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而制定的。
该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二、目的1. 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得持续的医疗服务;2.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3. 加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协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原则1. 患者自愿:患者享有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转诊;2. 充分知情:患者在转诊前需明确了解转诊目的、医疗机构信息、医生资质等相关信息;3. 公平公正:医疗机构之间在转诊中应公平对待所有患者,不得因人身、地域等原因歧视或偏袒患者;4. 安全可控:转诊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安全,在医疗机构之间保持信息的安全可控性;5. 及时高效:医疗机构应在转诊申请收到后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流程1. 转诊申请: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诊断后,如需转诊,填写转诊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诊原因、病史资料等,并附上相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2. 转诊接收: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将结果告知转诊申请人;3. 转诊安排:医疗机构间通过沟通协商,确定具体转诊安排,包括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资料传递等;4. 转诊过程:患者到达接诊医疗机构后,接诊医师进行进一步诊断,必要时开展进一步检查和治疗;5. 转诊回访:转诊医疗机构需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转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并将回访结果反馈给转诊医疗机构。
五、转诊协作机制1. 转诊申请审批:医疗机构之间需设立专门的转诊审批机构,负责审核和审批转诊申请,确保转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 信息互通: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定期、及时的信息沟通渠道,以保证转诊信息的流转和准确性;3. 资料共享:医疗机构间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患者病历的共享,提高转诊时的信息传递效率;4. 专家会诊: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召开专家会诊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强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一、双向转诊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由经治医师确定转诊。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积极为患者提供方便、经济、有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3、坚持逐级转诊、属地管理、就近就医的原则,以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为指导。
二、双向转诊的指征
(一)医院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征
1、住院病人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且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慢性病患者稳定期的门诊治疗。
3、精神障碍疾病康复期的患者。
4、产后42天内进行产后访视的产妇。
5、计划生育术后随访的患者。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医院指征
1、临床各科室急危重症,重大伤亡事件中的患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患者。
3、临床各科病种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
4、疾病诊治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患者。
5、诊断不明确、需要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的患者。
6、急性传染病患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患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患者。
7、可疑肺结核、麻风病等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可疑和确诊的职业病患者。
8、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患者。
9、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
10、恶性肿瘤需要放疗和化疗的患者。
11、常见病、多发病经规范治疗3天症状仍无明显改善的患者。
12、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患者。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样本(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样本双向转诊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疾病患者的双向转诊流程,提高转诊效率,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精神科门诊患者双向转诊。
第三条:双向转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适宜的诊断和治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符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保密权。
第五条:双向转诊需获得患者本人或合法代理人的知情同意,并签订相应的转诊协议。
第二章:转入医疗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精神科专业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第七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患者的初步评估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的转诊情况和治疗结果,并保证患者的隐私和保密权。
第九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确保转诊患者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就诊,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
第十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会诊,提供多学科的综合治疗方案,并及时向转出医疗机构反馈。
第三章:转出医疗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记录、体格检查、精神状态评估等,确保转诊的准确性和必要性。
第十二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转诊说明,包括转诊目的、转入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并提供相应的转诊协议。
第十三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患者的转诊资料提供给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确保转诊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转出医疗机构应与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进展和转诊结果。
第四章:患者的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并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决定是否接受转诊。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转诊说明和转诊阶段的治疗记录。
第十七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对其个人隐私和保密进行严格保护。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一、适应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把握“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 医疗”的医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凭借集团科学的管理与经营理念、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 技术及优良的就医环境等优势,挖掘潜在的医疗市场。 三、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人才培养、仪器设备等需求,以“低收 费、广覆盖”惠利于民。
服务优势
“双向转诊”制度的好处:小病分流到社区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社区 医院医疗资源闲置现象将得到改善;大医院由于康复期病人“压床” 造成的医 疗资源紧缺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大病到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看不上 病。社区群众遇到疑难重病以及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可以通过“双向 转诊”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避免延误诊疗时机;大医院的住院病人在急性治疗 稳定后,可以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后继康复治疗,既节省了医疗费用,又为其他 急需住院的疑难危重病人创造了救治机会。大医院解决了人满为患的问题,就可 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致力解决疑难重病。 双向转诊实质上是由政府牵头对城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一种医改方法。因 而,对此深受患者欢迎的举措。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目录
简介 指导思想 制度简介 服务优势 面对困难 改革方向 转诊流程
简介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及危重的 病人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 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患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三篇)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一、工作原则1、患者自愿原则。
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
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
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
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____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
要根据____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6、共享分担原则。
