事数 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社团 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 面貌 电话

常设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电话 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经 费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 权 单 位 用 房 面 积 租 (借) 期 限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登 受理意见承办人:负责人:

基金会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基金会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 办事指南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每周三下午和每周五下午除外)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 楼308室 ●中国社会组织网: 咨询电话 ●成立、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 ●证书、印章、会费票据、公告:、 ●社团年检由社团管理处办理:,58124091,58124092 ●基金会年检由基金会管理处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办理: ●涉外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由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办 理:58124057,58124055,58124053 ●社会组织评估由管理服务处办理:58124114,58124111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基金会办理以下登记业务,均须先履行网上填报流程,网 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说明:

·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首页点击右上方“网上办公”栏目基金会登记栏中的办理事项,进入基金会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填写表单”页面,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申请材料一次未填写完的,可以先点击“保存”键,待继续填写时重新登录,点击“修改”键,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提交”。 ·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原路径登录网上办公平台查询回复意见。审查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按要求签字,加盖基金会印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向登记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前,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 一、基金会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指:基金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类型、住所、原始基金数额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

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 第一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增加任氏家族交流机会,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筹措各会员零散基金,聚少成多,为奖励后辈学习、节日庆典、探望长辈、慈善募捐等提供必要活动经费。 第二条任氏第三代十三位兄弟姐妹为基金会发起会员,本基金由所有发起会员组成基金委员会,王东任主任,并设秘书长洪振宇、任哲主持日常工作,所有长辈为特邀会员,必要时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为 (一)对外联络,接受赞助和捐赠,筹集基金 (二)制定和审定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 (三)研究制定基金使用项目 (四)审核批准基金的发放 (五)指导监督基金管理与使用 (六)向赞助、捐赠人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与效益 第四条本基金分以下五个使用项目 (一)用于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 (二)用于会员婚礼生日礼品基金 (三)用于长辈健康探望基金 (四)用于教堂募捐基金 (五)用于其他社会慈善事务 第五条所有发起会员赞助200元人民币共2600元组成启动基金。今后,基金会接受所有发起会员和特邀会员的赞助和捐赠奖金,赞助和捐赠的基金款额不限,由赞助和捐赠人在以上五个项目中确定使用项目,也可以由基金会统筹掌握与使用。 第六条赞助和捐赠基金直接送交到秘书处或存入基金会专用银行帐户。基金会接受赞助或捐赠后,登记立案,定期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第七条基金会基本功能为晚辈就学升学奖学基金,目的为激励勤学精神,提高学习水平,嘉奖先进,培育英才。凡我晚辈中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者;或在某方面有特别专长,成绩显著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评选核准后,可获得奖学金。 第八条根据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奖学金筹集的款项,逐步实行以下各种奖励:(一)新苗奖对当年入学升学的晚辈给予就学金升学奖励 (二)学习优秀奖对在该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者的奖励 第九条以上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在新年聚会期间举行授奖仪式。奖学金额由基金会协商确定

修改章程核准表

修改章程核准表 单位名称广西XX研究院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广西XX研究院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时间2015年X月X 日 应到人数8人实到人数8人 同意人数8人反对人数0人弃权人数0人 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院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自主办会水平,经研究院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将原章程中涉及办公地址、理事组成及负责人的条款做出修改,具体如下: 将章程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址XXXXX”修改为“本单位的住所地址XXXXX” 将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XXXX人。”修改为“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XXXX人”。 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承办人: (公章) 年月日初审意见审定意见 承办人: 业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章程附后)

附件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社会团体业务名称核准

社会团体业务名称核准 一、社会团体的概念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制组织形式)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单位会员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独立的社会组织)(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属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住所应相对稳定。)(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当不少于五人;单位作为发起人的,应当不少于三个;个人和单位共同作为发起人的,应当不少于五个。(发起人/单位应与社会团体行政一致) 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3.社会团体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石家庄市****协会)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5.社会团体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 6.组织形式为: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 7.业务范围符合规定,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权的应有相关部门的授权文件。 四、禁止性条件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1.擅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 2.名称不得包含字号; 3.名称中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类型不一致,如将社会团体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将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为基金会; 4.社会组织特别是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 5.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6.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7.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非直接登记类)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 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 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 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 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 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地方性;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非营利 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团体设立的目的是:×××。(其中必须载明: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 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全称)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成都市××区(市、县)××街道号×幢×楼×房间号,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基金会管理条例2016

