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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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一讲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 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 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 领 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 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 的外交关系和经济、 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 义,加强 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 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 民族经济的正 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 力。
国际国内条件(二)
•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 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 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 和 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 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 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 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 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 在国家政治生 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维护 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 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 欧洲中世纪:宪法通常用于表示国家基本制度的法律。
一、宪法释义
•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 2、中国古代“宪法”之语源
• 中国古籍中常见的字眼是“宪”、“宪法”、 “宪章”、“宪典”、“宪纲”等。宪法作名词 时一般指法、法律、典章制度,例如《国语》有 “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之说,《尔雅》有“宪, 法也”之说。宪法作动词时常指公布法律、遵守 法律、法律制裁等,例如《四书章句》:“宪章 者、迫其守法”。
宪法的基本原则
3、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权力的行使都应受到 法律的规制,任何国家机关、各政党和社会团 体都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违反宪法 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制裁。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1、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全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a.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修改: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b.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c.对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3)宪法最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主要功能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b.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3、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的基本形式(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a.阶级斗争的产物b.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c.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1、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其他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884年英国宪法学家蒲莱斯)成文宪法: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1787年美国宪法)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由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1901年英国宪法家詹姆斯·布莱斯)刚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现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代表的苏俄宪法和1919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代表德国魏玛宪法⏹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战时宪法会中止宪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适用,适用其他的特殊规范。

高一政治必修一讲义

高一政治必修一讲义

高一政治必修一讲义一、宪法和宪法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以下特点:- 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

- 法律的法律: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其他法律的效力都依赖于宪法。

- 具有约束力:宪法对国家机关、公民和法人都具有直接约束力,其规定必须得到遵守。

- 不可修改性:宪法的修改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且必须保持与宪法原则的一致性。

宪法原则是指体现在宪法中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其中包括:1.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社会主义原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3. 民主原则:依法治国、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三者统一。

4. 法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受法律约束。

5. 中国领导地位的宪法确定: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宪法将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原则。

二、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我国的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主要包括:1.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最高权力。

3.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组成,负责国家的行政事务。

4.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审判案件,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

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的政治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高中政治研究的意义和要求高中政治研究的意义在于:1. 增强公民意识:通过研究政治知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素养。

2. 培养正确的价值观:政治研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基本理论第⼀章宪法基本理论第⼀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具有国家强制⼒的⾏为规范;(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具;(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活条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

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上,宪法的法律效⼒最⾼。

所谓法律效⼒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和强制⼒。

在成⽂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

宪法的最⾼法律效⼒表现在两个⽅⾯:(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切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的,⽽⾮普通⽴法机关。

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13⽇成⽴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普通法律只要⽴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本质属性(⼀)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的⾏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这两部分并⾮地位平⾏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配地位。

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由。

宪法学原理

宪法学原理
罚,只能制定法律。
结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权作出限制
人身自由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
“孙志刚案”的结局
孙志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当事人的命运
• 12名加害人中,1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人被判死刑缓
期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3到15年不等有 期徒刑。孙志刚家属:获国家赔偿 • 6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2至3 年。 • 法制的命运 • 2003年8月1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被废止
• • •

• 三、法治原则 • 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 •

• •
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 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 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洛克: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 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潘恩:在专制政府 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 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 高的人民代表机关。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 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从而使社会主 义的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 公民权利的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 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和权力的运行方式。

它是国家政权组织的根本依据,是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章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1. 国家主权原则:宪法确立了国家的独立自主,国家对内具有最高权力,以及对外行使独立的主权。

2. 人民主权原则:宪法强调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的意志是最高的意志,宪法赋予人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3. 全民平等原则:宪法保障全体公民的平等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4. 法治原则:宪法确立了法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 集中统一原则: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应基本集中统一,增强国家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1. 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与权力分配。

包括国家的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以及国家安全机构的设置等。

2. 全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等。

宪法同时也规定了这些权利的限制和保障措施。

3. 社会主义制度: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4. 经济制度和发展方向: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也保护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5. 文化事业和教育体系: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信仰、学术、艺术等自由,推动国家的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 地方自治和民族平等:宪法规定各级地方自治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自治权,自负盈亏,管理本级事务。

宪法还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障各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7.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的效力、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等。

8. 国家安全和国防:宪法确保国家的安全,规定国家的国防建设和军队的功能,保障国家的安全环境。

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知识点汇总一、宪法的概述1.1 宪法定义: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规定国家政治、组织、制度和权利的基本法律。

1.2 宪法的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神圣性。

宪法对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法律制度、社会组织、公民权利等方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3 宪法的特点:宪法是一部法律,但又不同于普通的法律。

