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与档案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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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一、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单独办理的学生请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封装入档案)。

《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此处插入百度地图,见附件)(一)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1、毕业生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加盖系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7、省就业中心核发《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9、外省学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持学院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10、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初次办理报到证各学校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

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

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通常从8月中上旬开始。

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也可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上述两种办理途径均可,由学生视个人具体缓急程度自行选择)。

报到证接收函怎么开 报到证接收函是市级人社局,档案在县级人社局

报到证接收函怎么开 报到证接收函是市级人社局,档案在县级人社局

报到证接收函的开具流程与注意事项1. 引言报到证接收函是市级人社局向县级人社局开具的一种证件。

该接收函主要用于说明个人在某市的报到情况,并将档案的交接工作委托给县级人社局进行处理。

在本文档中,将介绍报到证接收函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文档。

2. 报到证接收函的开具流程2.1 准备所需材料和信息在开具报到证接收函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信息:•报到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报到证原件;•市级人社局与县级人社局的相关协议或文件。

2.2 填写接收函内容根据报到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填写接收函的内容,包括以下要素:•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填写县级人社局的相关信息;•市级人社局信息:填写开具接收函的市级人社局的相关信息;•其他补充信息:根据需要填写。

2.3 打印并盖章将填写完毕的接收函内容打印,并由市级人社局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盖上公章。

2.4 办理交接手续将盖章后的接收函交至县级人社局,办理相关的档案交接手续。

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注意交接函的保密性,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根据相关协议或文件要求,将档案交接给县级人社局;•同时保留一份接收函的副本作为备案。

3. 注意事项在开具报到证接收函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完整准确的填写信息填写接收函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

3.2 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避免泄露或被他人非法获取。

3.3 遵守相关协议或文件要求在办理档案交接手续时,必须严格遵守市级人社局与县级人社局的相关协议或文件要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4 妥善保存接收函的副本办理完档案交接手续后,应保留一份接收函的副本作为备案,以备后续可能需要查询或使用。

4. 结论本文档介绍了报到证接收函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开具接收函时,应注意填写准确完整的信息,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并严格遵守相关协议或文件要求。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第一篇: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经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协议书》),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

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

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开始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202X年)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202X年)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一、关于报到证报到证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户口迁移(一)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时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证原件、到户籍室办理迁出登记手续,由户籍室到公安部门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二)己考取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室办理。

(三)根据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政策,学生户口在毕业后可在校保存两年,两年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办理联系人:保卫处X老师,联系电话:X,X楼X室。

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或乡、镇党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具体办理流程: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认核实毕业生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全称,收缴党费至组织关系转出当月,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再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该介绍信到党委办公室(X楼 X)换开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取党员档案,同时由党委办公室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毕业生应及时办理转入到接收党组织。

(四)学生团员档案在二级学院办理毕业手续时直接领取团员档案即可,学校团委已经提前全部做好团员档案转接和密封工作。

四、关于档案转寄(一)档案暂时存放学校至次年3月份(因有规定存放学校不能超过 1 年),或按各省份具体要求时间内邮寄(文件)。

(二)档案存放学校期间,学生因工作需要可单独申请学校邮寄,但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年级、专业、学号、本人联系电话、接收单位祥细的地址及单位名称,而且具有接收机要条件的单位;升学的学生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领取。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1.毕业生档案转出的五种主要情况:(1)升学读研。

对于升学读研的毕业生,要求其在7月1日前将所升入学校所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交送至档案馆。

(2)参军。

此类毕业生往往需提前调档,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成绩单、审核表、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等材料,并持所在学院证明、部队调档函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档案馆进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就业(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档案将按照就业协议上的档案接收相关信息进行转递(详情见后)。

(4)未就业(未签订就业协议及未办理就业代理)。

毕业生档案发回至该生生源地人才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

(5)办理就业代理。

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学校就业办统一联系的就业代理机构。

2.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方式依据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要文件的形式进行邮寄。

机要文件是由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输形式之一。

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

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

一般来说,只有党、政、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有权接收机要文件,民营、外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无接收机要文件的权限。

对于无档案保管能力、不能接收机要文件的私企、外企、合资企业等单位,毕业生需将档案落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服务机构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中心等档案保管机构。

(北京、上海等不能落档地区除外。

)3. 毕业生档案由我校转出后的查询档案寄出两个月后,毕业生可向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接收单位查询。

如档案未到,可致电校档案馆查询。

如果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向各原所在学院查询。

机要文件和挂号信在寄出的一年时间之内为查询的有效期。

4. 档案邮寄信息的填写(1)单位名称的填写要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单位地址的填写要详细规范。

派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党政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类人才中心和人事代理机构等),如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无特殊要求,则派遣单位为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该派遣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则按派遣单位要求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