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实际,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基金会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基金会依照章程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制定扶持鼓励措施,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资助、人才培养等方式支持基金会发展。 国家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金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 (四)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住所、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以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除符合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二)面向全国以资助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为主要活动方式; (三)发起人在有关领域内,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广泛认知度和影响力。 经国务院批准的,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并且自登记之日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第十条基金会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基金会章程(草案)

基金会章程(草案)字体使用说明 1.标题:2号宋体 2.章:3号黑体 3.条:3号楷体加粗 内容:3号仿宋 基金会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市、县(区)慈善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市、县(区)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市、县(区)境内。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民生、扶贫济困、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重点资助城乡特困户就医、就学和基本生活。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政府资助、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主管是江苏省民政厅,日常业务管理单位是***市、县(区)民政局。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市、县(区)***路***号,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资助,接受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组织募捐活动; (三)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就医、就学; (四)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承认本基金会章程且热心公益事业者; (二)基金会主要捐资人和主要发起人;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章程(草案)范式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式。 二、此章程范式,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式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式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

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本会接受登记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企业内部基金会章程

山西厚德共同发展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山西厚德共同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共发基金会) 第二条性质:共发基金会是以集团发展战略为指导,以目标任务为依托,结合短、中、长期发展计划,由集团高、中层领导及骨干员工自愿组成,是支持企业与员工共谋发展的联合体,其上级为山西厚德集团。 第三条宗旨:让更多的伙伴尽快富起来。 第四条目标: (一)宣传、贯彻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统一全员思想,紧跟企业发展步伐;积极向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力打造一支合格的中、高层及骨干员工团队。 (三)营造有效沟通平台,成为企业与广大员工的桥梁,关注会员健康成长,协助其完成职业生涯规划。 (四)让全体会员明白“三什么”(你来公司的目的是什么?你肩负的责任是什么?你来公司后能得到什么?);实现“两满”(让脑袋满起来。让口袋满起来)。 第五条入会誓词: 我志愿加入共发基金会,遵守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执行本会决定,严守本会纪律,保守本会秘密;对本会忠诚,廉洁自律,积极工作,为共同理想而奋斗,随时准备为我们的事业奉献一切。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的宗旨和章程,愿意参加本会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能够

按期交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厚德共发基金会。 (二)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特殊岗位可以为3个月以上)正式员工。 (三)对企业忠诚并能与企业长期合作,自愿与企业签订(或续签)劳务合同:(员工1年以上,管层2年以上,经理3 年以上)。 (四)能够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任务。 (五)思想觉悟高,有上进心,工作执行力强,能带头贯彻落实企业发展思想和决定。 (六)遵守共发会章程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本人志愿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做书面个人总结,由上级领导作为入会介绍人。 (二)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本会的宗旨和章程,说明会员的入会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在入会申请表上填写介绍人评语。 (三)各部门将入会申请表上交本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察,审查时注意征求部门基层员工的意见,认为合格后批准申请人成为预备会员。 (四)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为三个月,部门负责人对预备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会员的义务同正式会员一样,预备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奖金分配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之外,同正式会员一样。 (五)预备会员预备期满。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具备会员的条件,应当按期转为正式会员,需要继续考察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具备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会员资格。预备会员转为正式会员,或延

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1、申请书 说明申请成立基金会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文 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筹备成立基金会,二是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5、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6、基金会办事机构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7、章程 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 8、章程核准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9、住所证明 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证明并附借方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使用期限至少一年以上。 10、验资证明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请勿出现“股东”“公司”等字句。 11、举办单位或举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 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3)民间组织提交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待民政部门出批复后,持批复和民政部门开具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到质检部

