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号: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四人字[2013] 号1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职责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规定和要求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福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等事项。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对拟派遣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培训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确保其工作量与正式员工相当。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考核期内,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职等原因,公司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将其退回。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一、岗位评估1.1 概述劳务派遣企业作为劳动力资源供应商,需要对所提供的岗位进行评估,以确保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与客户单位的要求相匹配。
1.2 岗位评估内容1.工作内容: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包括岗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和知识等要求;2.工作环境:评估岗位所在的办公环境、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确保派遣员工能够安全、舒适地完成工作;3.工作时间:确定岗位的工作时间要求,包括加班、夜班和轮班等情况;4.工作量:评估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
1.3 岗位评估流程岗位评估流程如下:1.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沟通,了解客户单位对岗位的要求;2.派遣企业组织评估团队,对岗位进行评估;3.评估团队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4.评估团队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岗位评估报告;5.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共同对岗位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派遣员工的需求。
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2.1 概述为了保证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合理、公平,劳务派遣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奖励。
2.2 薪酬制度管理原则1.公正公平: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公正、公平的薪酬标准;2.灵活变动:根据市场情况和员工绩效,对薪酬进行灵活调整;3.激励和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4.合法合规: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2.3 薪酬制度管理流程薪酬制度管理流程如下:1.制定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包括薪资结构、薪资福利和绩效考核等;2.薪酬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并分析薪酬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市场薪酬水平、岗位价值等;3.薪酬调整和奖励:根据薪酬数据分析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奖励;4.薪酬绩效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情况,为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派遣人员的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用工单位及其所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国家鼓励劳务派遣,但严格禁止劳务派遣公司非法利用派遣的手段规避用工单位的劳动法规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条件和范围第四条劳务派遣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过审批机关备案;(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派遣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内容、期限、薪酬等事项;(三)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务派遣的范围应当在用工单位非本单位特殊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中使用。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障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不得侵犯其基本劳动权益。
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同时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七条用工单位有义务为派遣人员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派遣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八条用工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确保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九条用工单位有义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期限、薪酬待遇及其他事项。
用工单位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劳务派遣双方的责任与制裁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为派遣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工作岗位和保障,对派遣事项及派遣工资等合法要求作出答复。
同时,切实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报酬、休假等进行规范管理,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对自身管理失当、违法违规吸纳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结构方案(2012版)

劳务派遣工薪酬及休假待遇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公司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劳务派遣员工(其中包括公司检测服务可能用到的司机、探伤工、厨师以及其它辅助工种。
),优化公司原有用工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队伍。
为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目前涉及用工人员主要有无损检测工、司机、厨师三类人员,薪酬待遇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和非工资性补贴四部分。
一、无损检测工人员1.1工资部分规定1.1.1、技加综合工资:根据劳务派遣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技加综合工资共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对于刚派遣到公司的初始见习操作人员,个人岗位工作水平未达到探伤工Ⅰ级理论和技能操作要求或工作第一年期间不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2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900元/月,加班工资300元/月);第二档:工作满一年或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就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35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350元/月)。
后者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三档:执行第二档技加综合工资满两年按15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100元/月,加班工资400元/月);第四档:取得任意一项NDT中级证,并能独立承担NDT二级相应资质工作的人员,按18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350元/月,加班工资450元/月),其资格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五档:取得任意一项NDT高级证并具备独立从事NDT高级工作能力的人员,按27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800元/月,加班工资700元/月)。
如有持证但不能独立从事NDT高级工,按第四档执行,待符合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1.1.2、劳务派遣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入职年限、入职理论与技能操作考核结果确定起始技加综合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工技加综合工资晋升申请由所在项目经理提出,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X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海事协管员以外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XXX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津(补)贴包括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等。