关于毕业生派遣、档案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派遣、档案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事项说明一、就业派遣1、报到证的作用《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1)《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

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报到证》一式两联及蓝联和白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4)《报到证》蓝联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报到证》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证明。

《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对于由学校集中第一批办理报到证的同学,我们会将报到证的基本信息打印出来要大家在6月10-11号核对)2、对于在6月8号之前交了就业协议书(原件两份)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没有就业但在有些可以办理报到证的人才市场做人事代理(如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回原籍就业的同学学校会给大家集中办理报到证;在此之后并在领取毕业证书之前可以办报到证的同学,学校可能会有第二批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定在7.10左右。

3、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同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且单位接收报到证的同学,直接将报到证开到该公司。

这类单位一般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

(2)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单位不接收报到证但单位集中办理人事代理,建议将报到证的题头开到该人才市场、备注栏中写该公司的名字(体现在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公章上);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就直接将报到证开到该公司。

(3)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但单位不接收报到证,同时单位也不负责档案、户口的同学,自己选择人才市场做人事代理或申请回原籍。

应届生档案邮寄规章制度

应届生档案邮寄规章制度

应届生档案邮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应届生档案邮寄工作,确保邮寄的安全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邮寄对象1.应届生档案包括毕业生档案、实习生档案等,都需要进行规范邮寄。

2.毕业生档案包括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等,均需按照规章进行邮寄。

3.实习生档案包括暑期实习生、毕业实习生等,也需进行规范邮寄。

三、邮寄流程1.准备邮寄材料:应届生档案邮寄需准备好档案资料、邮寄信封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2.填写寄信单:在邮寄信封上填写寄信单,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等信息。

3.封装档案:将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并正确装入邮寄信封中。

4.验收登记:将已封装好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5.邮寄寄送: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或邮局进行邮寄寄送。

6.跟踪进度:在寄送后及时跟踪邮寄进度,确保档案能够及时送达。

7.签收确认:收件人在收到档案后需进行签收确认,并及时更新邮寄信息。

四、邮寄安全1.保密原则:邮寄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不泄露。

2.珍惜档案:所有邮寄的档案都是珍贵的资料,员工需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损坏。

3.遇突发情况:如发生天灾人祸等突发情况,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邮寄责任1.寄件人责任:寄件人需确保邮寄材料完整正确,并承担档案安全的责任。

2.收件人责任:收件人需及时查收档案并进行确认,确保档案能够顺利送达。

3.快递公司责任:快递公司需保证邮寄的及时性和安全性,负责档案的寄送过程。

六、邮寄管理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邮寄工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培训指导:对新员工进行邮寄工作培训,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效率评估:对邮寄工作进行效率评估,及时调整邮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七、违规处理1.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包括泄露档案信息、非法篡改档案等,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措施:对于违规行为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取消就业报到证 高校毕业生档案这样转

取消就业报到证 高校毕业生档案这样转

取消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档案这样转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同时,优化简化流程,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仍继续保存,如有缺失的无需补办。

毕业生明确档案转递去向很重要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的,应将其档案转入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将档案转入就业创业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入就业创业地时还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存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户籍是指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不是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

高校毕业生应加强与就业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沟通,了解确认向单位或机构转移档案的信息。

高校毕业生档案送接收单位后,符合接收条件的,就业单位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及时退回研究生院。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档案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对缺少重点材料的,与高校协商后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缺少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做出书面告知说明并承诺补充材料后接收;对于缺少的非关键物资,采取先存后补的方式接收。

关键材料一般指用于核实出生日期、工作时间、入党、学历、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毕业生应密切关注接收单位的通知信息,及时办理备案事宜,保障个人权益。

高校准确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很关键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党团材料如党员书等其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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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与档案交寄
(一)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内容完全一致。

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带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书由学校负责将其装入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1、报到证作用
⑴到接收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⑵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⑶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⑷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2、报到证发放
每年的毕业生离校前一天,由二级学院统一下发给毕业生。

3、报到期限
毕业生报到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具体时间以“报到期限”栏注明时间为准。

(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
1、毕业生档案的交寄是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为依据。

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和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将于当年7月15日开始,按照毕业生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就业协议书的档案接收单位),集中整理毕业生档案,并通过市机要通信途径或派专人呈送。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呈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

毕业生到普教系统就业并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该毕业生的档案就送至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教育局);若是到非教育系统就业并且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后档案就送至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人事局);若未办理正式派遣手续和未就业的,师范毕业生的档案送至其生源地的教育局,非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将送至生源地的人事局。

3、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主管单位是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需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毕业生档案。

4、毕业生应在毕业离校后3至6个月内向自己的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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