其主要特点如下:(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2)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

(3)宪法涉及的合用对象是全体公民、政府机关、法律机关和司法机关等相关机构。

(4)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5)宪法的修改程序和内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和严谨。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2.1 宪法的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总原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2 宪法的基本原则:(1)权力机关应当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人权。

(2)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公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受到宪法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少数民族的自治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实现和维护应当依靠法律和法律机关。

三、宪法具体内容3.1 宪法的基本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为18章,共138条。

3.2 宪法的主要内容:(1)国体篇。

(2)公民权利和义务篇。

(3)经济制度篇。

(4)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篇。

(5)基本原则篇。

(6)国家机构篇。

(7)地方组织和地方制度篇。

(8)宪法的解释和修改篇。

四、宪法的修改与补充4.1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和决定,但是对于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修改程序条款,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4.2 宪法的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以通过法律、统一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正合用来进行补充。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一讲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法国结社法案——宪法序言的效力案情追求个人自由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一面旗臶,这其中就包括结社自由。

《人权宣言》取消了对开设报社的事前限制。

但1808年的《法国刑法典》对结社自由作了新的规定,指出,只有获得政府同意,并在使公共权力机关满意的条件下,才能组成超过20人的社团。

到19世纪未期,议会开始制定法律保护结社自由。

1884年,议会立法承认工会和贸易组织的活动;1898年承认合作社自由;1901年制定了专门的《结社契约法》。

该法取消了刑法典的事前限制,允许通过递交简单的申请表而组织社团。

本法第2章规定:个人可自由结社,而无须获得批准或事前通告,但只有使其自身符合第5章条款,它们才能享有法律资格。

第5章规定了结社程序:所有社团都必须通过其创始人的努力使其自身公开。

社团应在省政府被通告。

第6章规定了社团的诉讼资格,每一个作出正常通告的社团,皆无须任何特殊批准,可在法院诉讼并可获得财产。

第3章规定了对结社自由的限制。

即如果结社是基于非法目的、违背法律或良好道德,或其目标是为了削弱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府的共和形式,那么任何这类社团一律无效。

在此情形之下,根据任何相关个人的请求或公共检察官的动议,民事审判庭应宣布社团解散。

可以看出在20世纪,法国政府对结社的基本立场是禁止事前限制,政府只能在事后进行追惩。

但在30年代法西斯所制造的紧张社会气氛中,法国议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障社会治安。

1936年法国议会制定了《武装集团和私人民兵法》。

该法规定,下列社团应予以解散:在街上煽动武装游行;以军事组织形式展示其武装集团或私人民兵之特征,但为军事训练而获得政府批准的协会除外;其目标是削弱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武力攻击政府的共和形式;基于祖籍、种族或国籍针对某人或团体而煽动歧视、仇恨或暴力。

以上这些法律的效力直至第五共和国时期仍然有效。

1968年,法国因阿尔及利亚问题发生学生暴乱,法国总统戴高乐就援引1936年的《武装集团和私人民兵法》,禁止了16个左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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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
(一)政党
1.政党的起源
最早的政党产生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议会斗争的产物。

辉格党(Whig)和托利党(Tory)是最古老的两个政党。

近现代意义的政党是代议政治的产物,但是议会制并不是所有类型政党产生的温床。

较晚产生的无产阶级政党、民族主义政党为从根本上改变现存制度、争取民族独立,不经由选举和议会斗争,而是发动暴力革命和武装抵抗实现目标。

2.结社自由的表现
3.政党的分类
(1)按照意识形态的标准,分为左、中、右,或左派、中间派、保守派。

(2)以是否掌握政权,将政党分为执政党、在野党,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参政党。

(3)根据是否得到法律承认,分为合法政党、非法政党。

(4)以政党的本质属性即阶级性为标准,将政党划分为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小资产阶级的政党。

(二)政党财政补助案
1965年3月18日,联邦德国国会通过了1965年度财政预算法案。

该法案第一条规定,内政部长有权依据预算法支付380万马克以供政党
履行基本法第21条的任务。

黑森州政府认为该预算法案第一条规定与基本法有关规定相抵触,遂根据基本法提起抽象规范审查的程序,请求联邦宪法法院宣告该规定无效。

1 政党的宪法地位与功能
2 政党的各项重要制度
政党自由平等制度;政党财务独立制度;
政党财务公开制度。

(三)两党制和多党制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
1 基本原则
2 多党合作的形式
3 政协
4 党的组织制度
5 民主党派:
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致公党,台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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