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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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西北化工: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4

西北化工: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4

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专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及所需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同时对本次会议全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依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它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在上述公告中已经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议程、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海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股东大会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均持有股东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422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7%。

科大讯飞: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0-06-12

科大讯飞: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0-06-1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2010-015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6月9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续安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续安朝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续安朝先生的辞职自提出辞职之日起生效。

续安朝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续安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补选张大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6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7)。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目 录一、审计报告…………………………………………………………1-3二、资产负债表…………………………………………………………4-5三、利润表………………………………………………………………6-7四、现金流量表……………………………………………………8-9五、股东权益变动表…………………………………………………10-13六、财务报表附注…………………………………………………14-69财务表审 计 报 告浩华审字[2010]第985号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1、由于2008年度、2009年度亚太实业公司主要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不能配合正常的审计工作,我们无法对天津绿源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天津绿源逾期债务较多,存在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均为负数,已经严重影响到天津绿源的持续经营能力。

2、如附注九所述,亚太实业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逾期未归还上述贷款,农行金信支行于2008年6月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7,589,495.37元及利息935,019.30元(截止2008年3月20日);交行天津分行于2008年10月2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700,000.00元,利息3,594,162.60元(截止到2008 年6月21日),亚太实业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0,000,000.00元。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股票代码:600708600708 编编号:临20092009--02020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青松城大酒店黄山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35名,代表公司股份200426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0%。

(三)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洪明德主持等。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均列席。

二、提案审议情况提案审议情况(议案一、议案二为关联交易,光明集团回避表决)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1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决议34405630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2 关于公司受让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持有的上海巴士宏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决议34405630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3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200426377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4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决议200426377 99.99% 0 0.00% 361 0.01% 是三、律师见证情况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何永哲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海兰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2010-08-24

海兰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2010-08-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保荐机构(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二零一零年八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兰信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海兰信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一)海兰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申万秋先生、魏法军先生,截止2010年6月30日,申万秋先生持有海兰信10,2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6%;魏法军先生持有海兰信7,2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2%。

2、其他主要关联方(1) 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486,685 11.71 侯胜尧境内自然人3,927,000 7.09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24,398 6.90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70,712 5.18(2) 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法人代表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北京海兰信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北京海兰加特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万秋51.00 51.00 上海海兰信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海兰信(香港)航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北京海兰弘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魏法军51.00 51.00 北京海兰盈华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魏法军60.00 60.00(3) 联营企业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法人代表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成都海兰天澄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王和平49.00 49.00 注:海兰信于2010年8月12日完成对海兰天澄的增资事宜,单方面增资7.5108万元,增资后海兰天澄注册资本为104.082万元,海兰信持有海兰天澄51%股权。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0-017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世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汉斌代为出席,董事陈零越委托董事乔鲁予代为出席,达到法定人数。

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一、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说明见附件一,《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说明见附件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拟在2010年6月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海兰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25

海兰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201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今后,公司应进一步深化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情况及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杨敬夫罗茁刘建云
赵晶晶陆瑾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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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0-01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1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二层国际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29,420,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1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97.9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

至2009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7.61万元。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154.63万元变更为5539.63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岚、王晨龙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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