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当地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劳保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在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工作不满两个月的职工及离职人员不享受。
节日慰问费分每年劳动节、国庆节、春节三次发放。
夏季防暑饮品由用工单位统一发放。
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组织。
第七章其他福利待遇除上述规定外,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五XXXX控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劳务派遣人员,为因我公司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的人员(不包括物流外来劳务工)。
第三条首次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使用、条件、适用范围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我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派遣,由我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及用人部门考核。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根据我公司办公室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进行。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将我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按公司岗位需要确定。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及犯罪记录;(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三)不低于中专学历;(四)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的,须持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上岗证书原件;(五)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
第七条劳务派遣适用范围:(一)辅助性岗位;(二)项目需要临时派遣用工。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派遣和办公室与派遣公司共同招聘、用工部门推荐的形式用工。
如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推荐聘用劳务派遣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将计划(用工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实际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二)凡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和本人所在街道、区、县开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技术工种、特种岗位需要提交相关的上岗证件。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
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第二条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
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X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第九条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月薪制第十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第十一条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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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人字[2013] 号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
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 规定和要求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
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
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 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
4.3.1 司机
4.3.1.1 岗位薪酬:1600-2000元/月。
4.3.1.2 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
金。
4.3.1.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 厨师
4.3.2.1 岗位薪酬:1300-2000元/月。
4.3.2.2 奖金:项目厨师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
金基数1300元/月,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表内容进行
部分修改,但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奖金系数分配见下表:考核等级优良中合格差
考核分数96分及以上91-95 81-90 76-80 75分及以下考核系数 1.2 1.1 1.0 0.9 0.8及以下每月奖金=奖金基数*当月出勤天数/当月该出勤天数*考核系数
4.3.2.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2.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3 门卫、炸药库管理员、帮厨、保洁员等相关岗位
4.3.3.1 岗位薪酬:1200-2000元/月。
4.3.3.2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3.3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4 记录控制
4.4.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档案的建立、保存。
4.4.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资档案
的建立、保存。
4.4.3 记录控制范围: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厨师考核表
5 持续改进
5.1 持续改进内容:保持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平性、有效性。
5.2 持续改进方法:定期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6 考核
6.1 考核层级:人力资源科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资发放、保存实施考核。
6.2 考核时间:公司所属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情况的考核主要体现在
人力资源科对项目的季度考核中。
6.3 考核内容及接口:
(1)工资发放及时性:未按时发放扣0.5-1.0 分。
(2)工资发放准确性:出现错误 1 次扣0.5-1.5 分。
(3)工资申报:不及时申报扣 1.0-3.0 分。
(4)记录控制:记录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 1.0-2.0 分。
7 附则
7.1 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科。
7.2 本办法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
厨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月份:考核时间:年月日
绩效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分数
自评得
分(30%)
各部门考核
得分(70%)
项目经理
考核系数
工作内容(80分)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的工序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5 随时掌握食堂物资的库存,及时提出采购需求10
完成每日三餐主副食品采购工作,合理控制成本10
食材的合理存放,没有食物变质、异味等现象发生10 每日烹调根据员工口味及时更新菜单,饭菜尽量做到无缺剩现象15 每天对餐厅的门窗、冷藏柜、电器开关、煤气阀门、水龙头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10
搞好餐厅、厨房及个人卫生,确保厨房用具、灶台、工装及时清洗、消毒10
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10
工作能力及态度(20分)
烹饪技术,菜肴可口程度 5
积极性 5
责任心 5
服务态度 5
小计
月度考核总得分=(自评得分*30%+各部门考核得分*70%)*公司主管领导考核系数月度考核总得分
考核人评价(期望、建议等):
考核结果确认
员工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部门考核人签
字
备注:项目经理部厨师考核:每个月2-3个部门负责人收集本部门意见轮流对厨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工区厨师:每个月工区2-3人轮流对厨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项目经理考核系数范围为0.7-1.2。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序号岗位类别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路费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按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
办法执行
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
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50%
来回两趟
2 司机1600-2000元/月0.15元/公里里程奖、300
元/月安全奖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
3 厨师1300-2000元/月奖金基数1300元/月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
4 门卫、炸药库管理
员、帮厨、保洁员
等相关岗位
1200-2000元/月-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