社会组织工作流程

社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许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许可对象:社团发起人:包括自然人、企事业单位与其她组织; (三)法定期限: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五)许可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与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与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与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许可程序: 1、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发起人向民政局申请社会团体核名:提交核名报告、核名申请表、主要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情况表与发起人在领域内的影响力情况材料(行业协会注册需6家在工商注册2年以上并正常开展业务的在本地从事本行业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做为发起人)。

2、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民政局向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征询意见期间不计入办理期)决定通不通过核名。通过核名的发给核名通知书。 3、社会组织发起人收到《通过核名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积极发展会员、制定章程、拟定领导班子、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材料:成立登记申请书;住所使用权属材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社会团体章程(含电子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及社会团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会员签名名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验资报告等。 4、民政局在收到社团申请成立的全部有效材料后30日内做出批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发给批准成立批文。 5、社会团体在拿到批准成立的文件后须在60日内刻制印章与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6、民政局在收到验备案材料后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在准备上述资料的同时,请先到民政局申请预先设定的拟设立的社会团体的网上填报系统账户,然后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系统同步提交相关资料。账户名:社会组织名称;初始密码:123456。 (七)需提交的材料:

广东省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编号:15 广东省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 旨: 。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来源于 。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 是 。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 , 邮政编码: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 (二) ; (三) ; …………………………………。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得 超过5年。〗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 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 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 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 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 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一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一 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登记管理机关) : 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我(们)发起设立 基金会。该基 金会为 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将以 为宗旨,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公益活动: 申请理由: .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发起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由自然人发起的基金会,请填写:)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二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三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经审查,同意基金会设立,并由我单位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该基金会如下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类型: 宗旨: 业务范围: 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移动电话: 说明:如果业务主管单位不能在此处盖章,可以将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基金会设立的文件粘贴在下页。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试用)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浙江省民政厅监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式 <说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式。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范式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党建领导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 (二) ; (三) ;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扶贫基金会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珠海市扶贫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珠海市。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扶持和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95万元,来源于珠海市海洋和农渔局。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扶贫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助、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二)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并采取购买国债、不动产等稳健的投资手段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扶助范围: 1、扶持落后农村改善基本农田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扶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3、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产业; 4、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5、为落后地区的发展培育储备人才提供资助; 6、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其他困难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基金会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根据实际,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基金会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基金会依照章程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制定扶持鼓励措施,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资助、人才培养等方式支持基金会发展。 国家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金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 (四)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住所、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以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除符合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二)面向全国以资助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为主要活动方式; (三)发起人在有关领域内,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广泛认知度和影响力。 经国务院批准的,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并且自登记之日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基金会章程示范本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

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应注明: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应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成立社团相关事宜及规定

一、成立社团应具备的条件 成立社团,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即: (一)达到一定的规模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规范的社团名称应由三方面构成: 1.行政区域的名称。全国性的社团,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团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而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2.业务范围的反映。业务范围是指社团开展业务活动的领域,社团名称应反映出社团的业务范围。 3.社团性质的标识。为有别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团一般称为协会、商会、基金会等。按照社团的分类,学术性社团一般称为协会、研究会;行业性社团一般称协会;专业性社团一般称协会、促进会,联合性社团一般称联合会、联谊会等。 社团命名时,应注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能在社团名称中体现。同时,社团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不得使用易被认为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名称,新成立的社团也不能使用已被社团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团名称。 社团作为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组织,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的组织机构,一般有最高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其他机构,如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组成。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全国性的社团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团和跨行政区域的社团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业务主管单位对申请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审查的内容: 1、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申请筹备的社团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的政治情况及在本行业、学科、专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3、申请筹备的社团的经费来源渠道; 4、社团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5、申请筹备的社团已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证明。 三、申请筹备 申请筹备成立社团时应提交的材料(均一式两份): (一)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的筹备申请书。筹备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团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5、社团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二)筹备成立社团申请表。 (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四)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团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为保证验资报告的准确、真实,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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