双向转诊涉及到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同级或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连续或交叉,要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做好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各项工作7、转诊备案原则。
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
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____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____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____%进行补偿。
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转诊是指医生将患者转至其他具备相应专科或设备的医疗机构继续诊治的一种制度。
在医疗体系中,双向转诊是一种既能降低初级医疗机构就医负担,又能提供更专业服务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管理双向转诊过程,各级医院普遍建立了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双向转诊的定义与目的双向转诊是指医生将初级医疗机构的患者转至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或者将专科医疗机构的患者转至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常规治疗和康复。
其目的在于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避免初级医疗机构过度就医负担和专科医疗机构资源浪费。
二、双向转诊的管理流程1. 双向转诊的提出与评估当初级医疗机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时,会向上级医院提出双向转诊申请。
上级医院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接收转诊。
2. 转诊协调如果上级医院同意接收转诊患者,首先需要与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协调,确定转诊时间、转诊方式等具体细节。
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
3. 转诊过程在确定了转诊计划后,患者将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转至专科医疗机构。
转诊过程中,需要同时转移患者的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以便专科医生了解病情并提供更有效的诊疗方案。
4. 接诊与治疗专科医疗机构接收到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制定治疗方案。
同时,需要将治疗过程和效果反馈给转诊的初级医疗机构,以便转诊医生了解病情进展。
5. 回转和康复在专科治疗结束后,患者将根据转诊医生的建议回转初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常规治疗和康复。
专科医生也会向初级医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以便更好地配合患者的康复工作。
三、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完善医疗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转诊机制可以合理分流患者资源,避免患者集中在某一医疗机构就医,造成负担过重。
其次,专科医疗机构通过接收转诊患者,可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疾病是一类常见的、具有复杂病因和病理生理机制的疾病,临床表现各异。
在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庞大,且精神卫生资源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逐渐推行了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将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更专业的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进行专科诊治的过程,同时也包括将患者从专科医疗机构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长期管理和康复的过程。
该制度旨在提供患者就近就便的精神卫生服务,将专科资源合理分配,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连续性。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需要借助政策的引导和医疗机构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患者和医生的积极配合。
下面我将从实施背景、制度运行流程、现有问题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实施背景精神疾病患者众多,但精神卫生资源有限,导致患者就医困难。
此外,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无法提供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因此,推行双向转诊制度成为解决精神卫生服务不均衡问题的重要手段。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压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还可以提高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促进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与康复管理。
二、制度运行流程1.初步诊断与评估:患者最初到达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确认患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2.双向转诊决策:根据初步诊断和评估结果,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双向转诊。
如果患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治疗,将其转诊至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如果患者只需要常规治疗和长期随访,将其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3.双向转诊过程:双向转诊的具体过程包括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病情转诊报告的书写与传输、患者转诊行程的安排等。
在转诊过程中,医生应提供充分的转诊资料和转诊建议,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4.专科治疗与康复管理:患者到达专科医疗机构后,由专业的精神卫生团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3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引言双向转诊是医疗机构之间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增加患者就医的灵活性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模式。
在双向转诊中,患者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就诊后,根据需要被转诊到更专业、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如三甲医院、专科医院等)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双向转诊的管理制度对于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双向转诊管理的目标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资源调配和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保障患者的权益,推动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三、双向转诊管理的原则1. 协同合作原则:基层医疗机构和高级别医疗机构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共同服务于患者。
2. 公平公正原则:双向转诊的选择和分配要公平、公正,不能有歧视,以患者的需求和病情为主要考虑因素。
3. 政府引导原则:政府要对双向转诊进行政策引导和监管,在资源配置和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信息共享原则:基层和高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传递患者的病史和诊疗信息,确保医疗过程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四、双向转诊管理的内容1. 转诊准入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强的患者可以直接接诊并治疗,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差的患者应当转诊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就诊。
(2)高级别医疗机构要明确接收的转诊病种和数量,确保自身能够承接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合理安排诊治时间,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3)双向转诊要求患者在转诊前进行初步诊断,提供转诊所需的病历和检查结果,以便高级别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转诊流程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与高级别医疗机构建立转诊流程管理机制,明确转诊的标准、流程和规范,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2)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初步诊断后,医生要依据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并向患者解释转诊的原因和必要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坂田医院六区社康精神疾病患者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给本辖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坂田医院—社康中心双向转诊工作制度,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居民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介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转诊至坂田医院再至区、市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
(二)下转
由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转诊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转介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常住人口。
三、转介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
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
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6、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儿童孤独症。
四、转介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2.主要精神症状控制,可自行活动、愿意参加康复活动及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设“转诊服务台”,负责转诊精神病患者的导诊工作。
3.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4.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派出所协助转诊。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